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4年3月28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3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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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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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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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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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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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利润分配是按月结转份额。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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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六个月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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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自2006年7月17日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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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图中数据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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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5年12月12日正式成立。公司股东由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出资比例49%)、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出资比例31%)、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20%)组成,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注册地:重庆,主要办公地点:北京。截至2013年末,公司管理的基金共有六只,均为开放式基金。其中,益民货币市场基金于2006年7月17日成立,首发规模超过17亿份;益民红利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06年11月21日成立,首发规模近9亿份;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07年7月11日成立,首发规模近73亿份;益民多利债券型投资基金于2008年5月21日成立,首发规模超过7亿份;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2年8月16日成立,首发规模超过11亿份;益民服务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3年12月13日成立,首发规模超过10亿份。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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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处的“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益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以尽可能减少和分散投资风险,力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并谋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的增长为目标,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为了保证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不公平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要求,制定了《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并建立了有效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体系,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公司严格遵守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公司均执行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即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执行所有指令;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与公平交易程序的交易指令,需履行事先审批流程;对不同投资组合均进行债券一级市场申购等非集中竞价交易的投资对象,各投资组合经理需要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数量,公司在获配额度确定后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公司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对投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应对交易价格异常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了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能投资股票,其债券组合与公司其他投资组合1日、3日、5日同向交易价差分析均通过统计检验,不存在价差显著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及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不同投资组合之间不存在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不存在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3年,债券市场先牛后熊、波动较大,前5月在宽松的外部流动性支撑下,债市稳步走牛,中低等级、中长久期的城投债表现最为出色;6月以后,在“钱荒”冲击、监管强化、政策预期悲观、利率市场化提速、供给压力等因素影响下,债市逐步走熊,尤其是在历经四季度的急速下跌后,利率债、信用债收益率及信用利差纷纷接近甚至突破历史高位,收益率曲线平坦化上行。
本基金全年的操作主要是在保持较为均衡的金融债、短融和逆回购配置基础上,择机利用偏紧的资金面,增配了银行协议存款,组合收益稳中有升。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收益率为3.0319%,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8389%,本基金同期收益高于比较基准0.193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4年,我们认为经济增长窄幅波动、通胀低位运行,债市仍面临的基本面条件相对有利,但利率市场化推进以及对影子银行体系加强监管使得债券市场仍面临诸多不确定性,资金面将维持紧平衡,部分行业景气下滑、债务压力居高不下,政府兜底和刚性兑付有望被打破,信用风险亟待释放。总体而言,我们认为2014年债券市场整体难有趋势性的行情,但或有结构性和交易性的机会,我们相对看好安全性等级较高的债券资产的投资机会。从操作上而言,本基金将合理、灵活地安排银行同业存款、债券及逆回购的仓位比例,力争在保持组合流动性安全的基础上,为投资者创造理想的投资收益。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的描述:
根据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成立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是基金估值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公司估值相关决策及执行。成员由公司总经理、投资总监、运作保障部、金融工程部、监察稽核部、基金会计等相关人员组成。相关参与人员应当具有上市公司研究和估值、基金投资等方面较丰富的经验,熟悉相关法规和估值方法。
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部参与估值流程的人员,应当对有关估值政策、估值流程和程序、估值方法等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参与估值流程的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会计核算估值知识和经验,应当具备熟知与估值政策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估值原则和方法的专业能力,并有从事会计、核算、估值等方面业务的经验和工作经历。
金融工程部金融工程人员:金融工程人员负责估值相关数值的处理和计算,并参与公司对基金的估值方法的确定。该成员应当在基金的风险控制与绩效评估工作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具备基金绩效评估专业能力,并熟悉相关法规和估值方法。
运作保障部基金会计:基金会计在估值流程中的相关工作职责是参与基金组合投资品种估值方法的确定,复核由估值小组提供的估值价格,并与相关托管行进行核对确认。如有不符合的情况出现,立即向估值小组反映情况,并提出合理的调整建议。基金会计人员应当与估值相关的外部机构保持良好的沟通,获悉的与基金估值相关的重大信息及时向公司及估值小组反馈。基金会计应当具备多年基金从业经验,在基金核算与估值方面掌握了丰富的知识和经验,具备熟悉及了解基金估值法规、政策和方法的专业能力。
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管理公司估值委员会成员中不包括基金经理。基金经理不参与估值工作决策和执行的过程。
3、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没有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本公司现没有进行任何定价服务的签约。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每日分配收益,按月结转份额”。本基金收益根据每日基金收益公告,以每万份基金份额收益为基准,每日为投资者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月集中支付收益,使基金帐面份额净值始终保持1.00元。投资者当日收益的精度为0.01元,小数点后第三位采用去尾的方式,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
(2)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净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者记正收益;若当日净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者记负收益;若当日净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者不记收益。
(3)本基金每日收益计算并分配时,以人民币元方式簿记,每月累计收益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者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者在每月累计收益支付时,其累计收益为负值,则将缩减投资者基金份额。
(4)本基金收益每月集中结转一次。基金管理人正式运作基金财产不满一个月的,不结转。每月结转日,若投资者账户的当前累计收益为正收益,则该投资者账户的本基金份额体现为增加;反之,则该投资者账户的本基金份额体现为减少;除了每月的例行收益结转外,每天对涉及有全部赎回交易的账户进行提前收益结转,处理方式跟例行收益结转完全一致;
(5)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
(7)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酌情调整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此项调整并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本报告期内应分配的金额为2,226,362.39元。
3、本报告期内已实施的利润分配金额为2,226,362.39元。
4、本报告期末已分配但尚未付的利润为189,003.90元,应于收益支付日2014年1月15日按1.00元的份额面值结转为基金份额。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益民货币市场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益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益民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的约定,对益民货币市场基金管理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益民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益民货币市场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业务部
2014年3月25日
§6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益民货币市场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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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截止日2013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基金份额总额 109,965,538.06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益民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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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益民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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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雷学军______ ______吴晓明______ ____吴晓明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益民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95号《关于同意益民货币市场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6年6月27日至2006年7月12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06年7月17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募集规模为1,714,988,395.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现金;通知存款;短期融资券;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并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六个月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5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报告期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上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一致。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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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3%年费率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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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7.4.8.2.3 销售服务费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销售服务费率,但销售服务费年费率最高不超过0.25%。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开始调整之日的3 个工作日之前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不存在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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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不存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7.4.9 期末( 2013年12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流通受限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余额。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余额。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基金资产净值20%。
8.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8.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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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80天。
8.3.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
8.4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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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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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8.1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内摊销,每日计提损益。本基金不采用市场利率和上市交易的债券和票据的市价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8.8.2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未发生该类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8.8.3 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期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8.8.4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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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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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份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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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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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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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公司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
(1)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本充足,财务状况及最近三年盈利情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一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有关管理机构的处罚;主要股东实力强大;具备投资组合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投资组合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2)公司治理:公司治理完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权责明确,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投资组合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3)研究实力: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数量足够的专职研究人员以及研究水平处于行业领先水平的研究员;研究覆盖面广,能涵盖宏观经济、行业、个股、债券、策略等各项领域,并能在符合相关法规及执业规范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题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应分析严谨,观点独立、客观,并具备较强的风险意识和风险测算能力;
(4)服务能力: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能主动为公司投资组合提供及时的市场信息及各种路演、公司联合调研、券商会议的信息和参加机会;或者具备某一区域的调研服务能力的优势;
(5)综合业务能力:在投资银行业务上有较强的实力,能协助本公司投资组合参与股票、债券的发行;在新产品开发方面经验丰富,能帮助公司拓展资产管理业务(如QDII、专户等集合理财产品);在证券创新品种开发方面处于行业前列(如交易所固定收益平台、融资融券、金融期货等);
(6)其他因素(在某一具体方面的特别优势)。
2、本公司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程序:
(1)基金的交易单元选择,投资总监、研究部、金融工程部、投资部经集体讨论后遵照上述标准填写《券商选择标准评分表》,并据此提出拟选券商名单以及相应的席位租用安排。挑选时应考虑在深沪两个市场都租用足够多的席位以保障交易安全。必要时可要求券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投资总监向投资决策委员会上报拟选券商名单、相应的席位租用安排以及相关评选材料;
(3)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查拟选券商名单及相应的席位租用安排,审查通过后由总经理上报董事会,董事会如对公司管理层有相应授权的,由公司管理层依据授权内容办理;
(4)券商名单及相应的席位租用安排确定后,集中交易部参照公司《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及《综合服务协议》范本负责协调办理正式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若实际签署协议与协议范本不一致的,由集中交易部将实际签署协议提交监察稽核部进行合规性审核。
3、本报告期内基金租用券商交易单元未发生变化。
11.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偏离度绝对值在0.5%(含)以上的情况。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3月28日
| 基金简称 | 益民货币 |
| 基金主代码 | 560001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6年7月17日 |
| 基金管理人 |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109,965,538.06份 |
| 基金合同存续期 | 不定期 |
| 投资目标 | 在力求本金稳妥和资产的充分流动性前提下,力争取得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现金收益。 |
| 投资策略 | 深入分析国家货币政策、短期资金利率波动、资本市场资金面的情况和流动性的变化,通过对利率水平的预测以及对市场期限结构的测算,调整货币基金资产的配置和组合的久期,并结合市场情况进行适当的跨市场、跨期以及跨品种的套利。 |
| 业绩比较基准 | 六个月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货币市场基金是具有较低风险、流动性强的基金品种。在一般情况下,其风险与预期收益低于一般债券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
| 项目 | 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 |
| 名称 |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负责人 | 姓名 | 刘伟 | 李芳菲 |
| 联系电话 | 010-63105556 | 010-66060069 |
| 电子邮箱 | jcb@ymfund.com | lifangfei@abchina.com |
| 客户服务电话 | 400-650-8808 | 95599 |
| 传真 | 010-63100588 | 010-63201816 |
|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 www.ymfund.com |
| 基金年度报告报告备置地点 | 北京市西城区宣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南翼13A |
|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 2013年 | 2012年 | 2011年 |
| 本期已实现收益 | 2,226,362.39 | 2,002,727.14 | 1,335,725.50 |
| 本期利润 | 2,226,362.39 | 2,002,727.14 | 1,335,725.50 |
| 本期净值收益率 | 3.0319% | 2.6203% | 1.9076% |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 2013年末 | 2012年末 | 2011年末 |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109,965,538.06 | 67,975,979.59 | 79,159,393.79 |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1.0000 | 1.0000 | 1.0000 |
| 阶段 | 份额净值收益率① | 份额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 过去三个月 | 0.9627% | 0.0059% | 0.7156% | 0.0000% | 0.2471% | 0.0059% |
| 过去六个月 | 1.6647% | 0.0067% | 1.4311% | 0.0000% | 0.2336% | 0.0067% |
| 过去一年 | 3.0319% | 0.0094% | 2.8389% | 0.0000% | 0.1930% | 0.0094% |
| 过去三年 | 7.7484% | 0.0075% | 9.0433% | 0.0007% | -1.2949% | 0.0068% |
| 过去五年 | 9.3988% | 0.0067% | 13.1079% | 0.0014% | -3.7091% | 0.0053% |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18.3076% | 0.0093% | 19.8945% | 0.0017% | -1.5869% | 0.0076% |
| 年度 | 已按再投资形式
转实收基金 | 直接通过应付
赎回款转出金额 | 应付利润
本年变动 | 年度利润
分配合计 | 备注 |
| 2013 | 1,948,364.18 | 153,570.22 | 124,427.99 | 2,226,362.39 | |
| 2012 | 1,775,967.49 | 234,334.95 | -7,575.30 | 2,002,727.14 | |
| 2011 | 1,181,160.25 | 137,503.10 | 17,062.15 | 1,335,725.50 | |
| 合计 | 4,905,491.92 | 525,408.27 | 133,914.84 | 5,564,815.03 | |
| 姓名 | 职务 |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 证券从业年限 | 说明 |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 李勇钢 | 益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益民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1年8月31日 | - | 5 | 清华大学硕士。曾任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投资经理。自2011年8月31日起任益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益民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1年9月26日起任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 李道滢 | 益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 2013年9月13日 | - | 5 | 硕士。曾任国家开发银行信贷经理、联合证券研究所研究员、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信用分析师。2011年加入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研究部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 |
| 资 产 | 附注号 | 本期末
2013年12月31日 |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
| 资 产: | | | |
| 银行存款 | | 67,883,327.88 | 9,528,831.85 |
| 结算备付金 | | 665,714.29 | 4,485,000.00 |
| 存出保证金 | |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39,464,955.65 | 29,548,125.23 |
| 其中:股票投资 | | - | - |
| 基金投资 | | - | - |
| 债券投资 | | 39,464,955.65 | 29,548,125.23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1,000,000.00 | 32,900,270.00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500,389.03 | - |
| 应收利息 | | 808,244.74 | 1,057,243.91 |
| 应收股利 | | - | - |
| 应收申购款 | | - | 100.0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
| 其他资产 | | - | - |
| 资产总计 | | 110,322,631.59 | 77,519,570.9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附注号 | 本期末
2013年12月31日 |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
| 负 债: | | | |
| 短期借款 | |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 9,397,067.78 |
| 应付赎回款 | | - | -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28,914.72 | 19,273.57 |
| 应付托管费 | | 8,762.04 | 5,840.50 |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21,905.12 | 14,601.14 |
| 应付交易费用 | | 1,564.75 | 432.50 |
| 应交税费 | | 61,700.00 | 14,800.00 |
| 应付利息 | | - | - |
| 应付利润 | | 189,003.90 | 64,575.9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 其他负债 | | 45,243.00 | 27,000.00 |
| 负债合计 | | 357,093.53 | 9,543,591.40 |
| 所有者权益: | | | |
| 实收基金 | | 109,965,538.06 | 67,975,979.59 |
| 未分配利润 | | -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109,965,538.06 | 67,975,979.5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 110,322,631.59 | 77,519,570.99 |
| 项目 | 附注号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一、收入 | | 2,917,633.88 | 2,688,904.44 |
| 1.利息收入 | | 2,642,330.53 | 2,489,588.23 |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 295,657.39 | 355,029.32 |
| 债券利息收入 | | 1,227,987.92 | 932,575.84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1,118,685.22 | 1,201,983.07 |
| 其他利息收入 | | - | -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 275,303.35 | 199,316.21 |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 | - |
| 基金投资收益 | | - | - |
| 债券投资收益 | | 275,303.35 | 199,316.21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 | - |
| 衍生工具收益 | | - | - |
| 股利收益 | | - | -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 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 减:二、费用 | | 691,271.49 | 686,177.30 |
| 1.管理人报酬 | | 247,313.99 | 255,302.45 |
| 2.托管费 | | 74,943.47 | 77,364.34 |
| 3.销售服务费 | | 187,359.24 | 193,410.88 |
| 4.交易费用 | | - | - |
| 5.利息支出 | | 6,852.75 | 4,299.38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852.75 | 4,299.38 |
| 6.其他费用 | | 174,802.04 | 155,800.25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 2,226,362.39 | 2,002,727.14 |
| 减:所得税费用 | | - |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2,226,362.39 | 2,002,727.14 |
| 项目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67,975,979.59 | - | 67,975,979.59 |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 | 2,226,362.39 | 2,226,362.39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41,989,558.47 | - | 41,989,558.47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332,299,168.09 | - | 332,299,168.09 |
| 2.基金赎回款 | -290,309,609.62 | - | -290,309,609.62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2,226,362.39 | -2,226,362.39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109,965,538.06 | - | 109,965,538.06 |
| 项目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79,159,393.79 | - | 79,159,393.79 |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 | 2,002,727.14 | 2,002,727.14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11,183,414.20 | - | -11,183,414.20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216,809,485.96 | - | 216,809,485.96 |
| 2.基金赎回款 | -227,992,900.16 | - | -227,992,900.16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2,002,727.14 | -2,002,727.14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67,975,979.59 | - | 67,975,979.59 |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基金的关系 |
|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 |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
| 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控股股东 |
|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 |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
| 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项目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 247,313.99 | 255,302.45 |
|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22,957.66 | 15,396.61 |
| 项目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 74,943.47 | 77,364.34 |
获得销售服务费
各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
|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22,387.75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1,895.83 |
|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3.10 |
| 合计 | 144,286.68 |
获得销售服务费
各关联方名称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
|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59,518.64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663.31 |
|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3.11 |
| 合计 | 180,185.06 |
关联方
名称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 中国农业银行 | 3,883,327.88 | 33,554.77 | 9,528,831.85 | 15,374.63 |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1 | 固定收益投资 | 39,464,955.65 | 35.77 |
| | 其中:债券 | 39,464,955.65 | 35.77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2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1,000,000.00 | 0.91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3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68,549,042.17 | 62.14 |
| 4 | 其他各项资产 | 1,308,633.77 | 1.19 |
| 5 | 合计 | 110,322,631.59 | 100.00 |
| 序号 | 项目 |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
| 1 |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0.37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
| 2 |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 - |
| 项目 | 天数 |
|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 110 |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 136 |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 7 |
| 序号 | 平均剩余期限 |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
| 1 | 30天以内 | 14.60 | -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 - |
| 2 | 30天(含)—60天 | 30.92 | -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 - |
| 3 | 60天(含)—90天 | 9.08 | -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9.08 | - |
| 4 | 90天(含)—180天 | 30.91 | -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 - |
| 5 | 180天(含)—397天(含) | 14.09 | -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 - |
| 合计 | 99.59 | - |
| 序号 | 债券品种 | 摊余成本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国家债券 | - | - |
| 2 | 央行票据 | - | - |
| 3 | 金融债券 | 27,976,254.53 | 25.44 |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27,976,254.53 | 25.44 |
| 4 | 企业债券 | - | - |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11,488,701.12 | 10.45 |
| 6 | 中期票据 | - | - |
| 7 | 其他 | - | - |
| 8 | 合计 | 39,464,955.65 | 35.89 |
| 9 |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 9,985,626.70 | 9.08 |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债券数量(张) | 摊余成本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130201 | 13国开01 | 100,000 | 10,000,142.04 | 9.09 |
| 2 | 130241 | 13国开41 | 100,000 | 9,985,626.70 | 9.08 |
| 3 | 130236 | 13国开36 | 80,000 | 7,990,485.79 | 7.27 |
| 4 | 041369027 | 13碧水源CP001 | 45,000 | 4,500,238.85 | 4.09 |
| 5 | 041364022 | 13曙光汽车CP001 | 40,000 | 3,988,093.54 | 3.63 |
| 6 | 041359062 | 13广汇能源CP002 | 30,000 | 3,000,368.73 | 2.73 |
| 项目 | 偏离情况 |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 | 27 |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 0.3300% |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 -0.4115% |
| 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 0.1058% |
| 序号 | 名称 | 金额 |
| 1 | 存出保证金 | - |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500,389.03 |
| 3 | 应收利息 | 808,244.74 |
| 4 | 应收申购款 | - |
| 5 | 其他应收款 | - |
| 6 | 待摊费用 | - |
| 7 | 其他 | - |
| 8 | 合计 | 1,308,633.77 |
| 持有人户数(户) |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 持有人结构 |
| 机构投资者 | 个人投资者 |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 410 | 268,208.63 | 102,652,245.42 | 93.35% | 7,313,292.64 | 6.65% |
| 项目 | 持有份额总数(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 10,899.91 | 0% |
|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7月17日)基金份额总额 | 1,714,988,395.00 |
|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67,975,979.59 |
|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332,299,168.09 |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290,309,609.62 |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109,965,538.06 |
|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
|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 本年度,为本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本年度为其提供审计服务的第1年,本报告期内应付审计费 35,000.00元。 |
| 本报告期无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 券商名称 | 交易单元数量 | 股票交易 |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 备注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 佣金 |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
| 中信证券 | 1 | - | - | - | - | - |
| 券商名称 | 债券交易 | 债券回购交易 | 权证交易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
| 中信证券 | - | - | 2,629,400,000.00 | 100.00%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