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概述
2013年是公司发展史上最为困难的一年。受国内经济发展转方式、调结构、促转型、提质量等多种因素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煤炭产品滞销、价格大幅下降,电解铝产品价格长期低位徘徊,公司发展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面对复杂困难的内外部经济环境,董事会及经理班子团结带领广大员工,加强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积极深化改革、强化管理、调整结构、优化布局、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以安全生产为前提,以经济效益为核心,以提升发展质量为主线,以管理提升和“挖潜增效、节支降耗、减人提效”活动为抓手,以强化销售工作为重点,密切跟踪宏观经济发展形势,努力把握行业发展态势,认真分析市场需求变化,尽可能降低各种不利因素对公司的影响,主要产品产销量保持稳定,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大部分得以实现。
①安全生产实现了“零”目标。全年实现了无工亡,无重伤以上事故发生,轻伤率大幅下降,创出安全生产历史最好水平。
②重点建设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年通过规范内部审批制度,加强了项目管理,重点项目建设得到了快速推进,外委工程及非生产性项目建设得到了有效控制。全年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投资38.90亿元,其中:新疆神火高精铝合金项目第一系列40万吨400KA系列三段分别于2013年年初、9月份、12月份启动,形成40万吨产能;第二系列40万吨500KA系列土建、安装工程已全面展开。动力车间项目:4×350MW 超临界间接空冷机组土建工程基本结束;安装工程进入收尾,其中,2#机组于2013年11月20日并网发电,1#机组已具备整套启动条件,3#机组已具备单机调试条件,4#机组安装工程已完成工程总量70%。炭素项目:第一系列20万吨炭素产能已于2012年投产;第二系列20万吨于2013年10月份陆续投产,至年底已形成40万吨炭素产能。
③资源整合工作扎实推进。经过多方努力,2013年9月2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就《准东煤田五彩湾矿区煤炭矿业权整合方案》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示,整合后的五彩湾矿区设置5个露天矿、3个井工矿、3个后备区,其中5号露天矿由神华新疆能源公司牵头,新疆神火煤电有限公司、新疆中和兴矿业有限公司、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开发。5号露天矿地质储量约为25亿吨,其中公司子公司新疆神火的权益资源量约为10亿吨。
④技术创新、节能减排卓有成效。煤炭业务板块在沿空留巷、高突矿井瓦斯治理、采面布局优化等方面获得了重大突破,《瓦斯与应力耦合动力灾害预防技术研究》、《近距离非突出极软煤层群联合开采关键技术研究》等七个项目通过省科技厅鉴定,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电解铝业务板块“电解槽低电压高效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获得节能奖励资金补贴850万元,与中南大学合作的“低温低电压应用和推广项目”被科技部列为“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通过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推进节能改造项目建设,实现了技术性节能;通过结构调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实现了结构性节能。由于技术创新、节能减排工作扎实有效,永城铝厂46万吨电解铝产能和有色汇源公司氧化铝产能同时被国家工信部批准为首批铝行业规范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687,202,331.20元,较上年下降8.2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6,963,510.60元,较上年下降41.9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等因素影响,公司主营产品市场需求减少,价格下降。
(2)2014年经营计划
在市场环境不发生大的波动情况下,预计全年生产商品煤882万吨,型焦10万吨,电解铝产品96万吨,铝材8万吨,供电112亿度,炭素56万吨,氧化铝80万吨,氢氧化铝10万吨;实现产销平衡。预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90亿元左右、成本费用284亿元左右。受煤炭、电解铝产品售价下降影响,公司盈利水平明显下降,完成这一经营目标压力很大。上述经营计划并不代表公司对2014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3)公司未来发展所需的资金来源
为保障公司日常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通过建立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争取金融部门的信贷支持,取得合理的贷款额度;充分利用利率市场化工具,通过股权、债券等多种方式加大直接融资、长期融资、优惠融资额度,减少中短期和高成本资金占用比例,降低融资成本,具体融资方式由公司财务负责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定预案后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履行法定审批程序后组织实施。同时,在日常运营中减少资金占用,加快资金流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打造安全、稳定的资金链。
公司24亿元中期票据已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并首期完成发行12亿元,并计划在2014年度启动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4)为应对经营中的风险,公司采取的措施和对策
①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②优化调整结构,持续促进转型升级;③强化营销管理,持续提升经济效益;④强化成本费用控制,持续增强竞争能力;⑤强化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⑥优化人力资源管理,持续增强发展动力;⑦强化技术创新,持续增强发展优势;⑧强化改革改制,持续增强发展活力。
(5)出售山西省左权县高家庄煤矿探矿权情况
为调整、优化资产结构,盘活存量资产,购买和开发省内优质煤炭资源,2012年6月27日公司与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潞安集团”)在河南省郑州市签订了《山西省左权县高家庄煤矿探矿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转让合同》”),就高家庄煤矿探矿权转让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同意交易标的的转让价格以双方共同委托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探矿权评估报告为计价基础,考虑到高速公路、水库压覆部分煤炭资源等因素,经协商,双方确认交易总价款为46.9966亿元。按照《转让合同》,2012年7月9日公司收到潞安集团支付的定金9.40亿元,2012年底及2013年初收到交易价款8.00亿元。该交易事项已于2013年1月在山西省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公示完毕,确认权属无争议。目前,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尚未出具转让意见。按照《转让合同》第17条第1款和第3款约定,潞安集团的责任是:①负责协调探矿权转让过程中需要山西省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有关批文和手续,承担主体责任,并协助我公司在国土资源部办理探矿权变更登记工作。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和《转让合同》约定,潞安集团负有先履行义务。②及时、足额向我公司支付探矿权转让价款。2013年7月2日,公司已向潞安集团发函,并于2013年8月23日委托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向潞安集团发律师函,要求潞安集团按照合同约定尽快办理探矿权转让在山西省的手续以及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探矿权转让价款,否则,公司将按照《转让合同》启动仲裁程序。目前,公司与潞安集团就推进《转让合同》全面履行事宜正在进行积极商洽,我公司视商洽进展情况,必要时将采取法律手段追究责任,促使双方权利、义务全面履行。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本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共2家,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2家。主要为:
①2013年5月,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许昌神火铁运有限公司。
②2013年5月,公司全资子公司许昌神火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河南省许昌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收购了河南平禹新梁煤业有限公司51%的股权,从而使其成为子公司,自5月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③2013年1月,公司子公司禹州神火坤宇矿业有限公司经其股东会决议依照法定程序注销,期末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④2013年12月,公司子公司固始神火新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经其股东会决议依照法定程序注销,期末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
董事长:张光建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3月26日
股票代码:000933 股票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4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五届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五届二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3月26日在河南省郑州市商务内环路与众意路交叉口世贸大厦A座19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张光建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4年3月16日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独立董事才庆祥先生因公务出差无法出席现场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王恭敏先生就会议提案行使表决权,其余均为亲自出席),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签字表决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总经理2013年度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二、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同意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3月28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董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14-006)。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3月28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公告编号:2014-005)。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提请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3月28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编号:2014-009)。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2013年末公司(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085,488,841.51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公司目前资金状况、长远发展需要及保持股利政策的连续性等因素,董事会拟定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00,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息0.0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1,070,284,841.51元结转下年度。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须提请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依照法定程序实施后,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3.00%,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3月28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告编号:2014-012)。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3月28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14-013)。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3月28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4-014)。
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子公司2014年度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此项交易须提请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3月28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子公司2014年度贷款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5)。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五票同意,四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此项议案须提请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3月28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6)。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审计中介机构聘任方案及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聘任的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已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并设立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经公司董事会第五届二十一次会议和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改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在2013年度审计工作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遵循审计准则,按照审计计划如期完成年度审计工作,表现出较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因此,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1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包括公司所有子公司并根据需要分别出具审计报告)拟定为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30万元,差旅费由该所自己承担。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资本4,650万元,成立于2013年5月15日。执行事务合伙人:杨剑涛,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4层,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相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业务。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授予的证券业务审计资格。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根据《公司章程》,该议案须提请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根据《公司章程》,此项议案须提请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3月28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8)。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制度》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3月28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制度》(公告编号:2014-017)。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证监会令第4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并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认为公司符合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条件与要求,具备发行公司债券资格。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满足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
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2、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五年(含五年),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前市场情况确定。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3、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4、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在获准发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确定,并将不超过国务院或其他有权机构限定的利率水平。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6、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可以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中披露。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7、担保安排
本次债券发行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8、发行债券的上市
公司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9、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公司债发行届满24个月之日止。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债券发行工作,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证监会令第49号)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数量、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等)、是否设置担保、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等创新条款、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上市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请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决定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金额;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有关证券交易场所的债券发行及上市规则,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及上市事宜;办理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等事项。
(7)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8)本授权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上述事宜。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根据《公司章程》,此项议案须提请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偿还保障措施的预案》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至少做出如下决议并采取相应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根据《公司章程》,此项议案须提请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手册>的议案》
公司于2011年11月15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五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及《内部控制评价手册》。为进一步增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手册》的可操作性,使其能够在实际工作中得到切实、有效地执行,同意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手册》内容进行修订,《内部控制评价手册》修正案附后。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手册》全文详见公司2014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手册》。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公司于2010年8月3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第四届二十二次会议和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暂定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0万元/年(税后)。
鉴于近年来公司所处煤炭、电解铝行业产能过剩,产品价格持续下降,经营业绩大幅滑坡,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10万元/年(税后)调整为8万元/年(税前),个人收入所得税由公司依法代扣代缴,同时,相应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条款。
根据《公司章程》,本议案须提请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放弃联营企业河南省新郑煤电有限责任公司10%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5 号——放弃权利》第四条第二款:“公司放弃权利所涉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合作项目)最近一年又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均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规定,该事项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3月28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放弃联营企业河南省新郑煤电有限责任公司10%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9)。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商丘阳光铝材有限公司受托经营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发挥专业化管理优势,提高经营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同时有效解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商丘阳光铝材有限公司受托管理神火集团控股子公司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的经营权,托管费60万元/年。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五票同意,四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受让河南神火光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抓住国家推进城镇化建设的机遇,培育新的效益增长点,同时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同意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受让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河南神火光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房地产”)100%股权,定价原则按照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该议案若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神火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商丘新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该提案有效表决权总数。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此项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申请行政许可。
根据《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此项交易尚须报请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五票同意,四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3月28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受让河南神火光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1)。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于2014年4月20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由控股股东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崇先生、李炜先生、崔建友先生、齐明胜先生、石洪新先生、聂学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提名尚福山先生、严义明先生、曹胜根先生、谷秀娟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审核确认:上述被提名人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在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选举中,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实行累积投票制度,差额选举产生9 名董事(独立董事不进行差额选举)。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二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方案》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3月28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023)。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1:《内部控制评价手册》修正案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手册》修正案
(一)第一章总则第四节内部控制评价的类型由“年度自我评价、部室自我评价、分(子)公司自我评价、对分(子)公司检查、其他检查评价”五种评价类型修订为“年度自我评价、分(子)公司自我评价、其他检查评价”三种评价类型。
(二)第二章内部控制评价程序由“年度自我评价、总部部室自我评价、分(子)公司自我评价,对分(子)公司检查”四节修订为“年度自我评价和分(子)公司自我评价”二节。
(三)第三章内部控制评价方法第二节控制测试的抽样要求修订增加“年度评价最小样本量要求”内容。
年度评价最小样本量要求
■
对于特殊或非常重要的流程和业务活动(含“三重一大”事项),应按所涉金额大小或业务重要性选择或增加样本量直至全部选取。
(四)确定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定量标准
1、财务报告定量标准
根据该内部缺陷可能导致被检查单位财务报表错报(包括漏报)的重要程度,确定缺陷等级标准:
■
上述重要程度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的因素:①该缺陷是否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企业的内部控制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错报。②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潜在错报金额的大小。潜在错报金额根据潜在错报率和相应会计科目同向累计发生额计算,潜在错报率根据错报样本数量和抽取样本总量确定。
2、非财务报告定量标准
根据该内部缺陷导致的直接财产损失金额,确定缺陷等级标准:
■
附件2: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一)李崇先生,50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选煤厂厂长、副总经理,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等职。现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67,200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崇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除在控股股东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李崇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李炜先生,50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高级政工师、高级企业文化师,曾任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工会办公室主任、政工部长、综合办公室主任、工会副主席、工会主席。现任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炜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除在控股股东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李炜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崔建友先生,50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神火集团劳动人事部副部长、组织部副部长、神火集团综合办公室主任、神火集团工会主席、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等职。现任神火集团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崔建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崔建友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除在控股股东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崔建友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齐明胜先生,50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新庄煤矿副矿长、矿长、河南省许昌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兼梁北煤矿矿长、煤业公司总经理等职。现任神火集团董事、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齐明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齐明胜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除在控股股东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齐明胜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石洪新先生,50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会计师,曾任河南神火集团志永达纺织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党委书记、工会主席、总经理,神火集团总会计师。现任神火集团董事、本公司总会计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石洪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石洪新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除在控股股东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石洪新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聂学峰先生,45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神火集团企业管理部副部长、神火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资本运营部副部长。现任本公司下属煤业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聂学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聂学峰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聂学峰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尚福山先生,59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矿冶研究总院助理工程师,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生产调度局副处长、企业部处长、中国铜铅锌集团企划部副主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协调部副主任、主任,协会副秘书长兼铜部主任。现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副会长、宁波博威合金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宏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福山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尚福山先生担任浙江宏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磊股份”)独立董事期间,2013年6月7日,宏磊股份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处分的决定书》(深证上【2013】194号),因控股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对尚福山先生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福山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其它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尚福山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严义明先生,51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曾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严义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严义明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严义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九)曹胜根先生,46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矿业大学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矿业大学教授、《采矿与安全工程学报》执行主编、煤炭工业矿山压力情报中心站常务副站长、中国煤炭学会情报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技文献信息咨询专业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胜根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胜根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曹胜根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十)谷秀娟女士,44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注册会计师,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决策咨询专家。曾任北京市世界银行住房项目办公室住房项目部副部长、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处副处长、处长、审计处处长、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稽查处副处长、处长。现任河南工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院长、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谷秀娟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谷秀娟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谷秀娟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
第一部分 2013年工作回顾
一、概述
2013年是公司发展史上最为困难的一年,受国内经济发展转方式、调结构、促转型、提质量等多种因素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煤炭产品滞销、价格大幅下降,电解铝产品价格长期低位徘徊,公司发展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面对复杂困难的内外部经济环境,董事会团结带领广大员工,积极深化改革、强化管理、调整结构、优化布局、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以安全生产为前提,以经济效益为核心,以优化提升发展质量为主线,以管理提升和“挖潜增效、节支降耗、减人提效”活动为抓手,以强化销售工作为重点,密切跟踪宏观经济发展形势,努力把握行业发展态势,认真分析市场需求变化,尽可能降低各种不利因素对公司的影响,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大部分得以实现。
二、2013年度生产经营情况
1、安全生产实现了“零”目标。全年实现了无工亡,无重伤以上事故发生,轻伤率大幅下降,创出安全生产历史最好水平。
2、主要产品产销量保持稳定。(1)主要产品产销量:2013年公司生产煤炭770.00万吨(其中永城矿区473.22万吨,许昌矿区296.78万吨),销售773.82万吨(其中永城矿区474.03万吨,许昌矿区299.79万吨),同比下降6.23%、3.62%,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85.56%、85.98%;生产型焦6.76万吨,销售6.81万吨,同比下降19.33%、10.98%,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67.60%、68.10%;生产铝产品53.11万吨(其中永城区域40.55万吨,新疆区域12.56万吨),销售52.21万吨(其中永城区域40.53万吨,新疆区域11.68万吨),同比增长22.04%、15.69%,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84.30%、82.87%;生产铝材产品4.38万吨(其中阳光铝材4.33万吨,神火铝材0.05万吨),销售4.52万吨(其中阳光铝材4.39万吨,神火铝材0.13万吨),同比下降34.92%、31.10%,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54.75%、56.50%;发电51.54亿度(其中永城区域49.63亿度,新疆区域1.91亿度),供电47.70亿度(其中永城区域45.93亿度,新疆区域1.77亿度),同比增长660.18%、659.55%,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81.81%、82.24%;生产碳素产品34.46万吨(其中永城区域16.38万吨,新疆区域18.08万吨),销售31.27万吨(其中永城区域16.81万吨,新疆区域14.46万吨),同比增长105.24%、72.19%,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98.46%、89.34%;生产氧化铝83.58万吨,销售82.94万吨,同比增长0.38%、1.04%,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104.48%、103.68%;生产氢氧化铝8.30万吨,销售7.09万吨,同比增长0.85%、-11.60%,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83.00%、70.90%。各主要产品基本实现了产销平衡。报告期内,公司联营企业河南省新郑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参股39%)生产煤炭334万吨,销售煤炭330万吨。
3、重点建设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年通过规范内部审批制度,加强了项目管理,重点项目建设得到了快速推进,外委工程及非生产性项目建设得到了有效控制。全年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投资38.90亿元,其中:新疆神火高精铝合金项目第一系列40万吨400KA系列三段分别于2013年年初、9月份、12月份启动,形成40万吨产能;第二系列40万吨500KA系列土建、安装工程已全面展开。动力车间项目:4×350MW?超临界间接空冷机组土建工程基本结束;安装工程进入收尾。其中,?2#机组于2013年11月20日并网发电,1#机组已具备整套启动条件,3#机组已具备单机调试条件,4#机组安装工程已完成工程总量70%。炭素项目:第一系列20万吨炭素产能已于2012年投产;第二系列20万吨于2013年10月份陆续投产,至年底已形成40万吨炭素产能。
4、资源整合工作扎实推进。经过多方努力,2013年9月2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就《准东煤田五彩湾矿区煤炭矿业权整合方案》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示,整合后的五彩湾矿区设置5个露天矿、3个井工矿、3个后备区,其中5号露天矿由神华新疆能源公司牵头,新疆神火煤电有限公司、新疆中和兴矿业有限公司、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开发。5号露天矿地质储量预计为25亿吨,其中公司子公司新疆神火的权益资源量约为10亿吨。
5、技术创新、节能减排卓有成效。煤业公司在沿空留巷、高突矿井瓦斯治理、采面布局优化等方面获得了重大突破,《瓦斯与应力耦合动力灾害预防技术研究》、《近距离非突出极软煤层群联合开采关键技术研究》等七个项目通过省科技厅鉴定,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铝业公司“电解槽低电压高效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获得节能奖励资金补贴850万元,与中南大学合作的“低温低电压应用和推广项目”被科技部列为“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通过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推进节能改造项目建设,实现了技术性节能;通过结构调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实现了结构性节能。由于技术创新、节能减排工作扎实,永城铝厂46万吨电解铝产能和有色汇源公司氧化铝产能同时被国家工信部批准为首批铝行业规范企业。
三、充分发挥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工作职能
(一)2013年度,公司董事会圆满组织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5次董事会会议,充分发挥了公司治理机构在重大事项上的决策职能。
(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董事会各专业委员在报告期内积极履行各自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保障。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2名独立董事及1名内部董事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陈国辉先生担任。
报告期内,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开展了对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健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年度财务审计情况进行审查等重要工作。
2013年3月22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13年第一次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并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1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1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包括公司所有子公司并根据需要分别出具审计报告)拟定为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30万元的议案》。
2、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由1名独立董事及2名内部董事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董事长张光建先生担任。
2013年3月22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13年第一次会议,听取了子公司新疆神火煤电有限公司关于自备电厂优化运行方案的工作进展情况,经与会人员讨论,认为新疆神火煤电有限公司建设自备电厂并实现优化运行可以显著降低生产成本,是公司效益有效提高的关键,对公司发展至关重要,一定要坚定、快速推进。同意《新疆神火煤电有限公司关于自备电厂运行的优化方案》。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2名独立董事及1名内部董事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王恭敏先生担任。
2013年3月22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3年第一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等有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考核2012年度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被考评人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后,按照岗位绩效评价结果,表决通过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2年度的薪酬标准。
4、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由2名独立董事及1名内部董事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董家臣先生担任。
鉴于汪晓东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2013年3月22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13年第一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经查阅何祖银先生相关个人资料后,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第149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名何祖银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1)本期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扣划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律师费、验资费和股份登记费用等)为678,169.20元。
(2)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16,660,204.13元,其中:用于泉店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20,891,937.22元,用于薛湖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94,012,462.26元,补充流动资金1,755,804.65 元(含募集资金1,707,570.96元,利息收入50,643.26元,累计手续费支出2,409.57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0元。
(3)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实际结余143,477,568.58 元,其中:含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产生的利息收入5,485,710.25元,手续费支出1,080.73元,自有资金1,026,624.05元。
2、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鉴于河南省煤炭资源整合领导小组对小煤矿重组整合主体整合范围的调整和国家关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的政策变化,为解决公司部分骨干煤矿煤炭销售的运输瓶颈问题,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经2013年3月22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第五届十八次会议和 2013年4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煤炭资源整合项目部分剩余资金55,658,332.03元和购置井下紧急避险设备(可移动式救生舱)项目的募集资金692,261,941.96元合计 747,920,273.99元及利息的用途变更为泉店煤矿铁路专用线和薛湖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其中:泉店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投入资金73,800,000.00元,薛湖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投入资金674,120,273.99元。该事项已于2013年3月2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详见《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告》(公告编号 2013-012)。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2013年8月21日公司、子公司河南神火铁运有限责任公司、许昌神火铁运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风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相关各方均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执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问题。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4、本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按照变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将用于薛湖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和泉店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的专项资金751,812,383.73元(其中:募集资金743,764,002.10元,累计利息收入8,088,869.13元,累计手续费支出3,759.83元,募集资金专户销户余额转一般户36,727.67元),分别于2013年5月10日对河南神火铁运有限责任公司(薛湖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增资680,000,000.00元(其中:募集资金679,039,007.78元),于2013年5月27日对许昌神火铁运有限公司(泉店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出资90,000,000.00元(其中:募集资金72,773,375.95元)。河南神火铁运有限责任公司和许昌神火铁运有限公司在收到上述款项后,根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将属于专项募集资金的款项(含利息收入)转入各自的募集资金专户,其中河南神火铁运有限责任公司转入专户募集资金679,072,224.29元(含增资期间利息收入33,216.51元),许昌神火铁运有限公司转入专户募集资金73,825,114.25元(含增资期间利息收入25,114.25元,自有资金1,026,624.05元)。
5、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数额为643,477,568.58元。
(1)募集资金实际结余143,477,568.58元,其中:90,453,751.89元存放于河南神火铁运有限责任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53,023,816.69元(含自有资金1,026,624.05元)存放于许昌神火铁运有限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0元。
(3)截止审计报告日,许昌神火铁运有限公司已将其募集资金专户中存放的自有资金1,026,624.05元转至该公司基本账户。
6、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3年10月21日,公司董事会第五届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用于薛湖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674,120,273.99元中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50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中原证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
1、严格落实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自上市以来一贯坚持高质量信息披露理念,把信息披露放在规范运作的重要位置。依照深交所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董事会积极组织有关部门认真撰写公司定期报告,全年共编制、披露定期报告4次,发布公告42个,及时公平地披露了公司的重大事项,使广大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得公司信息,从而降低投资风险。
2、积极与广大投资者沟通、联络,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为促进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维护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和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除日常接听投资者电话咨询外,还通过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实时解答投资者咨询144条。2013年7月31日,通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了2012年度业绩说明会。2013年8月13日,成功组织了河南上市公司协会“诚信公约阳光行-走进神火”活动,公司高管对河南上市公司协会、券商分析师、个人投资者及新闻媒体人员提出的有关公司的20个关注问题进行了详尽的解答。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按照中国证监会鼓励现金分红的政策精神,及时对《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修订,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比例均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保持了分红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六、董事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公司2013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当期总股本1,900,5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股息0.3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和QFII每10股实际派发现金股息0.28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2012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于2013年6月6日实施完毕。
第二部分 2014年的经营计划和工作重点
一、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1.煤炭行业
受经济增速放缓和经济结构调整等多重因素影响,2012年我国煤炭产业结束了十年黄金发展期,2013年煤价的持续下跌则将煤炭行业拖入了寒冬。自2012年下半年以来,我国煤炭市场呈现出需求低速增长、产能持续释放、进口不断增加、库存处于高位、市场总量宽松、结构性过剩的走势。随着新疆、内蒙等地区新建、扩建产能的集中释放,市场竞争环境的日趋激烈,煤炭行业将迎来消化过剩产能周期,短期内很难再现前几年持续大幅上涨现象。
2014年煤炭市场总量宽松、结构性过剩的态势不会发生根本性改变。从全国范围看,预计需求继续增长但增幅降低,煤炭产能过剩仍将持续,影响煤炭经济运行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宏观经济增速进一步放缓,导致能源消费增速回落,而前几年煤炭过度投资的产能进一步集中释放。二是环保压力加大,国家不断强化大气污染治理,燃煤机组受到限制,重点区域陆续明确煤炭消费总量,造成煤炭消费水平相对降低。三是进口煤冲击国内煤炭市场,2013年我国煤炭净进口量达3.2亿吨,比2012年增加4000万吨。四是能源结构的变化,清洁能源比重持续提高。特高压、超高压的应用,使跨区送电能力提高,煤炭的转运能力不断地提升。预计2014年上半年,煤炭市场供需总量宽松、结构性过剩的态势还难以改变,全社会库存维持高位,企业经营仍将面临较大的困难和风险。下半年,煤炭供给或将趋于总体平衡,行业经济运行或将有小幅回升,但仍面临着很多不稳定、不确定因素。
公司主要煤炭产品为无烟煤和优质炼焦煤,属于国家“十二五”保护性开发的稀缺煤种,目前主要煤炭销售市场集中在资源较为缺乏的华东和华中地区。公司煤种稀缺、煤质优良,且距离市场终端较近,产品价格一直在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但是受下游钢铁、化工等行业不景气,煤炭需求不旺等多种因素影响,公司煤价近两年大幅下降,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受到重大影响。
2.铝行业
目前,电解铝行业面临的形势日益严峻。一是产能过剩问题突出,亟需破解体制机制障碍。2013年末国内电解铝产能为3200万吨,比上年增加400多万吨。产能过剩已经成为铝行业最严重的问题,特别是随着新疆的新产能投产,预计未来3年产能仍然将高速增长。不公平的电力体制是电解铝产能无序扩张的主要诱因,亟需推进电力体制改革,为铝工业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环境。二是资源保障不足。目前国内大多数企业自备矿山保障不足,原料多需外购。三是自主创新能力弱,产业结构性矛盾突出。我国铝工业总体处于国际产业链分工的中低端,高端产品开发能力弱,自主创新及高端产品开发能力亟待提高。2013年以来,国家加大了淘汰落后产能与兼并重组的力度,工信部已经公布了三批涉及落后产能淘汰的企业名单, 10月1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重点解决电解铝、钢铁、水泥、平板玻璃和造船等五大行业的产能过剩问题。目前国内铝行业前10名企业的集中度不足40%,远低于《有色金属行业“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到2015年,铝行业排名前10位企业产量占全国总产量比例达到90%的行业集中度规划目标。
2014年,世界经济仍处于金融危机后的恢复期,总体态势趋于稳定并开始缓慢增长。从国内情况看,我国经济基本面依然较好,铝工业生产、消费、投资仍将小幅增长,但由于产能严重过剩,铝行业要想很快变好也基本没有可能,价格走势仍以低位震荡行情为主。受此影响,有优势的电解铝企业将会维持生存,已经关停的也不会再有起死回生的可能,行业整体将会比较困难。行业发展面临的资源、能源、环境压力日益增大,产业结构调整将进一步深化。
公司铝业务主要分布在河南永城和新疆地区,永城铝厂被国家工信部批准为首批铝行业规范企业,由于河南电价较高,网上购电的电解铝生产缺乏竞争力,所以公司永城范围的铝业务坚决贯彻“以电定铝、先电后铝”等限产措施,通过自备机组的满发满供,进一步提高自供电比例,确保电解铝成本不断降低,大幅度减少亏损;对于过剩的产能,则有计划分步实施战略西移,利用新疆能源价格优势,尽快形成新的效益增长点。
(二)公司发展战略
积极推进产业资源整合和战略重组,重点发展煤炭,做强做大铝电,培育和完善铝的精深加工,大力发展氧化铝产业,打造完整的煤电铝材产业链条;积极实施产业战略西移,优化产业区域布局,提高产业竞争力;紧紧围绕煤电铝材主业发展相关产业,加大能源、金属、非金属等优质矿产资源储备开发力度,调整产业布局,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附加值,增强企业竞争力。
二、公司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政策支持优势
河南省政府明确公司控股股东神火集团为河南省重点支持发展的煤炭和铝加工企业集团,具备对外兼并重组,快速发展壮大的平台。按照发展规划,政府将进一步推进煤炭、电解铝等行业的兼并重组,对跨行业、跨地区兼并重组的企业,优先考虑能源供应和运力保障,并在项目核准、土地、信贷等方面予以支持。有关行业政策和宏观环境有利于公司参与国内煤炭、电解铝产业的整合重组,增加煤炭资源和氧化铝资源,扩大企业规模,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二)煤电铝材一体化经营优势
公司已形成比较完善的煤电铝材产业链:用低热值的混煤矸石及洗选出来的煤泥、洗中煤等劣质煤炭发电,把廉价的劣质煤炭资源转化为电能,并供给公司铝产业生产铝锭,再通过对原铝的深加工生产铝合金及铝材产品,可以有效降低主导产品的生产成本,形成协同效应。
(三)产品优势
公司本部所在的永城矿区是我国六大优质无烟煤基地之一,永城矿区生产的“永成”牌无烟煤具有特低硫、特低磷、高发热量等特点,煤质好、热值高,是冶金、电力、化工行业的优质燃料或原料;许昌矿区生产的贫瘦煤粘结指数比较高,可以作为主焦煤的配煤使用,煤种稀缺,市场需求相对较旺。公司生产的“如固”牌铝锭,产品合格率一直保持100%,被评为“国家重点新产品”和出口免检产品,在国际市场上也享有较高声誉,并在伦敦金属交易所(LME)成功注册。优良的产品质量和品牌影响力为公司产品保持市场竞争地位奠定了基础。
(四)区位优势
公司紧靠经济发达而能源缺乏的华东地区,毗邻陇海、京九、京沪铁路和连云港港口,公路四通八达,并建有自备铁路专用线与京沪线相连,具有运输成本低的比较优势。
三、公司2014年经营计划
在市场环境不发生大的波动情况下,预计全年生产商品煤882万吨,型焦10万吨,电解铝产品96万吨,铝材8万吨,供电112亿度,炭素56万吨,氧化铝80万吨,氢氧化铝10万吨;实现产销平衡。预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90亿元左右、成本费用284亿元左右。受煤炭、电解铝产品售价下降影响,公司盈利水平明显下降,完成这一经营目标压力很大。上述经营计划并不代表公司对2014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四、公司未来发展所需的资金来源
为保障公司日常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通过建立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争取金融部门的信贷支持,取得合理的贷款额度;充分利用利率市场化工具,通过股权、债券等多种方式加大直接融资、长期融资、优惠融资额度,减少中短期和高成本资金占用比例,降低融资成本,具体融资方式由公司财务负责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定预案后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履行法定审批程序后组织实施。同时,在日常运营中减少资金占用,加快资金流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打造安全、稳定的资金链。
公司24亿元中期票据已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并首期完成发行12亿元,并计划在2014年度启动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五、可能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
(一)经营风险
1、安全风险
煤炭行业属于高风险行业,存在瓦斯、水、火、煤尘、顶板等五大主要自然灾害,对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一定威胁。随着公司生产矿井数量的增多、矿井开采水平的延伸、小煤矿资源整合的深度推进,矿井各种灾害类型俱存,尤其是小煤矿安全管理点多、面广、协调难度大,公司安全管理任务十分艰巨,尽管公司已积累了丰富的煤炭生产安全管理经验并拥有比较完善的通风、瓦斯、防尘、排水和顶板压力监控系统,但不能完全排除因重大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而导致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2、后备资源储备不足的风险
虽然公司近年来积极整合煤炭资源,但与同行业优势企业相比,煤炭资源储备相对较少,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煤炭主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同时公司虽然是国内规模较大的电解铝生产企业之一,但目前公司拥有的用于生产氧化铝的主要原材料铝土矿资源较少,氧化铝是生产电解铝的主要原材料,因此公司所需氧化铝大部分依赖外购,导致公司电解铝成本受上游资源价格波动的影响较大。
3、开采条件趋于复杂多变的风险
随着矿井开采深度增加,运输环节增多,且可能发生断层、涌水及其它地质条件变化,成本压力增大,将影响和制约公司盈利能力的进一步提高。
(二)管理风险
公司近几年来推进相关多元化的经营战略,通过并购和项目投资等方式,在煤炭、电力等领域同时推进,子公司数量也逐渐增多。相关多元化发展可以分散公司的经营风险,增加公司的利润来源,但如果控制不当,也可能造成主业不突出、投资难以控制、子公司管理不力等问题。
(三)政策风险
近年来,由于雾霾已经覆盖大半个中国,大气环境快速恶化引起社会各界高度重视,而燃煤被认为是主要污染源之一,同时,资源税改革和环境税立法步伐正在加快。《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清费立税,推动消费税、资源税改革,做好房地产税、环境保护税立法相关工作。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后,资源税征收标准明显提高,再加上新增的环境保护税,公司成本和负担将进一步增加。
公司主营业务煤炭、电力和电解铝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中含有一定的有害物质,会对周边土地、空气和水资源等方面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国家对煤炭、电力和电解铝等行业的环保设施建设要求较高,如果公司采取的环保措施无法达标,可能对地区环境造成不良影响,进而受到监管部门处罚,影响正常经营。
(四)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煤炭、电解铝所处行业目前均处于供大于求的态势,市场竞争激烈,价格战争越演越烈,而且这种态势在近期还将延续,对公司经营造成很大压力。
(五)财务风险
1、担保风险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担保余额为551,105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13年底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72.74%。尽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子公司、联营企业,公司能有效控制绝大多数被担保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但较大的担保余额仍有可能出现因被担保方出现违约事件,导致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能。
2、存货跌价风险
公司存货的主要构成是煤炭、氧化铝、电解铝等原材料和产成品,煤炭、氧化铝、电解铝属大宗商品,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当原煤、氧化铝、电解铝等市场价格发生大幅下跌时,公司原料和产成品存货可能出现存货跌价风险。
六、针对上述风险因素,公司采取的措施和对策是:
(一)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严格贯彻落实“零容忍、零工亡”的安全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争取实现“零事故、零伤害、零损失”。一是抓好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二是持续深入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全覆盖、无遗漏,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关口前移,超前防范,扎实开展好“零三违”区队、车间、班组创建活动,推行好“双述一检”、“三三整理”等切实有效的管理方法。四是建立以危险源辨识为基础,以风险预控为核心,以员工行为管控为重点的防控体系,打造本质安全型企业。
(二)优化调整结构,持续促进转型升级。煤炭产业要结合矿井实际,进一步优化生产布局,提高单产单进水平,确保“三量平衡”;高度重视煤炭质量管理,提高块煤、精煤等效益煤产量;加强整合煤矿管理,科学、合理、经济安排矿井复工复产进度。铝电产业要继续优化工艺技术条件,降低物料消耗;做好机组外部协调和日常保养维护工作,力争机组满发满供、安全长周期运行。加大氢氧化铝、铝板带等产品结构调整工作力度,提升附加值,实现稳质量、大批量、低成本生产。
(三)强化营销管理,持续提升经济效益。加强宏观经济分析和行业形势研判,敏锐把握市场动向,准确预判市场走势,针对市场变化快速反应,及时调整营销策略,积极与新老客户探索建立新的“长协价”机制,保住老客户、老市场,开拓新用户、新市场,确保产销平衡。同时要妥善处理好保市场与保价格、保回款的关系,努力实现效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严格落实客户信用管理制度,加大回款责任考核力度,确保货款安全回笼。以大宗物资、设备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物资采购管理,优化采购渠道,降低采购价格,其中氧化铝要按照价格最低化、费用最小化的原则,优化国内外采购比例。
(四)强化成本费用控制,持续增强竞争能力。加强成本核算,严格实施全面预算制管理,凡没有列入计划的成本费用一律不得列支。严格成本费用考核,成本控制实现全过程、全方位和全员成本管理,费用指标细化分解到科室、区队、班组。深入开展挖潜增效活动,重点放在基层、放在一线,抓大不放小,在搞好修旧利废的基础上,进一步向优化生产布局和劳动组织、技术革新、工艺改进、流程再造等方面深入推进,主要产品能耗、消耗进一步降低,确保铝电产业各种消耗指标创行业一流,煤炭及其他产业各项指标争创国内先进水平;继续大幅度减少生产、维简、维修及零星工程等费用支出,可控直接生产成本同比下降10%,最大限度降低辅助生产成本,确保各类非生产性费用支出同比下降50%以上。
(五)强化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加强资金计划管理,全公司资金实行统一调度、集中管理,减少资金占用,降低贷款规模,节约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资金使用上,优先保证重点项目建设和正常的安全工作需求。强力抓好筹融资工作,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和负债率,管好现金流,及时化解资金风险。
(六)优化人力资源管理,持续增强发展动力。重新梳理各单位机构设置、劳动组织及业务运作流程,实行扁平化管理,进一步撤并层级、精简机构、裁减冗员、减人提效。加大经营效益与工资挂钩比例,严格落实“增人不增资、减人不减资”政策,提高各单位减员提效工作积极性。要求各单位向同行业先进企业学习,开展对标管理,尽快使全员工效指标与行业先进水平看齐。
(七)强化技术创新,持续增强发展优势。充分发挥广大员工聪明才智,通过管理创新、技术创新、体制创新,为破解生产经营困难提供源动力。各产业围绕核心工艺开展技术攻关,加快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快速转化为生产力。整合技术资源,突出实效,切实解决生产经营方面的技术难题。创新管理理念、机制和制度,推进信息化建设,优化业务流程和管理模式变革,节约管理成本。
(八)强化改革改制,持续增强发展活力。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转换经营机制和模式,加大激励机制与风险约束,通过探索经营模式、减少管理层级、深化三项制度改革等措施实现改革改制新突破。对于市场竞争充分、连年亏损的单位,加快引进民营企业的经营模式及管理机制,大力推行经营承包、租赁经营,支持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参股入股,鼓励引入先进企业参与经营托管,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通过合资合作等方式,实行利益与风险对等、权力与义务并存的经营承包管理。
各位董事、监事,2013年公司董事会在诸位的大力支持下,带领经理班子及广大员工攻坚克难,在安全生产、项目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2014年是公司实现“十二五”规划的攻坚年,也是公司的管理提升年、改革突破年、发展突围年,尽管公司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任务更加艰巨,但我们董事会成员对未来充满信心,一定会倍加努力,确保公司稳健、协调、可持续发展。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0933 股票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7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第五届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第五届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3月26日在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CBD世贸大厦A座第19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由监事会主席李炜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请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审核后,认为:
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状况,没有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会议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核后,认为: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重大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召集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经理班子能够尽职尽责,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在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行为,无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情况。公司董事会《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现状,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文件要求。
四、会议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五条“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及第十九条“企业应当至少于每年年终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的规定,如果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同时,对比同行业其他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情况,公司的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高于同行业大多数企业。因此,为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自2014年5月1日起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固定资产重新核定实际使用年限,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变更,变更事项如下:
■
其他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不变。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为合理和有效,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实施上述会计估计变更。
五、会议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届监事会任期将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由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监事会同意提名孙公平先生、左素清女士、张文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在本次股东大会的监事选举中,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实行累积投票制度,差额选举产生2名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一)孙公平先生,50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高级政工师、高级经济师,曾任永城矿务局劳资处副处长、上海绿源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神火集团技术中心副主任、公司下属煤业公司党委常务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现任公司监事、公司下属神火铝电公司党委书记,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公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公平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除在控股股东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孙公平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左素清女士,49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审计师,曾任商丘市梁园区审计局副局长、总审计师,现任商丘市无党派联谊会常务理事、神火集团总经理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左素清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600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左素清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除在控股股东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左素清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张文章先生,37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工程师,曾任本公司下属葛店煤矿矿长助理。现任本公司企业管理部副部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文章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文章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股票简称 | 神火股份 | 股票代码 | 000933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李宏伟 | 吴长伟 |
| 电话 | 0370-5982466 | 0370-5982722 |
| 传真 | 0370-5125596 | 0370-5180086 |
| 电子信箱 | shenhuogufen@163.com | shenhuogufen@163.com |
| | 2013年 | 201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1年 |
| 营业收入(元) | 25,687,202,331.20 | 27,984,998,674.46 | -8.21 | 30,699,073,305.3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16,963,510.60 | 201,529,243.37 | -41.96 | 1,150,584,245.3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724,474.54 | 189,737,478.89 | -101.96 | 1,086,480,301.4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436,410,781.67 | 1,667,667,351.49 | -13.87 | 3,245,565,511.42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2 | 0.114 | -45.61 | 0.649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62 | 0.114 | -45.61 | 0.649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7 | 3.22 | 减少1.65个百分点 | 23.47 |
| | 2013年末 | 201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1年末 |
| 总资产(元) | 43,413,537,959.93 | 39,706,011,177.36 | 9.34 | 30,077,162,798.4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7,576,634,873.92 | 7,383,991,019.19 | 2.61 | 5,461,376,925.22 |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124,723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5个交易日末股东总数 | 123,345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3.24 | 441,736,575 | 16,819,935 | | |
| 商丘市普天工贸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3.74 | 261,065,890 | 0 | | |
| 河南惠众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43 | 103,201,411 | 0 | | |
| 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恒益90号单一资金信托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9 | 93,200,000 | 0 | | |
| 商丘新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29 | 81,452,666 | 1,549,090 | | |
| 商丘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88 | 35,800,000 | 0 | | |
| 深圳粤达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7 | 22,200,000 | 0 | | |
| 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67 | 12,735,069 | 0 | | |
|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53 | 10,000,000 | 0 | | |
| 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45 | 8,641,811 | 0 |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与商丘新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商丘市普天工贸有限公司与商丘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 控制活动的频率 | 重点检查流程 | 一般检查流程 |
| 关键控制点 | 一般控制点 | 关键控制点 | 一般控制点 |
| 每年一次 | 1 | 1 | 1 | 1 |
| 每季度一次/每年多次 | 3 | 2 | 2 | 1 |
| 每月一次及以上 | 6 | 3 | 3 | 1 |
| 控制活动的频率 | 一般缺陷 | 重要缺陷 | 重大缺陷 |
|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 错报<利润总额的3% | 利润总额的3%≤错报<利润总额的5% | 错报≥利润总额的5% |
|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 错报<资产总额的0.5% | 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1% | 错报≥资产总额的1% |
| 经营收入潜在错报 | 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0.5% | 经营收入总额的0.5%≤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1% | 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1% |
| 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 |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 |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 |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 |
缺陷等级
项目 | 一般缺陷 | 重要缺陷 | 重大缺陷 |
|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 30(含)万元以下 | 30万元—1000(含)万元 | 1000万元以上 |
| 安全事故 | 井下重伤或地面轻伤一名职工 | 引致一名职工死亡 | 引致二名及以上职工死亡 |
| 环保事故 | 环保指标超标导致企业遭受政府机构轻微处罚 | 环保指标超标导致企业遭受短期停产整顿 | 环保指标超标导致企业关停 |
|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名称 | 账号 | 账户余额 | 资金用途 | 存储方式 |
| 中国光大银行郑州东风支行 | 77250188000093572 | 90,453,751.89 | 河南神火铁运有限责任公司薛湖铁路项目建设 | 活期存款 |
| 中国光大银行许昌分行 | 79920188000078977 | 53,023,816.69 | 许昌神火铁运有限公司泉店铁路项目建设 | 活期存款 |
| 合 计 | | 143,477,568.58 | - | - |
| 固定资产类别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预计使用年限(年) | 年折旧率(%) | 预计使用年限(年) | 年折旧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20—35 | 4.75-2.71 | 20—40 | 4.75-2.38 |
| 通用设备 | 5—15 | 19.00-6.33 | 5—18 | 19.00-5.28 |
| 专用设备 | 7—15 | 13.57-6.33 | 7—18 | 13.57-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