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银安盛日日盈货币市场基金开放
日常申购、赎回及在公司直销柜台和
电子直销平台开通转换及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3月2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基金名称 | 浦银安盛日日盈货币市场基金 |
| 基金简称 | 浦银安盛日日盈货币 |
| 基金主代码 | 519566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4年3月25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 公告依据 | 《浦银安盛日日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浦银安盛日日盈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等 |
| 申购起始日 | 2014年3月28日 |
| 赎回起始日 | 2014年3月28日 |
| 转换转入起始日 | 2014年3月28日 |
| 转换转出起始日 | 2014年3月28日 |
|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 2014年3月28日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浦银安盛日日盈货币A | 浦银安盛日日盈货币B |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519566 | 519567 |
|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 是 | 是 |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
本公司直销柜台业务办理时间为交易日的9:00至11:30,13:00至15:00。公司电子直销平台(www.py-axa.com)全天24小时接受业务申请,当日15:00之后提交的申请将于第二个交易日受理。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 投资者场外申购时,A 类基金份额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0.01元,最低追加申购金额为0.01元,B 类基金份额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万元,最低追加申购金额为0.01元,或详见各代销机构网点公告。
2) 投资者场内申购时,A 类基金份额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元,最低追加申购金额为100元;B 类基金份额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万元,最低追加申购金额为1万元。同时每笔申购金额必须是100元的整数倍,且单笔申购最高不超过99,999,900 元。
3) 在直销机构(柜台方式)的基金份额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万元人民币,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0.01元;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率为0。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 本基金不设单笔赎回份额下限。
2) 本基金不设单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份额余额下限。
3) 场内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并且每笔赎回最大不超过99,999,999份基金份额。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率为0。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5.1.1转换业务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依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的标准收取。
5.1.2赎回费用
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具体各基金的赎回费率请参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py-axa.com)查询。
5.1.3申购费用补差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根据申购金额的增加递减,具体各基金的申购费率请参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py-axa.com)查询。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补差费用为0。
本公司旗下各基金转换费率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py-axa.com)查询。
5.1.4 具体计算公式
1)转出基金为货币基金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补差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申购补差费用=转出金额×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申购补差费用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转出基金份额对应的未付收益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2)转出基金为非货币基金:
赎回费用=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申购补差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为负数则取0)
申购补差费用=转出金额×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赎回费用+申购补差费用
转入金额=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于转出基金赎回业务收取赎回费的,基金转出时,归入基金资产部分按赎回费的处理方法计算。
5.1.5基金转换业务举例说明
例一:某投资者投资在浦银安盛网上直销渠道持有浦银安盛日日盈货币A基金份额10,000份。该投资者将这10,000份浦银安盛日日盈货币A基金份额转换为浦银价值,10,000份浦银安盛日日盈货币A基金的未付收益为1元,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为:1.5%。假设转换日的基金净值分别为:浦银安盛日日盈货币A基金为1.00元、浦银价值基金为1.05元。该投资者可得的浦银价值基金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金额=10,000×1.00=10,000元
申购补差费率=1.5%
申购补差费=10,000×1.5%/(1+1.5%)=147.78元
转换费用=147.78元
转入金额=10,000+1-147.78=9,853.22元
转入份额=9,853.22/1.05=9,384.02份
例二:某投资者投资在浦银安盛网上直销持有浦银价值基金份额10,000份。持有14个月后,该投资者将这10,000份浦银价值基金份额转换为浦银安盛日日盈货币A基金。相对应的转出基金的申购费、赎回费及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分别为:1.5%、0.25%和0%。假设转换日的基金净值分别为:浦银价值基金为1.10元、浦银安盛日日盈货币A基金为1.00元。该投资者可得的浦银安盛日日盈货币A基金的基金份额为:
赎回费用=10,000×1.10×0.25%=27.50元
转出金额=10,000×1.10-27.50=10,972.50元
申购补差费率=0%-1.5%=-1.5% (如为负数则取0)
申购补差费=10,972.50×0%/(1+0%)=0元
转换费用=27.50+0=27.50元
转入金额=10,000×1.10-27.50=10,972.50元
转入份额=10,972.50/1.00=10,972.50份
5.1.6基金转换赎回费率和转换申购补差费率说明
1) 本公司网上电子直销的各结算渠道申购费率优惠有所不同,投资者通过各结算渠道进行旗下基金转换业务所需支付的转换申购补差费用,将依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为基础,同时依照各结算渠道优惠后的申购费率进行计算;
2) 本公司网上电子直销的各结算渠道的优惠费率以公司最新公告为准;
3)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或拨打公司客服热线了解、查询具体各结算渠道基金转换补差费率。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 适用基金
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柜台及电子直销可办理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浦银安盛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110)、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519111)、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519112)、浦银安盛精致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113)、浦银安盛红利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115)、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116)、浦银安盛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519509)、浦银安盛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B类(基金代码:519510)、浦银安盛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117)、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基金A类(基金代码:519118)、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基金B类(基金代码:519119)、浦银安盛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120)、浦银安盛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基金A类(基金代码:519121)、浦银安盛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基金C类(基金代码:519122)、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519123)和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519124)、浦银安盛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125)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本基金A、B类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5.1.2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登记且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
5.1.3投资者需在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均可交易的当日,方可成功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投资者可以将在销售机构托管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转换成其他基金份额,转出基金份额不得超过所在托管网点登记的可用基金份额。
5.1.4转出基金份额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即先认(申)购的基金份额在转换时先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5.1.5基金转换按照份额进行申请,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00份,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5.1.6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须满足《招募说明书》最低持有份额的规定。如投资者办理基金转出后该基金份额余额低于规定的最低余额,基金管理人有权为基金持有人将该基金份额类别的余额部分强制赎回。
5.1.7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价格进行计算。
5.1.8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人以申请有效日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 日),并在T+1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工作日及之后到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的网点进行成交查询。
5.1.9已冻结的基金份额不得申请进行基金转换。
5.1.10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所需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5.1.11基金净赎回申请份额(该基金赎回申请总份额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总份额后扣除申购申请总份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总份额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一定比例时,为巨额赎回,各基金巨额赎回比例以《招募说明书》为准。当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5.1.12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否则基金转换申请将被处理为失败。
5.1.13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被拒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原基金份额不变。
5.1.14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业务规则及费率优惠,并在正式调整前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或网站上进行披露。
5.1.15本公告仅对本公司管理基金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其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公司电子直销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和扣款金额,由本公司于约定的申购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不构成对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6.1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可投资该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需为持有浦发银行东方卡/活期账户一本通、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并已开通本公司网上交易通道开立基金账户的个人投资者。
6.2申请方式
6.2.1持有浦东发展银行东方卡/活期账户一本通的投资者,在本公司网上电子直销平台开立基金账户后,签订《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协议》后即可登录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2.2持有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的投资者,在本公司网上电子直销通道开立基金账户后,登录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签订《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协议》及《中国农业银行基金网上直销定期定投扣款三方协议》后,即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2.3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本公司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目前,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月扣款金额最低为100元人民币(含100元)。
6.2.4扣款时间
投资者与本公司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期及时间应遵循《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协议》及《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6.2.5扣款方式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网上交易账户绑定的浦东发展银行东方卡/活期账户一本通、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为指定扣款银行卡。
本公司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开放日。本基金暂停日常申购赎回业务时,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否暂停,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6.2.6费率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等同于实际扣款日对应的本基金网上交易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具体的申购费率和计算方式请见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6.2.7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网上交易定投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投资者可自T+2工作日起查询定期定额投资确认情况。
6.2.8解约
如投资者终止网上交易系统定投业务,应遵循《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协议》及《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规则》进行办理。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1)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地址:中国上海市淮海中路381号中环广场38楼
电话:(021)23212899
传真:(021)23212890
客服电话:400-8828-999;(021)33079999
联系人:徐薇
网址:www.py-axa.com
2) 电子直销平台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
交易网站:www.py-axa.com
客服电话:400-8828-999;(021)33079999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相关营业网点(具体网点信息请查阅上述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业务。
代销机构或网点的地址、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查询本基金的发售公告及有关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将逐步增加或调整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并通过指定媒体及公司网站进行公告。
7.2 场内销售机构
场内代销机构是指由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登公司认可的、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名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aboutus/ssemember/memberlist/
8. 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分配。每个开放日公告前一个开放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的7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浦银安盛客户服务部将于基金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向首次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的投资者寄送《开户确认书》(含交易对账单)、《新客户服务指引》。每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客户服务部会向该季度发生过交易的基金份额持有人邮寄最近一季度的基金账户对账单。每年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客户服务部会向年末持有份额的基金持有人邮寄本年度基金账户对账单。由于部分投资者在开户时填写的地址不够准确完整,可能造成不能收到本基金管理人寄出的各项资料。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确保投资者的权益,本基金管理人特此提示,凡未收到以上资料的投资者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021-33079999、4008828999(免长途话费)或登陆浦银安盛基金公司网站www.py-axa.com 进行查询修改,同时投资者也可至开户网点办理地址更正手续。
2)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在直销柜台和电子直销平台开通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4年3月11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的《浦银安盛日日盈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
3) 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和赎回的具体规定若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4) 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也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381号中环广场38楼
邮 编:200020
客服专线:4008828999 021-33079999
网址:www.py-axa.com
5)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浦银安盛日日盈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3月2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基金名称 | 浦银安盛日日盈货币市场基金 |
| 基金简称 | 浦银安盛日日盈货币 |
| 基金主代码 | 519566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4年3月25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浦银安盛日日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浦银安盛日日盈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浦银安盛日日盈货币A | 浦银安盛日日盈货币B |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519566 | 519567 |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 基金募集情况
|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 证监许可[2014]228号 |
| 基金募集期间 | 自2014年3月13日至2014年3月21日止 |
| 验资机构名称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 2014年3月25日 |
|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 | 4688 |
| 份额级别 | 浦银安盛日日盈货币A | 浦银安盛日日盈货币B | 合计 |
|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 809,045,712.44 | 1,221,202,621.82 | 2,030,248,334.26 |
|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 178,491.35 | 176,500.90 | 354,992.25 |
| 募集份额(单位:份 ) | 有效认购份额 | 809,045,712.44 | 1,221,202,621.82 | 2,030,248,334.26 |
| 利息结转的份额 | 178,491.35 | 176,500.90 | 354,992.25 |
| 合计 | 809224203.79 | 1,221,379,122.72 | 2,030,603,326.51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 0 | 0 | 0 |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 | 0 | 0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无 | 无 | 无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80,010.47 | 0 | 80,010.47 |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01% | 0 | 0.004% |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 是 |
|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 2014年3月25日 |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2、募集期间场外净认购金额为2,028,293,234.26元,场内净认购金额为1,955,100.00元。
3、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py-axa.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28-999或021-3307-9999)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起开始办理。在确定了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日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予以披露。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