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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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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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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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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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错综复杂。商用车行业特别是重卡行业呈现出前低后高的走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资料,2013年国内重卡市场全年销量累计77.41万辆,同比增长21.7%。从整个行业来看,虽然市场实现复苏,销量大幅增长,但距离2010年的高峰相差甚远。从全国来看,重型车终端市场依然疲软,行业竞争激烈,重卡企业面临着巨大压力。
面对严峻的市场形势,公司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方式、调结构为主线,全面实施“二次创业”伟大工程,立足早动手,争主动,大力开展“质量效益提升年”活动,围绕质量和效益提升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措施,保持了企业的健康运行。2013年公司全年累计销售汽车 84,037辆,同比增长12.54%;实现销售收入214.54亿元,同比增长10.7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8亿元,同比增长719.03%。
(一)新产品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全面提升。借助于公司大股东与德国曼公司的战略合作,经过几年艰苦卓绝的工作,通过引进欧洲现代装备及管理,实现了产品工艺水平的大幅度提升。应用曼技术的T系列产品全面推向市场,并获得了良好的市场反馈。
(二)全力提升营销水平,国内国际市场开拓稳步推进。为进一步开拓市场,公司对营销架构进行了相应调整,优化营销网点,有效提高了营销质量和水平。颁发了47个售后服务管理文件,实施“三大要求,八项承诺”,有中国重汽特色的营销服务文化正在形成。在做好国内市场的同时,借助于中国重汽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在国际市场完善的营销网络体系,公司不断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的适应性及竞争力,产品已远销90多个国家和地区。
(三)突出抓好质量提升,市场正面反映得到强化。公司始终坚持“用人品打造精品,用精品奉献社会”的宗旨,站在打造品牌的高度加强质量建设,严格执行T13质量提升计划,整车质量和解决售后服务问题的能力明显提升,用户对产品的认知度和满意度正在逐步提升。
(四)降本增效措施有力,企业效益控制能力得到了有效提升。公司积极落实质量效益提升年活动,在压缩库存、调整资金结构、集中采购、提高产能利用率及边际贡献率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企业整体效益比去年同期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
(五)积极探索机制改革,企业活力明显增强。公司相继制定了干部管理改革指导意见、人力资源优化配置改革指导意见、员工学习培训管理办法,对于干部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多能少的选人、用人以及分配机制进行了积极探索。有效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了企业活力,为今后的改革、创新、突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一)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成本、费用等相关项目的同比变动情况及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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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增加主要是由于本集团销售量同比大幅提高所致;
2、销售费用增加主要由于本年本集团销量大幅提高,销售费用随之上升;
3、管理费用增加主要由于本年研究开发费用增加所致;
4、财务费用减少主要由于本集团优化贷款结构,贷款成本下降所致。
(二)公司的业务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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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供应商及客户情况
(单位:元)
1、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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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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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资产构成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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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其他应收款增加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期末到期未收回的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注释 2:应收账款增加主要由于本集团加大促销力度导致应收款项增加所致。
注释 3:在建工程减少主要由于本集团部分在建工程项目已转固所致。
注释4:长期应收款的减少主要是由于本集团将一年内到期部分转入应收账款所致。
注释5:短期借款增加主要是由于本集团产销量上升,资金需求增加所致。
注释6:长期借款减少主要是由于本集团压缩长期借款规模,降低财务费用所致。
注释7:应付账款增加主要是由于本集团产量上升,原材料采购增加所致。
注释8:应付票据增加主要是由于产销量增加导致应付款项增加所致。
注释9:应付股利减少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应付股东分红款减少所致。
注释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主要由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的增加所致。
注释11:预计负债增加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预提的三包服务费增加所致。
注释12:递延收益下降主要由于政府补助用于相关的研发支出后,计入了当期损益。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无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14—09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在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础上,结合2014年经营目标,预计了2014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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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纯济,注册资本:96758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
经营范围:组织本集团成员开发研制、生产销售各种载重汽车、特种汽车、军用汽车、客车、专用车、改装车、发动机及机组、汽车零配件、专用底盘、集团成员生产所需的物资供应及销售;机械加工;公路运输;科技开发、咨询及售后服务;许可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限本集团的进出口公司)
1、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注册资本187128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山东省章丘市圣井潘王路西,法定代表人严文俊,经营范围汽车及零部件、总成、工程机械、农用车、摩托车配件、橡胶制品开发、研制、生产、销售;机械加工、铸造;汽车改装;机械设备维修、租赁;批发、零售:五金、交电;汽车售后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在章丘市中国重汽工业园内从事污水处理经营和压缩空气的供应。
2、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动力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注册资本667508万元,注册地址章丘市圣井唐王山路北潘王路西,法定代表人马纯济,主营发动机及零部件的开发、生产、销售,对外进行计量培训、评审,提供动力能源,土地、房屋设备租赁,物流仓储服务。
3、中国重汽集团杭州发动机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注册资金170000万元,注册地址萧山区红垦农场红六路南,法定代表人邢忠,经营范围:生产多缸柴油机、低速货车、非车用,发电机组、发动机配件及上述产品的技术服务。
4、中国重汽集团重庆燃油喷射系统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3848.58万元,注册地址沙坪坝区先锋街瓦窑沟78号,法定代表人侯建明,主营业务油泵油嘴系列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以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5、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复强动力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注册资本8114万美元,注册地址山东省章丘市圣井唐王山路北潘王路西,法定代表人胡伯康,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经营范围生产再制造发动机产品及汽车零部件、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
6、中国重汽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5500万元,注册地址济南市高新区经十东路济南出口加工区海关卡口办公楼305、307房间,法定代表人刘伟,经营范围:批准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代理进出口业务,对外承包工程,提供自产产品售后服务、信息咨询服务;汽车及配件、电子机构设备、日用百货、五金交电、计算机及配件、装饰材料、计算机软件、建筑材料的批发。
7、济南港豪发展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注册资本150370万港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地址济南市高新开发区新宇路751号B-103室,法定代表人韦志海,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进出口贸易(电子、机械设备,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其零件;汽车及配件;贱金属及其制品;矿产品;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工业用);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木浆及其它纤维状纤维素;纸及纸板的废碎品;纸、纸板及期制品;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等);自有房屋租赁(以上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涉及许可证管理的凭许可证经营)
8、中国重汽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5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注册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华龙路1110号1号楼,法定代表人方健,经营范围汽车制造、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的设计及技术咨询服务;建筑安装工程、工矿工程建筑施工及项目管理;公用与民用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制造与安装工程的监理;基本建设项目标底的编制和工程结算审价、评估等。
9、中国重汽集团柳州运力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300万元,注册地址柳州市柳洒县新兴工业园乐业路12号,法定代表人刘培民,经营范围:专用汽车、汽车零部件制造及销售;商用车销售、进出口业务、二类机动车维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10、中国重汽集团湖北华威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注册资本6277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地址随州市曾都新型工业基地9号,法定代表人刘培民,经营范围专用汽车、商用车(不含小轿车)、汽车零部件的制造、销售(涉及行政许可的经营项目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11、中国重汽集团绵阳专用车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地址绵阳高新区防震减灾产业园,法定代表人颜家智,经营范围:专用汽车、汽车零部件制造、销售,商用车销售。
12、中国重汽集团济宁商用车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注册地址济宁市诗仙路369号,法定代表人刘泽元,经营范围载重汽车、专用汽车、重型专用汽车底盘、客车底盘、汽车配件的制造和销售;机械加工和销售及以上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
13、中国重汽集团成都王牌商用车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注册资本80000万元,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弥牟镇长城路8号,法定代表人韦志海,经营范围:商用汽车整车及底盘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检测及服务;汽车零部件及通用机械产品的生产及销售;运输型拖拉机及农机推广;汽车租赁、工程承包、房地产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14、中国重汽集团济南豪沃客车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子公司,注册资本18000万元,注册地址山东省章丘市潘王路19777号,法定代表人王浩涛,经营范围:客车底盘及零部件生产、加工;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汽车工业技术服务;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及零部件的批发;客车生产项目的筹建。
15、中国重汽集团福建海西汽车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注册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埔岭99号,法定代表人徐向阳,经营范围:汽车生产、销售;汽车零配件、专用底盘生产、销售;机械加工;科技开发、咨询及售后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部件、原辅材料和技术的进口业务。
16、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橡塑件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注册资本24000万元,注册地址济南市长清区重汽黄河路688号(重汽工业园),法定代表人李建亭,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不含特种设备)、橡胶制品的研发、制造、销售、技术咨询;机床设备维修;工程机械租赁。
17、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投资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65号,法定代表人王卫平,经营范围:投资汽车工业、房地产业。
18、中国重汽集团青岛重工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子公司,注册资本23954万元,注册地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锦荣路369号,法定代表人刘培民,经营范围主营一般经营项目:重型专用汽车及底盘制造、专用汽车方面的研究开发及咨询服务;各类工程机械产品的研发、制造、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改装汽车、汽车配件制造;进出口业务。
19、中国重汽集团泰安五岳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子公司,注册资本23956.46万元,注册地址山东省泰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天门大街266号,法定代表人李立先,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重型汽车专用底盘、汽车总成、汽车零部件及专用汽车改装;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构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20、中国重汽集团大同齿轮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5520.79万元整,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云州街99号,法定代表人李秀泉,经营范围:设计制造汽车变速箱拖拉机前驱动桥工程机械齿轮各种螺伞齿轮等部件煤矿支护设备及综采配件铸锻件设备维修及配件销售汽车(不含小轿车)经营本公司各种产品部件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公司生产科研所需要材料及设备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开展本企业三来一补业有自有房屋租赁。
21、中国重汽集团济南专用车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子公司,注册资本4800万元,注册地址章丘市潘王路17668号,法定代表人陈彦博,经营范围:制造、销售:专用汽车(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为准);车载罐体;城建园林机械修理;进出口业务。
22、中国重汽集团济南物业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注册地址天桥区无影山中路53号,法定代表人段守泉,经营范围餐饮、住宿;物业管理;房屋维修,建筑安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环境绿化;房屋出租及中介;房地产营销、代理;保洁服务;家庭服务;生产、销售:汽车配件,润滑油,水处理设备:包装箱的生产(不含印刷)、销售;销售:办公用品,工艺品。
23、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建设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子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整,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地址山东省章丘绣江路北首路西绣惠镇康陈村地段,法定代表人闫颖,经营范围钢结构加工及安装、建筑工程施工、装修装饰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塑钢、铝合金门窗加工及安装、环保工程、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管道维修(以上经营项目取得资质证后经营)。汽车零部件的生产加工。批发、零售:建筑材料、普通机械、汽车零部件、彩板五金、交电、日用杂品、耐火材料(只限分公司经营)。房屋粉刷、清洗维修、房屋出租、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项目管理;网架设计、制作、安装(凭资质)。(国家有专项许可的除外)
24、中国重汽集团租赁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子公司,注册资金5243400元,注册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东路39号,法定代表人宋其东,经营范围:汽车融资租赁;普通机械,电器机械,房屋,家用电器,电子计算机,打字机,复印机,文体用品租赁;销售;汽车(不含九座以下的乘用车),汽车零部件。
25、中国重汽集团包头新宏昌专用车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联营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注册地址包头市,
法定代表人蒋晓冬,经营范围:专用车(小桥车除外)生产与销售;专用车零部件生产与销售;出口本企业的经营产品、进口本企业所需原辅材料。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货物和劳务互供协议的定价原则:如有国家定价,则应执行该国家定价;如没有国家定价,则应考虑适用市场价或成本加成价,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用。
综合服务协议的定价原则:如果国家定价不适用或不再适用于某种服务,则应适用市场价;如果适用市场价存在困难或者双方认为难以确定一个公允的市场价,则应适用成本加成价;如果在将来任何时候,某一国家定价生效并可适用于某种服务,则该服务应适用该国家定价。
辅助生产服务协议的定价原则:如果对某项服务存在国家定价,则应适用该国家定价;在没有国家定价的情况下,应首先考虑适用市场价;如果适用市场价存在困难或者双方认为难以确定一个公允的市场价,则应适用成本加成价。
技术服务的定价原则:中国重汽集团将为本公司提供日常性技术咨询及服务,技术服务费为每年200万元(包括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桥箱有限公司技术咨询及服务费用);如果中国重汽集团为本公司提供技术开发,其技术开发费的定价原则为提供该等技术服务的实际支出的成本加上10%的利润。
房屋租赁的定价原则:租赁价格参照同地区土地及房屋租赁价格确定。
医疗服务协议定价原则:如果对某项服务存在国家定价,则应适用该国家定价;在没有国家定价的情况下,应首先考虑适用市场价;如果适用市场价存在困难或者双方认为难以确定一个公允的市场价,则应适用成本加成价。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生产的需要,公司与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之间存在零部件采购、产品销售、综合服务、辅助生产服务、房屋租赁、技术服务、商标、专利及非专利技术许可使用、职工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关联交易。
为规范该等关联交易,保证交易各方利益,公司与关联方以协议方式对交易事项及各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已签订的协议有:《综合服务协议》、《辅助生产服务协议》、《专利权和专有技术许可使用协议》、《商标使用许可协议》、《货物和劳务互供协议》、《房屋租赁协议》、《技术服务协议》、《职工医疗服务协议》。以上相关协议刊登在2006年4月13日、2006年8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
后经2008年度股东大会和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签公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对上述协议均予以续签。相关决议公告分别刊登于2009年5月15日和2011年4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品品系及结构,公司于2013年1月及2013年9月分别与中国重汽集团济宁商用车有限公司和中国重汽集团济南特种车有限公司签订了《产品销售协议》,按照协议规定济宁商用车公司的产品以及特种车公司的民用产品由我公司进行销售。该协议及事项已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分别刊登于2013年1月16日和2013年9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因《综合服务协议》、《辅助生产服务协议》、《货物和劳务互供协议》、《技术服务协议》、《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和《职工医疗服务协议》将于2014年5月15日到期。双方根据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决定续签上述六项协议,并结合《产品销售协议》有关内容对上述六项协议有关内容进行修订。现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公告刊登在2014年3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
五、审议程序
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关联方签订的《综合服务协议》、《辅助生产服务协议》、《专利权和专有技术许可使用协议》、《商标使用许可协议》、《货物和劳务互供协议》、《技术服务协议》和《职工医疗服务协议》。经2011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签了《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技术服务协议》、《综合服务协议》、《职工医疗服务协议》、《货物和劳务互供协议》和《辅助生产服务协议》。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相关协议内容详见2006年4月13日、2006年8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网站。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14—10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续签
《金融服务协议》暨财务公司为公司
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细化金融服务事宜,公司与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于2012年3月26日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将为公司提供包括存款、贷款、票据承兑等在内的金融服务和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按照协议规定,《金融服务协议》将于2014年4月20日到期。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决定续签该协议,并对其有关内容进行修订。
财务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出席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4名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以5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该协议内容详见附件)、《关于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关联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应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原为中国重型汽车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87年10月,是全国最早成立的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之一。2002年11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国重型汽车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债务重组方案的批复》,财务公司进行了债务重组,经中国银监会核准于2004年10月28日恢复正常营业。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3356万元,共有三十五名股东,其中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货币出资81,566.19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8.9174%。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33H22201000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220101010011200,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东路39号,法定代表人宋其东,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为准。
三、关联交易标的
公司拟在财务公司开立结算账户,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各类优质金融服务和支持,公司通过财务公司资金业务平台,办理公司的存款、票据等结算业务和融资业务。预计公司在财务公司结算户上的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双方拟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1、财务公司根据公司需求,向公司提供包括存款、贷款、票据承兑等在内的金融服务和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2、协议期限
协议有效期为叁年。
3、交易金额
预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4、定价原则
定价原则为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意颁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
5、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风险处置预案的要求加强对财务公司存款业务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在存款期间公司将定期取得由财务公司负责提供的财务报告;公司指派专门机构和人员对存放于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和监督;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财务公司;财务公司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金风险,满足公司存放资金的安全支付需求;在发生可能对公司存款资金带来重大安全隐患事项时,财务公司应于二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公司,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财务公司应针对各项金融服务和产品制定相关风险管理措施和内控制度,以确保公司的资金和利益安全。
五、风险评估情况
公司通过财务公司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出具的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财务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详见公司公告的《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包括存款、贷款、票据承兑等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本公司认为,与财务公司续签的《金融服务协议》的条款公平、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505,899,534.86元(2012年12月31日:704,252,508.29元)。
八、上市公司保证资金安全和灵活调度的措施
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重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业务风险处置预案》。
九、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第五届董事第八次会议审议该议案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中国重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 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 及其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双方拟续签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 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 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 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在上述风 险控制的条件下,同意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按《金融服务协议》向本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4、公司制定的《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存款业务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财务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财务公司金融机构许可证复印件
5、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重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业务风险处置预案
6、关于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
金融服务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14年【 3 】月【 26 】日在山东省济南市签订:
甲方: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住所:山东省济南市无影山东路39号
法定代表人:宋其东
乙方: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党家庄镇南首
法定代表人:于有德
鉴于:
(1)甲方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2) 乙方为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司,其证券代码为000951;
(3)甲方和乙方均为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控股的子公司。
为进一步细化金融服务事宜,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在已签订的《综合服务协议》的基础之上,特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为此,甲方在此保证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精神,向乙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金融服务。
1. 定义和解释
1.1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或根据上下文解释另有要求外,本协议内所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1.1.1 “服务”,指按照本协议第2条的规定由甲方向乙方所提供的任何服务。
1.1.2 “会计年度”,指自一月一日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的会计年度。
1.1.3 “营业日”,指除国家法定的公共假日和休息日以外的任何日期。1.1.4 “不可抗力”,指双方签署本协议时不可预见、对其发生不可避免、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
1.2 除非出现反意或另外指明,在本协议中:
1.2.1 任何一方均包括其可能的法定继承者;
1.2.2 条款即为本协议之条款;
1.2.3 本协议应解释为可能不时经延期、修改、变更或补充的本协议;
1.2.4 本协议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使用,不应用作影响本协议实质内容的解释;
1.2.5 乙方的控股子公司包括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桥箱有限公司等。
2.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金融服务
2.1 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提供包括存款、贷款、票据承兑等在内的金融服务和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乙方同意接受该等服务。
2.2 服务要求
2.2.1 甲方向乙方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应当优先于甲方向其他第三方所提供的同等服务。如甲方存在同时向该等第三方提供同等服务的情况,则乙方所享受的服务应当优先得到保证。
2.2.2 甲方应当在可能的条件下不断提高向乙方所提供服务的质量。
3. 服务期限和服务终止
3.1 本协议第2条中所规定的所有服务的期限为三年,自本协议开始执行之日起计算。
3.2 乙方可经书面通知甲方而终止某种服务,但通知中必须说明何种服务应予终止和此等终止通知的生效时间。
3.3 除非乙方能方便地从第三方获得同等质量的服务、并书面向甲方确认要求停止该种服务,甲方不得终止提供该种服务。
4. 服务费用
4.1 作为甲方提供本协议第2条项下的服务的对价,乙方同意按照本条所界定的定价原则向甲方支付服务费。
4.2 定价原则为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
5. 声明和保证
5.1 双方的声明和保证
除在本协议中其他地方所做的声明和保证外,双方声明和保证如下:
(a) 在签订以及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有关对方信息、资料、财务数据、产品信息等均应严格保密。
(b) 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将上述信息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法律法规以及乙方上市地的上市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c) 若因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或司法机关强制命令必须予以披露的,应在第一时间告知对方,并尽一切努力将信息披露程度和范围限制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或司法机关强制命令的限度内。
5.2 甲方声明和保证
除本协议项下的其他声明和保证外,甲方还声明和保证如下:
(a) 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金风险,满足乙方存放资金的安全支付需求;
(b) 在发生可能对乙方存款资金带来重大安全隐患事项时,甲方应于二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
(c) 甲方应针对各项金融服务和产品制定相关风险管理措施和内控制度,以确保乙方的资金和利益安全;
(d)根据乙方受监管和信息披露要求,提供所需的各种法律文件、协议、政府批文,财务资料和其他资料,并保证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和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
(f)配合乙方检查其在甲方相关存款的流动性和安全性。
5.3 乙方的声明和保证
除本协议项下的其他声明和保证外,乙方还将为实现本协议所约定的服务而给予甲方必要的协助。
(a) 在办理具体金融服务时,应提交真实、合法、完整的资料和证明;
(b) 预计在甲方的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并不得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甲方;
(c) 在发生存款业务期间,乙方应定期取得由甲方负责提供的财务报告,乙方指派专门机构和人员对存放于甲方的资金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和监督。
6. 生效、变更和终止
6.1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盖章并经乙方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6.2 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的人在修改文件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3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于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终止:
(a) 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
(b) 本协议期满,双方未续签;
(c) 任何一方破产、解散、关闭;
(d) 因不可抗力致使双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e) 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终止本协议的情形。
6.4 如任何一方(“违约方”)对本协议之任何条款构成严重违约,并且违约方在另一方(“对方”)向其发出的书面违约通知所规定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对此等违约作出补救(如果此违约能够补救的话),则对方可终止本协议,违约方则应向对方负责赔偿因违约引起的一切直接损失和可预见的间接损失。
6.5 本协议的终止不应损害任何一方的任何已经产生的权利或义务,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7. 不可抗力
7.1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本协议全部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可能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但该方可以免除承担因不可抗力而导致的协议全部不履行、部分不履行或逾期履行的责任。
7.2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但最迟不超过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事件的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向另一方出示相关证据。
7.3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尽快履行其义务。
8. 违约责任
8.1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否则,应向对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预见的间接损失)。
8.2 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即构成违反本协议:
(a) 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任何义务;
(b) 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任何声明、承诺和保证;
(c) 在本协议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与事实不符或有误导成份(无论出于善意或恶意)。
8.3 如果发生前述的违反本协议的情形,对方应首先向违约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并给违约方确定一个合理期限进行补救。如果违约方在该合理期限内未对其违约行为进行补救或者所进行的补救不足以弥补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则应适用6.4款之规定。
8.4 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因违约行为而遭受的任何直接经济损失和可预见的间接经济损失,并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本协议标的总额20%的违约金。
9. 争议的解决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因本协议的任何方面所发生的争议应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10. 其他规定
10.1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义务。
10.2 本协议构成了双方就本协议所约定交易而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双方先前与该等交易有关的全部口头和书面协议。
10.3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和条件在任何时间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的,则其他条款的效力不应受其影响(除非该条款因上述情况而无法继续执行)。
10.4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签字)
乙方: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签字)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14—06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3月14日以书面送达和传真方式发出,2014年3月26日上午9:00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于有德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峰作了会议记录。
会议的召开及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后,逐项表决审议以下议案:
1、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于2014年4月21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提名于有德先生、张晓东先生、于瑞群先生、宋其东先生、邹忠厚先生、宋进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于长春先生、刘荣捷先生、潘爱玲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各候选人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并采用累积投票制予以审议。
5、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的原因,张亮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刘志杰先生、张世山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公司对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根据总经理于瑞群先生的提名,拟聘刘勇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魏福平先生、姜在先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各高管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为504,573,517.08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80,629,612.76元。201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62,932,027.83 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1、由于母公司累计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超过注册资本的50%,公司2013年度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及任意公积金。
2、按2013年末总股本419,425,5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7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113,244,885.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8、公司2014年度融资授信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结合各相关机构对我公司的授信,公司2014年度融资授信计划为:向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平安银行、汇丰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信用(授信)业务,总额度不超过陆拾伍亿元人民币。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按揭业务、融资租赁、各类保函等相关业务。其中按揭业务及融资租赁业务总额度不超过贰拾亿元人民币(可能会有少数银行将按揭业务在公司的贷款卡上体现为担保)。在融资租赁业务中,本公司对融资租赁产品将承担有条件的见物回购义务。
上述融资授信适用期限为2014年度至下一次股东大会重新核定融资授信计划之前。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相关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制定具体的融资计划,并代表董事会在授信额度总规模范围内签署向有关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续签公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公司和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综合服务协议》、《辅助生产服务协议》、《货物和劳务互供协议》、《技术服务协议》、《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和《职工医疗服务协议》将于2014年5月15日到期。双方根据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决定续签上述六项协议,并结合《产品销售协议》有关内容对上述六项协议有关内容进行修订。
本议案属关联事项,关联董事于有德先生、宋其东先生、宋进金先生、邹忠厚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表决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关联方已经签订的相关协议,预计2014年度公司与相关关联方销售货物及提供劳务等关联交易发生额约为 673,590.00万元人民币,采购货物及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发生额约为1,205,205.00万元人民币。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编号:2014-09)详见刊登于2014年3月28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属关联事项,公司关联董事于有德先生、宋其东先生、宋进金先生、邹忠厚先生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表决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将于2014年4月20日到期。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决定续签该协议,并对其有关内容进行修订。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公告》(编号:2014-10)详见刊登于2014年3月28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属关联事项,公司关联董事于有德先生、宋其东先生、宋进金先生、邹忠厚先生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表决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2、关于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听取《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与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会议做的《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该项议程需提交股东大会。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4、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现为我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拟续聘普华永道为我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5、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运营需要,定于2014年5月6日(星期二)在公司本部第一会议室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文件(编号:2014-07)。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4、5、6、7、9、10、11、12、14项均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于有德,男,1962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MBA,高级工程师。曾任重汽工具处(厂)处(厂)长,重汽卡车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副董事长等职。现任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销售总监,本公司董事、董事长。
于有德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张晓东,男,1965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毕业于吉林工业大学汽车专业,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第一汽车集团长春汽车研究所试验员,济南汽车制造总厂技术中心试验员、科长,重汽技术中心产品试验处副处长,重汽卡车公司质量部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兼制造事业部副总经理,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总质量师兼质量部经理。现任本公司销售事业部总经理。
张晓东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于瑞群,男,1962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连工学院机械系金属材料专业毕业,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济汽总厂铸造厂副总工程师、重汽济南铸造厂副厂长、厂长,重汽零部件公司副总经理,重汽济南商用车公司副总经理,重汽卡车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桥箱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于瑞群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宋其东,男,1963年4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曾任重汽财务部副部长,重汽销司副经理兼总会计师,重汽财务公司副董事长兼经理,重汽计划财务部部长,重汽财务部经理,重汽集团副总会计师等职。现任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
宋其东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邹忠厚,男,1962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青岛化工学院橡胶制品毕业,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重汽集团技术中心产品处副科长,重汽集团技术中心材料室主任,重汽集团技术中心工艺处副处长、处长,重汽集团济南橡胶密封件厂厂长,重汽集团济南汽车部件厂橡胶件分厂厂长,重汽集团零部件公司橡胶密封件厂厂长、书记,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公司橡胶密封件厂厂长、书记,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现任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本公司董事,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桥箱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
邹忠厚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宋进金,男,汉族,1969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武汉工学院电子工程系(现武汉理工大学),工学士学位,2007年获清华大学工程硕士学位,工程师。曾任重汽集团规划部基建处副处长、重汽集团规划与国际合作部基建处处长,重汽集团资本运营部副经理、经理,重汽集团国际合作办公室主任兼总师办副主任、国际市场部总经理,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技术发展部常务副总经理,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国际市场部总经理兼技术发展部常务副总经理。现任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总经理。
宋进金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于长春,男,1952年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天津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毕业,博士学位,在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研究所作博士后研究。曾任吉林财贸学院会计统计系助教,吉林财贸学院会计学系讲师、副教授,长春税务学院会计学系教授、系主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部门主任。现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兼任吉林财经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
于长春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2002年参加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和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共同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培训证号:京01393)。
刘荣捷,男,汉族,1950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曾任济南汽车配件厂厂办、党办主任、厂长助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厂长,济南考格尔公司党委书记,齐鲁考格尔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副董事长,中国重汽集团副总经济师、办公室主任、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兼办公室主任、中国重汽集团副总经理。2010年6月退休。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刘荣捷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2011年参加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培训证号:深交所公司高管(独立董事)培训字(1103406518)号
潘爱玲,女,1965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财务管理博士后,现为山东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台湾东吴大学客座教授,美国康涅狄格大学访问学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曾任山东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会计研究所所长等。完成多项国家级及省级课题,在CSSCI学术期刊发表论文70余篇。研究成果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和山东省软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潘爱玲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2003年参加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和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共同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培训证号:京03820)。
附件二:各高管人员简历
刘勇,男,汉族,1960年10月10日出生,中共党员,山东广播电视大学毕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济汽总厂252厂、总装厂会计、科长,济汽总厂财务处成本科副科长,重汽集团公司财务部成本处处长,重汽集团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重汽集团销售公司总会计师,重汽集团商用车公司总会计师,重汽集团公司国内合作部副部长,重汽桥箱QX-6项目组,重汽集团变速箱部财务总监(总会计师),重汽集团青岛重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会计师)。
刘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魏福平,男,汉族,1963年2月27日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安徽工学院内燃机专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济南汽车制造厂技术科副科长,济南汽车制造厂车架厂技术科副科长,济南汽车制造总厂技术中心试制科科长,重汽销售公司济南公司副经理,重汽销售公司(销售部)用户服务中心副经理,重汽集团卡车公司总装厂副厂长,重汽集团商用车销售部副总经理,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公司副总经理、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销售部副总经理。
魏福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姜在先,男,汉族,1964年12月24日出生,中共党员, 毕业于吉林工业大学工程力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重汽集团济南复强动力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重汽集团济南复强动力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重汽集团济南动力部副总经理。
姜在先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14-07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定于2014年5月6日(星期二)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召开。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4年5月6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5月5日——2014年5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6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5日下午15:00——2014 年5月6日下午15:00 中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4月2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6、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党家庄镇南首公司本部第一会议室
7、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如下:
1、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和摘要》;
4、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7、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8、审议《公司2014年度融资授信计划的议案》;
9、审议《关于续签公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审议《公司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12、听取《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13、审议《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其中,第4项、第5项、第6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第5项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本次会议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刊登于2014年3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4-06。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直接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传真:0531-85587003(自动)
2、登记时间:2014年4月29日9:00—17:00(信函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党家庄镇南首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50116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股东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有授权委托书)、股权登记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5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即对议案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投票代码: 360951
证券简称: 重汽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股东大会议案序号,如申报价格1.00元代表对议案1进行表决。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情况如下:
■
(4)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分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和累积投票制议案两种情况申报股数:
1)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为:
■
2)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6),股东输入的申报股数为其投向该候选人的票数,具体规则如下:
A:股东持有的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的最大有效表决权票数为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数与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将持有的总票数进行分配,分别投给各位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但其投给各位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的票数之和不得超过其持有的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的最大有效表决权票数。
例如:公司选举2名非独立董事,某位股东持有1000股本公司股票,则其持有的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最大有效表决权票数为1000×2=2000票。其可以将2000票进行平均分配,分别投给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000票;其也可以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间自由分配。但其投给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票数之和不得超过其持有的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最大有效表决权票数。
B:如输入的各项议案的选举表决权票数累积超过其持有的该项议案的最大有效表决权票数,则选票无效。
C:如输入的各项议案的选举表决权票数累积少于其持有的该项议案的最大有效表决权票数,选票有效,差额部分则被视为放弃投票处理,该差额部分不计入有效表决票数。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投票不能撤单;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证券帐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成功申请,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如激活指令是上午11:30之前发出的,则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激活指令是上午11:30之后发出的,则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参加其他公司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B、申请数字证书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具体操作参见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证书服务”栏目。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网上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山东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 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 证书登陆;
3) 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5日15:00—2014年5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张欣。
联系方式:0531-85587586
传真电话:0531-85587003(自动)
2、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被委托人姓名:(签名或盖章)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权限: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14-08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14日以书面送达和传真方式发出,于2014年3月26日上午11:00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本部第二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6人,实到6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忠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及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1、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主席李忠清先生在本次会议上做了工作报告,对2013年度工作进行总结。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同时,对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以及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13年度审计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13年度的生产经营状况,并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没有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于2014年4月21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名李忠清先生、高增东先生、宋成展先生、王世柱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陈道先生、胡开军先生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选出,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4、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为504,573,517.08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80,629,612.76元。201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62,932,027.83 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1、由于母公司累计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超过注册资本的50%,公司2013年度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及任意公积金。
2、按2013年末总股本419,425,5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7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113,244,885.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李忠清,男,汉族,1966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山东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毕业,硕士学位,高级政工师。曾任重汽技术中心产品设计员、科技管理办公室科长,重汽公司办公室秘书、副处长、处长,重汽集团济南汽车制造厂办公室副主任,中国重汽济南卡车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总经理助理等职。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李忠清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高增东,男,汉族,1967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首都经贸大学经济法专业毕业,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重汽物资供应公司计划员、部门经理,供应部供应处副处长,中国重汽商用车公司企划部部长、内饰件厂厂长,中国重汽桥箱事业部副总经理,中国重汽桥箱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销售事业部党委常务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高增东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王世柱,男,汉族,1963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吉林机电专科学校工企财务专业毕业,大专学历,会计师。曾任济南汽车制造厂审计处审计员、副科长,重汽公司审计部财务收支审计处副处长、处长,重汽公司驻北京办事处副主任,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客车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法律监察审计部副总经理、财务部副总经理、质量部副总经理。现任中国重汽集团福建海西汽车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王世柱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宋成展,男,汉族,1970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律专业毕业,硕士学位。曾任济南汽车制造总厂审计处科员,中国重汽销售公司济南分公司科员,中国重汽租赁商社主任科员,中国重汽集团审计监察部法律室副处长、处长,中国重汽集团法律监察审计部主管、副总经理。现任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法律监察审计部总经理。
宋成展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 股票简称 | 中国重汽 | 股票代码 | 000951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张峰 | 张欣 |
| 电话 | 053185587588 | 053185587586 |
| 传真 | 053185587003 | 053185587003 |
| 电子信箱 | zhangfeng@sinotruk.com | zx000951@163.com |
| | 2013年 | 201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1年 |
| 营业收入(元) | 21,453,512,362.88 | 19,369,538,133.40 | 10.76% | 26,058,557,166.8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80,629,612.76 | 46,473,329.75 | 719.03% | 362,355,691.5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26,694,025.84 | -8,881,562.75 | 3,778.34% | 304,628,159.2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11,543,144.63 | 1,095,535,241.12 | -89.82% | 337,927,990.80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1 | 0.11 | 727.27% | 0.86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91 | 0.11 | 727.27% | 0.86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75% | 1.25% | 8.5% | 9.88% |
| | 2013年末 | 201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1年末 |
| 总资产(元) | 15,748,595,766.18 | 13,746,461,616.16 | 14.56% | 18,740,031,464.2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4,087,177,452.05 | 3,719,130,604.29 | 9.9% | 3,743,959,609.54 |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37,353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5个交易日末股东总数 | 38,011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63.78% | 267,492,579 | | | |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3% | 4,338,514 | | | |
| 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74% | 3,119,740 | | | |
| 裕隆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59% | 2,483,374 | | | |
| 中国工商银行-富国沪深300增强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58% | 2,452,150 | | | |
|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41% | 1,739,928 | | | |
|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二组合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41% | 1,733,719 | | | |
| 张朝文 | 境内自然人 | 0.38% | 1,590,987 | | | |
| 中国建设银行-博时裕富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26% | 1,100,000 | | | |
| 中国建设银行-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26% | 1,081,251 | |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自然人股东张朝文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担保证券帐户持有本公司股票1,590,987股。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卡车行业 | 21,089,272,797.07 | 19,039,090,079.77 | 9.72% | 10.72% | 7.92% | 2.34% |
| 分产品 |
| 整车销售 | 19,824,741,901.15 | 18,170,497,886.64 | 8.34% | 10.26% | 8.94% | 1.11% |
| 配件销售 | 1,264,526,210.23 | 868,588,639.26 | 31.31% | 18.45% | -9.74% | 21.45% |
| 其他产品销售 | 4,685.69 | 3,553.87 | 24.15% | -61.17% | -51.95% | -14.56% |
| 分地区 |
| 中国国内销售 | 21,089,272,797.07 | 19,039,090,079.77 | 9.72% | 10.72% | 7.92% | 2.34% |
| 出口销售 | 0.00 | 0.00 | 0% | 0% | 0% | 0% |
| | 6,865,366,838.00 |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32.01% |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6,623,131,515.39 |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57.06% |
| 科目 | | 2013年12月31日 | 2012年12月31日 | 幅度 |
| 货币资金 | | 1,396,967,782.70 | 1,255,768,332.02 | 11% |
| 应收票据 | | 5,284,442,992.25 | 4,454,864,370.51 | 19% |
| 预付账款 | | 96,975,279.00 | 100,558,504.78 | -4% |
| 其他应收款 | 注释1 | 52,039,438.68 | 34,460,312.25 | 51% |
| 应收利息 | | 2,977,082.05 | 2,488,411.12 | 20% |
| 应收账款 | 注释2 | 2,323,735,439.91 | 1,540,291,641.24 | 51% |
| 存货 | | 3,866,291,359.04 | 3,347,630,964.01 | 15% |
| 在建工程 | 注释3 | 25,864,411.01 | 135,321,064.07 | -81% |
| 无形资产 | | 406,271,708.96 | 425,368,362.38 | -4% |
| 长期应收款 | 注释4 | 9,639,323.00 | 16,758,984.00 | -42% |
| 短期借款 | 注释5 | 2,414,426,869.00 | 1,695,751,208.13 | 42% |
| 长期借款 | 注释6 | 700,000,000.00 | 1,600,000,000.00 | -56% |
| 应付账款 | 注释7 | 2,674,422,075.98 | 1,904,703,466.98 | 40% |
| 应付票据 | 注释8 | 1,674,820,000.00 | 1,126,896,000.00 | 49% |
| 预收款项 | | 760,772,246.66 | 692,383,397.04 | 10% |
| 应交税费 | | 56,037,804.04 | 62,822,230.00 | -11% |
| 应付股利 | 注释9 | - | 101,910,516.72 | -100% |
| 其他应付款 | | 1,484,119,679.09 | 1,311,056,347.48 | 13%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注释10 | 8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60% |
| 预计负债 | 注释11 | 160,015,071.15 | 114,967,226.99 | 39% |
| 递延收益 | 注释12 | 206,336,658.00 | 318,287,177.33 | -35% |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14年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2013年实际发生额 |
| 销售货物 | 进出口公司 | 505,342.00 | 20.15% | 439,427.52 |
| 济南商用车 | 43,220.00 | 1.72% | 37,582.82 |
| 济南投资 | 27,546.00 | 1.10% | 22,996.55 |
| 湖北华威 | 16,684.00 | 0.67% | 14,507.93 |
| 柳州运力 | 9,934.00 | 0.40% | 8,638.62 |
| 济宁商用车 | 5,943.00 | 0.24% | 5,167.80 |
| 济南橡塑件 | 5,727.00 | 0.23% | 4,980.16 |
| 济南动力 | 5,491.00 | 0.22% | 4,774.83 |
| 绵阳专用车 | 1,144.00 | 0.05% | 994.65 |
| 青岛重工 | 1,043.00 | 0.04% | 906.55 |
| 泰安五岳 | 415.00 | 0.02% | 360.63 |
| 复强动力 | 367.00 | 0.01% | 319.46 |
| 杭发营销 | 322.00 | 0.01% | 279.91 |
| 大同齿轮 | 315.00 | 0.01% | 273.74 |
| 豪沃客车 | 295.00 | 0.01% | 256.63 |
| 济南建设 | 130.00 | 0.01% | 112.77 |
| 合 计 | 623,918.00 | 24.89% | 541,580.57 |
| 提供劳务 | 济南动力 | 20,216.00 | 19.37% | 16,846.27 |
| 杭发公司 | 11,407.00 | 10.93% | 9,505.42 |
| 复强动力 | 6,914.00 | 6.63% | 5,761.99 |
| 济南商用车 | 5,558.00 | 5.33% | 4,631.87 |
| 济南橡塑件 | 4,158.00 | 3.98% | 3,465.15 |
| 济宁商用车 | 1,275.00 | 1.22% | 1,062.25 |
| 大同齿轮 | 144.00 | 0.14% | 120.00 |
| 合 计 | 49,672.00 | 47.60% | 41,392.95 |
| 采购货物 | 济南动力 | 577,634.00 | 27.25% | 481,361.44 |
| 济南商用车 | 194,936.00 | 9.19% | 154,113.59 |
| 济南橡塑件 | 104,871.00 | 4.95% | 87,392.21 |
| 济宁商用车 | 77,142.00 | 3.64% | 64,284.68 |
| 济南投资 | 57,371.00 | 2.71% | 18,642.42 |
| 复强动力 | 56,318.00 | 2.66% | 46,931.42 |
| 大同齿轮 | 49,629.00 | 2.34% | 41,357.69 |
| 青岛重工 | 12,536.00 | 0.59% | 10,446.30 |
| 泰安五岳 | 10,286.00 | 0.49% | 8,571.25 |
| 湖北华威 | 9,931.00 | 0.47% | 8,276.15 |
| 济南专用车 | 6,062.00 | 0.29% | 5,051.52 |
| 柳州运力 | 5,024.00 | 0.24% | 4,186.77 |
| 包头新宏昌 | 2,090.00 | 0.10% | 1,741.95 |
| 杭发公司 | 1,581.00 | 0.07% | 1,317.45 |
| 重庆燃油喷射 | 1,168.00 | 0.06% | 973.65 |
| 进出口公司 | 878.00 | 0.04% | 731.66 |
| 绵阳专用车 | 832.00 | 0.04% | 693.72 |
| 合 计 | 1,168,289.00 | 55.13% | 936,073.87 |
| 接受劳务 | 济南动力 | 11,978.00 | 15.88% | 9,981.33 |
| 济南商用车 | 7,609.00 | 10.09% | 1,674.14 |
| 中国重汽集团 | 5,494.00 | 7.28% | 3,953.12 |
| 济南港豪 | 3,491.00 | 4.63% | 2,909.00 |
| 济宁商用车 | 2,506.00 | 3.32% | 88.43 |
| 济南物业 | 2,934.00 | 3.89% | 2,445.13 |
| 设计研究院 | 1,390.00 | 1.84% | 1,158.45 |
| 济南建设 | 893.00 | 1.18% | 743.88 |
| 杭发公司 | 404.00 | 0.54% | 337.07 |
| 济南投资 | 217.00 | 0.29% | 181.04 |
| 合 计 | 36,916.00 | 48.94% | 23,471.59 |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对应申报价格 |
| 总议案 | 除累积投票议案(即议案4、议案5、议案6)外的所有议案 | 100元 |
| 1 |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00元 |
| 2 | 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00元 |
| 3 | 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和摘要 | 3.00元 |
| 4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 4.00元 |
| (1) | 选举于有德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1元 |
| (2) | 选举张晓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2元 |
| (3) | 选举于瑞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3元 |
| (4) | 选举宋其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4元 |
| (5) | 选举邹忠厚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5元 |
| (6) | 选举宋进金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6元 |
| 5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 5.00元 |
| (1) | 选举于长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5.01元 |
| (2) | 选举刘荣捷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5.02元 |
| (3) | 选举潘爱玲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5.03元 |
| 6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 6.00元 |
| (1) | 选举李忠清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 6.01元 |
| (2) | 选举高增东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 6.02元 |
| (3) | 选举宋成展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 6.03元 |
| (4) | 选举王世柱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 6.04元 |
| 7 |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7.00元 |
| 8 | 公司2014年度融资授信计划的议案 | 8.00元 |
| 9 | 关于续签公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 9.00元 |
| 10 | 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10.00元 |
| 11 | 公司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 11.00元 |
| 12 | 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12.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