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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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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4年3月28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3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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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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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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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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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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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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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为95%×中证500指数收益率+5%×金融同业存款利率。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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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建仓期自2011年2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8月10日,建仓期结束时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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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包括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A、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B)不进行收益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2005年9月30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2亿元,注册地为上海。公司股东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英国保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各股东出资比例分别为49%、49%、2%。截至2013年底,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28只基金, 分别为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精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盛世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三得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经典优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优胜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深度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全球商品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周期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季季定期支付债券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年年有余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及信诚月月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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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基金运作。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为使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已制订了《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及异常交易管理制度》(“公平交易制度”)作为开展公平交易管理的规则指引,制度适用公司管理所有投资组合(包括公募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对应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

 在实际的公平交易管理贯彻落实中,公司在公平交易制度的指引下采用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控制方法。事前管理主要包括:已搭建了合理的资产管理业务之间及资产管理业务内的组织架构,健全投资授权制度,设立防火墙,确保各块投资业务、各基金组合投资决策机制的合理合规与相对独立;同时让各业务组合共享必要的研究、投资信息等,确保机会公平。在日常操作上明确一级市场、非集中竞价市场投资的要求与审批流程;借助系统建立投资备选库、交易对手库、基金风格维度库,规范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市场的操作,建立公平交易的制度流程文化环境。事中监控主要包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执行集中交易制度,确保一般情况下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买卖同一证券时需通过交易系统对组合间的交易公平性进行自动化处理,按照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公平分配交易量;同时原则上禁止同日反向交易,如因流动性等问题需要反向交易须经过严格审批和留档。一级市场、非集中竞价市场等的投资则需要经过合理询价、逐笔审批与公平分配。事后管理主要包括:

 定期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对反向交易等进行价差分析。同时,合规、审计会对公平交易的执行情况做定期检查。相关人员对事后评估报告、合规审计报告进行审阅,签字确认,如有异常情况将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并做信息披露。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情况有一次,本基金为采用量化策略的指数基金,且发生反向交易的时间不重叠,无异常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情况有两次,本基金为采用量化策略的指数基金,且发生反向交易的时间不重叠,无异常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3年,A股市场全年在国内流动性收紧、去杠杆力度加大、整顿“影子银行”、新一届政府改革期望、IPO年末重新开闸决定以及全球资金在美国QE退出预期中流出新兴市场等因素叠加下凸显结构性行情。债券市场则前高后低,利率曲线下半年不断上移。年初,国内A股在宏观数据继续回暖和新政府改革预期的带动下,延续了去年末的上扬行情。工业企业利润年初维持较高增长,央行启动SLO来调节市场流动性。然而随后,宏观经济复苏却凸显出持续疲态。进出口出现双双环比下滑,,汇丰PMI连续下行,创9个月新低。中国央行在二季度末加大了整顿“影子银行”和金融系统去杠杆的力度,在“优化配置、用好增量和盘活存量”的指引下,对过去多年经济中的高杠杆和泡沫现象进行整顿,减少资金空转,从一定程度上对金融系统进行了压力测试,造成6月末资金严重紧张,促发Shibor急剧攀升,银行间7天质押回购利率创10年最高水平,超过2008年金融危机时期。流动性紧缩以及即将到期银行理财产品,导致短期“钱荒”。与此同时,新一届政府释放积极改革信号,继续推动利率市场化,取消贷款下限。经济政策的目标是“稳中求进”,在维持“调结构”基调上,“稳增长”仍为基础,“促改革”是目的,以稳健的货币政策配搭积极的财政政策,通过市场化手段倒逼结构调整。 “十八届三中全会”奠定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心,明确提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以及“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表达了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央行在下半年公开市场操作上连续暂停逆回购,继续实行审慎稳健货币政策。在“非标”理财产品收益率不断攀升和机构赎回的压力下,债券市场遭受严重打击,1年期和7年期国债利率均破4%,利率曲线平坦化,社会融资成本抬升。8月16日,光大证劵出现程序化交易“乌龙指”事件,对市场造成了一定扰动。年底的资金面偏紧还是促使Shibor和短期回购利率突破6月“钱荒”水平,7天回购利率达约10%。另一方面,证监会决定新股IPO将于明年1月开闸,虽然规模有限,但影响市场心理。另外,新三板的启动和优先股的推出,更加剧了市场对资金从股市分流的担忧。

 在海外,年初欧洲风险仍不断放大,避险情绪升高,美元指数持续攀升,突破84。另一方面,美国经济则复苏势头强劲,房地产市场持续回暖,就业数据大幅超预期,使QE退出预期不断增加。美联储在12月议息会议,超市场预期决定将于2014年1月启动TAPER,逐月减小QE规模,加剧了全球市场资金从新兴市场流出和去杠杆,美国10年债劵利率飙升突破2.7%,美国股市则连创历史新高。

 上证综指年中再次进入“1”时代,跌破1900点。A股出现明显“28分化”,大盘蓝筹领跌,创业板一枝独秀。全年沪深300指数下跌7.65%,中证500指数上涨16.89%,创业板指数上涨82.73%。

 在本报告期内,我们继续利用自行开发的量化分层抽样技术,在震荡市场环境及处理每日申购赎回现金流中,有效地管理跟踪误差。在市场震荡期间,我们也利用股指期货对冲现金流带来的市场风险。在本报告期内,基金利用股指期货作为工具进行套保,以配合现货投资复制标的指数减小跟踪误差,及应付大额申购赎回,期末现货与股指期货合约总市值相对基金净值占比符合法规与风控要求。

 作为首只中证500指数分级基金,本基金为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提供了三款不同风险收益特征的投资工具,并且分级份额在场内交易。场内交易的活跃度也可以反映投资者的关注与对市场走势的交易特征。在本报告期内,分级基金整体在年初市场上扬行情以及在6月末市场恐慌下跌行情期间,杠杆份额溢价率持续攀升,带动分级基金整体溢价。另一方面,在本报告期内,永续型分级基金的稳健份额出现价值重估,市场对永续型稳健份额在下跌市场中的看跌期权价值和有效久期有了新的认识,从而推动永续型稳健份额的价值重新定价,其折价率大幅缩窄。

 4.4.2 报告期内基金业绩的表现

 本报告期,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7.17%,同期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6.16%,超额收益1.01%。报告期内,本基金日均跟踪误差在0.2%之内,年化跟踪误差为2.5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4年,市场还将观察政府对经济增速下滑的容忍度以及相应改革政策的出台与力度。货币政策将有望在“稳增长”的前提下仍趋审慎稳健,并适时提供市场流动性,引导金融系统去杠杆和推动利率市场化。宏观经济政策将突出“调结构和促改革”,预期将在利率市场化、人民币资本项目开放、多层次资本市场、国企改革、行政体制改革、环保和“单独二胎”等方面逐步释放改革红利。但是需要关注在加大去杠杆力度和金融系统整顿中导致的信用风险。经济能否在转型中避免硬着陆也将考验新政府改革决心和经济政策方向。股市将在震荡进程中等候实体经济企稳复苏信号,重新积聚上扬动能。市场还将在新股IPO开闸和发行节奏中博弈资金流向。股市将在改革政策预期和资金博弈中延续结构市场行情。本基金经理将继续秉承严谨和有纪律的信诚数量投资策略和执行,管理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基金,为投资者提供有效的指数回报。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2013年度内,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内部监察稽核制度,在督察长的指导和监察稽核部的努力下,开展了一系列监察稽核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全年的监察稽核工作总结如下:

 1、协调监管部门现场检查工作,全面加强公司内控建设。

 2013年7月底至8月初,上海证监局对我公司进行了专项现场检查。监察稽核部对本次现场检查进行了积极的配合工作。通过本次现场检查,能更客观地发现公司各项内控中的薄弱环节,有助于督促公司不断改进流程设计,加强内控建设,提高经营效率。

 2、对公司管理制度体系不断修订和完善。

 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审核和修订,主要包括从业人员投资管理、产品规划决策及开发业务管理、业务系统参数管理、专户产品预警流程、信息安全等方面。这些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对确保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规范地进行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3、开展各类合规监控工作。

 在投资合规监控方面,公司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对公司和基金运作的合规情况进行监控。在基金日常投资运作过程中,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对基金投资进行了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方位监控,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对销售的合规监控方面,严格审核各类宣传推介材料和营销活动行为,确保各项行为的合法合规性。

 4、强化合规培训教育,提高全员合规意识。

 本报告期内,监察稽核部及时将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传递给各相关业务部门,并对具体的执行和合规要求进行提示。在日常工作中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员工职业操守的教育和监督,并开展法规培训。本年度,监察稽核部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主要采取课堂讲授的方式为员工提供多种形式的培训。

 5、开展各类内部审计工作,包括4次季度常规审计以及5项针对性质较为重要或核心业务领域的专项审计工作。

 6、完成各只基金及公司的各项信息披露工作,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监察稽核部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信息披露编报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和公告,包括基金发行时的法律文件、基金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分红公告以及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LOF基金生效、开放申赎、上市交易及定期报告等内容的公告,并报监管机关备案。

 7、牵头开展反洗钱的各项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将相关可疑记录及时上报反洗钱监测中心。根据人民银行下发的规定,研究落实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措施。

 本基金管理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继续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进一步提高稽核监察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 基金估值程序

 为了向基金投资人提供更好的证券投资管理服务,本基金管理人对估值和定价过程进行了最严格的控制。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估值决策委员会来更有效的完善估值服务。估值决策委员会包括下列成员: 分管基金运营业务的领导(委员会主席)、风险管理部负责人、股票投资负责人、债券投资负责人、交易部负责人、运营部负责人、基金会计主管(委员会秘书)。本基金管理人在充分衡量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货币风险、衍生工具和结构性产品等影响估值和定价因素的基础上,综合运营部、稽核部、投资部、风控部和其它相关部门的意见,确定本基金管理人采用的估值政策。

 估值政策和程序的确立和修订须经本基金管理人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行。基金在采用新投资策略或投资新品种时,应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并在不适用的情况下,及时召开估值决策委员会。

 在每个估值日,本基金管理人的运营部使用估值政策确定的估值方法,确定证券投资基金的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照托管协议中“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确定的规则复核,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2. 基金管理人估值业务的职责分工

 本基金管理人的估值业务采用双人双岗,所有业务操作需经复核方可生效。

 3.基金管理人估值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本基金管理人的估值人员均具有专业会计学习经历,具有会计上岗证和基金从业人员资格。

 本基金管理人的估值人员平均拥有6年金融从业经验和3年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从业和基金估值经验。

 4.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本基金管理人的后台与投资业务隔离,基金经理不直接参与或决定估值

 基金经理持续保持对基金估值所采用估值价格的关注,在认为基金估值所采用的估值价格不足够公允时,将通过首席投资官提请召开估值决策委员会会议,通过会议讨论决定是否调整基金管理人所采用的估值政策。

 5.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6.已签约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本基金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定价服务协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包括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A、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B)不进行收益分配。

 本基金于本期间未进行过利润分配,该处理符合基金利润分配原则。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 ,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根据本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不进行收益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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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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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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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截止本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032,170,208.59份。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的基金份额净值0.760元,基金份额总额289,843,784.59份。下属两级基金:信诚500A的基金份额净值1.055元,基金份额总额696,930,569.00份;信诚500B的基金份额净值0.563元,基金份额总额1,045,395,855.00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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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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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 至 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王俊锋 陈逸辛 时慧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2010]1877 号文)和《关于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备案确认的函》(基金部函[2011]69 号文)批准,由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2011年2月11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于2011年1月6日至2011年1月28日募集, 首次向社会公开发售募集且扣除认购费用后的有效认购资金人民币374,118,554.71元,利息人民币135,745.39元,共计人民币374,254,300.10元。上述认购资金折合374,254,300.10份基金份额。上述募集资金已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了KPMG-B(2011)CR No.0003号验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证500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新股(一级市场初次发行或增发)、债券、权证、股指期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其中,中证500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其它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为95%×中证500指数收益率+5%×金融同业存款利率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本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二个工作日,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006)、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会计报表。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06 年2 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 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此外,本财务报表同时符合如会计报表附注7.4.2所列示的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

 7.4.4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差错事项。

 7.4.5 税项

 根据财税字[1998]55号文、[2001]61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5]11号文《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7]84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投资收益暂免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 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4) 自2005年1月24日起,基金买卖A股、B股股权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按照0.1%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自2007年5月30日起,该税率上调至0.3%。自2008年4月24日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0.3%降至0.1%。自2008年9月19日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证券交易印花税改为单边征收,即仅对卖出A股、B股股权按0.1%的税率征收。

 (5) 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自2013年1月1日起, 根据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7.4.6 关联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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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4.7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下述关联交易均根据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以一般交易价格为定价基础。

 7.4.7.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在本年度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4.7.2关联方报酬

 7.4.7.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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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0%的年费率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0%/当年天数。

 7.4.7.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建设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2%的年费率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2%/当年天数。

 7.4.7.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在本年度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7.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7.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费率按本基金基金合同公布的费率执行,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本年度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投资过本基金。

 7.4.7.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A(场内简称:信诚500A)

 份额单位:份

 ■

 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B(场内简称:信诚500B)

 份额单位:份

 ■

 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场内简称:信诚500)

 份额单位:份

 ■

 注:1、以上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均为所持份额占其本级份额的比例。

 2、除上表所示外,本基金其它关联方在本年末及上年末均未持有本基金。

 3、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费率按本基金基金合同公布的费率执行。

 7.4.7.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于本报告期末的相关余额为人民币1,627,773.89元。(上年度末余额:人民币16,564,880.30元)

 7.4.7.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在本年度与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购入过由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8 期末(2013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8.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流通受限的证券。

 7.4.8.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康恩贝”和“成飞集成”仍未发布复牌公告。

 7.4.8.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因正回购交易而作为抵押的债券。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2.2 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8.3.1 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3.2 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上述1只积极投资的股票投资。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买入金额按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

 注:卖出金额按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买入股票成本和卖出股票收入按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

 8.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基金管理人可运用股指期货,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进行有效的现金管理,以及对冲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风险。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股指期货投资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2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投资。

 8.11.3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8.11.4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投资。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2.3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库之外的股票。

 8.12.4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8.12.5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12.6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8.12.6.1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2.6.2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12.7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注:本表列示“占基金总份额比例”中,对下属分级基金,为占各自级别份额的比例,对合计数,为占期末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A(场内简称:信诚500A)

 ■

 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B(场内简称:信诚500B)

 ■

 注: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对于同一机构不同股东账号下的份额未做合并。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注:1、本表列示“占基金总份额比例”中,对下属分级基金,为占各自级别份额的比例,对合计数,为占期末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

 2、期末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A级份额和B级份额。

 3、期末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母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万份至50万份(含)。

 4、期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A级份额和B级份额。

 5、期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母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万份至50万份(含)。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1.拆分变动份额为本基金三级份额之间的配对转换变动份额以及因份额折算产生的份额。

 2.根据《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信诚基金关于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提示性公告》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基金管理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3年2月8日(折算基准日)对本基金进行了基金份额折算。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中包含经份额折算后产生新增的信诚500份额159,528,948.86份。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本基金托管人2013年12月5日发布任免通知,聘任黄秀莲为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2.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无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报告年度应支付给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报酬为人民币210,000元。该会计师事务所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至今。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根据券商的研究实力和服务水平选择专用席位。由研究部牵头对席位候选券商的研究实力和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并综合考虑候选券商的综合实力,由研究总监和投资总监审核批准。

 11.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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