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4年03月28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
2.2 基金产品说明
■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2.4 信息披露方式
■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①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②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4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不足一年。
③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④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①本基金合同于2013年4月24日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
②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
■
注:①本基金合同于2013年4月24日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
②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4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图示日期为2013年4月24日至2013年12月31日。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4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4月24日)至报告期期末,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2012年8月17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北京正式成立。公司由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英大信托)、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交股份)和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航天科工财务)三家股东发起成立。三家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分别是国家电网公司、中交集团、航天科工集团,均为大型央企和世界500强企业。英大基金目前注册资金1.2亿元人民币,其中英大信托出资比例为49%,中交股份出资比例为36%,航天科工财务出资比例为15%。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管理1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英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时,管理多个特定客户资产投资组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英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英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基金运作。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为确保公司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公司已经制定了《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管理的全部公募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等。
公司保障投资决策公平的控制方法包括公司的投资决策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投资经理负责制,明确各自的投资权限,保证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投资决策的独立性,交易执行部门与投资决策部门严格分离,业绩与风险评估以数量分析为基础,对投资组合进行事后监控。公司建立了规范的投资流程,明确投资各环节的业务职责,防范投资风险。公司的所有投资组合共享公司统一的投资研究平台,投资研究团队使用同一研究报告系统,确保公募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不同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公司保障交易分配公平的控制方法包括公司建立交易分配公平的内部控制流程,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实行包括所有投资品种的集中交易制度,并确保公平交易可操作、可稽核、可持续。公司在交易系统中设置公平交易功能并严格执行,以技术措施保障公平交易的实现。
监察稽核部定期对公司的不同投资组合(尤其是统一为投资组合经理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1日内、3日内、5日内等)的同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事后合理性分析。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从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事后监控等环节严格把关,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未发现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存在非公平交易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且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非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受宏观流动性趋紧影响,2013年6月中下旬以来债券市场持续走熊,下半年长端国债收益率不断上行,在12月份10年期国债收益率创出了近10年来的新高,10年金融债收益率也达到了接近6%的历史高位,这导致债券普跌,本基金净值受到很大影响。
同时,为应对投资人的净赎回,本基金在下半年对持仓债券进行了适度减持,主要是一些持仓集中度较高、信用资质偏弱的个券。减持后,持仓组合的夏普比例有一定提高,但也因此导致基金净值有所下降。
未来,本基金将在保障流动性的前提下,继续调整和优化持仓债券结构,降低组合久期,提高债券组合的信用评级。同时也将根据市场情况,适当参与波段性投资机会。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英大纯债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0.9548元,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52%;英大纯债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0.9519元,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8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4.7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债市资金面。2014年1月底以来,受外汇占款增加、央行保持中性的货币政策、资金需求较少等多重利好因素影响,市场流动性已大幅缓解,货币市场资金呈现明显宽松态势。然而央行尚未明确释放宽松信号,从中长期来看,流动性仍存在由宽松变为中性、甚至偏紧的可能。
经济基本面。从目前数据来看,经济增长动能已开始趋弱,通胀压力也不大。2013年汇丰与官方PMI双降,宏观经济景气指数趋于下行,工业增加值回落;2013年末、2014年1月及2月CPI都处于低位,预计2014年CPI仍将维持低位,PPI甚至显示有一定的通缩压力。增长和通胀双低组合对债市总体是有利的。
债市供需方面。债市的高利率环境对债券发行量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同时一季度一般是债券发行的淡季,这将对债券供需面提供正能量。需求方面,虽然仍受制于非标产品的分流,但边际上趋于改善。这一方面源自债券与非标产品收益率差额在缩小,而同时债券又具备流动性和回购融资功能,其相对价值在逐渐提高。另外,近期信托出现违约事件,投资者风险偏好将降低,对违约率较低的债券形成需求。
展望2014年,我们认为:上半年债市资金面、经济基本面及债市供给都对债市有利,上半年将有一波行情。但但随着债券的供给增加,部分行业经营状况不佳可能导致一些债券评级下调,而且货币政策主导的资金面仍存在再次收紧可能性,因此2014年下半年可能会进入盘整、整固和分化阶段。
为此,本基金将在保障流动性的前提下,一方面积极参与上半年的行情,依托市场行情推动净值快速增长;另一方面继续调整和优化持仓债券结构,进一步降低组合久期,切实防范信用风险,为应对未来债市的波动做准备,争取为投资人提供正回报。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以电子形式报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以电子签名形式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依据本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主任由主管运营公司领导担任,成员包括投资总监、基金经理,研究、交易、监察稽核部门负责人,基金运营部相关负责人。基金管理人估值委员和基金会计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报告期内,基金经理参加估值委员会会议,但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4月24日,未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的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英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①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4月24日,为报告期内合同生效的基金,无上年度可比数据。
②报告截止日2013年12月31日,英大纯债债券A基金份额净值0.9548元,基金份额总额305,265,497.72份;英大纯债债券C基金份额净值0.9519元,基金份额总额84,566,999.88份。英大纯债债券基金份额总额合计为389,832,497.60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英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04月24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4月24日,为报告期内合同生效的基金,无上年度可比数据。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英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04月24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4月24日,为报告期内合同生效的基金,无上年度可比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英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第126号《关于核准英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英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1,494,717,488.32元,业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京会兴验字第0201009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英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4月24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495,284,612.40份基金份额(其中英大纯债债券A基金份额为811,221,644.46份,英大纯债债券C基金份额为684,062,967.94份),认购资金利息折合567,124.08份基金份额(其中英大纯债债券A基金份额为318,970.18份,英大纯债债券C基金份额为248,153.90份)。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英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英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基金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基金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单独公告。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分类别。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英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型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中票、债券回购、短期融资券、银行存款、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投资组合的比例范围为: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含可转换债券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于2013年5月17日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英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3年4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持有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卖出股票、基金、债券等金融资产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逐日结转。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依法1)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利息收入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及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确认为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采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2)投资收益
股票投资收益于交易日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确认。
债券投资收益于交易日按卖出债券成交金额与其成本和应收利息的差额确认。
衍生工具收益于交易日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确认。
股利收益于除息日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 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4)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照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照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4)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采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其他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在受益期内分摊计入本期和以后各期。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同一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指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有所不同。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 分部报告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若出现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确定估值方法进行估值。
(2) 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按现金流量折现法估值,具体估值模型、参数及结果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 基金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 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
注:①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②本报告期本基金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8.1.4 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7.4.8.1.5 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回购交易。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①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②基金管理人报酬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 / 当年天数。
③客户维护费是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约定的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该费用从基金管理人收取的基金管理费中列支,不属于从基金资产中列支的费用项目。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①支付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②基金托管费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 / 当年天数。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①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在通常情况下。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日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0.40%/当年天数,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本基金的持续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②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期(2013年4月24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2013年4月24日至2013年12月31日),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其他关联方未持有本基金。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期(2013年4月24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在承销期内参与认购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期(2013年4月24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在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9 期末(2013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2013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的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2013年12月31日)未持有需披露的暂时停牌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3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0.00元。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3年12月31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209,803,615.10元,分别于2014年1月2日——6月27日先后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0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1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2013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注:报告期末(2013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4月24日,报告期内(2013年4月24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4月24日,报告期内(2013年4月24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4月24日,报告期内(2013年4月24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2013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2013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证券投资基金参与估值期货交易指引》(中国证监会公告【2010】13号)规定债券型基金不得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报告期末(2013年12月31日),本基金无股指期货投资。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报告期末(2013年12月31日),本基金无国债期货投资。
8.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报告期末(2013年12月31日),本基金无国债期货投资。
8.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报告期末(2013年12月31日),本基金无国债期货投资。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2.2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于2013年6月7日发布公告,刘光灿先生自2013年6月6日起不再担任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由陈书堂董事长代理总经理职务。相关变更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监局报告。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于2013年9月10日发布公告,张传良先生自2013年9月5日起担任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相关变更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监局报告。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于2013年9月10日发布公告,陈书堂先生自2013年9月6日起不再担任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由张传良先生担任。相关变更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监局报告。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于2013年9月10日发布公告,陈书堂先生自2013年9月6日起不再担任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总经理职务,由张传良董事长代理总经理职务。相关变更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监局报告。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于2013年9月10日发布公告,刘熹先生自2013年9月9日起不再担任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英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由李岚先生担任。相关变更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监局报告。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于2013年12月5日发布任免通知,聘任黄秀莲为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预提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报酬为100,000元人民币。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的稽核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①为了贯彻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制定了选择券商的标准,即:
ⅰ 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在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ⅱ 有良好的内控制度,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ⅲ 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质量较高的宏观、行业、公司和证券市场研究报告,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殊要求,提供专门的研究报告。
②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程序:
ⅰ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研究质量评价进行评估: 本基金管理人组织相关人员依据交易单元选择标准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行业研究的前瞻性、深度及广度进行评估,初步划定范围;
ⅱ 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研究服务进行评估: 本基金管理人组织相关人员依据交易单元选择标准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果进行估,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券商。
ⅲ 协议签署及通知托管人 本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③本表"佣金"指基金通过单一券商的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权证等交易合计支付该等券商的佣金合计。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公司旗下英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依据《基金部通知【2012】21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有关问题的通知》及相关公告文件,于2013年5月24日在公司网站及指定报刊发布了《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公告》,该公告披露了英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的天津市朝日科贸有限公司2013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数量共计20万张,期限为2年,收益率(票面利率)为10%。
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
| 基金简称 | 英大纯债债券 |
| 基金主代码 | 650001 |
| 交易代码 |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3年04月24日 |
| 基金管理人 | 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389,832,497.60份 |
| 基金合同存续期 | 不定期 |
|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英大纯债债券A | 英大纯债债券C |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650001 | 650002 |
|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 305,265,497.72份 | 84,566,999.88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在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追求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依据宏观经济运行数据、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以及债券市场收益特征,分析判断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并预测下一阶段的利率水平,结合各类别资产的收益性、风险性和流动性特征,进行大类资产配置。 |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指数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该类基金长期平均风险水平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但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低风险和收益水平的投资品种。 |
| 项目 | 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 |
| 名称 | 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负责人 | 姓名 | 张宁 | 田青 |
| 联系电话 | 010-59112066 | 010-67595096 |
| 电子邮箱 | zhangning@ydamc.com | tianqing1.zh@ccb.com |
| 客户服务电话 | 400-890-5288 | 010-67595096 |
| 传真 | 010-85878087 | 010-66275853 |
|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 http://www.ydamc.com |
|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地址 |
|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 2013年 | 2013年 |
| 英大纯债债券A | 英大纯债债券C |
| 本期已实现收益 | -1,476,837.94 | 1,422,262.89 |
| 本期利润 | -20,125,895.69 | -5,901,357.86 |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 -0.0357 | -0.0222 |
| 本期基金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 -3.60% | -2.23% |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 -4.52% | -4.81% |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 2013年末 | 2013年末 |
|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 -13,793,632.00 | -4,067,848.16 |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 -0.0452 | -0.0481 |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291,471,865.72 | 80,499,151.72 |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0.9548 | 0.9519 |
| 3.1.3 累计期末指标 | 2013年末 | 2013年末 |
|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 -4.52% | -4.81% |
阶段
(英大纯债债券A)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 过去三个月 | -3.86% | 0.25% | -2.68% | 0.10% | -1.18% | 0.15% |
| 过去六个月 | -4.62% | 0.19% | -4.54% | 0.09% | -0.08% | 0.10% |
|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2013年04月24日-2013年12月31日) | -4.52% | 0.17% | -4.71% | 0.10% | 0.19% | 0.07% |
阶段
(英大纯债债券C)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 过去三个月 | -3.96% | 0.25% | -2.68% | 0.10% | -1.28% | 0.15% |
| 过去六个月 | -4.84% | 0.19% | -4.54% | 0.09% | -0.30% | 0.10% |
|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2013年04月24日-2013年12月31日) | -4.81% | 0.16% | -4.71% | 0.10% | -0.10% | 0.06% |
| 姓名 | 职务 |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 证券从业年限 | 说明 |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 刘熹 | 总经理助理,本基金基金经理 | 2013年04月24日 | 2013年09月09日 | 13 | 历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固定收益部副总监、总监,社保债券基金经理、公募债券基金经理;招商证券研发中心高级研究员;巨田证券投资部副经理;平安证券国债部、平安集团投资管理中心投资经理。2012年加入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9日离职。 |
| 李岚 | 本基金基金经理 | 2013年09月09日 | - | 6 | 曾任深圳发展银行深圳龙岗支行信贷员,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部门副总等职。2012年9月加入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 审计报告编号 | 瑞华审字[2014]第01390058号 |
| 审计报告标题 | 审计报告 |
| 审计报告收件人 | 英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
| 引言段 |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英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英大纯债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 2013年12 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3年4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
|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英大纯债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
|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 |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
| 审计意见段 | 我们认为,上述英大纯债基金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英大纯债基金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4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
|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
| 张琴 |
| 张庆瑞 |
|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7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5-11层 |
| 审计报告日期 | 2014-03-27 |
| 资 产 | 附注号 | 本期末
2013年12月31日 |
| 资 产: | | |
| 银行存款 | | 20,222,319.75 |
| 结算备付金 | | 7,577,334.05 |
| 存出保证金 | | 17,483.4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557,952,994.22 |
| 其中:股票投资 | | - |
| 基金投资 | | - |
| 债券投资 | | 557,952,994.22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
| 贵金属投资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800,000.00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18,936,745.05 |
| 应收利息 | | 17,494,981.27 |
| 应收股利 | | - |
| 应收申购款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其他资产 | | - |
| 资产总计 | | 623,001,857.8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附注号 | 本期末
2013年12月31日 |
| 负 债: | | |
| 短期借款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209,803,615.10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38,531,649.60 |
| 应付赎回款 | | 1,877,740.22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256,416.17 |
| 应付托管费 | | 73,261.77 |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30,741.80 |
| 应付交易费用 | | 2,139.01 |
| 应交税费 | | - |
| 应付利息 | | 254,500.89 |
| 应付利润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其他负债 | | 200,775.80 |
| 负债合计 | | 251,030,840.36 |
| 所有者权益: | | |
| 实收基金 | | 389,832,497.60 |
| 未分配利润 | | -17,861,480.16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371,971,017.4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 623,001,857.80 |
| 项 目 | 附注号 | 本期
2013年04月24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 一、收入 | | -15,488,930.23 |
| 1.利息收入 | | 34,313,607.49 |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 4,940,269.16 |
| 债券利息收入 | | 27,009,266.51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2,364,071.82 |
| 其他利息收入 | | -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 -24,000,151.36 |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 |
| 基金投资收益 | | - |
| 债券投资收益 | | -24,000,151.36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 |
| 衍生工具收益 | | - |
| 股利收益 | | -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25,972,678.50 |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 170,292.14 |
| 减:二、费用 | | 10,538,323.32 |
| 1.管理人报酬 | | 4,001,190.44 |
| 2.托管费 | | 1,143,197.38 |
| 3.销售服务费 | | 737,181.64 |
| 4.交易费用 | | 18,213.65 |
| 5.利息支出 | | 4,408,318.61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4,408,318.61 |
| 6.其他费用 | | 230,221.6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 -26,027,253.55 |
| 减:所得税费用 | |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26,027,253.55 |
| 项 目 | 本期
2013年04月24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1,495,284,612.40 | - | 1,495,284,612.40 |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26,027,253.55 | -26,027,253.55 |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1,105,452,114.80 | 8,165,773.39 | -1,097,286,341.41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81,270,864.98 | -653,241.19 | 80,617,623.79 |
| 2.基金赎回款 | -1,186,722,979.78 | 8,819,014.58 | -1,177,903,965.20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389,832,497.60 | -17,861,480.16 | 371,971,017.44 |
—————————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 —————————
会计机构负责人 |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基金的关系 |
| 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
| 项目 | 本期
2013年04月24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 4,001,190.44 |
|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2,743,840.00 |
| 项目 | 本期
2013年04月24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 1,143,197.38 |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3年04月24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 英大纯债债券A | 英大纯债债券C | 合计 |
| 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21,929.21 | 21,929.21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693,175.80 | 693,175.80 |
| 合计 | | 715,105.01 | 715,105.01 |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3年04月24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222,319.75 | 162,388.16 |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1 | 权益投资 | - | - |
| | 其中:股票 | - | -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557,952,994.22 | 89.56 |
| | 其中:债券 | 557,952,994.22 | 89.56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贵金属投资 | - | - |
| 4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 5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800,000.00 | 0.13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6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27,799,653.80 | 4.46 |
| 7 | 其他各项资产 | 36,449,209.78 | 5.85 |
| 8 | 合计 | 623,001,857.80 | 100.00 |
|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 - |
|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 - |
|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国家债券 | 2,920,500.00 | 0.79 |
| 2 | 央行票据 | - | - |
| 3 | 金融债券 | 19,948,000.00 | 5.36 |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19,948,000.00 | 5.36 |
| 4 | 企业债券 | 476,582,494.22 | 128.12 |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19,894,000.00 | 5.35 |
| 6 | 中期票据 | 38,608,000.00 | 10.38 |
| 7 | 可转债 | - | - |
| 8 | 其他 | - | - |
| 9 | 合计 | 557,952,994.22 | 150.00 |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112083 | 11国星债 | 443,119 | 43,868,781.00 | 11.79 |
| 2 | 122708 | 12伊旗债 | 332,960 | 32,723,308.80 | 8.80 |
| 3 | 112102 | 12大康债 | 325,686 | 32,079,745.31 | 8.62 |
| 4 | 112121 | 12景兴债 | 358,376 | 31,882,204.09 | 8.57 |
| 5 | 112054 | 11鄂能债 | 306,659 | 30,543,236.40 | 8.21 |
| 序号 | 名称 | 金额 |
| 1 | 存出保证金 | 17,483.46 |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18,936,745.05 |
| 3 | 应收股利 | - |
| 4 | 应收利息 | 17,494,981.27 |
| 5 | 应收申购款 | - |
| 6 | 其他应收款 | - |
| 7 | 待摊费用 | - |
| 8 | 其他 | - |
| 9 | 合计 | 36,449,209.78 |
份额
级别 | 持有人户数
(户) |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 持有人结构 |
| 机构投资者 | 个人投资者 |
持有
份额 | 占总份额
比例 | 持有
份额 | 占总份额
比例 |
| 英大纯债债券A | 1199 | 254,600.08 | 110,675,769.90 | 36.26% | 194,589,727.82 | 63.74% |
| 英大纯债债券C | 553 | 152,924.05 | - | - | 84,566,999.98 | 100.00% |
| 合计 | 1,752 | 222,507.13 | 110,675,769.90 | 28.39% | 279,156,727.70 | 71.61% |
| 项目 | 份额级别 | 持有份额总数(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 英大纯债债券A | 1,990.39 | - |
| 英大纯债债券C | - | - |
| 合计 | 1,990.39 | - |
| | 英大纯债债券A | 英大纯债债券C |
|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04月24日)基金份额总额 | 811,221,644.46 | 684,062,967.94 |
|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 | - |
|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 60,794,593.93 | 20,476,271.05 |
|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 566,750,740.67 | 619,972,239.11 |
|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 -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305,265,497.72 | 84,566,999.88 |
| 券商名称 | 交易单元
数量 | 股票交易 |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 备注 |
| 成交金额 | 占股票
成交总额比例 | 佣金 |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
| 中信证券 | 2 | | - | - | - | |
| 券商名称 | 债券交易 | 债券回购交易 | 权证交易 |
| 成交金额 | 占债券
成交总额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权证
成交总额比例 |
| 中信证券 | 1,372,465,252.27 | 100.00% | 6,805,554,000.00 | 100.00%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