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香才
天津市日前公布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加快国有资本从传统产业向现代制造业、现代物流、金融等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在城市基础设施、能源保障、民生等领域的资源配置,重点提供公共服务,保障城市经济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到2017年底,90%的国有资本聚集到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资本布局聚集到40个行业左右。
意见提出,加快劣势企业与低效资产清理退出。属于低效资产范围的企业,原则上整体退出。采取股权转让、引入社会资本改制、合并、资产和债务重组等方式,实现国有资产清理盘活。对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和“壳”企业,采取依法破产、清算注销等方式,实现国有资本退出,并妥善安置好职工。到2017年底,600户低效企业退出市场。
加大集团层面资源整合和重组。按照产业相近、行业相关、主业相同的原则,通过合并、划转、并购等多种方式,加快推进重组整合,打造优势产业集群和城市竞争力的核心载体。到2017年底,集团调整到35家左右,形成10家以上品牌优、效益好、行业领先的大企业集团。
加大竞争类企业重组。围绕完善和提升产业链,发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依托重点集团,推进资源整合,加快建设主业创新能力强、资本运作能力强、整体竞争力强的大集团。对产业链相连、价值链相关的集团,应加快做实,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提高资源配置能力和管控能力。对产业链联系不紧密、价值链关联度不高的集团,逐步打造或组建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到2017年底,力争2至3家集团进入世界500强。
意见提出,引进各类社会资本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加快国有资产资本化步伐,重点引进外资、民营、机构投资者等社会资本,在资金、技术、市场、管理等方面加强战略合作,通过资本对资本,实现国有资本与非公资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打造一批体制新、机制活、市场竞争优势明显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民间投资主体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不同投资主体可以共同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共同投资优势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对外投资。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技术和管理骨干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