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公司201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的净资产为2,236,808,854.06元,归属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为2,320,696,950.2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2,756,718.04元。
本报告期公司所有者权益及净利润大幅变动的主要原因系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开发的投资性房地产皇庭国商购物广场后续计量模式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计量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所致。本公司董事会提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公司2010 年度、2011 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年度净利润为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2年4月20日披露2011年度报告后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公司A、B股票简称由“深国商、深国商B”变为“*ST国商、*ST国商B”。
公司于2013年4月19日披露2012年度报告,2012年度公司经审计净利润为正,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依据深交所2012年6月发布的关于改进和完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修订)的相关规定,修订后增加了净资产为负作为公司退市的相关指标之一,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A、B股票简称仍为“*ST国商、*ST国商B”。
二、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的净资产为2,236,808,854.06元,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13.2.1、13.3.1条中规定的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公司2014年3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并于3月14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自2014年3月31日起,撤销本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于2014年3月28日停牌一天,于2014年3月31日起恢复正常交易。公司A股股票简称由“*ST国商”变更为“深国商”,证券代码仍为000056;公司B股股票简称由“*ST国商B”变更为“深国商B”,证券代码仍为200056。日涨跌幅度限制恢复为10%。
三、其他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