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4年3月28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3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
2.2基金产品说明
■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2.4信息披露方式
■
§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3、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是按日结转份额。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A
■
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B
■
注:业绩比较标准为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A
■
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B
■
注:本基金建仓日自2012年11月27日至2013年5月27日,建仓日结束时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A
单位:人民币元
■
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B
单位:人民币元
■
本基金合同自2012年11月27日生效。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2005年9月30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2亿元,注册地为上海。公司股东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英国保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各股东出资比例分别为49%、49%、2%。截至2013年底,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28只基金, 分别为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精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盛世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三得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经典优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优胜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深度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全球商品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周期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季季定期支付债券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年年有余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及信诚月月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
注:1.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基金运作。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为使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已制订了《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及异常交易管理制度》(“公平交易制度”)作为开展公平交易管理的规则指引,制度适用公司管理所有投资组合(包括公募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对应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
在实际的公平交易管理贯彻落实中,公司在公平交易制度的指引下采用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控制方法。事前管理主要包括:已搭建了合理的资产管理业务之间及资产管理业务内的组织架构,健全投资授权制度,设立防火墙,确保各块投资业务、各基金组合投资决策机制的合理合规与相对独立;同时让各业务组合共享必要的研究、投资信息等,确保机会公平。在日常操作上明确一级市场、非集中竞价市场投资的要求与审批流程;借助系统建立投资备选库、交易对手库、基金风格维度库,规范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市场的操作,建立公平交易的制度流程文化环境。事中监控主要包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执行集中交易制度,确保一般情况下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买卖同一证券时需通过交易系统对组合 间的交易公平性进行自动化处理,按照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公平分配交易量;同时原则上禁止同日反向交易,如因流动性等问题需要反向交易须经过严格审批和留档。一级市场、非集中竞价市场等的投资则需要经过合理询价、逐笔审批与公平分配。事后管理主要包括:定期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 (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对反向交易等进行价差分析。同时,合规、审计会对公平交易的执行情况做定期检查。相关人员对事后评估报告、合规审计报告进行审阅,签字确认,如有异常情况将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并做信息披露。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以及公司拟定的《信诚基金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公司采取了一系列的行动实际落实公平交易管理的各项要求。各部门在公平交易执行中各司其职,投资研究前端不断完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建立公平交易的制度环境;交易环节加强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利用恒生交易系统公平交易相关程序,及其它的流程控制,确保不同基金在一、二级市场对同一证券交易时的公平;公司同时不断完善和改进公平交易分析系统,在事后加以了严格的行为监控,分析评估以及报告与信息披露。当期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有违背公平交易的相关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报告期内,未出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交易。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3年央行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实质上偏紧,流动性前松后紧,推动货币市场利率步步攀升,下半年达到历史高位。利率市场化改革持续推进,互联网金融发展如火如荼,银行揽储压力增大等因素加剧了货币市场资金利率上行。SHIBOR利率作为同业存款的基准利率,逐季上升。四季度1月期SHIBOR利率季度平均5.616%,高于一、二、三季度的3.752%,4.703%和5.012%的均值水平。本基金的收益水平随着SHIBOR利率的上升而稳步提升。
2013年本基金重点配置高收益存款和高收益短期融资券。抓住6月末、9月末和12月末货币市场利率异常高企的投资机会,配置较高收益的存款,提高投资收益。加强对短期融资券的甄别,防范信用风险,配置信用风险低而收益率相对较高的品种。加强流动性管理,针对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有固定运作期的特点,根据申购日分布情况,进行资金匹配。
4.4.2 报告期内基金业绩的表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A份额净值收益率为4.2843%,B份额净值收益率为4.535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3506%,基金表现领先基准。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4年,宏观经济增长将保持较低增速,通胀温和可控。部分上游行业以及处于下行周期的行业产能过剩,仍有去产能的要求。在此背景下,央行货币政策仍将保持稳健,市场流动性略紧,货币市场利率仍将维持较高水平。
4.6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2013年度内,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内部监察稽核制度,在督察长的指导和监察稽核部的努力下,开展了一系列监察稽核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全年的监察稽核工作总结如下:
1、协调监管部门现场检查工作,全面加强公司内控建设。
2013年7月底至8月初,上海证监局对我公司进行了专项现场检查。监察稽核部对本次现场检查进行了积极的配合工作。通过本次现场检查,能更客观地发现公司各项内控中的薄弱环节,有助于督促公司不断改进流程设计,加强内控建设,提高经营效率。
2、对公司管理制度体系不断修订和完善。
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审核和修订,主要包括从业人员投资管理、产品规划决策及开发业务管理、业务系统参数管理、专户产品预警流程、信息安全等方面。这些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对确保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规范地进行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3、开展各类合规监控工作。
在投资合规监控方面,公司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对公司和基金运作的合规情况进行监控。在基金日常投资运作过程中,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对基金投资进行了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方位监控,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对销售的合规监控方面,严格审核各类宣传推介材料和营销活动行为,确保各项行为的合法合规性。
4、强化合规培训教育,提高全员合规意识。
本报告期内,监察稽核部及时将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传递给各相关业务部门,并对具体的执行和合规要求进行提示。在日常工作中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员工职业操守的教育和监督,并开展法规培训。本年度,监察稽核部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主要采取课堂讲授的方式为员工提供多种形式的培训。
5、开展各类内部审计工作,包括4次季度常规审计以及5项针对性质较为重要或核心业务领域的专项审计工作。
6、完成各只基金及公司的各项信息披露工作,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监察稽核部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信息披露编报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和公告,包括基金发行时的法律文件、基金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分红公告以及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LOF基金生效、开放申赎、上市交易及定期报告等内容的公告,并报监管机关备案。
7、牵头开展反洗钱的各项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将相关可疑记录及时上报反洗钱监测中心。根据人民银行下发的规定,研究落实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措施。
本基金管理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继续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进一步提高稽核监察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 基金估值程序
为了向基金投资人提供更好的证券投资管理服务,本基金管理人对估值和定价过程进行了最严格的控制。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估值决策委员会来更有效的完善估值服务。估值决策委员会包括下列成员: 分管基金运营业务的领导(委员会主席)、风险管理部负责人、股票投资负责人、债券投资负责人、交易部负责人、运营部负责人、基金会计主管(委员会秘书)。本基金管理人在充分衡量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货币风险、衍生工具和结构性产品等影响估值和定价因素的基础上,综合运营部、稽核部、投资部、风控部和其它相关部门的意见,确定本基金管理人采用的估值政策。
估值政策和程序的确立和修订须经本基金管理人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行。基金在采用新投资策略或投资新品种时,应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并在不适用的情况下,及时召开估值决策委员会。
在每个估值日,本基金管理人的运营部使用估值政策确定的估值方法,确定证券投资基金的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照托管协议中“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确定的规则复核,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2. 基金管理人估值业务的职责分工
本基金管理人的估值业务采用双人双岗,所有业务操作需经复核方可生效。
3.基金管理人估值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本基金管理人的估值人员均具有专业会计学习经历,具有会计上岗证和基金从业人员资格。
本基金管理人的估值人员平均拥有6年金融从业经验和3年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从业和基金估值经验。
4.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本基金管理人的后台与投资业务隔离,基金经理不直接参与或决定估值
基金经理持续保持对基金估值所采用估值价格的关注,在认为基金估值所采用的估值价格不足够公允时,将通过首席投资官提请召开估值决策委员会会议,通过会议讨论决定是否调整基金管理人所采用的估值政策。
5.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6.已签约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本基金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定价服务协议。
4.8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红利再投资方式;
2、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基金净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并在运作期期末集中支付。投资者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4、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按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净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者记正收益;若当日净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者记负收益;若当日净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者不记收益;
5、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累计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若投资者在运作期期末累计收益支付时,累计收益为正值,则为投资者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其累计收益为负值,则缩减投资者基金份额。投资者可通过在基金份额运作期到期日赎回基金份额,可获得当期运作期的基金未支付收益。对于持有超过一个运作期、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提出赎回申请的基金份额而言,除获得当期运作期的基金未支付收益外,投资者还可以获得自申购确认日(认购份额自本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上一运作期期末的基金收益;
6、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以份额面值1.000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按基金份额面值1.000元分配后转入持有人权益,每月集中宣告收益分配并将当月收益结转到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账户。本基金在本报告期累计分配收益12,116,856.92元。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审计报告
6.1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6.2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7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截止本报告期末,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基金份额总额348,546,081.06份。其中七日盈A为104,048,155.64份,七日盈B为244,497,925.42份。
2、基金合同自2012年11月27日起生效,上年度可比期间为2012年11月27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
7.2利润表
会计主体: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合同自2012年11月27日起生效,上年度可比期间为2012年11月27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
7.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合同自2012年11月27日起生效,上年度可比期间为2012年11月27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 至 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王俊锋 陈逸辛 时慧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2012]1462 号文)和《关于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备案确认的函》(基金部函[2012]1078号文) 批准,由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2012年11月27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于自2012年11月15日至2012年11月22日募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售募集且扣除认购费用后的有效认购资金人民币2,838,500,159.75元(其中A级1,425,468,275.67元,B级1,413,031,884.08元),利息人民币266,517.41元(其中A级259,474.91元,B级7,042.50元),共计人民币2,838,766,677.16 元,上述认购资金折合2,838,766,677.16份基金份额,其中A类基金份额1,425,727,750.58 份,B类基金份额1,413,038,926.58 份。
上述募集资金已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200017号验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在397 天以内(含397 天)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27 天。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比例限制:
1)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27天; 2)本基金与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3)本基金持有的剩余期限不超过397 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总计不得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5)本基金存放在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存放在不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 6)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公司发行的短期企业债券及短期融资券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7)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因基金规模或市场变化导致本基金投资组合不符合以上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应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上述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本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二个工作日,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006)、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会计报表。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06 年2 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 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此外,本财务报表同时符合如会计报表附注7.4.2所列示的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按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本基金目前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他金融资产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暂无金融资产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持有至到期投资。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按承担负债的目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负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负债列示。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负债列示。
7.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取得债券投资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债券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即债券投资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每日计提应收利息,按实际利率法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其买入时的溢价或折价;同时于每一计价日计算影子价格,以避免债券投资的摊余成本与公允价值的差异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7.4.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为了避免债券投资的摊余成本与公允价值的差异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或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计价日采用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计算影子价格。当基金资产净值与影子价格的偏离达到或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根据风险控制的需要调整组合,使基金资产净值更能公允地反映基金资产价值。
计算影子价格时按如下原则确定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
(i)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ii)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iii)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公允价值计量中的层级取决于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值。三个层级的定义如下:
第一层级: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级:直接(比如取自价格)或间接(比如根据价格推算的)可观察到的、除市场报价以外的有关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第三层级:以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以外的变量为基础确定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本报告期间本基金金融工具的第一层级与第二层级之间没有发生重大转换。
本报告期间本基金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的估值技术并未发生改变。
7.4.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依法有权抵消债权债务且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消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列示。
7.4.4.7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债券投资于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摊余成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9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根据《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7%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根据《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08%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本基金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根据《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A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5%,对于由B类降级为A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A类基金份额的费率。B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01%,对于由A类升级为B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升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享受B类基金份额的费率。本基金的交易费用于进行股票、债券、权证等交易发生时按照确定的金额确认。
本基金的利息支出按资金的本金和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按到期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的差额,在回购期内以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支出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本基金的其他费用如不影响估值日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发生时直接计入基金损益;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待摊或预提计入基金损益。
7.4.4.10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红利再投资方式; 2、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基金净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并在运作期期末集中支付。投资者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4、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按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净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者记正收益;若当日净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者记负收益;若当日净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者不记收益; 5、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累计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若投资者在运作期期末累计收益支付时,累计收益为正值,则为投资者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其累计收益为负值,则缩减投资者基金份额。投资者可通过在基金份额运作期到期日赎回基金份额,可获得当期运作期的基金未支付收益。对于持有超过一个运作期、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提出赎回申请的基金份额而言,除获得当期运作期的基金未支付收益外,投资者还可以获得自申购确认日(认购份额自本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上一运作期期末的基金收益; 6、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1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计算影子价格过程中确定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按现金流量折现法估值,具体估值模型、参数及结果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5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说明的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7.4.5.6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说明的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7.4.5.7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差错事项。
7.4.6 税项
根据财税字[1998]55号文、[2001]61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5]11号文《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7]84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投资收益暂免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 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4) 自2005年1月24日起,基金买卖A股、B股股权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按照0.1%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自2007年5月30日起,该税率上调至0.3%。自2008年4月24日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0.3%降至0.1%。自2008年9月19日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证券交易印花税改为单边征收,即仅对卖出A股、B股股权按0.1%的税率征收。
(5) 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自2013年1月1日起, 根据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下述关联交易均根据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以一般交易价格为定价基础。
7.4.8.5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在本年度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没有通过关联方的交易单元进行过交易。
7.4.8.6关联方报酬
7.4.8.6.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7%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7%/当年天数。
7.4.8.6.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08%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08%/当年天数。
7.4.8.6.3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A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B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B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01%年费率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分别为:
A类基金日销售服务费=A类基金份额前一日资产净值×0.25%/当年天数
B类基金日销售服务费=B类基金份额前一日资产净值×0.01%/当年天数
7.4.8.7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在本年度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8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8.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费率按本基金基金合同公布的费率执行,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本年度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投资过本基金。
7.4.8.8.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1、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它关联方在本年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本基金。
2、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费率按本基金基金合同公布的费率执行。
7.4.8.9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通过“中国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于本报告期末的相关余额为人民币0.00元。(上年度末余额:人民币0.00元)。
7.4.8.10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年度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在承销期内均未购入过由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9 期末(2013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5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而于期末流通受限证券。
7.4.9.6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6.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6,364,876.82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9.6.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而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此类事项。
§8投资组合报告
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2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8.3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8.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7天情况说明
■
注: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将动态确定并控制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在127天以内,以规避较长期限债券的利率风险。
8.3.2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
8.4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5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上述债券。
8.6“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8.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8.8.2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8.8.3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8.4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8.8.5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注:本表列示“占基金总份额比例”中,对下属分级基金,为占各自级别份额的比例,对合计数,为占期末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
9.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注:1.本表列示“占基金总份额比例”中,对下属分级基金,为占各自级别份额的比例,对合计数,为占期末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
2.期末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3. 期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2013年3月17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肖钢先生辞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2013年6月1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自2013年5月31日起,田国立先生就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席及委员。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无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报告年度应支付给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报酬为人民币60,000元。该会计师事务所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至今。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1.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根据券商的研究实力和服务水平选择专用席位。由研究部牵头对席位候选券商的研究实力和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并综合考虑候选券商的综合实力,由研究总监和投资总监审核批准。
11.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3月28日
| 基金简称 | 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 |
| 基金主代码 | 550012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2年11月27日 |
| 基金管理人 |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348,546,081.06份 |
| 基金合同存续期 | 不定期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A | 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B |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550012 | 550013 |
|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 104,048,155.64份 | 244,497,925.42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稳定增值,力争成为投资者短期理财的理想工具。 |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各类投资品种的收益性、流动性和风险特征,在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为投资人创造稳定的收益。同时,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研究,结合对市场利率变动的预期,进行积极的投资组合管理。 |
| 业绩比较基准(若有) | 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
| 风险收益特征(若有)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
| 项目 | 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 |
| 名称 |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负责人 | 姓名 | 唐世春 | 唐州徽 |
| 联系电话 | 021-68649788 | 95566 |
| 电子邮箱 | shichun.tang@citicpru.com.cn | fcid@bankofchina.com |
| 客户服务电话 | 400-666-0066/021-51085168 | 95566 |
| 传真 | 021-50120888 | 010-66594942 |
|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 www.xcfunds.com |
|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 |
|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 2013年 | 2012年11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A | 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B | 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A | 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B |
| 本期已实现收益 | 2,991,101.91 | 9,125,755.01 | 1,958,552.54 | 1,362,974.39 |
| 本期利润 | 2,991,101.91 | 9,125,755.01 | 1,958,552.54 | 1,362,974.39 |
| 本期净值收益率 | 4.2843% | 4.5358% | 0.2753% | 0.2988% |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 2013年末 | 2012年末 |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104,048,155.64 | 244,497,925.42 | 261,498,070.06 | 21,060,311.45 |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 阶段 | 份额净值收益率① | 份额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 过去三个月 | 1.2756% | 0.0045% | 0.0883% | 0.0000% | 1.1873% | 0.0045% |
| 过去六个月 | 2.4986% | 0.0059% | 0.1766% | 0.0000% | 2.3220% | 0.0059% |
| 过去一年 | 4.2843% | 0.0061% | 0.3506% | 0.0000% | 3.9337% | 0.0061% |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4.5713% | 0.0059% | 0.3843% | 0.0000% | 4.1870% | 0.0059% |
| 阶段 | 份额净值收益率① | 份额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 过去三个月 | 1.3363% | 0.0045% | 0.0883% | 0.0000% | 1.2480% | 0.0045% |
| 过去六个月 | 2.6221% | 0.0059% | 0.1766% | 0.0000% | 2.4455% | 0.0059% |
| 过去一年 | 4.5358% | 0.0061% | 0.3506% | 0.0000% | 4.1852% | 0.0061% |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4.8482% | 0.0059% | 0.3843% | 0.0000% | 4.4639% | 0.0059% |
| 年度 | 已按再投资形式转实收基金 | 直接通过应付
赎回款转出金额 | 应付利润
本年变动 | 年度利润分配
合计 | 备注 |
| 2013 | 3,002,247.65 | - | -11,145.74 | 2,991,101.91 | - |
| 2012 | 1,930,035.11 | - | 28,517.43 | 1,958,552.54 | - |
| 合计 | 4,932,282.76 | - | 17,371.69 | 4,949,654.45 | - |
| 年度 | 已按再投资形式转实收基金 | 直接通过应付
赎回款转出金额 | 应付利润
本年变动 | 年度利润分配
合计 | 备注 |
| 2013 | 9,085,771.72 | - | 39,983.29 | 9,125,755.01 | - |
| 2012 | 1,360,537.95 | - | 2,436.44 | 1,362,974.39 | - |
| 合计 | 10,446,309.67 | - | 42,419.73 | 10,488,729.40 | - |
| 姓名 | 职务 |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 证券从业年限 | 说明 |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 王国强 | 本基金基金经理,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基金及信诚年年有余定期开放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 2012年11月27日 | - | 14 | 管理学硕士,14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曾先后任职于浙江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健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6年加盟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基金、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基金以及信诚年年有余定期开放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 |
|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 审计报告编号 |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1400134号 |
| 审计报告标题 | 审计报告 |
| 审计报告收件人 | 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
| 引言段 |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第1页至第31页的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信诚7日盈基金”)财务报表,包括2013年12月31日和201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3年度和自2012年11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
|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信诚7日盈基金管理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
|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 |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
| 审计意见段 | 我们认为,信诚7日盈基金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2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信诚7日盈基金2013年12月31日和201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度和自2012年11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及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
|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 王国蓓 | 陈启明 |
|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 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二办公楼八层 |
| 审计报告日期 | 2014年3月26日 |
| 资产 | 附注号 | 本期末
2013年12月31日 |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
| 资 产: | | | |
| 银行存款 | | 230,222,243.69 | 103,585,904.93 |
| 结算备付金 | | - | - |
| 存出保证金 | |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84,978,561.15 | 70,133,076.24 |
| 其中:股票投资 | | - | - |
| 基金投资 | | - | - |
| 债券投资 | | 84,978,561.15 | 70,133,076.24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 - |
| 贵金属投资 | |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34,450,291.68 | 111,010,620.27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 - |
| 应收利息 | | 2,476,780.70 | 863,099.28 |
| 应收股利 | | - | - |
| 应收申购款 | | 3,172,652.39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
| 其他资产 | | - | - |
| 资产总计 | | 355,300,529.61 | 285,592,700.7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附注号 | 本期末
2013年12月31日 |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
| 负 债: | | | |
| 短期借款 | |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6,364,876.82 | -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 2,500,000.00 |
| 应付赎回款 | | - | -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86,588.43 | 254,801.34 |
| 应付托管费 | | 25,655.80 | 75,496.69 |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30,465.44 | 151,222.04 |
| 应付交易费用 | | 7,058.00 | 1,845.27 |
| 应交税费 | | - | - |
| 应付利息 | | 612.64 | - |
| 应付利润 | | 59,791.42 | 30,953.8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 其他负债 | | 179,400.00 | 20,000.00 |
| 负债合计 | | 6,754,448.55 | 3,034,319.21 |
| 所有者权益: | | | |
| 实收基金 | | 348,546,081.06 | 282,558,381.51 |
| 未分配利润 | | -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348,546,081.06 | 282,558,381.5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 355,300,529.61 | 285,592,700.72 |
| 项 目 | 附注号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1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一、收入 | | 13,920,815.55 | 3,950,366.02 |
| 1.利息收入 | | 13,460,452.60 | 3,893,590.69 |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 8,391,124.59 | 3,666,224.88 |
| 债券利息收入 | | 3,821,985.74 | 54,308.64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1,247,342.27 | 173,057.17 |
| 其他利息收入 | | - | -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 460,362.95 | - |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 | - |
| 基金投资收益 | | - | - |
| 债券投资收益 | | 460,362.95 | -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 | -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 | - |
| 衍生工具收益 | | - | - |
| 股利收益 | | - | -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 - | 56,775.33 |
| 减:二、费用 | | 1,803,958.63 | 628,839.09 |
| 1.管理人报酬 | | 742,660.47 | 317,632.43 |
| 2.托管费 | | 220,047.53 | 94,113.31 |
| 3.销售服务费 | | 206,954.78 | 181,598.85 |
| 4.交易费用 | | 150.00 | - |
| 5.利息支出 | | 185,843.34 | -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185,843.34 | - |
| 6.其他费用 | | 448,302.51 | 35,494.5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 12,116,856.92 | 3,321,526.93 |
| 减:所得税费用 | | - |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12,116,856.92 | 3,321,526.93 |
| 项目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282,558,381.51 | - | 282,558,381.51 |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12,116,856.92 | 12,116,856.92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65,987,699.55 | - | 65,987,699.55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1,303,310,519.15 | - | 1,303,310,519.15 |
| 2.基金赎回款 | -1,237,322,819.60 | - | -1,237,322,819.60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12,116,856.92 | -12,116,856.92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348,546,081.06 | - | 348,546,081.06 |
| 项目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1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2,838,766,677.16 | - | 2,838,766,677.16 |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3,321,526.93 | 3,321,526.93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2,556,208,295.65 | - | -2,556,208,295.65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135,954,881.00 | - | 135,954,881.00 |
| 2.基金赎回款 | -2,692,163,176.65 | - | -2,692,163,176.65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3,321,526.93 | -3,321,526.93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282,558,381.51 | - | 282,558,381.51 |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基金的关系 |
|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 基金托管人 |
|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基金管理人的中方股东 |
| 英国保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的外方股东 |
|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的中方股东 |
| 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主要股东控制的机构 |
| 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出资成立的子公司 |
| 项目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1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 742,660.47 | 317,632.43 |
|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106,722.15 | 152,695.73 |
| 项目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1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 220,047.53 | 94,113.31 |
|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
| 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A | 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B | 合计 |
| 中国银行 | 134,999.96 | 632.89 | 135,632.85 |
|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031.21 | 19,302.27 | 23,333.48 |
| 合计 | 139,031.17 | 19,935.16 | 158,966.33 |
|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1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
| 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A | 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B | 合计 |
| 中国银行 | 175,774.06 | 4,609.13 | 180,383.19 |
|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9.14 | 78.61 | 97.75 |
| 合计 | 175,793.20 | 4,687.74 | 180,480.94 |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1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 中国银行 | 222,243.69 | 34,594.70 | 3,585,904.93 | 8,374.99 |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回购到期日 | 期末估值单价 | 数量(张) | 期末估值总额 |
| 041359009 | 13南高轮CP001 | 2014-01-02 | 100.00 | 67,000 | 6,700,000.00 |
| 合计 | | | | 67,000 | 6,700,000.00 |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1 | 固定收益投资 | 84,978,561.15 | 23.92 |
| | 其中:债券 | 84,978,561.15 | 23.92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2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34,450,291.68 | 9.70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3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230,222,243.69 | 64.80 |
| 4 | 其他各项资产 | 5,649,433.09 | 1.59 |
| 5 | 合计 | 355,300,529.61 | 100.00 |
| 序号 | 项目 |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
| 1 |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1.44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
| 2 |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6,364,876.82 | 1.83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 - |
| 项目 | 天数 |
|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 101 |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 133 |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 23 |
| 序号 | 发生日期 | 平均剩余期限(天数) | 原因 | 调整期 |
| 1 | 2013-01-30 | 133 | 2013年1月29日遇大额赎回 | 4 |
| 2 | 2013-01-31 | 133 | 2013年1月29日遇大额赎回 | 3 |
| 3 | 2013-02-01 | 132 | 2013年1月29日遇大额赎回 | 2 |
| 4 | 2013-02-04 | 129 | 2013年1月29日遇大额赎回 | 1 |
| 5 | 2013-03-27 | 128 | 2013年3月26日遇大额赎回 | 1 |
| 序号 | 平均剩余期限 |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
| 1 | 30天以内 | 11.38 | 1.83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 - |
| 2 | 30天(含)—60天 | 2.87 | -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 - |
| 3 | 60天(含)—90天 | 68.86 | -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 - |
| 4 | 90天(含)—180天 | 2.87 | -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 - |
| 5 | 180天(含)—397天(含) | 14.34 | -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 - |
| 合计 | 100.32 | 1.83 |
| 序号 | 债券品种 | 摊余成本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国家债券 | - | - |
| 2 | 央行票据 | - | - |
| 3 | 金融债券 | - | - |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 - |
| 4 | 企业债券 | - | - |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84,978,561.15 | 24.38 |
| 6 | 中期票据 | - | - |
| 7 | 其他 | - | - |
| 8 | 合计 | 84,978,561.15 | 24.38 |
| 9 |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 - | - |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债券数量(张) | 摊余成本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041358070 | 13珠海联邦CP001 | 200,000 | 20,000,121.13 | 5.74 |
| 2 | 041352036 | 13恒力集CP002 | 200,000 | 19,986,102.63 | 5.73 |
| 3 | 041360032 | 13昆明制药CP001 | 100,000 | 10,000,417.31 | 2.87 |
| 4 | 041359009 | 13南高轮CP001 | 100,000 | 10,000,065.14 | 2.87 |
| 5 | 041371001 | 13华邦CP001 | 100,000 | 10,000,000.00 | 2.87 |
| 6 | 041365011 | 13海吉星CP002 | 100,000 | 9,991,828.34 | 2.87 |
| 7 | 041369001 | 13亚太机电CP001 | 50,000 | 5,000,026.60 | 1.43 |
| 项目 | 偏离情况 |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 | - |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 0.2438% |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 -0.1912% |
| 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 0.1017% |
| 序号 | 名称 | 金额 |
| 1 | 存出保证金 | - |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 3 | 应收利息 | 2,476,780.70 |
| 4 | 应收申购款 | 3,172,652.39 |
| 5 | 其他应收款 | - |
| 6 | 待摊费用 | - |
| 7 | 其他 | - |
| 8 | 合计 | 5,649,433.09 |
| 份额级别 | 持有人户数(户) |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 持有人结构 |
| 机构投资者 | 个人投资者 |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 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A | 3,975 | 26,175.64 | 210,956.63 | 0.20% | 103,837,199.01 | 99.80% |
| 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B | 4 | 61,124,481.36 | 244,497,925.42 | 100.00% | - | - |
| 合计 | 3,979 | 87,596.40 | 244,708,882.05 | 70.21% | 103,837,199.01 | 29.79% |
| 项目 | 份额级别 | 持有份额总数(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
人员持有本基金 | 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A | 200,990.46 | 0.19% |
| 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B | - | - |
| 合计 | 200,990.46 | 0.06% |
| 项目 | 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A | 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B |
|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11月27日)基金份额总额 | 1,425,727,750.58 | 1,413,038,926.58 |
|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261,498,070.06 | 21,060,311.45 |
|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498,230,531.10 | 805,079,988.05 |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655,680,445.52 | 581,642,374.08 |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 -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104,048,155.64 | 244,497,925.42 |
| 券商名称 | 交易单元数量 | 债券交易 |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 备注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 佣金 |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
| 大通证券 | 1 | - | - | - | - | - |
| 东方证券 | 1 | - | - | - | - | - |
| 浙商证券 | 1 | - | - | - | - | - |
| 中信证券 | 1 | - | - | - | - | - |
| 券商名称 | 回购交易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
| 大通证券 | - | - |
| 东方证券 | - | - |
| 浙商证券 | - | - |
| 中信证券 | 675,500,000.00 | 1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