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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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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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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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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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是“十二五”中期之年,也是公司大幅提升经济运行质量与效益之年。公司以市场效益年为契机,务实求变,增能提效,全面提升战略管控能力、并购整合能力、市场开拓能力、技术创新能力、组织运营能力、供应商管理能力、成本控制能力、质量预防能力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资本运作成效卓越
2013年,公司围绕战略目标开展资本运作、对外合作和业务并购工作,取得卓越成效。公司把握时机,成功实施首次债券发行和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为新区光电技术产业基地项目和开展行业重组提供资金保障。公司与杭州全盛、江苏荣联等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建立中航光电靖江生产基地,借助外部专业化资源加快旋转产品、射频同轴、线缆组件产品业务发展,提升综合实力。公司成功收购西安富士达,增强了公司在射频同轴连接器领域的技术实力。
(二)市场开拓与产品研发成果显著
2013年,公司以重点项目、关键客户及新产品、新业务为突破口,深入开拓军民品市场,全年完成订单同比增长26%。军品市场进一步巩固,民品市场加深拓展:与中国商飞正式签订C919大型客机项目主合同,成为集成互连安装平台唯一供应商;与国防科技大学联合设计超级计算机项目,为公司产品进入大数据领域打下了基础;为韩国三星批量配套,开发了数据传输与通讯领域的又一大主力客户,为公司进入东亚国际市场打下基础。
2013年,公司组织实施了126项重点新品研制项目和结构调整项目,荣获23项省部级科技奖励,申请发明专利149项,累计开发新品868项,全年新品订货同比增长31%。产品结构调整初现成效,液冷产品全面替代国外产品;光电设备产品全年订货同比增长近一倍;机载显控台的成功研发,填补国内技术空白。
(三)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2013年,公司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05亿元,建设完成光电技术产业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完工,并着手搬迁投产,为光传输器件及组件等新业务的发展奠定基础。战略谋划、整体布局,按计划完成航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初步确定了洛阳本部和控股子公司沈阳兴华产业分工,为公司“十二五”及中长期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四)运营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
公司变革运营模式,成立光电设备事业部,推动光电设备业务的专业化发展;打破军民共线生产格局,探索建立军、民品制造部。为实现快速响应,及时调整提升深圳分公司生产能力。
公司开展生产交付系统全价值链流程优化和效率提升,加强战略供应商资源开发管理,实施供应商动态管理,优胜劣汰,开展供应商动态产能评估,为生产计划的科学合理下达提供有效支撑;以顶层设计和实际应用相结合开展信息化建设,深度集成应用ERP、OA、PDM系统,实施供应链管理系统、移动办公系统大幅提升管理效率和办公效率,信息化水平稳步提高,为公司生产运营改革提供了有力支持。公司持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梳理薄弱环节,开展质量预防工作,质量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加强成本精细化核算,通过设计成本优化、毛利率监控、新工艺推广、采购环节成本控制等一系列措施,提升了公司成本管控能力;积极开展投资理财业务,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2)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报告期新增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企业5户,减少2户,具体情况如下:
1、2013年11月13日,公司与西安富士达两个法人股东及39个自然人股东签订了关于收购其拥有的西安富士达48.182%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新增合并单位五家,分别为西安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泰斯特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富士达线缆有限公司、陕西四菱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富士达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2、2013年5月28日,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就沈阳兴华模具有限责任公司清算事宜出具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3、沈阳高渡美涂料有限公司于2013年度办理了税务登记证注销,开户银行已全部销户,因清算委员会已出具了财产分配决议,清算工作结束,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该公司工商注销正在办理中。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14-010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3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4年3月1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郭泽义主持,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工作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董事会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详细内容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0,176.3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8.08%;利润总额30,369.0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6.02%;净利润24,444.4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0.54%。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0元(含税),合计派现金红利4,634.73万元(含税)。此方案将减少未分配利润4,634.73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2013年度存储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2013度存储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披露在2014年3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六、在郭泽义、韩炜、刘年财、王朝阳4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共有5名董事有权参与《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披露在2014年3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七、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对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九、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披露在2014年3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十、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面实现公司2014年的经营目标,从战略规划、战略协同、市场、研发、生产组织、资源开发、质量等方面进行安排部署制定的2014年经营计划,具体内容见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十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实施方案的议案》。
十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进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进度的公告》披露在2014年3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十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公司计划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1.5亿元,实现利润总额3.65亿元。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14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十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开展2014年度审计工作,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在郭泽义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总经理年薪兑现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2013年度总经理年薪兑现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公司高管人员报告期内从公司领取的报酬见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第七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十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在2014年4月16日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披露在2014年3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14-012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公司2013年度实际发生及2014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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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至2015年8月1日,约定公司在中航工业财务公司存款每日余额的最高限额(包括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亿元。。
2、2014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包括控股子公司西安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审议程序
1、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郭泽义、韩炜、刘年财、王朝阳4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和2014年预计交易额度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三、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签署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中航工业下属企业、科研院所的销售产品和采购原材料的关联交易均根据双方生产经营需要进行,分次签订《销售合同》或《采购合同》。交易价格完全根据市场原则确定,并以货币方式结算,确保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委托信恒公司进行外协加工的协议于2004年签署,无固定期限,交易定价遵照市场化原则。本公司与信恒公司签订了《2013年生活后勤服务合同》,协议约定的服务定价原则为:国家有统一收费规定的执行国家统一规定;国家没有统一收费标准,业务发生地有统一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国家没有统一规定,也没有地方规定的,适用业务发生地市场价格。
公司与中航海信发生的采购和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双方签订的《合资协议书》约定条款进行,是中航海信在取得相关资质认证前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中航海信从公司采购原材料的交易行为与交易价格完全根据市场原则确定,并以货币方式结算,确保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中航工业下属一级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受托管理科研院所、参股公司、二级及以下全资、控股、参股公司众多,加之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属于基础元器件,具有广泛的应用领域,公司销售和采购等业务不可避免的会涉及到中航工业下属公司,与关联公司的交易属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公司开展该类交易以公平、公正为原则,完全遵照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由于中航海信目前尚未取得相关资质认证,在取得资质认证之前部分产品需要通过公司销往客户,此项交易属中航海信正常经营的需要。中航海信与公司发生的采购原材料交易以公平、公正为原则,完全遵照市场定价原则。公司与中航海信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接受信恒公司提供的卫生保洁、绿化养护、小型维修加工等综合后勤保障服务,交易定价遵照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2013年度发生销售产品和采购原材料等日常关联交易59,519.72万元(其中93.04%为销售产品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由市场机制确定,价格公允,交易程序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根据经营业务发展实际情况预计2014年度可能发生的销售产品和采购原材料等日常关联交易,较为合理。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2013年度实际发生及2014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正常交易事项,发生的交易事项均属合理、必要,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客观公允,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所有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独立董事确认并发表了明确同意,保荐机构对公司2013年度实际发生及2014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备查资料: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4、关联交易合同。
特此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14-013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1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共募集资金829,999,998.96元,扣除主承销商承销及保荐费用21,579,999.97元,主承销商(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03月29日分别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共计808,419,998.9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3]第0089号验资报告。2013年7月24日扣除其他发行费用1,087,633.27元,募集资金净额807,332,365.72元。
2013年度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出资金326,363,279.40元,其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144,270,855.26元,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有资金181,004,790.87元,支付其他发行费用1,087,633.27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82,056,719.59元。本期产生利息收入5,831,090.44元、手续费支出4,451.5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87,883,358.53元(其中包括定期存款473,509,75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分别与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南昌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涧西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西苑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洛阳分行签署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的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3年度公司在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2008年修改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执行,保持与保荐机构的沟通,并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办法和协议约定的情形。
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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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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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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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3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共募集资金485,700,000.00元,扣除主承销商承销及保荐费用18,893,730.00元,主承销商(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10月23日分别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共计466,806,27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出具岳总验字[2007]第A058号验资报告。2008年3月13日扣除其他发行费用4,492,995.47元,募集资金净额462,313,274.53元。
公司本部募集资金2013年初余额为6,522,304.66元,募集资金账户年初余额为10,585,409.51(含定期存款8,063,680.52元)。2013年度公司本部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出资金6,522,304.66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止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累计产生利息收入10,083,107.70元、手续费支出29,827.81元,利息收入用于项目投资7,824,600.51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619,394.39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609,284.99元。
控股子公司沈阳兴华航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兴华)募集资金2013年初余额为16,697,562.79元,募集资金账户年初余额为17,746,522.70 元。2013年度沈阳兴华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出资金11,752,377.56元用于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止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945,185.23元,累计产生利息收入1,113,870.01元、手续费支出8,293.89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6,050,761.35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上市后重新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分别与保荐人国信证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南昌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涧西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西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控股子公司沈阳兴华于2008年2月与公司保荐人国信证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铁西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的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3年度公司在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2008年修改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执行,保持与保荐机构的沟通,并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办法和协议约定的情形。
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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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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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3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14-014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
投资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进度的议案》,公司拟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和投资进度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2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2013年3月25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1,847,988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3.42元/股,共募集资金829,999,998.96元,扣除主承销商承销及保荐费用21,579,999.97元,主承销商(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3月29日分别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共计808,419,998.9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中瑞华岳验字[2013]第0089号验资报告。2013年7月24日扣除其他发行费用1,087,633.27元,募集资金净额807,332,365.72元。
公司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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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光电技术产业基地项目
光电技术产业基地项目规划在洛阳市洛龙区建设,计划总投资85,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61,000万元,流动资金24,000万元;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51,000万元。截至2013年底,项目累计完成建设投资62,056万元,累计支付投资金额44,763.97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32,344.28万元)。2014年一季度,光电技术产业基地项目已经开始搬迁并部分投入生产。公司2014年计划建设投资5,534.3万元,完成光电技术产业基地项目。
(二)新能源及电动车线缆总成产业化项目
新能源及电动车线缆总成产业化项目计划总投资27,9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2,08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8,000万元,计划2014年7月投入生产。截至2013年底,项目累计完成建设投资215.30万元,累计支付投资金额57.35 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57.35万元)。
(三)飞机集成安装架产业化项目
飞机集成安装架产业化项目计划总投资16,6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4,65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14,000万元,计划2014年7月投入生产。截至2013年底,项目累计完成建设投资232.7万元,累计支付投资金额125.93 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125.93万元)。
三、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进度调整计划及原因
(一)调整光电技术产业基地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实施地点的计划及原因
1、部分实验检测能力及零部件加工装配能力调整至现有厂区
随着光电技术产业基地建成投入使用,公司统一规划现厂区和光电技术产业基地工艺布局,将现厂区光器件制造部、线缆集成设备制造部、机加一部和民品连接器制造部整体搬迁至光电技术产业基地。搬迁后,光电技术产业基地项目部分实验检测能力及零部件加工装配能力调整至现厂区,预计调整涉及投资金额约2,400万元。
2. 部分光连接器生产能力调整至深圳分公司
随着中国移动4G牌照的发放,华为、中兴等通讯设备运营商加快基站、通讯网络等相关设备设施建设步伐,公司为其配套的光传输器件及组件产品订货高速增长。为满足客户订货需求,公司决定将部分光连接器生产能力调整至深圳,在深圳分公司新增生产线,预计调整涉及投资金额约600万元。
(二)调整新能源及电动车线缆总成产业化项目和飞机集成安装架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进度的计划及原因
1、新能源及电动车线缆总成产业化项目和飞机集成安装架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由A6.3大楼调整为A6.1大楼
A6.1楼所在地原规划建设一层钢结构厂房,用于热处理生产线建设。为充分利用厂区面积,公司计划将A6.1楼改建为三层框架结构制造中心,用于新能源及电动车线缆总成产业化项目和飞机集成安装架产业化项目,同时取消新能源及电动车线缆总成产业化项目和飞机集成安装架产业化项目可研规划建设的A6.3大楼。
2、调整新能源及电动车线缆总成产业化项目和飞机集成安装架产业化项目投资进度
2013年新能源及电动车线缆和飞机集成安装架等产品市场需求没有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预期的目标,基于适应市场和稳健投资的原则,公司2013年放缓了该项目投资进度。
根据行业相关信息预测,新能源及电动车线缆产品和飞机集成安装架产品在“十二五”末和 “十三五”初会有大幅增长。为保证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公司决定调整新能源及电动车线缆总成产业化项目和飞机集成安装架产业化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建成时间调整为2016年12月。调整后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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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进度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进度是基于市场预测和公司生产能力布局整体安排,为满足客户对快速响应的要求做出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能力管理和提升,投资进度调整符合谨慎投资原则,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本次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本次调整的决策程序和保荐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进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调整是根据行业投资需求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而做出的,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需求。本次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进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投资进度的调整。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是公司基于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未发现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航光电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进度是基于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中航光电本次《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进度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相关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进度事项无异议。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进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14-015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3月13日通过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远明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该体系贯穿了公司经营的主要方面和关键环节,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内部控制活动能够按照内控制度体系的规定有效执行;董事会出具的《201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三、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13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201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201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未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形;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及对有关事项做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进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变更是公司基于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未发现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14-016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拟于2014年4月16日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如下:
一、会议召开具体情况
1、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2、会议时间: 2014年4月16日(星期三)上午9:00
3、会议地点:公司11楼会议室(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11日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4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表决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金杜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律师。
7、会议登记
(1)登记时间:2013年4月14日上午8:00 -12:00,下午14:00-17:30
(2)登记地点: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投资管理部(通讯地址:河南省洛阳高新技术开发区周山路10号,邮编:471003),信函上请注明“2013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法:
①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②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
③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4月14日下午17:30前送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独立董事将在201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审议“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关于201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内容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
4、审议“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议案”,内容详见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5、审议“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内容详见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6、审议“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年度报告摘要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年报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7、审议“关于201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内容详见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8、审议“关于续聘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内容详见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会议决议公告。
三、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河南省洛阳高新技术开发区周山路10号
(2)邮政编码:471003
(3)电 话:0379-64326068
(4)传 真:0379-64326068
(5)联 系 人:叶华 赵丹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1:回执
附件2:授权委托书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回执
回 执
截止2014年4月11日,我单位(个人)持有“中航光电”(002179)股票___________股,拟参加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应对本次股东大会以下议案进行审议:
1、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2、审议“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3、审议“关于201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4、审议“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5、审议“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回避票
6、审议“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7、审议“关于201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8、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受托日期:
注:1、回执和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2、在授权委托书中对各项议案明确作出同意、反对、弃权的指示;若委托人不作出上述具体指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注明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14-017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3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4年4月10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3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郭泽义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刘阳先生、独立董事荣忠启先生、张功富先生、保荐代表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袁华刚先生、中航证券有限公司阳静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