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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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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以方框图描述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3年,全球经济深度调整,中国经济增速放缓,煤炭市场持续低迷。公司作为一家率先在行业内推行供应链管理服务的企业,根据市场形势和客户需求,及时调整优化商业模式,力求保稳定,谋增长,求创新,在坚定不移的深耕供应链管理业务的同时,积极搭建供应链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并依托供应链管理优势发展供应链金融,实现充分的产融互动,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保持快速增长,并实现企业的成功转型。2013年,在全员的努力开拓进取下,公司实现业务量约1360万吨,同比增长约56%;营业收入64.91亿元,同比增长22.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1亿元,同比增长23.4%。

1、供应链管理业务扎实稳步推进,多种创新经营模式并行发展

报告期内,面对市场需求的低速增长,公司坚持推进Trader开发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大客户”发展战略,提升公司供应链管理能力。基于众多客户对煤种需求的差异性,公司根据掌握的多种资源,借助内部高效的会议系统、信息系统第一时间制定出最优的配送方案,并通过稳定的运力最快速度送达客户,实现一段期间内的加权结算。公司通过这种多资源对多客户的低成本高效率的撮合,增强了客户粘性,扩大了业务规模。同时公司积极创新业务合作模式,与下游客户尝试单烧模式,北方港口下水煤代理模式,沿海沿江重要港口建立储配煤基地模式,纸货、期货与现货相结合的模式等等,都取得了良好效果,促进了公司发运量的稳定增长。

2、供应链管理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初步搭建成功

公司专注于煤炭供应链管理业务十几年,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需求为原动力。现阶段的国家规划及行业现状,给予公司巨大的发展契机,公司充分发挥自身管理服务优势,打造供应链管理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搭建完整的煤炭供应链生态圈,实现各方合作共赢。通过供应链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公司以自身优势以及整合的他方优势弥补客户各种资源短板,实现各方优势资源的有效整合。通过提供采购服务(国际、国内多资源)、煤炭加工服务(掺配、洗选、洁净)、物流配送服务(仓储、分拨、运输、装卸、转港、多式联运等)、资源分销服务(电力、冶金、化工、建材等)、交易撮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金融服务、运营管理服务、团队支持服务等,为下游客户高效配置煤炭资源,降低用煤成本;为上游供应商稳定分销煤炭,及时回笼资金;为中间贸易商补足短板,促成交易。

3、供应链金融正式启航,成绩初现

公司日益增大的业务规模和庞大稳定的资金流为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提供了天然独特的环境,同时公司多年积累的成熟的供应链管理经验也有利于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理。报告期内,公司在积极探索下,由传统的供应链管理业务成功切入供应链金融服务,实现全流程全覆盖的供应链管理服务商业模式。公司在2013年5月成立保理公司,11月成立融资租赁公司,12月参股新余农商行,初步构建起一个供应链金融的大体系。其中保理公司在成立仅半年的时间里,为满足供应链客户的金融需求,先后两次增加注册资本金至2亿元(截至年报披露日,保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3亿元),报告期内取得约1386万元的收益。公司的供应链金融服务是供应链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公司的跨越式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4、完善人才引进和培养体系,增强团队的凝聚力

公司的理念是以共同的理想、一流的平台、以及开放、包容、谦和、信任的团队文化来吸引优秀的人才,同时通过继续传承和发扬“诚实、责任、努力,共生、共赢、共享”的企业文化精髓,不断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归属感。报告期内,公司完善了以竞争、激励、公平、发展为原则的薪酬管理体系,将员工工资与其岗位职责、岗位技能、工作绩效紧密挂钩,着重体现岗位价值和个人贡献。同时注重对人才的持续培养,坚持将企业战略经营目标与员工的职业发展相结合,通过拓展训练及座谈会的方式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通过现场及在线的方式对在岗员工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技能培训、管理培训、职业规划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培训交流活动,保障员工的快速成长和公司的稳健发展。2013年公司共引进知名高校应届毕业生及金融、期货、业务等方面的高端人才70余名。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收入

(1) 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因素分析

本期营业收入金额较上期金额增加1,209,463,389.82元,增幅约22.9%,主要来源于三个业务版块:

第一,煤炭直运、煤炭掺配、加工后销售实现营业收入61.39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约94.58%,同比去年增长16.24%。其造成营业收入变化的主要原因是:

1)2013年公司实现煤炭发运量约1360万吨,同比2012年增长约56.14%%。发运量增加,营业收入增加;

2)受市场行情波动影响,2013年公司平均煤炭销售单价相比2012年下降25.55%;

(3)价格相对较低的进口煤占比由2012年32.03%提升至49.06%,在一定程度上拉低公司平均销售价格水平;

第二,供应链平台管理服务实现营业收入2.96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约4.56%。供应链平台管理服务是公司基于对煤炭供应链客户提供的一体化综合平台服务而收取的服务费用。

第三,供应链金融业务贡献营业收入0.56亿元,约占公司营业收入的0.86%。供应链金融业务主要是由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天津瑞茂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在2013年5月至12月期间向供应链客户提供应收账款保理融资确认的收入。

(2) 主要销售客户的情况

报告期,公司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总额约168789万元,约占同期营业收入的26%。

3、 成本

(1)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煤炭采购及加工成本款项:业务规模扩大,业务量增加

服务费成本及保理成本:利息等资金成本

(2) 主要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总额约为206,667万元,占公司采购总额的38.80%。

4、 费用

2013年度销售费用同比增长39.97%,原因为业务量的大幅增加致使销售费用增加。

2013年度管理费用同比增长68.55%,原因为业务量的大幅增加致使管理费用增加。

2013年度财务费用同比增长119.34%,原因为利息支出增加。

5、 现金流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度公司对产品分类进行了调整,“供应链平台管理服务”、“供应链金融业务”为新分类产品,其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与往期分类标准下的产品指标不具有可比性。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表

单位:元

应收票据:票据结算方式增加。

应收账款:销售收入增加。

预付款项:业务规模扩大、采购量增加。

其他应收款:往来款项增加。

其他流动资产:保理项下应收款项增加。

无形资产:本期购入土地使用权。

短期借款:业务规模扩大,本期向金融机构借入款项增加。

应付票据:通过银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数量增加。

预收款项:本期业务预收款项增加。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未付工资增加。

其他应付款:天津瑞茂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向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借入款项增加。

(四) 核心竞争力分析

1、覆盖全球的煤炭供应链网络

公司在煤炭供应链领域拥有十多年的行业经验,业务范围基本覆盖国内煤炭资源主产地和主要消费地,同时,公司海外进口业务实现快速发展,初步构建全球化资源采购、销售渠道。

2、供应链一体化综合平台服务能力

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需求为原动力,致力于打造供应链管理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各方合作共赢。利用供应链平台有效整合各方优势资源,通过提供采购服务(国际、国内多资源)、煤炭加工服务(掺配、洗选、洁净)、物流配送服务(仓储、分拨、运输、装卸、转港、多式联运等)、资源分销服务(电力、冶金、化工、建材等)、交易撮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金融服务,为下游客户高效配置煤炭资源,降低用煤成本;为上游供应商稳定分销煤炭,及时回笼资金;为中间贸易商补足短板,撮合交易,搭建一个完整的供应链生态圈。

3、优秀、稳定的运营团队

公司报告期末正式在编员工298人,其中85%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公司本年度不仅加大了高学历毕业生的招聘力度,同时积极推进高端社会性专业人才的引进,为公司的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公司在不断引进人才的同时,为具备培养潜质的高素质专业人才搭建了系统的领导力培训体系,同时配备了完善的薪酬考核体系。公司坚持“诚实、责任、努力、共生、共赢、共享”的企业文化,为员工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供宽广的发展平台。整个团队年轻富有激情,努力拼搏,勇于创新,稳定性好。

4、完整、高效的信息支撑体系

公司拥有一套完整、高效的信息支撑体系。第一,引入全球最大的企业管理和协同化商务解决方案供应商德国SAP公司的ERP系统,使公司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都跨上了新的台阶,通过对公司采购、仓储、物流、加工、销售整个供应链的流程再造,有效提升了公司的数据整合能力,增强了公司的信息挖掘功能,逐步建立起一个先进的良性的信息化支撑平台。第二,构建灵敏的市场监测系统,公司依靠遍布全国的一线业务人员每天传回的专业的市场行情监测数据,建立了自己的煤炭市场行情数据库,实时监测市场行情变动,为每一个决策提供了数据支撑;第三,搭建资金管理平台系统,实现公司内沉淀资金集中管理、内部资源调配、统一运筹和风险监控的资金管理体系。第四,建立了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每日晨会、每周周会、月会等会议制度,使高层管理人员与一线业务人员能够进行高效沟通,保障了企业对市场趋势变化的及时反应。第五,凭借强大的OA系统,实现全公司所有员工不同地域、不同时间同界面办公,不仅提高集团各部门间的信息沟通效率,规范各类业务的审批权限和审批流程,更提高了公司内部的知识共享度。

5、供应链金融平台的支撑

供应链金融服务作为公司供应链一体化综合平台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供应链管理服务的延伸和升华,也是公司基于市场需求对供应链一体化平台服务积极创新探索的重要成果。公司以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为切入点,迅速布局供应链金融业务,立足产业,深度挖掘供应链各环节的客户需求,利用多种金融牌照与工具,创新金融产品,降低交易成本共享全链条的价值增值。公司以产业为本、金融为器,实现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充分利用,成为真正意义上集产业整合、渠道开拓、信息集成、物流组织、金融运用为一身的煤炭供应链管理专家。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注:本公司子公司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与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入股协议书》,并于2013年12月20日足额缴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款121,820,000元人民币以及资本公积金165,675,200元人民币,共计287,495,200元人民币。截至2013年12月31日,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参与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事项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1)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委托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3年12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那曲瑞昌煤炭运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那曲瑞昌”)以自有资金3亿元人民币出资购买国民信托有限公司的理财产品,本次投资自信托成立日起不超过36个月,年化收益率为18%。(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2月5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总经理批准,2013年12月26日,那曲瑞昌与浙江浙商汇悦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汇悦公司”)签订了《信托收益权转让合同》,合同约定收益权转让日为2013年12月26日,由那曲瑞昌转让1亿份的信托理财产品给浙商汇悦公司,浙商汇悦公司支付给那曲瑞昌11800万元的转让价款。

(2) 委托贷款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委托贷款事项。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二>、 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煤炭是我国的主要消费能源,约占我国能源消耗的70%。经济发展是我国煤炭需求的主要驱动力,煤炭也是我国GDP稳定增长的重要支撑。根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通报显示,2013年国家煤炭产量达到37亿吨,而瑞茂通的业务量仅1360万吨,行业发展空间巨大。同时,煤炭供应链行业年业务量达到百万吨以上的企业数量较少,绝大多数在百万吨以下,未来将有大批规模小、运作不规范的煤炭经营企业被淘汰或被整合,行业集中度将逐渐提高。

(二) 公司发展战略

以煤炭为先导,积极涉足其他大宗商品,借助金融相关手段,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经营模式,积极寻求产业和金融上的投资机会,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专家。

(三) 经营计划

2014年是公司的升级年,公司将抓住大变革时代的机遇,制定明确的发展目标和清晰的发展思路,积极探索新的商业机会,不断创新优化经营模式,坚定不移进行转型升级。

1、运用多种创新经营模式做大做强做精做细供应链管理业务

供应链管理业务是公司的基础和根本,公司在2014年将重点搭建全球化的营运体系,实现全球化的资源采购销售布局,争取做到全煤种覆盖。同时继续加强对关键物流节点的建设布局,提高公司对资源的掌控力,增强公司一体化供应链管理服务平台能力。此外,公司将更加注重期货对现货的套期保值作用,用期货作保障促进现货业务的快速增长。2014年,公司将继续完善供应链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利用平台的整合优势,深度挖掘客户需求,提供更深层次有针对性的延伸和增值服务,增强客户粘性,实现公司的跨越式发展。

2、完善风险控制体系,深度挖掘供应链金融机会

2014年,公司将坚定践行产融结合的发展战略,加速供应链金融产业布局。同时积极开辟融资渠道,扩大融资规模,降低融资成本。公司依托既有的以及未来可能取得的更多的金融牌照优势不断创新供应链金融模式,满足供应链平台客户多样化的金融需求,实现供应链金融与供应链业务之间的充分协同。在快速扩张供应链金融产业版图的同时,公司同样重视内部风控体系的建设。2014年,公司将结合自身的行业经验,借鉴相关金融行业成熟的风控体系,建立一套能够支撑金融快速发展的风控体系。

3、运用互联网思维,有序推进信息化建设

2014年,公司将积极拥抱互联网,进一步提升全员的互联网思维,以满足客户需求为核心和立足点,借鉴行业经验,逐步探索供应链业务和供应链金融的O2O模式。通过公司内部信息化水平的提高,完善数据库,并加强对数据的分析,借助全面强大的信息数据库迅速撮合交易,第一时间为客户提供有针对性的一揽子的供应链解决方案。

4、引进高端人才,加强团队融合

2014年,公司将继续坚持提升集团领导力,建设领导梯队,不断完善公司薪酬体系和未来领袖培养体系。同时借助上市公司的品牌影响力、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营造适宜人才成长的软环境,吸引国内外的高端人才和优秀团队。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2013年,国际经济持续低迷,国内经济增速乏力,煤炭需求放缓,无论是煤企还是电企,各环节库存居高不下,供需矛盾短期内难以化解,煤炭市场下行压力较大,进而影响到煤炭供应链行业上半年的发展也比较疲软

2014年公司会在关注国家宏观经济发展动向的同时,着眼全球经济环境趋势,时刻保持警惕,做好行业发展预判,在市场波动前做好经营策略的调整。同时,公司也要紧跟国家政策倾向,通过大力发展海外进口业务,实现国内资源与国际资源的充分互补对接,搭建跨区域跨国度的煤炭供应链网络。

2、人民币汇率波动风险

2013年公司海外进口煤炭总量呈现高增长态势。由于国外采购主要采用美元计价,国内销售采用人民币计价,同时进口煤炭由于运距、到港装卸等诸多因素,导致销售周期远高于内陆贸易,因此人民币汇率波动在一定程度上会直接影响到公司的利润水平。

2014年公司第一要提高汇率风险意识,在核算成本时要充分考虑汇率波动风险;第二,广开信息渠道,对国家经济政策、国外贸易环境充分研究,做好汇率波动的跟踪与预判工作;第三,积极开展人民币套期保值业务,通过相应的金融产品来有效规避汇率波动风险。

3、煤炭价格波动的风险

作为煤炭供应链管理企业,其经营模式决定了企业需要保持适量的煤炭资源库存以保证对下游客户的稳定供应,另一方面从煤炭采购到通过加工后配送给下游用户的过程中通常也会形成一定量的在途货物。若煤炭价格在短期内大幅下降,可能会导致企业的存货价值损失,从而对企业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014年公司将继续推行"大批量、精细化"的经营思路,同时借助期货工具对冲现货风险。

4、行业竞争的风险

随着国内煤炭经营许可证的取消,煤炭行业变得更加开放和市场话,国内行业竞争将会加剧。目前上市公司在煤炭供应链管理行业中具有较强竞争实力,但是仍然需要面对其他公司的竞争。此外,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开拓必将面临全球化的新领域的竞争对手。

行业竞争加剧是挑战,同时也给公司带来了整合的机会。2014年公司将打造瑞茂通供应链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利用公司的品牌优势、平台优势、金融优势来整合占领更多的市场。另外,公司将在合适的时对供应链关键环节进行投资,比如建设具有区位优势的配煤中心、储煤基地,提升竞争实力,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5、可借鉴经验和专业人才缺失的风险

煤炭供应链管理行业属于新兴行业,国内几乎没有可借鉴的成功经验。该行业需要熟悉煤炭特性、大宗商品交易及业务各环节组织的专业化人才。虽然国内从事煤炭经营的公司众多,但从事专业化煤炭供应链管理服务的公司却有限,真正具备煤炭供应链管理服务专业素质的人才短缺,因此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发展速度。

2014年公司将充分利用人才引进平台,优化公司组织架构、管理体系、薪酬体系,深入贯彻企业文化,塑造良好企业氛围,吸引国内外高端专业性人才,为公司的发展输入新鲜血液。

三、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一)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不适用

(二) 董事会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核算方法变更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 不适用

(三) 董事会对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 不适用

四、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将原公司章程第183条:“第183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遵循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二)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三)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四)公司原则上每年度均应实施现金分红,但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利润较少,不足以派发;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 4、非经常性损益形成的利润或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不纳入现金分红的范围; 5、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的: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扩建项目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且超过 10,0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扩建项目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五)分红比例的规定:公司采取积极的现金或者股票股利分配政策,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年度股利分配,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确因特殊原因不能达到上述比例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作特别说明。

(六)现金分红比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七)公司每年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可以以现场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并披露。

(八)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若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应在年报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对上年度未分红留存资金使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并披露。

(九)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十)公司根据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或者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十一)若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当减扣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修订为:“第183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当年度实现利润,且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仍有盈余的,公司应当遵循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优先选择现金分红方式,并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同时根据公司经营需要留存必要的未分配利润,保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利润分配形式及比例

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主要包括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三种方式;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原则上每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确因特殊原因不能达到上述比例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作特别说明。

现金分红的比例: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原则上每年度均应实施现金分红,但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利润较少,不足以派发;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

4、非经常性损益形成的利润或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不纳入现金分红的范围;

5、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的: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扩建项目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且超过 10,0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扩建项目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四)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如果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快速,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情况与公司经营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每年最低现金股利分配之余,进行股票股利分配。股票股利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五)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利润分配政策由公司董事会制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利润分配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发表独立意见。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安排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等方式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2、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若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应在年报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对上年度未分红留存资金使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并披露。

3、公司根据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或者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若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当减扣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六)在实际分红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按照本章程的规定,拟定差异化的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参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二)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 不适用

(三)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利润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期合并范围主要变化为新增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本期新投资设立五家子公司天津瑞茂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烟台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公司、Rex coal Pte.Ltd.、China Coal Soiution(Indonesia) Pte.Ltd.。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编号:临2014-013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3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人,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万永兴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会议审议和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会议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万永兴、刘轶回避表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审计部部长的议案》

由于工作变动原因,公司审计部部长王文刚先生辞去审计部部长职务。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刘飞月先生为公司审计部部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刘飞月先生简历如下:

刘飞月,男,31岁。学历本科,毕业于山西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

工作履历:

2009年-2010年7月:河南中瑞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中心经理

2010年7月-2011年2月: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运营与风险控制中心副总经理

2011年2月-2012年1月: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开发中心副总经理

2012年1月-2012年9月: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运营部经理

2012年9月-2013年9月: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副总监

2013年9月至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审计专员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郑州航空港区兴瑞实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编号:临2014-014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3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静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会议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 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报告编制过程中有违反保密等相关规定之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编号:临2014-015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 董事会表决及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14年3月25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万永兴、刘轶在本议案表决中回避表决,最终由董事会非关联董事全体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上述议案。

2.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意见:我们于董事会前对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给予了认可,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系控股股东为了更好的支持公司发展壮大,且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依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和批准,届时关联股东应就该项议案回避表决。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事项将另行通知。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同意自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控股股东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瑞茂通”)预计将向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借款。截至2013年12月31日,郑州瑞茂通已累计向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了总额为20.7亿元人民币的借款。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自该议案经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时止,控股股东郑州瑞茂通在2014年度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借款;本次关联交易对象范围包括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且2014年公司新增设立的控股子公司计入关联交易对象范围。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郑州瑞茂通持有上市公司70.87%的股份,为我公司控股股东,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自该议案经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时止,郑州瑞茂通预计将向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借款,借款利率根据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确定,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还本付息,利息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上述借款额度仅为公司可预计的最高借款额度,该额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核定的借款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在该借款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借款协议,公司将不再就具体签订的借款协议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2014年的经营计划,公司将坚定践行产融结合的发展战略,加速供应链金融产业布局。为确保供应链金融体系下各公司的业务迅速展开,避免因银行贷款手续繁琐、周期较长导致的机会流失,郑州瑞茂通在充分了解上市公司业务发展规划与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了帮助公司抓住市场机会,切实有效的扶持公司发展壮大,同意自本议案经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时止,向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借款。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编号:临2014-016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2014年3月25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自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时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总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

担保及被担保对象范围包括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且2014年公司新增设立的控股子公司计入担保及被担保对象范围(担保及被担保对象见下表)。

同意授权公司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如有新增或变更的情况除外)。在相关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在担保的额度范围内调整担保方式并签署担保文件。担保事项尚需银行和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上述担保协议,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预计的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如有新增或变更的情况除外);并将根据担保的实施情况,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在相关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在担保的额度范围内调整担保方式并签署担保文件。担保事项尚需银行和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会结合上述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对其的控制情况,认为担保风险可控,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因此同意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决议范围内办理上述担保事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稳定发展。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和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1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该议案事项尚需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7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24%,相关担保协议签署于2013年11月和2013年12月,分别至2014年11月、2014年12月到期,均为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签订的担保协议。本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第三方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编号:临2014-017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2013年12月4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那曲瑞昌煤炭运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那曲瑞昌”)以自有资金30,000万元人民币出资购买国民信托有限公司的理财产品,本次投资自信托成立日起不超过36个月,年化收益率为18%。(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2月5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总经理批准,2013年12月26日,那曲瑞昌与浙江浙商汇悦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汇悦公司”)签订了《信托收益权转让合同》,合同约定收益权转让日为2013年12月26日,由那曲瑞昌转让10,000万份的信托理财产品给浙商汇悦公司,浙商汇悦公司支付给那曲瑞昌11,800万元的转让价款。委托理财产品余额为20,000万份。

结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现拟将委托理财产品中剩余的20,000万份转让给浙商汇悦公司,转让价款为23,600万元人民币。

二、 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4年3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意见:经认真审阅有关资料,认为因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将前期购买的理财产品转让给浙江浙商汇悦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是可行的。本次转让价格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转让该理财产品。

三、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浙江浙商汇悦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越孟

公司住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59号现代国际大厦北座3层305室

成立日期:2013年5月10日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四、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同标的:持有20,000万份信托单位对应的信托受益权

转让价款:贰亿叁仟陆佰万元整(¥236,000,000.00)

支付方式:足额分批支付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转让,公司将获得良好的投资收益,有效地优化公司的现金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编号:临2014-018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3月25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不超过698,484,711.46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不超过698,484,711.46元人民币

2、发行期限:不超过1年

3、承销机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4、发行方式: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期短期融资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5、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贷款等。

6、还款来源:营业收入、自有资金及其他资金来源。

7、担保:本期短期融资券无担保。

二、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等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承销机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申请短期融资券发行申报事宜;

3、签署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办理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编号:临2014-019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郑州航空港区兴瑞实业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2014年3月25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郑州航空港区兴瑞实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对郑州航空港区兴瑞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瑞实业”)增资39,200万元人民币。

本次增资事项由兴瑞实业股东按投资比例进行出资,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瑞茂通”)出资39,200万元人民币,占兴瑞实业本次增资总额80,000万元的49%;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兴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港投资”)出资40,800万元人民币,占兴瑞实业本次增资总额80,000万元的51%。增资后,兴瑞实业的注册资本将达到100,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增资不会引起兴瑞实业控制权的变更。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投资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郑州航空港区兴瑞实业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北段金融广场大厦东侧第三层308号

3、注册资本:贰亿圆人民币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出资方式:货币资金

6、股东出资比例:前海瑞茂通出资比例为49%,兴港投资出资比例为51%

7、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与供应链相关的信息咨询及技术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咨询);销售:煤炭(非场站经营)、焦炭﹑钢材、纸浆﹑纸张﹑纸制品、有色金属、通讯产品及配件、橡胶制品、化工产品和化工原料(易燃易爆危险品除外)、铁矿石、机械设备、五金交电产品、日用家电设备、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建筑材料;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服务(以上范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8、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兴瑞实业的总资产为200,392,315.80元,净资产为200,202,944.20元,本年营业收入为22,433,273.04元,净利润为202,944.16元。

三、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兴瑞实业,有利于公司打造以供应链信息研发中心、供应链金融中心、供应链运营服务中心和大宗商品贸易中心为核心体系的供应链产业集聚中心。以成熟的煤炭供应链业务为先导,积极涉足其他大宗商品,利用航空港区的区域性优势和政策优势,向港区众多优势企业提供包含创新金融服务的供应链一体化平台服务。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编号:临2014-020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3月25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第183条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修订。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详情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183条:“第183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遵循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二)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三)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四)公司原则上每年度均应实施现金分红,但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利润较少,不足以派发;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 4、非经常性损益形成的利润或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不纳入现金分红的范围; 5、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的: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扩建项目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且超过 10,0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扩建项目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五)分红比例的规定:公司采取积极的现金或者股票股利分配政策,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年度股利分配,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确因特殊原因不能达到上述比例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作特别说明。

(六)现金分红比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七)公司每年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可以以现场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并披露。

(八)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若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应在年报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对上年度未分红留存资金使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并披露。

(九)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十)公司根据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或者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十一)若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当减扣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修订后第183条为:“第183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当年度实现利润,且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仍有盈余的,公司应当遵循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优先选择现金分红方式,并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同时根据公司经营需要留存必要的未分配利润,保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利润分配形式及比例

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主要包括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三种方式;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原则上每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确因特殊原因不能达到上述比例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作特别说明。

现金分红的比例: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原则上每年度均应实施现金分红,但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利润较少,不足以派发;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

4、非经常性损益形成的利润或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不纳入现金分红的范围;

5、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的: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扩建项目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且超过 10,0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扩建项目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四)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如果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快速,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情况与公司经营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每年最低现金股利分配之余,进行股票股利分配。股票股利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五)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利润分配政策由公司董事会制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利润分配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发表独立意见。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安排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等方式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2、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若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应在年报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对上年度未分红留存资金使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并披露。

3、公司根据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或者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若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当减扣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六)在实际分红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按照本章程的规定,拟定差异化的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参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编号:临2014-021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3月25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3年度的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圆满完成了公司2013年度审计工作。该公司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从业人员作风严谨,工作扎实。作为公司审计机构,我们未发现该公司及工作人员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也未发现公司及公司工作人员有试图影响其独立审计的行为。聘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25日

股票简称瑞茂通股票代码600180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张菊芳张靖哲
电话0371-899880900371-89988090
传真0371-899880910371-89988091
电子信箱ir@ccsoln.comir@ccsoln.com

 2013年(末)2012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1年(末)
总资产6,629,758,017.842,025,466,682.61227.321,614,022,211.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46,211,778.661,244,762,073.6340.28882,713,096.3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83,813,120.68432,924,260.08-535.14-311,778,111.92
营业收入6,490,705,970.025,281,242,580.2022.903,311,555,242.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1,165,605.03381,795,555.2823.41316,235,532.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87,051,796.34324,555,465.4119.26268,399,947.4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1.2435.89减少4.65个百分点52.2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4030.5440-0.680.511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3910.5440-0.900.5116

报告期股东总数19,997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5个交易日末股东总数15,857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总数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70.87618,133,813618,133,813质押558,967,71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专用证券账户未知1.069,250,0000未知
胡萍境内自然人1.069,220,0000质押9,220,000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未知1.018,790,1290未知
鞠燕英境内自然人0.877,550,3230未知
姜义勇境内自然人0.615,291,3530未知
常进坤境内自然人0.544,672,8000未知
烟台市牟平区投资公司国有法人0.524,565,8530未知
徐红闽境内自然人0.504,355,5000未知
中国银行-泰信优质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未知0.403,503,6680未知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控股股东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与上述其余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以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和除控股股东外的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6,490,705,970.025,281,242,580.2022.90
营业成本5,521,994,859.084,541,933,909.9821.58
销售费用375,938,652.37268,579,857.1839.97
管理费用97,337,356.6857,749,541.3868.55
财务费用20,220,224.039,218,509.01119.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83,813,120.68432,924,260.08-535.1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17,779,742.10-3,598,631.3619,845.9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10,430,778.78-311,514,644.37-841.68

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煤炭直运、煤炭掺配、加工后销售煤炭采购及加工成本款项5,499,922,109.0990.934,541,933,909.9892.9721.09
供应链平台管理服务      
供应链金融业务服务费成本及保理成本22,072,749.990.36   

项目本年发生额(元)上年发生额(元)变动幅度(%)原因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4,734,210,248.75 4,242,003,059.0411.60业务规模扩大、采购量增加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8,404,907.54 20,797,343.8736.58员工人数增加、待遇增长
支付的各项税费164,487,542.45 301,021,320.66-45.36本期享受低税率税收优惠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736,195,166.93 303,480,595.81801.60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受让保理应收款项金额增加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03,066,250.00  收回信托投资款项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3,117,920.71  收到信托投资转让收益、期货投资收益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54,643,911.81  购建土地使用权
投资支付的现金689,320,001.00  向新余农商行、合营企业投资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2,028,000.00188,565.006,278.70发行限制性股票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90,000,000.00  天津瑞茂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融资款项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388,261,397.69822,517,417.95190.36本期向银行借款金额增加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466,941,985.291,099,432,549.3133.43本期向银行还款金额增加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2,153,782.5318,788,078.0171.14向银行借入款项增加,利息支付金额增加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80,762,851.0916,000,000.004,154.77支付的承兑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增加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煤炭直运、煤炭掺配、加工后销售6,138,670,592.765,499,922,109.0910.4116.2421.09减少3.59个百分点
供应链平台管理服务295,909,325.73     
供应链金融业务56,126,051.5322,072,749.9960.67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应收票据386,846,240.805.83136,075,301.726.72184.29
应收账款911,052,593.1313.74455,250,729.9222.48100.12
预付款项772,337,474.7311.65323,293,504.7415.96138.90
其他应收款177,751,822.962.6862,209,772.863.07185.73
其他流动资产2,177,038,596.0532.846,360,480.550.3134,127.58
无形资产150,650,000.002.2712,500.000.0011,205,100.00
短期借款1,052,539,661.7815.88132,571,058.966.55693.94
应付票据1,147,021,148.2817.30278,227,858.1113.74312.26
预收款项171,592,726.062.5968,244,684.923.37151.44
应付职工薪酬3,446,848.100.051,318,970.400.07161.33
其他应付款2,077,402,573.9731.3313,511,126.120.6715,275.49

被投资单位核算方法投资成本(元)年初数(元)增减变动(元)年末数(元)本企业持股比例(%)本企业在被投资单位表决权比例(%)
郑州航空港区兴瑞实业有限公司权益法98,000,000.00098,099,442.6498,099,442.6449.0049.00
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本法287,495,200.000287,495,200.00287,495,200.009.999.99

所持对象名称最初投资金额(元)持有数量

(股)

占该公司股权比例(%)期末账面价值(元)报告期损益(元)报告期所有者权益变动(元)会计核算科目股份来源
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87,495,200.00121,820,0009.99287,495,200.00 287,495,200.00 增资入股
合计287,495,200.00121,820,000/287,495,200.00 287,495,200.00//

合作方名称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委托理财金额委托理财起始日期委托理财终止日期预计收益实际收回本金金额实际获得收益是否经过法定程序计提减值准备金额是否关联交易是否涉诉资金来源并说明是否为募集资金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信托理财产品300,000,0002013年12月16日2016年12月15日162,000,000.00100,000,00018,000,0000自有资金,非募集资金

公司名称业务性质公司持股比例注册资本总资产(元)净资产(元)净利润(元)
China Coal Soiution(Singapore) Pte.Ltd.煤炭采购、销售100.00美元

7,800,000.00

987,688,346.6594,931,910.5640,603,022.31
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煤炭采购、销售100.00230,000,000.00907,299,368.07513,549,924.72121,218,353.32
西宁德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煤炭采购、销售100.0010,000,000.002,108,366,950.55553,149,300.5628,483,239.88
天津瑞茂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贸易融资100.00200,000,000.002,498,053,978.45213,855,605.7513,855,605.75
那曲瑞昌煤炭运销有限公司煤炭采购、销售100.0050,000,000.001847834579.19425407185.99368,229,618.92

分红年度每10股送红股数(股)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每10股转增数(股)现金分红的数额(含税)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13年    471,165,605.03 
2012年    381,795,555.28 
2011年    316,235,532.21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万永兴
注册资本叁亿陆仟万元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咨询),有色金属、矿产品(煤炭除外)、铁矿石、焦炭(煤炭除外)、钢材、五金、建筑材料、电气设备、机械设备、橡胶制品、化工产品和化工原料(化学危险品及易燃易爆品除外)、通讯产品及配件、农副产品;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上述范围凡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公司住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1394号3幢22层2203号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列示
担保方被担保方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徐州市怡丰贸易有限公司徐州市怡丰贸易有限公司
China Coal Soiution(HK) .Ltd.China Coal Soiution(HK) .Ltd.
邳州市丰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邳州市丰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河南腾瑞能源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河南腾瑞能源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徐州市裕广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徐州市裕广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China Coal Soiution(Singapore) Pte.Ltd.China Coal Soiution(Singapore) Pte.Ltd.
Ina Advanced Holdings Pte.Ltd.Ina Advanced Holdings Pte.Ltd.
Rex coal Pte.Ltd.Rex coal Pte.Ltd.
China Coal Soiution(Indonesia) Pte.Ltd.China Coal Soiution(Indonesia) Pte.Ltd.
烟台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烟台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山西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山西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浙江宇能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浙江宇能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西宁德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德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瑞茂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天津瑞茂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那曲瑞昌煤炭运销有限公司那曲瑞昌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江苏丰泰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江苏丰泰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天津瑞茂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天津瑞茂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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