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093版)
2011年8月,公司取得注射用比伐芦定的生产批件,比伐芦定制剂与帕米膦酸二钠制剂剂型相同,均为冻干粉针剂,可共用生产设备、设施,因此公司计划对帕米磷酸二钠制剂生产车间进行调整,建成帕米磷酸二钠制剂和比伐卢定制剂可共同使用的生产车间。2012年3月16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帕米膦酸二钠及其制剂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议案》,项目名称由原来的“帕米膦酸二钠及其制剂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变更为“帕米膦酸二钠其制剂、比伐芦定制剂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并经2012年4月20日本公司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帕米膦酸二钠其制剂、比伐芦定制剂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可达到使用状态时间将延后至2013年12月。截至2013年12月底,该项目建设工作已完成,进入验证阶段,预计2014年上半年完成验证工作并开始逐步投产。
公司已完成宝安基地的现有冻干粉针车间改造升级,根据市场和产品推广情况,可满足帕米磷酸二钠制剂及比伐芦定制剂在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的产能需求,项目建设延迟不会对销售产生不利影响。
(2)盐酸头孢吡肟、头孢西丁钠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说明
2010年,盐酸头孢吡肟、头孢西丁钠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中的原料药生产项目已建成投产,受场地所限,制剂生产项目尚未投建。2011年2月,公司竞拍取得惠州大亚湾西区荷茶地段工业用地,计划用于致敏性及其他药物的生产、研发。为避免重复建设,同时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要求,拟对致敏性产品生产场地进行统筹规划。因此当时未能确定该项目可达到使用状态的时间。(详见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0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1年,国家开始对抗生素合理化使用进行引导,国家卫生部发布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抗生素行业发展导向明确。截至目前,公司头孢产业化项目的原料药车间已建成投入使用,并产生效益;原有制剂车间经多次技术改造和升级后,产能可满足市场需求。为控制募集资金投资风险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调整了头孢产业化项目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额由16,460万元调整至9,660万元。2012年3月16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盐酸头孢吡肟、头孢西丁钠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并经2012年4月20日本公司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12年3月12日,已投入9506.26万元,剩余6953.74万元;调整后,本项目投资将剩余153.74万元,用作结清项目的工程、设备尾款等,缩减的投资额6,800万元用作建设生物医疗产研楼及其配套设施项目。
截至2013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达致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产生效益。
(3)头孢呋辛钠舒巴坦钠研发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说明
由于新药研发周期较长且存在较多不可预见因素,头孢呋辛钠舒巴坦钠研发项目目前仍处于三期临床实施阶段。
(二)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
调整盐酸头孢吡肟、头孢西丁钠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投资总额,结余募集资金6800万元用于建设生物医疗产研楼及配套设施,见附表2。
公司计划投入7700万元建设生物医疗产研楼及其配套设施,其中使用募集资金6800 万元,自有资金 900 万元。 2012年3月16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建设生物医疗产研楼及其配套设施的议案》,并经2012年4月20日本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物医疗产研楼用于建设公司重点研发的生物医疗产品的产业化基地,该产品目前处于临床试验阶段,进展顺利,需尽早建设生产车间进行 GMP 认证,以保障研发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及成品生产的产业化。目前,工程项目尚在实施中。
(三)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方式、地点变更情况
1、为提高公司整个营销网络的科学管理和优化资源配置,本公司拟将营销网络扩建工程项目中广州、长沙的部分营销项目建设实施地点移至深圳,2009年12月14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营销网络扩建工程项目实施地址的议案》,将营销网络扩建工程项目中广州、长沙两地的部分营销项目建设实施地点移至深圳并建设深圳营销中心。
2012年3月16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营销网络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将原项目实施方式调整为:在深圳建设营销中心、在北京、上海各建立一家分公司,并购置写字楼(上海、深圳写字楼已购置)。该议案已经2012年4月20日本公司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2、公司于2010年5月成功竞拍取得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街道编号为G13115-0104 的工业区地块,用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建设。2010年5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硫酸氢氯吡格雷原料药及其制剂产业化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变更帕米膦酸二钠及其制剂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议案》,将上述两个募集资金项目的制剂生产车间及配套设施的实施地点由制药一厂厂区、制药二厂厂区变更至坪山新区坪山街道的工业区地块。
2010年8月,公司通过竞拍取得位于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大道的工业厂房及其配套用房。2011年1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硫酸氢氯吡格雷原料药及其制剂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硫酸氢氯吡格雷原料药及其制剂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至惠州大亚湾石化大道西42号的工业厂房。
3、2010年5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将技术中心项目的实施方式由投资建设大楼变更为租赁方式,实施地点由制药一厂厂区变更为深圳市宝运达物流有限公司的厂房;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技术中心项目的实施方式由投资建设大楼变更为租赁方式。
(四)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置换募集资金情况
2009年1月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先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进行募投项目投资建设的议案》,在募集资金尚未到位之前,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期投入。截至2009年9月6日,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4,128.74万元对盐酸头孢吡肟、头孢西丁钠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和头孢呋辛钠舒巴坦钠研发项目进行了先期投入。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事项及金额业经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2010年2月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2010年2月24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置换事项。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1、使用超额募集资金补充募集资金项目流动资金
为更好地实施募投项目建设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09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补充募集资金项目流动资金的议案》,共计划使用超额募集资金23,260.82万元补充募集资金项目流动资金。截至2013年12月31日,已用超募资金补充募集资金项目流动资金22,217.54万元。
2、用超额募集资金增加对子公司投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有利于公司拓展主营业务领域和提高行业竞争力,公司利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山东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信立泰生物医疗工程有限公司增加投资。
(1)2009年9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向山东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利用超额募集资金向山东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增资1,800万元;2010年4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向山东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增资7000万元的议案》。公司已于2010年底前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向山东信立泰增资合计8,800万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山东信立泰增资款8,800万元已使用完毕,一期、二期建设均已完成并完成试生产及产生效益。2010年、2011年、2012年超募部分分别实现效益615.97、875.94、1,186.98万元,2013年实现效益1,211.11万元,累计实现效益3,890万元。
(2)2010年2月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向深圳市信立泰生物医疗工程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利用超额募集资金向深圳市信立泰生物医疗工程有限公司增资2,500万元,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已利用超额募集资金向深圳市信立泰生物医疗工程有限公司增资2,500万元。
(3)2011年1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在惠州大亚湾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截止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利用超募资金向惠州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出资4,500万元。
3、用超额募集资金用于新药研发
为加快药品研发进程,促进新产品尽快上市,以提高公司行业竞争力及持续盈利能力,2010年4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超额募集资金6,000 万元投入新药研发的议案》,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已利用超额募集资金投入新药研发6,000万元。
4、用超额募集资金竞拍生产厂房及用地
(1)2010年4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4000万以内参与深圳坪山新区坪山街道一工业用地竞拍的议案》,利用超额募集资金竞拍取得深圳坪山新区坪山街道宗地号为G13115-0104的使用权,实际成交价格3,104.95万元。
(2)2010年8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7,000万以内参与惠州市大亚湾一工业厂房及其配套用房竞拍的议案》,利用超额募集资金竞拍惠州大亚湾一工业厂房及其配套用房,实际成交价格6,852.35万元。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说明。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表1
募集资金2013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募集资金总额 | 114,278.97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6,800.00 |
|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154.67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6,800.00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8,775.93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5.95%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硫酸氢氯吡格雷原料药及其制剂产业化项目 | 否 * | 16,520.00 | 16,520.00 | 1,560.75 | 16,520.00 | 100.00% | 完成 | | 否 | 否 |
| 盐酸头孢吡肟、头孢西丁钠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 | 是 | 16,460.00 | 9,660.00 | 10.14 | 9,606.53 | 99.45% | 完成 | 2,072.69 | 是 | 否 |
| 帕米膦酸二钠及其制剂、比伐芦定制剂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 | 否 * | 5,646.00 | 5,646.00 | 4,278.28 | 5,610.80 | 99.38% | 完成 | | 否 | 否 |
| 营销网络扩建工程项目 | 否 * | 5,500.00 | 5,500.00 | 0.00 | 5,500.00 | 100.00% | 完成 | | 是 | 否 |
|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 4,261.70 | 4,261.70 | 0.00 | 4,261.70 | 100.00% | 完成 | | 是 | 否 |
| 头孢呋辛钠舒巴坦钠研发项目 | 否 | 3,688.00 | 3,688.00 | 1,883.80 | 3,314.61 | 89.88% | 注2 | | 否 | 否 |
| 坪山生物医疗产研楼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 | - | 6,800.00 | 2,364.25 | 3,987.45 | 58.64% | 注3 | | 否 | 否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补充募集资金项目流动资金项目 | *** | - | 23,260.82 | 9,567.95 | 22,217.54 | 95.51% | 注4 | | 不适用 | 否 |
| 归还银行贷款项目 | | - | 6,000.00 | 0.00 | 6,000.00 | 100.00% | 完成 | | 是 | 否 |
| 增资山东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项目 | *** | - | 1,800.00 | 0.00 | 1,800.00 | 100.00% | 完成 | 1,211.11 | 是 | 否 |
| | | | | | | | |
| 增资深圳市信立泰生物医疗工程有限公司项目 | *** | - | 2,500.00 | 0.00 | 2,500.00 | 100.00% | 完成 | | 不适用 | 否 |
| 新药研发 | *** | - | 6,000.00 | 1,489.50 | 6,000.00 | 100.00% | 完成 | | 不适用 | 否 |
| 竞拍深圳坪山新区坪山街道一工业用地 | *** | - | 3,104.95 | 0.00 | 3,104.95 | 100.00% | 完成 | | 不适用 | 否 |
| 出资惠州信立泰 | *** | | 4,500.00 | 0.00 | 4,500.00 | 100.00% | 完成 | | 不适用 | 否 |
| 竞拍惠州市大亚湾一工业厂房及其配套用房 | *** | - | 6,852.35 | 0.00 | 6,852.35 | 100.00% | 完成 |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52,075.70 | 113,093.82 | 21,154.67 | 108,775.93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1)竞拍深圳坪山新区坪山街道的工业用地及惠州市大亚湾工业厂房等主要用于本公司生产基地建设筹备用地,部分项目在建设中,其中大亚湾部分更新改造后的厂房于2013年逐步转移部分生产线,项目效益在其他项目及公司整体收益中综合体现。
(12)注资成立惠州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主要是购买厂房和建设原料生产基地,目前项目正在建设中。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适用 |
| 超募资金总额为62,203.27万元,其中已确定使用用途的金额为61,018.12万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已使用超募资金59,974.84万元,使用用途及项目进展见上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 适用 |
| 以前年度发生 |
(3)2011年1月23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硫酸氢氯吡格雷原料药及其制剂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硫酸氢氯吡格雷原料药及其制剂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至惠州大亚湾石化大道西42号的工业厂房;
(4)2010年5月29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将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深圳市宝运达物流有限公司厂房。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 适用 |
| 以前年度发生 |
| 2010年5月29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将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变更为租赁深圳市宝运达物流有限公司的厂房并改建成技术中心。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 截止2009年9月6日本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4,128.74万元对盐酸头孢吡肟、头孢西丁钠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和头孢呋辛钠舒巴坦钠研发项目进行了先期投入。2010年2月6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2010年2月24日本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置换事项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额为5,503.04万元,其中准备用于募集资金项目投资3,274.61万元、用于超募资金补充募集资金项目流动资金项目1,043.28万元,均以银行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活期存款的形式存放于银行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 (8)2009年9月29日本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部分银行贷款的议案》本公司已于2009年利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6,000万元。
(9)2012年3月16日本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建设生物医疗产研楼及其配套设施的议案》,调整盐酸头孢吡肟、头孢西丁钠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投资总额,结余募集资金6,800万元用于建设生物医疗产研楼及配套设施,截至2013年12月31日,已使用募集资金3,987.45万元。 |
注3:坪山生物医疗产研楼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系盐酸头孢吡肟、头孢西丁钠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变更,缩减其投资总额用于本项目。
注4: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的流动资金需要根据项目的进展和资金的需求情况使用。 |
附表2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统计表
编制单位: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募集资金总额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坪山生物医疗产研楼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盐酸头孢吡肟、头孢西丁钠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 | 6,800.00 | 2,364.25 | 3,987.45 | 58.64% | 注1 | | 否 | 否 |
| 合计 | | 6,800.00 | 2,364.25 | 3,987.45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公司于2009年成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信立泰生物医疗工程有限公司,并开始进行生物医疗产品的研发工作,并已取得“冠脉支架”、“药物洗脱支架的喷涂装置”两项专利授权。根据公司研发进程,需要建设生物医疗产品生产基地,作医疗器械质量体系考核以及车间GMP认证,以及成品生产。
2012年3月16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盐酸头孢吡肟、头孢西丁钠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建设生物医疗产研楼及其配套设施的议案》,并经2012年4月20日本公司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注1:坪山生物医疗产研楼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依靠募投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共同完成,由于相关机器设备更新换代的速度较快,该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根据生物医疗的整体研发、临床实验的进展情况分阶段进行。 |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14-010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4年3月21日收到公司财务负责人叶宇筠女士辞去财务负责人职务的申请,根据相关规定,自申请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工作由公司另行安排。
叶宇筠女士辞去财务负责人职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对叶宇筠女士在担任财务负责人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2014年3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刘军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刘军女士为财务负责人,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一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简历附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就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审阅刘军女士的个人简历等材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3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董事会提名、聘任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刘军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简历
刘军,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女,1956年2月23日生,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会计师,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
2000年至2013年9月任职于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2013年10月至今任职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
刘军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3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与公司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14-012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3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4年3月27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3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 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总经理Kevin Sing Ye,独立董事韩文君女士,财务负责人刘军女士,董事、董事会秘书杨健锋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14-013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4年1月1日–2014年3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其他
| 项 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比上年同期增长:20 % - 30 % | 盈利:20,192.25万元 |
| 盈利:24,230.70万元 - 26,249.93万元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营销网络进一步完善,销售推广力度加强,制剂产品销售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利润贡献增加。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结果,公司拟于2014年4月22日披露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