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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4年3月26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3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中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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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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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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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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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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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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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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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为:股票投资70%-95%,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5%-30%,权证投资0%-3%。本基金自2007年6月18日合同生效日起至2007年12月17日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比例均达到上述要求。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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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过去三年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76号文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并于2003年6月9日获得开业批文,注册资本1.3亿元人民币,目前,各家出资比例分别为49%、49%、1%、1%。总部设在深圳,在北京、上海、广州设有分公司。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共管理29只开放式基金,包括管理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景顺长城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景顺长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品质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深30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景顺长城四季金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策略精选灵活配置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兴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其中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良好投资业绩。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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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本公司”)投资和交易管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等法律法规,本公司制定了《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指引》,该《指引》涵盖了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对授权、研究分析与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交易指令的分配执行、公平交易监控、报告措施及信息披露、利益冲突的防范和异常交易的监控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具体控制措施如下:
1、授权、研究分析与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
建立投资授权制度,明确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建立客观的研究方法,任何投资分析和建议均应有充分的事实和数据支持,避免主观臆断,严禁利用内幕信息作为投资依据;确保所有投资组合平等地享有研究成果;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等,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主题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投资组合经理在此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并独立进行投资决策。
2、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
本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同时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3、交易指令分配的控制
所有投资对象的投资指令必须经由交易管理部总监或其授权人审核后分配至交易员执行。
交易员对于接收到的交易指令依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顺序执行。在执行多个投资组合在同一时点就同一证券下达的相同方向的投资指令时,需根据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经过公平性审核,公平对待多个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
4、公平交易监控
本公司建立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制度。交易管理部负责异常交易的日常实时监控,风险管理与绩效评估岗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内(如1日内、3日、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应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由投资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妥善保存分析报告备查。如果在上述分析期间内,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出现异常情况,应重新核查公司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针对潜在问题完善公平交易制度,并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监察稽核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对此做专项说明。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及《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指引》对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异常交易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3年的中国股票市场的走势极度分化,以创业板、中小板为代表的中小市值公司,以及以TMT等为代表的新兴行业的公司涨幅较大,而以金融地产为代表的周期性行业的公司跌幅较大。这是股票市场对中国的经济发展模式和经济结构转型方向的一种合理反应。虽然期间曾有通过政府刺激投资给经济下滑托底的政策出台,但政策对市场的边际影响逐次下降。本基金在年内的投资主要围绕着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以及为此目标而启动的改革措施方向进行组合配置,基本上没有配置大宗商品,组合主要以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电力设备和国防军工,以及家电汽车等消费性行业为主。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3年度,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0.00%,高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36.2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中国的经济改革方向和趋势在十八大三中全会之后逐步明朗和清晰,随着政府融资平台的债务问题的不断化解和政府去杠杆化,全社会资源的重新优化配置,经济的活力和效率将逐步提高。同时,欧美经济的触底反弹也将给中国的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提供相对较好的外部环境。因此,中国的经济和股票市场将逐步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未来的行业配置上还将维持超配医疗保健、消费、信息服务、国防工业、电力设备等新兴行业。通过投资这些行业中具有持续成长能力的优秀公司,力争为投资者创造超额收益。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公司成立基金估值小组对基金财产的估值方法及估值程序作决策,基金估值小组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参考行业协会的估值意见及独立第三方机构估值数据等方式,谨慎合理地制定高效可行的估值方法,以求公平对待投资者。
估值小组成员包括公司投资部、交易管理部、基金事务部、法律、监察稽核部、风险控制岗等相关人员。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以书面形式或双方认可的其他方式报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当发生了影响估值方法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通过会议方式启动估值小组的运作。对长期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由投资部人员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综合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及个股状况等各方面因素,从价值投资的角度进行理论分析,并根据分析的结果向基金估值小组提出有关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的建议。风险控制人员根据投资部提出的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进行计算及验证,并根据计算和验证的结果与投资部共同确定估值方法并提交估值小组。估值小组共同讨论通过后,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根据估值小组确认的估值方法对各基金进行估值核算并与基金托管行核对。法律、监察稽核部相关人员负责监察执行估值政策及程序的合规性,控制执行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并对有关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合规性审查。
基金估值小组核心成员均具有五年以上证券、基金行业工作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从业资格,精通各自领域的理论知识,熟悉政策法规,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在需要时出席估值小组会议,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向估值小组提出估值建议。估值小组将充分考虑基金经理的意见和建议,确定估值方法。
3、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估值小组秉承基金持有人利益至上的宗旨,在估值方法的选择上力求客观、公允,在数据的采集方面力求公开、获取方便、操作性强、不易操纵。
本基金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的利益冲突。
4、已签约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本基金管理人尚未与定价服务机构签署任何协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截止本报告期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以及本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满足收益分配条件,不进行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内,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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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截止日2013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0.884元,基金份额总额10,059,189,448.30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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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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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许义明______ ______吴建军______ ____邵媛媛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7]159文《关于同意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07年6月18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14,722,378,815.7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人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公司股票和债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重点投资于具有较高内在投资价值的大型蓝筹上市公司,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80%+中国债券总指数*20%。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具体会计估值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自2013年1月1日起,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 关联方关系
■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8.1.2 债券交易
本基金于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债券交易。
7.4.8.1.3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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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8.1.4 权证交易
本基金于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证管费、经手费和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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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 基金管理费于2013年末尚未支付的金额为11,211,930.89元,于2012年末尚未支付的金额为9,371,231.75元。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 基金托管费于2013年末尚未支付的金额为1,868,655.16元,于2012年末尚未支付的金额为1,561,871.93元。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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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于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直接购入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7.4.9 期末( 2013年12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4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于本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而流通受限证券。
7.4.9.5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于本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6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6.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6.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10.1 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7.4.10.2 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4.10.3 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2014年3月25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8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买入金额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未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9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卖出金额按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10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均按买卖股票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9.8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9.9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股指期货。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8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8.10.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0.10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8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11.9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1.10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8.11.11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1.12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本期末基金管理人的所有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8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如下:1)选择标准
a、资金实力雄厚,信誉良好;
b、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c、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受到监管机关的处罚;
d、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本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e、该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全面、定期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报告、个股分析报告及其他专门报告以及全面的信息服务。并能根据基金管理人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2)选择程序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协议。
11.7.9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3月26日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
基金主代码
260110
交易代码
26011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7年6月18日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059,189,448.3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投资目标
重点投资于具有较高内在投资价值的大型蓝筹上市公司,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股票投资遵循“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策略,以市值规模和流动性为基础,重点投资于在行业内居于领导地位、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分红派现能力的稳健蓝筹公司以及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竞争优势、成长性好的成长蓝筹公司。针对上述两类公司股票价格驱动因素的不同,本基金分别以价值和GARP(Growth at Reasonable Price)原则为基础,精选出具有投资价值的股票构建股票组合。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 指数×80%+中国债券总指数×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风险程度高的投资品种。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杨皞阳
赵会军
联系电话
0755-82370388
010-66105799
电子邮箱
investor@invescogreatwall.com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06
95588
传真
0755-22381339
010-66105798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invescogreatwall.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749,710,269.85
-1,246,696,736.70
-561,008,972.31
本期利润
2,254,809,726.29
75,757,414.93
-2,260,412,999.43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2061
0.0064
-0.1855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0.00%
0.89%
-21.81%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3年末
2012年末
2011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3352
-0.4044
-0.325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8,889,841,135.03
8,054,710,327.19
8,122,067,350.26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884
0.680
0.674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11%
1.47%
-3.04%
0.90%
3.15%
0.57%
过去六个月
17.09%
1.41%
3.96%
1.03%
13.13%
0.38%
过去一年
30.00%
1.38%
-6.22%
1.12%
36.22%
0.26%
过去三年
2.55%
1.17%
-19.23%
1.06%
21.78%
0.11%
过去五年
45.87%
1.40%
26.56%
1.24%
19.31%
0.16%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1.60%
1.58%
-30.41%
1.53%
18.81%
0.05%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唐咸德
本基金基金经理,研究部研究总监
2011年1月21日
-
12
经济学硕士。曾先后担任南方证券上海研究所实习研究员、融通基金研究部研究员、安信证券证券投资部投资经理、国投瑞银基金基金投资部基金经理等职务。2010年7月加入本公司,自2011年1月起担任基金经理。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2012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38,806,811.03
855,631,316.61
结算备付金
7,788,451.11
5,498,289.50
存出保证金
4,156,070.14
6,640,444.14
交易性金融资产
7,096,260,854.48
7,054,729,593.98
其中:股票投资
6,948,700,501.37
7,054,729,593.98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47,560,353.11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065,859,818.79
299,000,888.5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5,033,114.90
应收利息
3,020,187.54
488,796.93
应收股利
187,500.00
-
应收申购款
2,536,226.69
63,562.28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8,918,615,919.78
8,227,086,006.8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2012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152,880,972.86
应付赎回款
8,960,474.03
3,379,422.54
应付管理人报酬
11,211,930.89
9,371,231.75
应付托管费
1,868,655.16
1,561,871.93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6,464,752.50
3,926,522.67
应交税费
30,899.80
30,899.80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238,072.37
1,224,758.10
负债合计
28,774,784.75
172,375,679.6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0,059,189,448.30
11,837,085,521.46
未分配利润
-1,169,348,313.27
-3,782,375,194.27
所有者权益合计
8,889,841,135.03
8,054,710,327.1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918,615,919.78
8,227,086,006.84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一、收入
2,450,067,825.71
254,019,596.65
1.利息收入
19,250,299.89
17,830,394.4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32,124.50
6,752,036.35
债券利息收入
6,430,874.05
8,509,187.6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5,387,301.34
2,569,170.44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924,591,911.83
-1,086,295,171.2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829,640,616.01
-1,204,453,233.52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464,620.00
609,818.9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93,486,675.82
117,548,243.28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505,099,456.44
1,322,454,151.63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126,157.55
30,221.87
减:二、费用
195,258,099.42
178,262,181.72
1.管理人报酬
130,223,198.48
119,800,858.55
2.托管费
21,703,866.51
19,966,809.64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42,839,277.16
38,038,839.59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其他费用
491,757.27
455,673.9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254,809,726.29
75,757,414.93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254,809,726.29
75,757,414.93
项目
本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1,837,085,521.46
-3,782,375,194.27
8,054,710,327.1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2,254,809,726.29
2,254,809,726.2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777,896,073.16
358,217,154.71
-1,419,678,918.45
其中:1.基金申购款
487,110,650.77
-85,857,706.72
401,252,944.05
2.基金赎回款
-2,265,006,723.93
444,074,861.43
-1,820,931,862.5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0,059,189,448.30
-1,169,348,313.27
8,889,841,135.03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2,044,048,759.24
-3,921,981,408.98
8,122,067,350.2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75,757,414.93
75,757,414.9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06,963,237.78
63,848,799.78
-143,114,438.00
其中:1.基金申购款
436,472,419.18
-144,833,323.43
291,639,095.75
2.基金赎回款
-643,435,656.96
208,682,123.21
-434,753,533.75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1,837,085,521.46
-3,782,375,194.27
8,054,710,327.19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景顺长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关联方名称
本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长城证券
4,882,097,098.32
17.86%
2,708,888,918.58
10.86%
关联方名称
本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长城证券
-
-
1,300,000,000.00
100.00%
关联方名称
本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当期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长城证券
4,433,541.85
17.88%
1,336,882.29
20.71%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当期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长城证券
2,354,629.84
10.93%
854,944.42
21.78%
项目
本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30,223,198.48
119,800,858.55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26,693,770.77
24,160,552.36
项目
本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21,703,866.51
19,966,809.64
本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中国工商银行
-
-
-
-
-
-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中国工商银行
97,240,997.27
-
-
-
-
-
关联方名称
本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工商银行
738,806,811.03
7,162,285.63
855,631,316.61
6,576,088.98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6,948,700,501.37
77.91
其中:股票
6,948,700,501.37
77.91
2
固定收益投资
147,560,353.11
1.65
其中:债券
147,560,353.11
1.65
资产支持证券
-
-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065,859,818.79
11.95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746,595,262.14
8.37
6
其他各项资产
9,899,984.37
0.11
7
合计
8,918,615,919.78
100.00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4,891,559,208.95
55.02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275,598,780.92
3.10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687,242,511.50
18.98
J
金融业
94,300,000.00
1.06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6,948,700,501.37
78.16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2065
东华软件
20,824,562
703,870,195.60
7.92
2
600118
中国卫星
33,134,289
613,978,375.17
6.91
3
000400
许继电气
19,500,000
606,255,000.00
6.82
4
000651
格力电器
16,328,959
533,303,800.94
6.00
5
600406
国电南瑞
28,000,000
416,360,000.00
4.68
6
600196
复星医药
18,550,000
363,394,500.00
4.09
7
000999
华润三九
14,000,000
348,460,000.00
3.92
8
600104
上汽集团
23,603,599
333,754,889.86
3.75
9
002570
贝因美
10,320,030
316,824,921.00
3.56
10
600718
东软集团
23,248,436
285,258,309.72
3.21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030
中信证券
570,088,761.82
7.08
2
600118
中国卫星
522,542,365.27
6.49
3
600837
海通证券
456,351,890.04
5.67
4
600104
上汽集团
447,628,419.14
5.56
5
600000
浦发银行
428,620,303.68
5.32
6
000651
格力电器
420,558,395.43
5.22
7
002065
东华软件
358,426,968.22
4.45
8
000858
五 粮 液
352,736,464.54
4.38
9
600372
中航电子
344,457,232.34
4.28
10
000562
宏源证券
335,934,136.17
4.17
11
600718
东软集团
287,919,673.41
3.57
12
002415
海康威视
285,390,352.07
3.54
13
601328
交通银行
283,092,350.77
3.51
14
002570
贝因美
281,535,765.91
3.50
15
600271
航天信息
270,121,716.07
3.35
16
002241
歌尔声学
243,539,590.59
3.02
17
601318
中国平安
223,493,629.59
2.77
18
601601
中国太保
209,269,969.44
2.60
19
600016
民生银行
196,947,820.58
2.45
20
600048
保利地产
194,762,279.95
2.42
21
600196
复星医药
190,642,443.55
2.37
22
000568
泸州老窖
190,597,984.73
2.37
23
300079
数码视讯
181,638,703.23
2.26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000
浦发银行
762,599,411.63
9.47
2
600030
中信证券
620,820,905.21
7.71
3
601318
中国平安
600,354,859.47
7.45
4
601328
交通银行
540,688,510.59
6.71
5
000858
五 粮 液
470,150,653.12
5.84
6
000826
桑德环境
468,869,339.23
5.82
7
600837
海通证券
433,149,753.05
5.38
8
600104
上汽集团
431,260,651.66
5.35
9
002241
歌尔声学
369,170,828.38
4.58
10
600271
航天信息
349,039,106.22
4.33
11
601601
中国太保
343,847,023.02
4.27
12
002415
海康威视
337,029,061.00
4.18
13
000562
宏源证券
296,145,164.34
3.68
14
600048
保利地产
274,286,017.07
3.41
15
601628
中国人寿
273,511,448.44
3.40
16
000063
中兴通讯
230,180,734.11
2.86
17
601607
上海医药
223,714,574.25
2.78
18
600196
复星医药
210,841,796.42
2.62
19
600637
百视通
206,631,637.35
2.57
20
002104
恒宝股份
203,859,784.38
2.53
21
600406
国电南瑞
203,539,271.45
2.53
22
600498
烽火通信
198,528,141.76
2.46
23
600016
民生银行
192,421,590.27
2.39
24
000568
泸州老窖
180,117,341.50
2.24
25
600594
益佰制药
170,424,965.50
2.12
26
600372
中航电子
161,865,257.38
2.01
27
600804
鹏博士
161,450,301.92
2.00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12,454,041,240.18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14,879,299,112.13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79,537,000.00
0.89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79,537,000.00
0.89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68,023,353.11
0.77
8
其他
-
-
9
合计
147,560,353.11
1.66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30311
13进出11
500,000
49,540,000.00
0.56
2
128002
东华转债
334,262
46,939,075.61
0.53
3
130201
13国开01
300,000
29,997,000.00
0.34
4
113005
平安转债
196,590
21,084,277.50
0.24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4,156,070.1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187,500.00
4
应收利息
3,020,187.54
5
应收申购款
2,536,226.69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9,899,984.37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660,291
15,234.48
259,002,150.33
2.57%
9,800,187,297.97
97.43%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7年6月18日 )基金份额总额
14,722,378,815.7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1,837,085,521.46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487,110,650.77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2,265,006,723.93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059,189,448.30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3年5月7日发布公告,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Xie Sheng(谢生)先生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并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有关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在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重大诉讼事项。
本基金聘请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7年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本年度应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人民币130,000.00元。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托管人托管业务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的任何稽查和处罚。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5,019,966,989.44
18.37%
4,570,174.04
18.43%
未变更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
4,882,097,098.32
17.86%
4,433,541.85
17.88%
未变更
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2,706,760,385.27
9.90%
2,464,232.72
9.94%
未变更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2,258,668,474.55
8.26%
2,056,289.07
8.29%
未变更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2,230,022,042.33
8.16%
2,003,165.00
8.08%
未变更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1,955,454,515.49
7.15%
1,771,785.24
7.14%
未变更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1,803,883,776.98
6.60%
1,638,457.57
6.61%
未变更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1,734,993,127.16
6.35%
1,579,535.56
6.37%
未变更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1,123,357,877.66
4.11%
1,022,700.75
4.12%
未变更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1,025,094,055.93
3.75%
933,248.18
3.76%
未变更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929,965,132.03
3.40%
833,094.92
3.36%
未变更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1
822,396,291.28
3.01%
729,926.83
2.94%
未变更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494,471,220.73
1.81%
450,167.16
1.82%
未变更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346,209,365.14
1.27%
315,186.39
1.27%
未变更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未变更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未变更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未变更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
-
-
-
-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