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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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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73证券简称:国电清新 公告编号:2014-025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4年3月27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地和”)通知:

 世纪地和原质押给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的本公司468万股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0.88%),因质押期限到期,于2013年12月26日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世纪地和原质押给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的本公司450万股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0.84%),因质押期限到期,于2014年3月1日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2014年3月26日,世纪地和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中的1,419万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66%)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为其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项下的义务提供担保,交易期限为三个月,该等股份已于2014年3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权存续期自 2013年3月26日起至质权人解除质押止。

 截至2014年3月26日,世纪地和持有本公司26,719.20万股股份,均为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0.15%;世纪地和持有本公司股份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8,572.60万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6.09%。

 特此公告。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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