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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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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周期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管理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4年3月28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3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 信息披露方式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为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基金合同生效起至披露时点不满一年(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5月7日)。

2、本基金建仓日自2012年5月7日至2012年11月7日,建仓日结束时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5月7日,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未进行过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2005年9月30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2亿元,注册地为上海。公司股东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英国保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各股东出资比例分别为49%、49%、2%。截至2013年底,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28只基金, 分别为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精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盛世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三得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经典优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优胜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深度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全球商品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周期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季季定期支付债券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年年有余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及信诚月月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注:1.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信诚周期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信诚周期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基金运作。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为使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已制订了《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及异常交易管理制度》(“公平交易制度”)作为开展公平交易管理的规则指引,制度适用公司管理所有投资组合(包括公募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对应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

在实际的公平交易管理贯彻落实中,公司在公平交易制度的指引下采用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控制方法。事前管理主要包括:已搭建了合理的资产管理业务之间及资产管理业务内的组织架构,健全投资授权制度,设立防火墙,确保各块投资业务、各基金组合投资决策机制的合理合规与相对独立;同时让各业务组合共享必要的研究、投资信息等,确保机会公平。在日常操作上明确一级市场、非集中竞价市场投资的要求与审批流程;借助系统建立投资备选库、交易对手库、基金风格维度库,规范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市场的操作,建立公平交易的制度流程文化环境。事中监控主要包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执行集中交易制度,确保一般情况下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买卖同一证券时需通过交易系统对组合间的交易公平性进行自动化处理,按照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公平分配交易量;同时原则上禁止同日反向交易,如因流动性等问题需要反向交易须经过严格审批和留档。一级市场、非集中竞价市场等的投资则需要经过合理询价、逐笔审批与公平分配。事后管理主要包括:

定期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对反向交易等进行价差分析。同时,合规、审计会对公平交易的执行情况做定期检查。相关人员对事后评估报告、合规审计报告进行审阅,签字确认,如有异常情况将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并做信息披露。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以及公司拟定的《信诚基金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公司采取了一系列的行动实际落实公平交易管理的各项要求。各部门在公平交易执行中各司其职,投资研究前端不断完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建立公平交易的制度环境;交易环节加强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利用恒生交易系统公平交易相关程序,及其它的流程控制,确保不同基金在一、二级市场对同一证券交易时的公平;公司同时不断完善和改进公平交易分析系统,在事后加以了严格的行为监控,分析评估以及报告与信息披露。当期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有违背公平交易的相关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报告期内,未出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3年整个市场用冰火两重天来形容毫不为过,代表传统经济的HS300指数全年跌幅7.65%,而代表新兴产业的创业板指数却上涨82.73%。全年表现较好的板块有大众消费品、医药、传媒、互联网等板块,而表现较差的有白酒、地产、银行、煤炭有色等板块。究其原因,对于传统的中国经济增长方式已经走到尽头,中国的未来需要更多的创新,更多的转型。

本基金在年初的配置不佳,配置了较多的传统产业,导致开局不利。后期经过调整增加了新兴产业的配置。全年表现尚可,获得了19.71%的回报。但调整的速度和比例仍然不够理想,仍然值得深刻总结。

4.4.2 报告期内基金业绩的表现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9.7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5.4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4年对于股市来讲更加复杂。第一,大家看好的新兴产业由于股票普遍大幅上涨后大部分个股估值显得合理甚至高估,而长期看淡的传统产业经过一整年的下跌后估值显得极为便宜,不免有所纠结;第二,我们国家虽然已经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大改革上迈出了步子,但无论如何改革成功的困难程度仍然很大;第三,新的证券发行制度有可能会向注册制过渡,因此会较大程度增加股票的供应量,从而影响股市的供需结构。

虽然提到了这么多的复杂性,但本基金的操作策略仍将是聚焦于新兴产业,但特别关注那些传统产业结合自身优势积极向新兴产业转型的公司。看好的板块和方向有移动互联、智能化设备、物联网、清洁能源、智能家居等,其中移动互联是本管理人最为看好的方向。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2013年度内,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内部监察稽核制度,在督察长的指导和监察稽核部的努力下,开展了一系列监察稽核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全年的监察稽核工作总结如下:

1、 协调监管部门现场检查工作,全面加强公司内控建设。

2013年7月底至8月初,上海证监局对我公司进行了专项现场检查。监察稽核部对本次现场检查进行了积极的配合工作。通过本次现场检查,能更客观地发现公司各项内控中的薄弱环节,有助于督促公司不断改进流程设计,加强内控建设,提高经营效率。

2、对公司管理制度体系不断修订和完善。

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审核和修订,主要包括从业人员投资管理、产品规划决策及开发业务管理、业务系统参数管理、专户产品预警流程、信息安全等方面。这些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对确保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规范地进行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3、开展各类合规监控工作。

在投资合规监控方面,公司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对公司和基金运作的合规情况进行监控。在基金日常投资运作过程中,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对基金投资进行了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方位监控,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对销售的合规监控方面,严格审核各类宣传推介材料和营销活动行为,确保各项行为的合法合规性。

4、强化合规培训教育,提高全员合规意识。

本报告期内,监察稽核部及时将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传递给各相关业务部门,并对具体的执行和合规要求进行提示。在日常工作中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员工职业操守的教育和监督,并开展法规培训。本年度,监察稽核部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主要采取课堂讲授的方式为员工提供多种形式的培训。

5、开展各类内部审计工作,包括4次季度常规审计以及5项针对性质较为重要或核心业务领域的专项审计工作。

6、完成各只基金及公司的各项信息披露工作,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监察稽核部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信息披露编报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和公告,包括基金发行时的法律文件、基金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分红公告以及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LOF基金生效、开放申赎、上市交易及定期报告等内容的公告,并报监管机关备案。

7、牵头开展反洗钱的各项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将相关可疑记录及时上报反洗钱监测中心。根据人民银行下发的规定,研究落实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措施。

本基金管理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继续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进一步提高稽核监察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基金估值程序

为了向基金投资人提供更好的证券投资管理服务,本基金管理人对估值和定价过程进行了最严格的控制。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估值决策委员会来更有效的完善估值服务。估值决策委员会包括下列成员: 分管基金运营业务的领导(委员会主席)、风险管理部负责人、股票投资负责人、债券投资负责人、交易部负责人、运营部负责人、基金会计主管(委员会秘书)。本基金管理人在充分衡量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货币风险、衍生工具和结构性产品等影响估值和定价因素的基础上,综合运营部、稽核部、投资部、风控部和其它相关部门的意见,确定本基金管理人采用的估值政策。

估值政策和程序的确立和修订须经本基金管理人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行。基金在采用新投资策略或投资新品种时,应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并在不适用的情况下,及时召开估值决策委员会。

在每个估值日,本基金管理人的运营部使用估值政策确定的估值方法,确定证券投资基金的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照托管协议中“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确定的规则复核,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2.基金管理人估值业务的职责分工

本基金管理人的估值业务采用双人双岗,所有业务操作需经复核方可生效。

3.基金管理人估值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本基金管理人的估值人员均具有专业会计学习经历,具有会计上岗证和基金从业人员资格。

本基金管理人的估值人员平均拥有6年金融从业经验和3年本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从业和基金估值经验

4.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本基金管理人的后台与投资业务隔离,基金经理不直接参与或决定估值

基金经理持续保持对基金估值所采用估值价格的关注,在认为基金估值所采用的估值价格不足够公允时,将通过首席投资官提请召开估值决策委员会会议,通过会议讨论决定是否调整基金管理人所采用的估值政策。

5.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6.已签约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本基金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定价服务协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其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具体日期以本基金分红公告为准);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人不能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具体收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

4、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25%。基金的收益分配比例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基准计算,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以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为准。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三个月,收益可不分配;

5、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

6、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和分红再投资形成的基金份额均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小数点后第3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资产;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于本期间未进行过利润分配,该处理符合基金利润分配原则。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信诚周期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信诚周期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截止本报告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227元,基金份额总额21,846,145.13份。

2、本基金合同自2012年5月7日起生效,上年度可比期间为2012年5月7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信诚周期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合同自2012年5月7日起生效,上年度可比期间为2012年5月7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信诚周期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合同自2012年5月7日起生效,上年度可比期间为2012年5月7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 至 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王俊锋 陈逸辛 时慧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信诚周期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信诚周期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952号文)和《关于信诚周期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备案确认的函》(基金部函[2012]289号文)批准,由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信诚周期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2012年5月7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上市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于:2012年3月14日至2012年4月27日募集,扣除认购费后的有效认购资金308,287,512.34元, 利息转份额198,030.99元,募集规模为308,485,543.33份。上述募集资金已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了KPMG-B(2012)CR No.0032号验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信诚周期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信诚周期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定期存款、中期票据、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为60%-95%;债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定期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4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当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臵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本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二个工作日,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006)、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指引》、《信诚周期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如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年度财务报表。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此外,本财务报表同时符合如会计报表附注7.4.2所列示的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

7.4.4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差错事项。

7.4.5 税项

根据财税字[1998]55号文、[2001]61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5]11号文《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7]84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投资收益暂免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 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4) 自2005年1月24日起,基金买卖A股、B股股权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按照0.1%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自2007年5月30日起,该税率上调至0.3%。自2008年4月24日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0.3%降至0.1%。自2008年9月19日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证券交易印花税改为单边征收,即仅对卖出A股、B股股权按0.1%的税率征收。

(5) 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自2013年1月1日起, 根据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7.4.6 关联方关系

7.4.7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下述关联交易均根据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以一般交易价格为定价基础。

7.4.7.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在本年度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4.7.2关联方报酬

7.4.7.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当年天数。

7.4.7.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当年天数。

7.4.7.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在本年度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7.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7.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费率按本基金基金合同公布的费率执行。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本年度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投资过本基金。

7.4.7.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费率按本基金基金合同公布的费率执行,本基金的其它关联方在本年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本基金。

7.4.7.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通过“中国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于本报告期末的相关余额为人民币45.278.95元。(上年度末余额:人民币398,580.81元)

7.4.7.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在本年度与上年度可比期间,在承销期内均未购入过由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8期末(2013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8.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证券。

7.4.8.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8.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此类事项。

§8投资组合报告

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9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金额按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10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卖出金额按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11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股票成本和卖出股票收入按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上述一只债券。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贵金属投资。

8.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指期货投资。

8.10.10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股指期货投资。

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9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投资。

8.11.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8.1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投资。

8.12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9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2.10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库之外的股票。

8.12.11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8.12.12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13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8.12.14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 份

9.2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注: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

9.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注:1、期末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万份至50万份(含)。

2、期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2013年3月17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肖钢先生辞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2013年6月1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自2013年5月31日起,田国立先生就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席及委员。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无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报告年度应支付给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人民币50,000元。该会计师事务所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至今。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9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根据券商的研究实力和服务水平选择专用席位。由研究部牵头对席位候选券商的研究实力和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并综合考虑候选券商的综合实力,由研究总监和投资总监审核批准。11.7.10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3月28日

基金简称信诚周期轮动股票(LOF) (场内简称: 信诚周期)
基金主代码165516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5月7日
基金管理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1,846,145.13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12年11月5日

投资目标在深入分析经济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本基金根据行业与宏观经济的联动特点,动态调整行业及个股配置比例,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证流动性的前提下,力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本基金采取行业指导下的个股精选方法。即:首先结合宏观经济发展情况,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周期类行业与稳定类行业进行配置;在此基础上确定周期类行业与稳定类行业内各行业配置情况;最后分别对周期类行业、稳定类行业内个股进行评估,从而精选基本面良好的个股以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业绩比较基准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品种。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唐世春唐州徽
联系电话021-6864978895566
电子邮箱shichun.tang@citicpru.com.cn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021-5108516895566
传真021-50120888010-66594942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xcfunds.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2013年2012年05月0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18,096,815.54-2,773,116.82
本期利润15,331,372.92-64,427.59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3127-0.0004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19.71%2.5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2013年末2012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2272-0.0103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6,809,035.37135,394,749.31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2271.025

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2.85%1.34%-2.81%0.90%-0.04%0.44%
过去六个月8.78%1.44%4.67%1.04%4.11%0.40%
过去一年19.71%1.45%-5.49%1.12%25.20%0.33%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22.70%1.27%-10.26%1.06%32.96%0.21%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张光成本基金基金经理,信诚盛世蓝筹股票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5月7日-9CFA,9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曾任欧洲货币(上海)有限公司研究总监、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2011年7月加入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投资经理。现任信诚盛世蓝筹股票基金基金经理及信诚周期轮动股票(LOF)基金基金经理。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毕马威华振审字第1400133号

审计报告标题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信诚周期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引言段我们审计了后附的第1页至第29页的信诚周期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信诚周期轮动基金”)财务报表,包括201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3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信诚周期轮动基金管理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意见段我们认为,信诚周期轮动基金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2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信诚周期轮动基金201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度的经营成果及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王国蓓陈启明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二办公楼八层
审计报告日期2014年3月26日

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110,936.5511,229,231.04
结算备付金 45,278.95398,580.81
存出保证金 29,355.11-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903,646.76127,374,160.57
其中:股票投资 19,603,776.76111,413,066.47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1,299,870.0015,961,094.1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0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1,000,972.22644,280.76
应收利息 13,468.25227,181.83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1,284.57247,095.93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27,104,942.41140,120,530.9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附注号本期末

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1,757.754,173,813.58
应付管理人报酬 32,677.84169,765.23
应付托管费 5,446.3328,294.22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36,561.87138,167.20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219,463.25215,741.40
负债合计 295,907.044,725,781.63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1,846,145.13132,149,899.90
未分配利润 4,962,890.243,244,849.41
所有者权益合计 26,809,035.37135,394,749.3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7,104,942.41140,120,530.94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5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一、收入 17,655,529.393,201,354.63
1.利息收入 96,657.14488,321.7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80,369.13400,234.15
债券利息收入 8,930.2469,125.51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7,357.7718,962.13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9,977,289.50-298,445.65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9,565,569.25-700,797.97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193,154.32113,472.1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218,565.93288,880.13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765,442.622,708,689.23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347,025.37302,789.26
减:二、费用 2,324,156.473,265,782.22
1.管理人报酬 838,336.061,704,436.08
2.托管费 139,722.70284,072.69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922,306.51945,132.82
5.利息支出 -6,238.56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6,238.56
6.其他费用 423,791.20325,902.0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5,331,372.92-64,427.59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5,331,372.92-64,427.59

项目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132,149,899.903,244,849.41135,394,749.3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15,331,372.9215,331,372.9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10,303,754.77-13,613,332.09-123,917,086.86
其中:1.基金申购款143,986,648.7017,475,026.03161,461,674.73
2.基金赎回款-254,290,403.47-31,088,358.12-285,378,761.5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21,846,145.134,962,890.2426,809,035.37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5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308,485,543.33-308,485,543.33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64,427.59-64,427.5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76,335,643.433,309,277.00-173,026,366.43
其中:1.基金申购款69,945,842.47-745,689.8469,200,152.63
2.基金赎回款-246,281,485.904,054,966.84-242,226,519.06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132,149,899.903,244,849.41135,394,749.31

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基金托管人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人的中方股东
英国保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外方股东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中方股东
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主要股东控制的机构
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出资成立的子公司

项目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5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838,336.061,704,436.08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299,008.46640,342.05

项目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5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139,722.70284,072.69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5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1,110,936.5574,955.9111,229,231.04394,788.34

股票代码股票名称停牌日期停牌原因期末

估值单价

复牌日期复牌

开盘单价

数量(股)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备注
000625长安汽车2013-12-31媒体披露公司重大信息11.452014-01-0311.7250,000557,500.00572,500.00-

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19,603,776.7672.33
 其中:股票19,603,776.7672.33
2固定收益投资1,299,870.004.80
 其中:债券1,299,870.004.80
 资产支持证券--
3贵金属投资--
4金融衍生品投资--
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4,000,000.0014.76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1,156,215.504.27
7其他各项资产1,045,080.153.86
8合计27,104,942.41100.00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农、林、牧、渔业--
B采矿业378,600.001.41
C制造业9,503,288.1235.45
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E建筑业811,952.003.03
F批发和零售业780,000.002.91
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H住宿和餐饮业--
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247,076.6412.11
J金融业--
K房地产业825,000.003.08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18,000.001.93
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541,660.009.48
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P教育--
Q卫生和社会工作--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998,200.003.72
S综合--
 合计19,603,776.7673.12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000826桑德环境37,7001,311,960.004.89
2300070碧水源30,0001,229,700.004.59
3002241歌尔声学29,0391,018,688.123.80
4000915山大华特30,000921,300.003.44
5600535天士力20,000857,800.003.20
6600048保利地产100,000825,000.003.08
7300300汉鼎股份40,000782,400.002.92
8002148北纬通信15,151689,218.992.57
9600880博瑞传播40,000679,200.002.53
10002475立讯精密20,000668,400.002.49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买入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000028国药一致6,524,931.264.82
2002063远光软件5,546,520.924.10
3600596新安股份5,323,900.943.93
4000826桑德环境4,935,054.003.64
5300088长信科技4,620,495.903.41
6002375亚厦股份4,592,426.813.39
7600486扬农化工4,409,075.133.26
8002148北纬通信4,409,063.633.26
9002415海康威视4,339,676.853.21
10000625长安汽车4,151,602.453.07
11300291华录百纳4,105,465.803.03
12000568泸州老窖3,645,769.682.69
13300228富瑞特装3,528,982.002.61
14300070碧水源3,429,983.112.53
15300083劲胜股份3,400,429.082.51
16300183东软载波3,355,012.342.48
17002565上海绿新3,145,661.402.32
18000917电广传媒3,119,807.452.30
19600557康缘药业3,039,772.002.25
20002202金风科技2,941,036.942.17
21002656卡奴迪路2,915,745.002.15
22000049德赛电池2,831,629.002.09
23002469三维工程2,770,582.452.05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卖出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000028国药一致13,571,025.2210.02
2002375亚厦股份9,952,521.007.35
3000826桑德环境7,621,200.795.63
4300088长信科技7,325,442.755.41
5300228富瑞特装7,139,072.005.27
6600519贵州茅台6,950,019.375.13
7002063远光软件6,718,000.964.96
8300197铁汉生态6,535,830.354.83
9300026红日药业5,856,081.784.33
10002469三维工程5,071,133.003.75
11300170汉得信息4,991,061.513.69
12000049德赛电池4,988,834.843.68
13600596新安股份4,968,755.713.67
14002589瑞康医药4,885,709.913.61
15002148北纬通信4,702,480.103.47
16600486扬农化工4,554,105.773.36
17002415海康威视4,422,259.863.27
18300291华录百纳4,334,565.843.20
19000625长安汽车4,151,710.723.07
20002038双鹭药业4,065,890.443.00
21002310东方园林4,055,471.703.00
22002037久联发展3,980,743.132.94
23000568泸州老窖3,876,626.772.86
24300083劲胜股份3,805,072.282.81
25002554惠博普3,788,126.102.80
26000917电广传媒3,610,881.962.67
27300110华仁药业3,593,561.902.65
28300183东软载波3,581,123.342.64
29601318中国平安3,477,954.942.57
30002304洋河股份3,356,883.902.48
31002565上海绿新3,302,711.292.44
32002051中工国际3,106,225.672.29
33002672东江环保3,095,583.702.29
34002140东华科技3,056,200.002.26
35002202金风科技2,983,795.032.20
36002501利源精制2,974,988.812.20
37300074华平股份2,940,315.772.17
38002511中顺洁柔2,925,253.102.16
39002663普邦园林2,920,073.902.16
40300300汉鼎股份2,833,096.502.09
41000581威孚高科2,814,248.812.08
42600557康缘药业2,791,434.002.06
43300070碧水源2,712,607.872.00
44002341新纶科技2,711,270.252.00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233,399,777.70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341,986,227.14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国家债券1,299,870.004.85
2央行票据--
3金融债券--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4企业债券--
5企业短期融资券--
6中期票据--
7可转债--
8其他--
9合计1,299,870.004.85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01932213国债2213,0001,299,870.004.85

序号名称金额
1存出保证金29,355.11
2应收证券清算款1,000,972.22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13,468.25
5应收申购款1,284.57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1,045,080.15

持有人户数(户)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
50243,518.22392,794.381.80%21,453,350.7598.20%

序号持有人名称持有份额(份)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蔡海鸥51,355.0018.20%
2姚春球28,209.009.99%
3段双双20,000.007.09%
4彭登科20,000.007.09%
5杨海红16,906.005.99%
6张美君13,600.004.82%
7杨建敏12,488.004.42%
8高晶洁10,000.003.54%
9佘天成8,500.003.01%
10林卓晖8,307.002.94%

项目持有份额总数(份)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170,549.460.78%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5月7日)基金份额总额308,485,543.33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132,149,899.90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143,986,648.70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254,290,403.47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1,846,145.13

券商名称交易单元数量股票交易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备注
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佣金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浙商证券1404,897,365.3470.37%359,555.5169.88%-
东方证券1139,349,272.1424.22%126,863.1524.66%-
中信证券121,378,947.173.72%19,463.553.78%-
大通证券19,760,420.191.70%8,636.981.68%本期新增1个交易单元

券商名称债券交易回购交易
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浙商证券----
东方证券17,485,622.2094.13%7,000,000.00100.00%
中信证券1,090,000.005.87%--
大通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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