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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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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临2014-018号
债券简称:12广控01 债券代码:122157
关于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2007年证监会第49号令)、《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证监会相关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9月更名为“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州发展”)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2广控01”,证券代码“122157”)债券受托管理人,召集“12广控01”201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2014年2月21日公告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债券持有人会议如期召开。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4年3月21日(星期五)13:30-15:30

 (二)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通讯方式召开

 (三)召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会议主持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五)表决方式:记名方式通讯投票表决

 (六)本次会议的内容及召集、召开方式、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债券持有人出席会议情况

 截至2014年3月21日15:30,通过传真或邮寄(邮寄方式以债券受托管理人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将表决票送达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公司债券12,330,200张,占本次公司债券总张数的52.47%。公司债券发行人、债券受托管理人、见证律师均参加了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的债券11,830,200张,占本次公司债券总张数的50.34%;反对债券500,000张,占本次公司债券总张数的2.13%;弃权的债券0 张,占本次公司债券总张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广东法仪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广东法仪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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