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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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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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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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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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面对严峻的经营形势,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全体员工共同努力,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按照“质量效益双增长,改革发展双突破”的工作总要求,围绕减亏止亏的总体经营目标和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凝心聚力,勇克难关,取得显著成绩。从提升企业根本盈利能力和绩效入手,外拓市场,内炼管理,内外兼修,双向提升。以抢发电量为手段,制订有针对性的营销策略,积极争取外部替代发电,大力开拓热力市场,确保公司效益。全力推进“走出去”战略实施,快速打造省内、华东、西北三个新能源产业基地。全年新增产能18万千瓦,其中,新投火电(松花江背压机项目6号机组)4万千瓦、光伏发电(青海格尔木一、二期光伏发电项目)4万千瓦,火电增容(四平热电一公司4号机组和松花江热电一公司4号机组)10万千瓦;关停火电(浑江发电公司5号机组)20万千瓦;项目核准(松花江背压机组项目13万千瓦、青海格尔木二期光伏发电项目2万千瓦、安徽章广风电项目4.8万千瓦)19.8万千瓦。全年完成发电量107.22亿千瓦时,供热量1,553.83万吉焦;实现营业收入43.47亿元,实现利润总额2,39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262万元,公司实现扭亏为盈。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2008年审计署对中电投集团公司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检查时对本公司进行了延审检查,公司下属公司存在超比例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1,410万元的事项。根据2012年4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从2011年起至2013年,分三年从本公司当年工资总额中消化处理。本年从工资总额中消化处理追溯调增期初其他应收款,调增期初未分配利润744万元。该事项截至本年已全部整改完毕。
(2)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1、本集团本报告期内根据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青海中电投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格尔木2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青发改能源〔2012〕1501号)及青海新能源项目进展情况,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成立青海中电投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地青海省格尔木市。
2、本集团本报告期内根据安徽省能源局《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同意滁州南谯区章广风电场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皖能源新能函[2013]34号),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成立吉电(滁州)章广风力发电有公司,注册地安徽省滁州市。
3、2013年4月控股子公司吉林中电投吉电特种钢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终止经营并依法开展清算,不纳入合并范围。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4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18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
2、2014年3月26日上午,在公司三楼第二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
4、会议由董事长周世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与会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批准了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计差错调整事项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会计差错调整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从2011年起至2013年,分三年从本公司当年工资总额中消化处理,2013年是处理此事的最后一年。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要求,就处理浑江发电公司2005-2007年期间超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事项,调整2013年度期初数未分配利润增加744万元,其他应收款增加744万元。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对期初数调整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提高了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五)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2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618,131,239.00元。2013年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调增期初未分配利润7,437,808.38元;2013年4月子公司吉林中电投吉电特种钢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进入清算期,不纳入合并范围,调整未分配利润455,477.10元。加上本年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转入42,620,933.92元,2013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575,054,827.98元。公司2013年度拟不分配股利,不转增股本。
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2014年度融资计划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4年度融资计划草案。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201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4年度投资计划的草案。基本建设计划投资8.36亿元:其中长春东南热电项目2014年上半年前期费用500万元;长岭三十号风电二期6000万元;长岭腰井子二期6000万元;安徽章广风电项目2.55亿元。上述项目均已通过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长岭三十号风电三期前期费用200万元;长岭腰井子三期前期费用200万元;甘肃高台光伏发电项目4.5亿元;白城清洁供暖工程项目200万元。技术改造:4.25亿元(合计97项);科技与信息化建设:0.32亿元。
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投资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5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投资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5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议案
关联董事周世平先生和沈汝浪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与会的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结算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15亿元,贷款额度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作为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的股东,利用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金融平台,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的利益。由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的行为属于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的标的权属清晰,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交易行为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公允,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十二)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委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编制了风险评估报告,该报告充分反映了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未发现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在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的资金是安全的。
(十三)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情况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是健全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公司内部控制已涵盖了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公司各项重点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执行。公司2013年度建立了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十四)受托运行管理四平合营公司3台供热发电机组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受托运行管理四平合营公司3台供热发电机组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五)201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15.1关于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所持股权、资产委托吉电股份管理的议案
关联董事周世平先生和沈汝浪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与会的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关于2014年度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所持股权、资产委托吉电股份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签署《委托管理协议》,协议合同金额300万元。公司受托管理第一大股东—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所属资产的范围包括:全资子公司—白山市鸿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通化能源实业有限公司;控股公司—白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74.34%的股权、通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81.36%的股权;以及参股公司—“四平合营公司”35.1%股权。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为避免公司与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发生同业问题,公司受托管理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在吉林区域所持股权和资产。此项交易为正常的商业往来,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的标的权属清晰,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交易行为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公允,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15.2向通化恒泰热力有限公司销售热力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向通化恒泰热力有限公司销售热力的议案》,2014年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5,535万元。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此项关联交易有利于扩大公司在通化市二道江区供热市场份额,增加公司供热收入;关联交易的价格执行吉林省人民政府有权部门的批复价格,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15.3向白山鸿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热力的议案
会议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周世平先生和沈汝浪先生回避表决。与会的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向白山鸿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热力的议案,2014年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1,200万元。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此项关联交易有利于扩大公司在白山市供热市场份额,增加公司供热收入;此项关联交易的价格执行吉林省人民政府有权部门的批复价格,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15.4向吉林省博大生化有限公司销售蒸汽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向吉林省博大生化有限公司销售蒸汽的议案》。2014年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亿元。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吉林省博大生化有限公司是目前公司最大的工业蒸汽客户,该关联交易有利于扩大公司在吉林市工业蒸汽市场份额,提高热力收入;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行为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按市场化确定价格,定价公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15.5与吉林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技术监督框架协议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与吉林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技术监督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委托吉林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对公司下属发电公司进行技术监督管理与技术服务,预计2014年度关联交易金额约为1,579万元。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审议程序合法。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掌握各台机组和各台设备的性能,有利于公司所管各台机组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该关联交易事项取费标准执行吉林省政府有权部门批复文件为依据,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15.6重庆远达烟气治理特许经营有限公司对白城发电公司提供运维服务的议案
关联董事周世平先生和沈汝浪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与会的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下属白城发电公司与重庆远达烟气治理特许经营有限公司签订2×660MW机组脱硫检修维护及运行合同,2014年预计支付脱硫检修维护及运行费用678.27万元。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重庆远达烟气治理特许经营有限公司为公司所属白城发电公司提供脱硫检修维护及运行专业化服务,为正常的商业往来。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的标的权属清晰,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交易行为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按可比的服务项目确定价格,定价公允,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15.7采购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燃料的议案
会议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周世平先生和沈汝浪先生回避表决。与会的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采购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燃料的议案》,同意公司从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原煤,预计2014年采购金额不超过5.5亿元(不含运费)。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由于吉林省电煤供应缺口在50%以上,且有逐年加大趋势,直接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采购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霍煤可保证公司电煤的稳定供应,确保机组安全稳定运行,并以霍煤为保障,平抑市场煤采购价格,控制燃料成本。上述关联交易为正常的商业往来,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的标的权属清晰,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交易行为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按市场化确定价格,定价公允,对公司的电力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
15.8拟接受中电投物资装备分公司物资配送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周世平先生和沈汝浪先生回避表决。与会的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拟接受中电投物资装备分公司物资配送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交易金额为3,400万元左右(含2013年已发生需2014年结算的756万元), 其中采购配送服务费按6.26%支付。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公司利用中电投物资装备分公司服务平台,为公司下属发电公司提供所需基建物资、生产物资,为降低公司工程造价和采购成本提供了可能,为正常的商业往来。对公司的电力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情况,也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交易行为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按市场化,参考电力行业其他公司的取费标准确定服务费价格,定价公允。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达到了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续聘北京中咨律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法律顾问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续聘北京中咨律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法律顾问的议案》,2014年度法律顾问费用为20万元。
(十七)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14年4月18日(星期五)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4月14日(详细内容见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次董事会审议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有:
1、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2014年度融资计划议案
8、201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9、投资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5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10、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议案
11、受托运行管理四平热电厂3台供热发电机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2、201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12.1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所持股权、资产委托吉电股份管理的议案
12.2向通化恒泰热力有限公司销售热力的议案
12.3向白山鸿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热力的议案
12.4向吉林省博大生化有限公司销售蒸汽的议案
12.5与吉林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技术监督框架协议的议案
12.6重庆远达烟气治理特许经营有限公司对白城发电公司提供运维服务的议案
12.7采购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燃料的议案
12.8拟接受中电投物资装备分公司物资配送关联交易的议案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8
关于召开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3月26日,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现场会议:
1、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4月18日(星期五)上午9:30
2、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
(四)网络投票
1、网络投票方式:(可选择以下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进行投票):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2)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2、网络投票时间: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4年4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4年4月17日下午15:00至2014年4月18日下午15:00
(五)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14日(星期一)
(六)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4月14日下午15:00 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的法律顾问。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审议《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审议《2014年度融资计划议案》;
8、审议《201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9、审议《投资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5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10、审议《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议案》;
11、审议《受托运行管理四平合营公司3台供热发电机组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审议《201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2.1吉林能交总所持股权、资产委托吉电股份管理的议案;
12.2向通化恒泰热力有限公司销售热力的议案;
12.3向白山鸿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热力的议案;
12.4向吉林省博大生化有限公司销售蒸汽的议案;
12.5与吉林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技术监督框架协议的议案;
12.6重庆远达烟气治理特许经营有限公司对白城发电公司提供运维服务的议案;
12.7采购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燃料的议案;
12.8拟接受中电投物资装备分公司物资配送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等方式。
2、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14年4月16日上午10:30—11:30,下午13:30-16:3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4、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
(1)自然人股东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投票代码:360875
2、投票简称: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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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票时间:2014年4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输入证券代码“360875”
③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二,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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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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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⑥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5、投票举例
以股东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为例,其申报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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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投票时间:2014年4月17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4月18日下午15:00
2、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股东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服务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让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93239016。
股东采用服务密码方式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9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激活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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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投票”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更改投票结果。
(三)查询投票结果的操作方法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9:00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查询投票结果时需要输入您投票时使用的证券账户并输入“服务密码”,此“服务密码”与互联网投票时使用的“服务密码”为同一密码,未申请“服务密码”的股东请在使用功能前提前申请。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五、其他事项
1、会务常设联系人
联 系 人:石岚 华子玉
联系电话:0431—81150933 81150932
传 真:0431—81150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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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
邮政编码:130022
2、会议费用情况
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贵公司于2014年4月18日(星期五)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议案按下表所示进行表决:
■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代理人签名: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5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17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
2、2014年3月26日下午,在公司三楼第二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五人,实到监事五人。
4、会议由第六届监事会主席李厚新先生主持。
5、出席会议的监事占公司全体监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批准了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会计差错调整事项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会计差错调整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从2011年起至2013年,分三年从本公司当年工资总额中消化处理,2013年是处理此事的最后一年。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要求,就处理浑江发电公司2005-2007年期间超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事项,调整2013年度期初数未分配利润增加744万元,其他应收款增加744万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以前年度会计差错的追溯调整,依据充分,符合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会计差错调整的意见,以及就其原因和影响所做的说明。
4、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2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618,131,239.00元。2013年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调增期初未分配利润7,437,808.38元;2013年4月子公司吉林中电投吉电特种钢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进入清算期,不纳入合并范围,调整未分配利润455,477.10元。加上本年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转入42,620,933.92元,2013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575,054,827.98元。公司2013年度拟不分配股利,不转增股本。
6、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2014年度融资计划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4年度融资计划草案。
8、201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4年度投资计划的草案。
9、关于投资甘肃高台5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甘肃高台5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10、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结算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15亿元,贷款额度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
11、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12、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情况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13、受托运行管理四平合营公司3台供热发电机组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受托运行管理四平合营公司3台供热发电机组关联交易的议案》。
14、201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14.1、吉林能交总所持股权、资产委托吉电股份管理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所持股权、资产委托吉电股份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签署《委托管理协议》,协议合同金额300万元。公司受托管理第一大股东—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所属资产的范围包括:全资子公司—白山市鸿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通化能源实业有限公司;控股公司—白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74.34%的股权、通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81.36%的股权;以及参股公司—“四平合营公司”35.1%股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在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周世平先生和沈汝浪先生进行了回避。为解决与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的同业问题,公司在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受托管理其所持股权、资产。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14.2、向通化恒泰热力有限公司销售热力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向通化恒泰热力有限公司销售热力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审议程序合法。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执行政府定价,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14.3、向白山鸿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热力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向白山鸿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热力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本次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周世平先生和沈汝浪先生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2)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价格采用市场价格,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14.4、向吉林省博大生化有限公司销售蒸汽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向吉林省博大生化有限公司销售蒸汽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审议程序合法。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价格采用市场价格,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14.5、与吉林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技术监督框架协议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与吉林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技术监督框架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执行政府批复价格,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14.6、重庆远达烟气治理特许经营有限公司对白城发电公司提供运维服务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重庆远达烟气治理特许经营有限公司对白城发电公司提供运维服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在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周世平先生和沈汝浪先生进行了回避,本次交易审议程序合法。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14.7、采购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燃料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采购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燃料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周世平先生和沈汝浪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执行市场价格,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14.8、拟接受中电投物资装备分公司物资配送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拟接受中电投物资装备分公司物资配送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在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周世平先生和沈汝浪先生进行了回避,本次交易审议程序合法。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同行业执行的价格,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3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
甘肃高台5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基本情况
为加快推进公司北稳西征南扩的新能源发展战略的实施,公司控股公司—甘肃中电投吉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高崖子滩5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
2、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发改能源函【2013】5号)《关于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开展高台县高崖子滩5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前期工作的复函》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4年3月2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甘肃高台5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4、尚需批准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取得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文件;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
二、甘肃中电投吉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设立时间:2013年6月14日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北水桥街179号张运司驾校办公楼6楼
注册资金:108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执照注册号:620700000004195
税务登记证号码:
经营范围(主营):光伏电站的筹建,新能源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技术咨询服务。
甘肃中电投吉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为:2013年末,资产总额 3.57亿元;负债总额3.05亿元;所有者权益0.52亿元。
甘肃中电投吉能新能源有限公司股东方: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持有48.15%股权;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1.85%股份。
甘肃中电投吉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最高权利机构为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委派3人,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委派2人,董事长由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委派,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
三、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可行性:
(1)本工程建在甘肃省中部的张掖市高台县境内,场址位于张掖市高台县西南约30km处的高崖子滩区域,海拔高度在1520米-1560米之间,占地面积约为1.57平方公里,工程场址土地性质为国有未利用荒地,属干旱荒漠地带。地形较为平缓、开阔,局部略有起伏,距离连霍高速G30不到2km,交通较为便利,运输方便。适宜建设大型光伏电站。
(2)太阳能资源丰富
高台县地处欧亚大陆腹地,远离海洋,属大陆性荒漠草原气候。该地区四季云量少,晴天多,光照充足,辐射强度高,辐射量大,非常适宜建设光伏电站,为甘肃省年太阳辐射量最大的地区之一,年均日照时数3110.5小时,太阳能辐射值6129.96兆焦/平方米。
(3)电网接入条件较好
高台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已通过甘肃省电力公司审查。本项目接入系统拟采用一回110千伏架空线路至高台县33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侧,线路长度约14公里,电网接入条件较好。
综上所述,本项目外部条件充分可靠。
2、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1)投资估算
本期工程静态投资46935.89万元,动态总投资48159.59万元,单位千瓦静态投资9254元/千瓦,单位千瓦动态投资9496元/千瓦。投资水平是合理的。
(2)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资金由甘肃中电投吉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出资,按银行贷款或资本市场融资考虑。银行贷款利率按6.55%计算,贷款偿还期为15年,按本息等额方式还款。
(3)效益分析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38号),本项目按标杆上网电价0.90元/千瓦时(含税),项目运行期25年内的年平均发电量为7329.93万千瓦时,年利用小时数为1445.32小时测算,投资回收期为9.66年,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9.34%,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15.37%。项目盈利能力较好。
3、甘肃中电投吉能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5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管理。负责甘肃省张掖区域未来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以及运行管理。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1、有利于公司产业结构的调整
投资甘肃高台光伏电项目,将加大公司清洁能源的份额,有利于优化公司产业结构,从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若本次投资完成,公司光伏电装机容量将达到14万千瓦。
2、有利于增加公司盈利能力
本项目按标杆上网电价0.90元/千瓦时(含税),项目运行期25年内的年平均发电量为7329.93万千瓦时,年利用小时数为1445.32小时测算,投资回收期为9.66年,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9.34%,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15.37%。项目盈利能力较好。
3、符合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和能源产业发展方向
近几年,光伏发电已由补充能源向替代能源过渡,并在向并网发电的方向发展。本工程选址在甘肃省,是国家新能源政策鼓励扶持地区。符合国家《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规定和吉电股份发展战略。
(二)存在的风险
项目核准开工建设和配套电网建设同步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1、符合公司北稳西征南扩的新能源发展战略在西北区域的实施。
2、有利于优化公司产业结构,从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若本次投资完成,公司光伏电装机容量将达到14万千瓦。
3、甘肃高台县气候干燥,降雨稀少,蒸发量大,光照充足,太阳辐射强。年太阳辐射总量在6174.74MJ/m2,年日照小时数3077小时,该地区属于太阳辐射高值区,太阳能资源较丰富,适宜建设光伏电站。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0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3月26日在公司三楼第二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议案》,关联董事周世平先生、沈汝浪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该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的投票权。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1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向关联方出售热力产品不超过16,735万元;
受托管理关联方股权、资产,收取服务费不超过300万元;
委托关联方从事2×660MW机组脱硫检修维护及运行,支付费用不超过678.27万元;
接受关联方对公司下属单位进行技术监督管理与技术服务,支付费用不超过1,245万元;
向关联方采购燃料,支付燃料款不超过55,000万元;
委托关联方集中采购物资,预计交易金额3,400万元, 其中采购配送服务费按6.26%支付;
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2014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公司与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控股企业发生的交易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1.3规定,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投”)控股企业发生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中电投控股企业为关联法人。
1、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以下简称“能交总”):国有独资,成立于1988年;注册资本:15.21亿元;注册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688号;主要经营业务:从事地方能源交通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除主导产业外还从事建筑装璜、能源新技术、石化等方面经营。2013年总资产2,327,707元,净资产379,99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27,832万元,净利润-32,973万元。中电投持有能交总100%股权。能交总直接持有公司25.58%的股权,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2、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露天煤业”):法定代表人:刘明胜;注册资本:110,557.18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内蒙古霍林郭勒市哲里木大街(霍矿珠斯花区),主要经营业务:煤炭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土方工程,矿山设备,工程机械,发动机,电机,电器安装与维修,普通机械制造,机电、机械配件加工及销售;煤化工产品生产、销售;建材、化工产品(除专营)、金属材料(除专营) 销售;地质勘探、 工程与地籍测绘测量, 疏干及防排水设计及施工; 仓储、 房屋、 机电产品、 机械设备租赁; 油质检验, 技术服务, 信息咨询; 铵油炸药生产(自产自用);煤炭经营,金属检验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审批的,未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2013年总资产987,573万元,净资产628,24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22,101万元,净利润91,359万元。中电投持有其母公司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5%股权。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有其69.4%的股权,为露天煤业第一大股东。
3、重庆远达烟气治理特许经营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金伦;注册资本:壹亿元整;住所:重庆市南岸区青龙路1号4- 6屋;主营业务:承接火电厂烟气脱硫脱硝节能减排项目投资、运营、改造、检修及副产品的销售;电力、环保新产品的开发、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或许可的项目,经批准后方可经营)。2013年总资产10,473万元,净资产8,43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2,535万元,净利润:-1569万元。
远达烟气治理公司是中电投远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同受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控制。
4、中电投物资装备分公司
负责人:琚立生;注册资本:伍佰万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32号1层东厅;主营业务:销售电能设备;电力及相关技术的开发、技术咨询;兼营业务:在隶属企业授权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招投标代理;物业管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截至2013年末总资产为235,36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178,680万元、净利润为14,756万元。
该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之下属分公司,与公司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
(二)公司与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控股企业发生的交易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1.3规定,公司与第一大股东能交总控股企业发生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能交总的控股企业为关联法人。
白山鸿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山鸿成”),系能交总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胜波,注册资本:伍佰伍拾万元;住所:吉林省白山市光明街8号,主营业务:资产租赁、供热管理、供水管理、物业管理、灰场管理、房屋及设施维修维护、医疗卫生及其它服务、普通货运、建材(不含木材)、粉煤灰销售、碳酸钙及其系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能交总持有其100%股权。委托公司管理。2013年总资产11,803万元,净资产8,43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691万元,净利润-736万元。
(三)公司与参股企业发生的交易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1.3规定,公司与参股企业发生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司参股企业为关联法人。
1、吉林省博大生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大生化”):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卢银存,注册资本:伍亿捌仟陆佰贰拾捌万元(人民币);住所: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号街东侧,主营业务:乙醇、乙二醇、DDGS蛋白饲料制造;粮食收购。公司持有其16.26%股权。2013年总资产117,625万元,净资产55,18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75,605万元,净利润261万元。
2、吉林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国春;注册资本:伍仟万元;住所:高新区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公寓1单元708室;
经营范围:电力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电力工程设备试验、电力技改工程开发,电力新产品开发、研究、销售,电力方面新能源开发利用、新技术研究,电力工程技术监督,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络管理,软件开发,污水处理,粉尘治理,期刊广告;电力工程咨询(按资质证核定范围经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以上各项国家法律禁止的不得经营;应该专项审批的项目未获批准之前不等经营);2013年总资产12,546万元,净资产11,83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0,700万元,净利润2,541万元。
3、通化恒泰热力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仁峰;注册资本:叁仟柒佰万元;住所:通化市新华大街1516号;经营范围:供热;2013年总资产71,536万元,净资产-8,09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6,820万元,净利润1,137万元。
(四)以上关联方上年度与公司均发生了交易,履约情况较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出售热力:公司出售热力价格均依据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吉发改价格字【2005】1206号《关于调整电热联产热电厂供采暖用热出厂价格的通知》及吉发改价格字【2008】758号《关于调整热电联产企业供热出厂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2、出售工业蒸汽价格:公司按工业蒸汽市场定价,确定出售工业蒸汽价格。预计蒸汽出厂价格: 100元/吨—112元/吨(含税)
3、采购燃料:公司向露天煤业采购燃料的定价原则是按热值计价,执行市场价格,同一站台、同一质量、同一价格,与非关联方定价原则无差异。
4、受托管理:公司受托管理第一大股东—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所属资产的范围包括:全资企业—白山市鸿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通化能源实业有限公司;控股企业—白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74.34%的股权、通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81.36%的股权;参股企业“四平合营公司”35.1%的股权。根据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授权范围和权限,公司对受托管理的上述企业进行生产经营、人事劳动、股权、基本建设等经营管理。
5、接受关联方各类劳务服务:公司所属企业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工程劳务服务、采购服务和技术服务,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交易行为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按市场化价格或参考电力行业其他公司的取费标准确定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2014年度公司经营需要,预计有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经营活动的进程,与相应关联人及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出售热力产品是公司主营业务之一,是公司主要收入来源,关系公司的生存与发展,是公司的生命线。
2、受托管理股权、资产是解决公司与第一大股东之间同业问题的最好途径。
3、受吉林省电煤产量存在巨大缺口的影响,为确保公司电煤稳定供应,确保机组安全稳定运行,按市场价格采购霍煤是公司必然选择。同时可以控制地煤的价格,降低公司燃料的采购成本。
4、接受远达烟气治理公司对白城发电公司2×660MW机组脱硫检修维护及运行。远达烟气治理公司为专业化公司,具备相应资质,通过公开竞争方式从事过白城发电公司2×660MW机组相关设备维护检修工作,对白城发电公司2×660MW机组十分熟悉,有利于公司的安全生产。按市场化价格确定2014年度机组脱硫检修维护及运行的合同价格,价格公允。
5、公司利用中电投物资装备分公司服务平台,采取委托集中采购方式为公司下属发电公司提供所需基建物资、生产物资,为降低公司工程造价和采购成本提供了可能,为正常的商业往来,对公司的电力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情况,也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
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然将持续发生。
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在表决该议案时履行了回避义务,与会的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专项意见。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1
关于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办理
存、贷款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2012年度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此协议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自动展期)财务公司将为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各项业务。
2、公司与财务公司同受中电投集团控制,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向财务公司出资14,280万元,持股比例为2.8%。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议案》,该项关联交易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以网络投票方式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设立于2004年。由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投集团”)按42.5%比例控股出资,其余57.5%的出资比例由中电投集团的全资、控股公司共14家单位参股形成,截止2013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
财务公司主要业务是: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票据承兑和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为成员单位提供债券承销、财务顾问及咨询服务;其他经金融监管机构批准的金融业务。
(二)关联关系
公司与财务公司同受中电投控制,同时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向财务公司出资14,28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2.8%。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各类优质金融服务和支持。公司通过财务公司资金业务平台,办理公司系统的存款、贷款、票据等结算业务和融资业务。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结算户上存款余额为30,545万元,贷款余额为139,000万元。预计公司在财务公司结算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贷款额度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贷款利息约3亿元人民币。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双方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1、财务公司根据公司需求,向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结算服务、信贷服务、中间业务、设计相关金融服务和产品和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2、协议期限
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在有效期满前30天,如任何一方未向对方提出终止协议的要求,本协议自动展期一年,上述展期不受次数限制。
3、合同金额
预计金额为公司存于财务公司存款账户的存款余额应不高于财务公司吸收的全部存款余额的30%。
4、定价原则
有国家价格,按照国家价格标准执行;无国家价格,则按市场公允价格来确定;如无以上两种标准,则双方协议定价。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
公司在其存款利率按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执行。
公司在其信贷业务的信贷利率及费率在满足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贷款利率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不高于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最高水平。
其他金融服务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5、风险控制措施
风险控制措施为公司存于财务公司存款账户的存款余额应不高于财务公司吸收的全部存款余额的30%;财务公司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金风险,满足财务公司存放资金的安全额支付需求;在发生可能对公司存款资金带来重大安全隐患事项时,财务公司应于二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公司,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财务公司应针对各项金融服务和产品制定相关风险管理措施和内控制度,以确保公司的资金和利益安全。
为有效防范风险,维护甲乙双方资金安全,甲乙双方须经书面确认后方能对本协议进行更改。
五、风险评估情况
为尽可能降低本次关联交易的风险,公司委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财务公司的风险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关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2013年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结算户上存款余额为30,545万元,贷款余额为139,000万元。
八、上市公司保证资金安全和灵活调度的措施
为保证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和灵活调度,公司制定了《公司与中电投财务公司发生存、贷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通过成立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建立存款风险报告制度,及时取得财务公司月度报告和经审计年度报告,分析并出具存款风险评估报告。如出现重大风险,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制定方案;与财务公司召开联席会议,寻求解决办法;通过变现财务公司金融资产等方法,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此外,公司将在存款业务期间,密切关注财务公司运营状况,除及时掌握其各项主要财务指标外,将通过不定期办理不同额度的存取款业务,以验证相关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九、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双方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3、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中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在上述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同意向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4、公司制定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中电投财务公司发生存、贷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5、该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财务公司营业执照;
5、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
6、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2
关于公司受托管理四平合营公司1-3号
发电机组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2011年公司与吉林吉长热电有限公司、吉林吉长能源有限公司、吉林吉长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四平合营公司)签署了《委托运行管理合同》,受托管理四平合营公司所属1号、2号、3号机组。2014年公司与四平合营公司就继续受托管理四平合营公司所属1号、2号、3号机组,以及以后各年度的“电厂”运行费、三台机组的部分电量计划转移给四平电厂二期4号机组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草签了《委托运行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
(二)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本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董事9名。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受托运行管理四平合营公司3台供热发电机组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委托方四平合营公司股权比例为吉林能交总35.1%、外方(长平热电、长平能源、长平电力)45%、吉电股份19.9%。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四平合营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此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标的资产的历史经营情况
四平合营公司近两年经营情况,2012年发电量为94019万千瓦时,售电量为83171万千瓦时,售热量为300.20万吉焦,主营业务收入为54277.17万元,利润总额为7107.30万元,实现净利润为5312.32万元。
2013年发电量为93733万千瓦时,售电量为82636万千瓦时,售热量为300.63万吉焦,主营业务收入为53775.26万元,利润总额为7341.25万元,实现净利润为5489.20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充分发挥公司在四平地区资产的运营效率,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四、关联交易的可行性
1、由于四平合营公司与公司所属四平第一热电公司相邻,公司接受该项委托后,在人员、物资调配、燃料统筹采购等方面可充分发挥协同效应,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有效降低成本。
2、四平合营公司所有的3台机组与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签有《长期供购电协议》,在目前吉林省发电利用小时大幅下降的情况下,其机组可保证每年不低于4500小时的基本电量。同时,四平合营公司3台机组电价水平(1、2号机0.6463元/千瓦时、3号机0.648元/千瓦时、脱硫电价0.013元/千瓦时)远高于吉林省平均标杆电价0.3844元/千瓦时。拨付给公司的运行管理费用按基本电量每度电为0.4108元/千瓦时,可以满足公司运行管理四平合营公司1号、2号、3号机组的需要。
3、在不影响委托运行管理合同中约定的上网电量及供热量前提下,四平合营公司原则上同意将其机组在非采暖期的部分电量计划转移给四平第一热电公司机组,可为公司增加收益。
4、目前四平市处于城市高速发展期,冬季采暖供热需求逐年大幅增加,现供热面积为1100万平方米。四平合营公司目前每年300万吉焦的供热量,远远不能满足四平市供热市场的需要。不会对公司所属四平第一热电公司(35万千瓦等级机组)供热市场产生影响。
五、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按照2014年四平合营公司1号、2号、3号机组运行方式,参照2013年度运行、检修维护、脱硫系统等实际发生费用,按市场化原则确定2014年四平合营公司1号、2号、3号机组,委托运行管理合同价格。
六、交易的主要内容
在原有《委托运行管理合同》基础上,《委托运行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内容如下:
1、运行费的结算单价:从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月1日,四平合营公司支付公司运行费用按基本电量每度电人民币0.4108元/千瓦时;其他电量按四平合营公司与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就该些上网电量结算的上网电费电价的90%支付;售热量按人民币21.5638元/吉焦支付。
2、与电厂管理、运行和维修有关的支出和费用:运行费在满足4500小时基本电量及300万吉焦供热量的前提下,包括:运行所需的燃料及相关费用;为管理、运行、维修直接聘用的运行方雇员的工资、福利和其他相关费用;管理、运行、保养、维修和大修费用;一切有关运行、维修、试验、校验或管理的其他费用及开支等。
3、在不影响“原合同”及“补充协议”关于上网电量及供热量的约定的前提下,四平合营公司原则上同意将其机组在非采暖期的部分电量计划转移给四平第一热电公司机组,但所有转移电量结算价格应为合同所规定的运行费的结算单价减去脱硫电费单价。
4、2014-2016年预计关联交易额度在12亿元以内,每年4亿元。
七、关联方介绍
1、吉林吉长热电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吉林吉长热电有限公司设立于1997年12月2日,注册资本金4.6亿港元,合作经营期21年3个月,至2019年3月合作经营期满。合营期满后,全部资产归中方股东所有。
目前股权比例为吉林能交总35.1%、长平热电(长江基建全资子公司—长平热电投资有限公司)45%、吉电股份19.9%。吉林能交总为公司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6第一款“因与上市或者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者作出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者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本规则10.1.3条或者10.1.5条规定情况之一的;”规定。公司与四平合营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双方签署的《委托运行管理合同》及《委托运行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构成关联交易。吉林吉长热电有限公司201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
吉林吉长热电有限公司主要资产为1台5万千瓦供热发电机组,与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签署《长期供购电协议》,约定年基本电量不低于4500小时,目前电价0.6463元/千瓦时(不含脱硫电价0.013元/千瓦时)。
2、吉林吉长能源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吉林吉长能源有限公司设立于1997年12月2日,注册资本金4.6亿港元,合作经营期21年3个月,至2019年合作经营期满。合营期满后,全部资产归中方股东所有。
目前股权比例为吉林能交总35.1%、长平能源(长江基建全资子公司—长平能源投资有限公司)45%、公司19.9%。吉林能交总为公司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6第一款“因与上市或者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者作出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者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本规则10.1.3条或者10.1.5条规定情况之一的;”规定。公司与四平合营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双方签署的《委托运行管理合同》及《委托运行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构成关联交易。吉林吉长能源有限公司201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
吉林吉长能源有限公司主要资产为1台5万千瓦供热发电机组,与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签署《长期供购电协议》,约定年基本电量不低于4500小时,目前电价0.6463元/千瓦时(不含脱硫电价0.013元/千瓦时)。
3、吉林吉长电力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吉林吉长电力有限公司设立于1997年12月2日,注册资本金6.9亿港元,合作经营期21年3个月,至2019年合作经营期满。合营期满后,全部资产归中方股东所有。
目前股权比例为吉林能交总35.1%、长平电力(长江基建全资子公司—长平电力有限公司)45%、公司19.9%。吉林能交总为公司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6第一款“因与上市或者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者作出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者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本规则10.1.3条或者10.1.5条规定情况之一的;”规定。公司与四平合营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双方签署的《委托运行管理合同》及《委托运行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构成关联交易。吉林吉长电力有限公司201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
吉林吉长电力有限公司主要资产为1台10万千瓦供热发电机组,与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签署《长期供购电协议》,约定年基本电量不低于4500小时,目前电价0.648元/千瓦时(不含脱硫电价0.013元/千瓦时)。
八、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受托运行管理四平合营公司3台供热发电机组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对公司影响及存在风险
1、委托运行管理四平合营公司1号、2号、3号机组,可综合利用公司在四平地区的资源,发挥协同效应,降低各项成本,提高效率增加效益,对公司的经营将起到一定的稳定作用。
2、目前,发电燃料采购成本占经营成本的70%以上,如燃料价格继续大幅攀升,对公司委托运营管理将产生较大影响;如人工成本的不断增加,也将对公司委托运营管理产生一定的成本压力。
3、如公司运行管理不到位,致使四平合营公司1号、2号、3号年度基本电量未能达到4500小时,供热量未能达到300万吉焦,公司需按《委托运行管理合同》对四平合营公司予以相应补偿。
十、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专项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宜事前告知了我们,同时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后,获得了我们的认可,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审议程序合法,上述关联交易既可以在人员、物资调配、燃料统筹采购等方面充分发挥协同效应,有效降低成本,又可解决与公司四平第一热电公司同业竞争问题。公司受托管理管理方的资产为正常的商业往来,对公司的电力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董事专项意见
4、四平合营公司与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签订的长期供购电合同
5、委托运行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 股票简称 | 吉电股份 | 股票代码 | 000875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宋新阳 | 石岚 |
| 电话 | 0431-81150815 | 0431-81150933 |
| 传真 | 0431-81150997 | 0431-81150997 |
| 电子信箱 | jdgf875@cpijl.com | jdgf875@cpijl.com |
| | 2013年 | 201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1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元) | 4,346,982,343.92 | 4,383,719,381.82 | 4,383,719,381.82 | -0.84% | 4,557,355,772.40 | 4,557,355,772.4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2,620,933.92 | -448,397,323.57 | -448,397,323.57 | 109.51% | 13,529,771.34 | 13,529,771.3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5,889,926.08 | -471,717,108.61 | -471,717,108.61 | 103.37% | -45,929,334.38 | -45,929,334.3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446,632,663.34 | 1,663,784,920.08 | 1,663,784,920.08 | -13.05% | 100,350,502.96 | 100,350,502.96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53 | -0.53 | 109.43% | 0.02 | 0.02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53 | -0.53 | 109.43% | 0.02 | 0.02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15% | -20.6% | -20.53% | 22.68% | 0.57% | 0.56% |
| | 2013年末 | 201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1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总资产(元) | 18,285,916,362.81 | 15,971,285,066.98 | 15,978,722,875.36 | 14.44% | 17,112,576,957.64 | 17,120,014,766.0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3,775,900,179.28 | 1,952,688,092.42 | 1,960,125,900.80 | 92.64% | 2,401,085,415.99 | 2,408,523,224.37 |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114,891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5个交易日末股东总数 | 116,502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 | 国有法人 | 14.70% | 214,663,054 | 179,005,000 | 冻结 | 35,658,054 |
|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 国有法人 | 10.88% | 158,884,995 | 158,884,995 | | |
| 华安基金-民生银行-北方国际信托-北信·吉电股份定向增发股票投资单一资金信托 | 其他 | 9.48% | 138,427,500 | 138,427,500 | | |
|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北信·吉电股份定向增发股票投资单一资金信托 | 其他 | 4.93% | 72,000,000 | 72,000,000 | | |
| 建信基金-民生银行-北方国际信托-吉电股份定向增发股票投资单一资金信托 | 其他 | 4.85% | 70,900,000 | 70,900,000 | | |
| 金元惠理基金公司-农行-国投信托金雕119号单一资金信托计划 | 其他 | 3.98% | 58,072,000 | 58,072,000 | | |
| 广发基金公司-农行-国投信托金雕119号单一资金信托计划 | 其他 | 3.98% | 58,072,000 | 58,072,000 | | |
| 华安基金公司-农行-国投信托金雕119号单一资金信托计划 | 其他 | 3.98% | 58,072,000 | 58,072,000 | | |
|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14% | 16,613,700 | 7,083,700 | | |
| 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0.27% | 4,000,000 | |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2、除此之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投票证券代码 | 投票简称 | 买卖方向 | 委托价格 |
| 360875 | 吉电投票 | 买入 | 对应的议案序号 |
| 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 |
| 0 | 总议案(表示对以下所有议案的统一表决) | 100.00 |
| 1 | 201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 1.00 |
| 2 | 201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 2.00 |
| 3 | 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3.00 |
| 4 | 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
| 5 | 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
| 6 | 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6.00 |
| 7 | 2014年度融资计划议案; | 7.00 |
| 8 | 2014年度投资计划议案; | 8.00 |
| 9 | 关于投资甘肃高台5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 9.00 |
| 10 | 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议案; | 10.00 |
| 11 | 受托运行管理四平合营公司3台供热发电机组关联交易的议案; | 11.00 |
| 12 | 201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12.00 |
| 12.1 | 吉林能交总所持股权、资产委托吉电股份管理的议案; | 12.01 |
| 12.2 | 向通化恒泰热力有限公司销售热力的议案; | 12.02 |
| 12.3 | 向白山鸿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热力的议案; | 12.03 |
| 12.4 | 向吉林省博大生化有限公司销售蒸汽的议案; | 12.04 |
| 12.5 | 与吉林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技术监督框架协议的议案; | 12.05 |
| 12.6 | 重庆远达烟气治理特许经营有限公司对白城发电公司提供运维服务的议案; | 12.06 |
| 12.7 | 采购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燃料的议案; | 12.07 |
| 12.8 | 拟接受中电投物资装备分公司物资配送关联交易的议案。 | 12.08 |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 同意 | 1 股 |
| 反对 | 2 股 |
| 弃权 | 3 股 |
| 投票证券代码 | 投票简称 | 买卖方向 | 委托价格 | 委托股数 |
| 360875 | 吉电投票 | 买入 | 100.00 | 1股 |
|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 369999 | 1.00 |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
| 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结果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201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 2 | 201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 3 | 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 | |
| 4 | 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 5 | 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
| 6 | 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
| 7 | 2014年度融资计划议案; | | | |
| 8 | 2014年度投资计划议案; | | | |
| 9 | 关于投资甘肃高台5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 | | |
| 10 | 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议案; | | | |
| 11 | 受托运行管理四平合营公司3台供热发电机组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 12 | 201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 12.1 | 吉林能交总所持股权、资产委托吉电股份管理的议案; | | | |
| 12.2 | 向通化恒泰热力有限公司销售热力的议案; | | | |
| 12.3 | 向白山鸿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热力的议案; | | | |
| 12.4 | 向吉林省博大生化有限公司销售蒸汽的议案; | | | |
| 12.5 | 与吉林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技术监督框架协议的议案; | | | |
| 12.6 | 重庆远达烟气治理特许经营有限公司对白城发电公司提供运维服务的议案; | | | |
| 12.7 | 采购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燃料的议案; | | | |
| 12.8 | 拟接受中电投物资装备分公司物资配送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关联交易
类 别 | 关联人 | 合同签订金额或
预计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 |
| 发生金额 |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
| 销售产品 | 白山鸿成 | 1,200 | 935 | 100% |
| 通化恒泰 | 5,535 | 4,568 | 100% |
| 博大生化 | 10,000 | 7,909 | 100% |
| 小 计 | 16,735 | 13,412 | |
| 受托关联方管理资产 | 能交总 | 300 | 300 | 100%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远达烟气治理公司 | 678.27 | 483 | 100% |
| 吉林电科院 | 1,245 | 969 | 100% |
| 小 计 | 1,923.27 | 1,452 | |
向关联人
采购燃料 | 露天煤业 | 55,000 | 60,577 | 46.27%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 中电物资 | 3,400 | 464 | 100% |
9、预计总金额:指2014年预计发生77,358.27万元;
10、去年的总金额:指2013年发生76,205万元。 |
| 关联人 | 交易类型 | 交易金额 |
| 白山鸿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 | 473 |
| 通化恒泰热力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 | 1,338 |
| 吉林省博大生化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 | 1,685 |
|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燃料 | 5,969 |
| 重庆远达烟气治理特许经营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97 |
| 合 计 | | 9,562 |
| 公司名称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吉林吉长热电有限公司 | 35,708.00 | 23,011.00 | 9,577.00 | 1,283.00 |
| 公司名称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吉林吉长能源有限公司 | 22,273.00 | 21,754.00 | 9,576.00 | 1,143.00 |
| 公司名称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吉林吉长电力有限公司 | 43,525.00 | 31,846.00 | 34,621.00 | 3,06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