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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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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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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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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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回顾发展历程,“美好源于诚信”是信立泰对社会、对患者、对客户、对员工的承诺,也是信立泰发展、成就的根本,未来,我们更加相信,立足创新、品质,才能走得更远。同时,作为制药企业,造就人类健康生活是我们存在的理由;作为公众公司,为股东创造价值及回报,为员工提供实现价值的平台以取得更好的发展是我们的责任;作为社会的一份子,更加要努力爱护好、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
我们的国家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但地区之间的发展差异还比较大,因此,社会需求一定是多层次、多样化的。站在长远的战略发展角度,考虑产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在满足多样性的基础上,政府一直在出台政策鼓励创新型企业的发展、鼓励产品达到国际化水平的企业的发展,但前进的道路不会是平坦的,短期来看,一定会有些不利因素的存在和影响,因此,我们也更加要坚定我们的方向,创新、优秀品质、更高的性价比和专业化,并在自己熟悉的领域寻求新模式、新伙伴,以更好地满足社会需求。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国家持续深化体制改革,加大医药卫生行业投入力度,相继出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关于深化药品审评审批改革进一步鼓励创新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进一步鼓励创新,推动医药行业产业升级。医药卫生行业整体保持稳定增长,总体呈现平稳发展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围绕既定战略目标,把握国家政策、集中资源拓展心血管药物,保持现有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深入开拓市场、完善营销网络,加快推广新产品;强化品质管理,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产品;积极推进生物医疗产业发展,球囊导管单项的欧盟CE认证工作顺利完成。
2013年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32,697.87万元,同比增长27.90%;主营业务成本56,417.42万元,同比增长22.63%;期间费用合计75,712.17万元,同比增长26.40%;研发投入14,420.52万元,同比增长13.6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6,453.31万元,同比减少33,382.67万元。
公司回顾总结前期披露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1、研发系统:在现有技术中心框架下进行机构调整,优化研发管理系统,提高研发效率,加快新药研发进程;同时,积极引进新产品,提高产学研合作,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产品保障。报告期内,公司成功获得信立坦生产批件;同时,公司引进治疗II型糖尿病的新药——苯甲酸复格列汀在中国大陆地区内的独家开发和市场权利;还取得其他专利授权17项、药品批文8项,实现多项产品的工艺改进,以保障高质量产品的出品。
2、生产系统:报告期内,各生产系统顺利完成全年生产任务;大亚湾生产基地OSD车间获得欧盟相关许可及通过国内GMP认证;坪山新区生产基地建设按计划进行中;信立坦车间通过现场检查并获得生产批件,可参与新一轮的药品招标并上市销售。
3、销售系统:报告期内,公司扩大学术推广队伍,进一步巩固提升营销网络,持续优化、改进营销管理,为公司在心血管领域形成全链条发展奠定基础;海外销售方面,以泰嘉和信达怡向国际市场探索销售模式和渠道,逐步提升海外市场对公司产品的认知度。
公司实际经营业绩较曾公开披露过的本年度盈利预测低于或高于20%以上的差异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收入
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32,697.87万元,同比增长27.90%。其中:制剂产品销售保持良好增长态势,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逐渐提高,比上年同期增长34.97%,主要是营销网络的进一步完善,销售推广力度的加强,主导产品心血管专科药经过十多年的学术推广和临床应用,产品疗效、质量及安全性得到充分的认证和专业领域的高度认可;原料药产品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降低1.62%。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由于部分车间于2013年初改造,2012年末备货增加使得公司报告期末产品库存量同比减少32.98%。
公司重大的在手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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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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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本
行业分类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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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原材料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12.96%,由于工资的上调,人工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33.32%,折旧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38.65%,能源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42.11%。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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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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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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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研发支出
5.1 研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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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公司研发情况
(1)2013年获得专利授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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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3年正在申请的专利(2013年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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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3年取得药品批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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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现金流
单位:元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增加117.59%,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20,000万元。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17.60%,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20,000万元。
(3)筹资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增加86.67%,原因是现金分红增加所致。
(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86.67%,原因是现金分红增加所致。
(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81.76%,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20,000万元及现金分红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四、资产、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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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债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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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1、政府投入持续加大,医疗保障水平持续提升
作为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我国人口老龄化已呈现逐步加速趋势,居民保健意识不断提高,医药需求持续旺盛,医药市场将处于扩容趋势。未来,国家进一步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稳步提高保障水平,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比重,不断放大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支持力度,医药工业需求仍将保持较高的增长。
2、生物医药产业逐渐成为全球新医药未来发展方向和国家战略重点。
生物技术是当今国际科技发展的主要推动力之一,近年来,生物医药产业快速崛起,产业规模迅速扩大。国家将以开发生物技术药物新产品和现代化制药新工艺技术为重点,做强生物医药产业,推动行业结构调整。研制创新药物,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已成为“十二五”生物技术发展规划之一,到2020年,生物产业将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国家通过资金、政策支持,着力推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实现生物技术研究与开发由技术积累向产业化开发的战略转变。
3、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全面提高仿制药质量。
未来,国家将持续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理顺医药价格,完善药品价格机制;在确保药品质量的基础上,合理降低药品费用;充分发挥市场在医药资源配置和药价形成过程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医药生产与流通产业健康发展。
作为《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要求的重要任务之一,国家将持续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全面提高仿制药质量,进而带动制药行业整体水平的提升,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促进医药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增强我国医药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总体来看,随着医药卫生体制的全面深化改革及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未来医药工业仍将保持较快发展。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致力于发挥现有竞争优势,完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为主的新药专科药物产业链,建立以介入医疗产品为主的生物医疗产业链,培育、发展信立坦、泰加宁、立宁支架等产品,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增长;同时合理规划抗生素产业链,顺应政策导向和市场需求,提升市场竞争力;积极探索发展创新生物药,构建生物医药产业新平台,构建创新型高端处方药及生物医药国际化企业;同时,开展探索医疗服务新模式和新方向。
(三)经营计划
1、加快新产品的研发进程,提高现有产品品质
公司将以现有企业技术中心为基础,完善创新团队建设,完善项目绩效制度,强化项目制管理,提高研发效率,实现质量、时间、成本和效益的平衡;同时,继续改进现有产品的工艺,挖掘现有产品潜力;此外,加强外部研发合作,优化研发管理,积极引进新项目,提高研发效率,加快新产品上市速度。
2、支持生物医疗产业链发展,积极筹备立宁支架的注册工作;大力推进现有项目研发进度,同时,引进新项目,丰富生物医疗产业链。
3、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企业的管理水平将决定企业长远的竞争能力。公司将完善企业管理中心职能,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强化责任管理,加强企业管理执行力度;强化财务监管工作,完善运营数据分析能力,提高决策效率,提升企业总体管理能力;同时,持续深化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建立、完善以公司目标为导向的绩效管理体系,加强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
4、优化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产品质量
优化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从研发、生产等各方面,提升产品质量,为广大患者提供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药品。
5、引进新产品,探索新模式、新方向
2014年,公司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和市场情况,积极探索发展创新生物药,努力构建生物医药产业新平台,探索医疗服务新模式和新方向。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增加本公司之子公司本期新设全资子公司德州致德医药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14-006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3月21日下午15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负责人候选人刘军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澄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总经理向董事会汇报了公司2013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及公司未来工作计划,董事会审议通过该报告。
二、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中军、于广学、韩文君,换届离任独立董事丁德海、潘玲曼向董事会提交《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详细内容刊登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2013年年度报告》以及《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该报告及报告摘要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3年度本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30,416,581.75元。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公积金79,058,094.86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892,581,386.5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643,939,873.39元。2013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金为574,194,252.17 元。
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前景、资产状况及市场环境的前提下,现提出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本公司2013年末总股本653,7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6.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392,256,000元。公司2013年度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达到100%,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要求。
该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预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提出的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详细内容刊登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2013年年度报告》以及独立董事《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所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刘军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于3月21日收到财务负责人叶宇筠女士辞去财务负责人职务的申请,根据相关规定,自申请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聘任刘军女士为财务负责人,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一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阅刘军女士的个人简历等材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3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董事会提名、聘任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刘军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财务负责人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所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相关人士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3年度绩效薪酬及2014年度基本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1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独立董事《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所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计委员会提议,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费拟为人民币46万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13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约定的责任与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建议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6万元。
(独立董事《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所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或使用违规的情形。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信立泰201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信立泰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所发表的独立意见》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出具的《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及独立董事《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所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一年期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八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该额度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业务;同时授权董事长及管理层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在银行实际授予的授信额度内制定具体的融资计划,并签署相关文件。
十一、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第二、三、四、七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14-011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3月21日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2014年4月18日上午10:00
(五)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9号绿景广场主楼37层公司会议室
(六)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七)会议表决方式:现场书面投票表决
(八)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11日
二、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至2014年4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公司聘任的律师。
三、会议审议事项和提案
(一)会议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二)议程:
1、审议《关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4、审议《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以上第1、3、4、5项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经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4年3月25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3年年度报告》、《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会议登记方式
(一)登记时间:2014年4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9号绿景广场主楼37层),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其他事项
(一)会务常设联系人
1、姓名:杨健锋 朱立锋
2、联系电话:0755-83867888
3、联系传真:0755-83867338
4、邮编:518040
(二)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1: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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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盖章:
日期: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具体情况如下:
■
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授权委托人对上述审议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14-007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3月21日下午17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陈琼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陈琼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陈琼星为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一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三届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陈琼星先生简历详见2014年3月1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补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二、会议以3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3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报告及报告摘要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3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3年度本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30,416,581.75元。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公积金79,058,094.86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892,581,386.5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643,939,873.39元。2013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金为574,194,252.17 元。
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前景、资产状况及市场环境的前提下,现提出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本公司2013年末总股本653,7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6.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392,256,000元。公司2013年度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该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兼顾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及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预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详细内容刊登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2013年年度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3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实际投入项目和承诺投入项目一致,对部分项目的有关变更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编制的《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3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并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有效执行。《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第二、三、四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14-009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838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09年9月10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85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41.98元。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19,643万元,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人民币5,364.0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4,278.97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850万元,资本公积人民币111,428.97万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09年9月7日全部到位,并经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深南验字(2009)第08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使用资金108,775.93万元,其中201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1,154.67万元。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0,795.37万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取得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5,298.63万元,支付手续费6.3万元,其中2013年度利息收入588.3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制订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本公司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八卦岭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目前该协议的履行状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已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八卦岭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活期存款及定期存款的方式存放募集资金。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上述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共计10,795.3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与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一致。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款的明细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截至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2013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核算说明
(1)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主要投资技术中心大楼实验室及各类仪器设备,用于提高公司研发能力以满足新产品研发及产品工艺改进的需要,但该项目无法直接产生效益,相关效益无法单独计算。该项目的投资将增加公司研发所用资产设备,提高公司新药研发能力及产品工艺水平,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技术保障。项目建成相关资产设备投入使用后的相关资产折旧会影响经营利润,但同时将促进新药产品上市、提高生产效率和提升核心竞争力,增加公司的营业收入与利润水平,并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2)超募资金补充募集资金项目流动资金项目,主要用于补充各募集资金项目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推广等所需的资金,将间接的提高产品研发能力或生产工艺水平,提高公司的产品生产效率降低产品成本、加强营销推广,增加营业收入,该项目的直接效益则无法单独计算。
(3)新药研发项目,主要用于新药产品或技术的研究与开发,通过加大研发投入,加快研发进程,促进新药上市,取得专利技术,保持公司创新与持续发展。该项目的投资无法直接产生效益,相关效益无法单独计算效益。该项目的实施将增加研发费用支出,取得专利技术等形成无形资产,会影响经营利润,但同时也将通过新产品、新技术增加公司的营业收入与利润水平,并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4)竞拍深圳坪山新区坪山街道工业用地和惠州市大亚湾工业厂房及其配套用房项目,该项目的投资无法直接产生效益,相关效益无法单独计算。通过上述土地及厂房的购置可满足公司为扩大生产规模、建设新的生产场地及其配套用房的需求,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发展。该等项目购置的土地厂房建设完工投入使用后,相关的资产折旧或摊销会影响经营利润,但同时将有利于产品生产规模的扩大,增加公司的营业收入与利润水平。
3、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后说明
(1)关于硫酸氢氯吡格雷原料药及其制剂产业化项目和帕米膦酸二钠及其制剂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延期说明
2010年,在当时公司业务高速发展、宝安生产基地可提供改扩建或新建车间的场地有限的背景下,为保证硫酸氢氯吡格雷原料药及其制剂产业化项目和帕米膦酸二钠及其制剂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竞拍取得工业用地,并将上述募集资金项目的部分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受项目规划、设计及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影响,硫酸氢氯吡格雷原料药及其制剂产业化项目和帕米膦酸二钠及其制剂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可达到使用状态时间均延后到2012年9月。(详见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0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硫酸氢氯吡格雷原料药及其制剂产业化项目的制剂产业化项目已完成并顺利通过欧盟认证,并于2013年3月拿到了国内GMP认证证书,产品线逐步转移中,现对其车间生产产品进行放大批量的验证和稳定性试验,预计2014年完成产品线的转移工作并开始产生效益。
| 股票简称 | 信立泰 | 股票代码 | 002294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杨健锋 | 朱立锋 |
| 电话 | 0755-83867888 | 0755-83867888 |
| 传真 | 0755-83867338 | 0755-83867338 |
| 电子信箱 | investor@salubris.cn | investor@salubris.cn |
| | 2013年 | 201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1年 |
| 营业收入(元) | 2,327,483,505.65 | 1,828,881,533.32 | 27.26% | 1,474,884,526.2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30,416,581.75 | 635,167,523.74 | 30.74% | 405,249,376.7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822,886,973.39 | 617,887,316.48 | 33.18% | 398,282,362.0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68,521,964.86 | 521,213,683.56 | 28.26% | 272,318,579.53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27 | 0.97 | 30.93% | 0.93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27 | 0.97 | 30.93% | 0.93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9.49% | 27.13% | 2.36% | 20.52% |
| | 2013年末 | 201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1年末 |
| 总资产(元) | 3,643,252,581.73 | 2,980,719,190.10 | 22.23% | 2,445,141,032.3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3,129,334,353.76 | 2,603,984,161.36 | 20.17% | 2,132,297,608.41 |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28,525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5个交易日末股东总数 | 33,586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71.56% | 467,812,800 | 350,859,600 | | 0 |
| 深圳市润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67% | 17,478,720 | 13,109,040 | 质押 | 15,713,370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深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39% | 9,119,360 | 0 | |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深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95% | 6,218,740 | 0 | | |
| 乌鲁木齐丽康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57% | 3,723,380 | 2,803,860 | | 0 |
| 中国银行-嘉实稳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52% | 3,416,823 | 0 | | |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52% | 3,380,356 | 0 | | |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38% | 2,499,885 | 0 | |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五组合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35% | 2,307,657 | 0 | | |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29% | 1,889,070 | 0 |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第一、第二大股东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乌鲁木齐丽康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陆峰持股90%,其妻子文丽兴持股10%;除以上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股东方卫书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490,992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0股,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490,9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 |
|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13年 | 2012年 | 同比增减(%) |
| 医药制造业 | 销售量 | 111,757,493.3 | 96,632,942.75 | 15.65% |
| 生产量 | 111,462,888.35 | 101,828,303.18 | 9.46% |
| 库存量 | 6,192,221.41 | 9,239,953.58 | -32.98% |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474,020,625.92 |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20.37%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 1 | 主要客户1 | 139,528,410.09 | 6% |
| 2 | 主要客户2 | 115,985,967.89 | 4.98% |
| 3 | 主要客户3 | 88,890,284.84 | 3.82% |
| 4 | 主要客户4 | 68,864,914.27 | 2.96% |
| 5 | 主要客户5 | 60,751,048.83 | 2.61% |
| 合计 | —— | 474,020,625.92 | 20.37% |
|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13年 | 2012年 | 同比增减(%) |
| | | | |
| 医药制造业 | 原材料成本 | 399,239,012.21 | 70.77% | 353,449,575.06 | 76.83% | 12.96% |
| 人工成本 | 49,323,615.02 | 8.74% | 36,997,273.50 | 8.04% | 33.32% |
| 折旧成本 | 31,240,903.93 | 5.54% | 22,532,768.36 | 4.9% | 38.65% |
| 能源成本 | 34,898,088.10 | 6.19% | 24,556,408.06 | 5.34% | 42.11% |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125,472,170.08 |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31.42%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 1 | 主要供应商1 | 49,556,089.74 | 12.41% |
| 2 | 主要供应商2 | 21,230,149.57 | 5.32% |
| 3 | 主要供应商3 | 20,092,948.72 | 5.03% |
| 4 | 主要供应商4 | 18,487,234.19 | 4.63% |
| 5 | 主要供应商5 | 16,105,747.86 | 4.03% |
| 合计 | —— | 125,472,170.08 | 31.42% |
| 序号 | 2013年 | 201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变动原因说明 |
| 销售费用 | 59,446.67 | 45,318.28 | 31.18% | 销售费用较2012年增长31.18%,主要原因是制剂产品销售规模扩大营销成本增加。 |
| 管理费用 | 17,910.76 | 16,780.16 | 6.74% | |
| 财务费用 | -1,645.25 | -2,201.01 | 25.25% | |
| 营业外收入 | 2,091.57 | 2,512.37 | -16.75% | |
| 所得税费用 | 14,317.38 | 11,473.63 | 24.79% | |
| 项目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2011年度 |
| 研发支出(万元) | 14,420.52 | 12,692.08 | 8,824.53 |
| 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比例 | 6.20% | 6.94% | 5.98% |
| 预付及开发支出(万元) | 1,659.73 | 1,459.29 | 1,124.53 |
| 扣除预付及开发支出的费用(万元) | 12,760.79 | 11,232.79 | 7,700.00 |
| 扣除预付款后的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 6.20% | 6.93% | 5.93% |
|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种类 | 专利权人 | 专利授权日 |
| 1 | 头孢西丁酸无水结晶物、其制备方法及由其制备头孢西丁钠的方法 | ZL201110154256.4 | 发明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13.01.02 |
| 2 | 一种结晶型的咪唑-5-羧酸衍生物 | ZL200710094131.0 | 发明 | 深圳市信立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013.01.09 |
| 3 | 药用组合物 | ZL200880001668.0 | 发明 | 深圳市信立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013.01.09 |
| 4 | 头孢米诺钠六水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和含有该水合物的药物组合物 | ZL201110172359.3 | 发明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13.05.01 |
| 5 | 一种头孢西丁钠药物组合物、其粉针剂及其制备方法 | ZL201210229671.6 | 发明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13.05.29 |
| 6 | 一种头孢呋辛钠药物组合物、其粉针剂及其制备方法 | ZL201210233706.3 | 发明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13.06.12 |
| 7 | 一种盐酸头孢吡肟药物组合物、其粉针剂及其制备方法 | ZL201210233863.4 | 发明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13.06.12 |
| 8 | 一种用于球囊导管焊接的可变径焊接模具及含有该模具的装置 | ZL201220425867.8 | 实用新型 | 深圳市信立泰生物医疗工程有限公司 | 2013.06.19 |
| 9 | 药物洗脱支架及其制备方法 | ZL200910246768.6 | 发明 | 深圳市信立泰生物医疗工程有限公司 | 2013.06.19 |
| 10 | 一种咪唑-5-羧酸衍生物的治疗用途 | ZL200880018830.X | 发明 | 深圳市信立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013.06.19 |
| 11 | 含有咪唑-5-羧酸类衍生物的药用组合物,其制备方法及用途 | ZL200980120798.0 | 发明 | 深圳市信立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013.06.19 |
| 12 | 核黄素-5’-月桂酸单酯晶型及其制备方法和含有该晶型的药物组合物 | ZL200810168799.X | 发明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13.07.31 |
| 13 | 一种药物洗脱支架的制备工艺 | ZL201010245425.0 | 发明 | 深圳市信立泰生物医疗工程有限公司 | 2013.08.21 |
| 14 | 一种头孢菌素类药物中间体的制备方法 | ZL201210375480.0 | 发明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 | 2013.08.28 |
| 15 | 一种制备氟伐他汀钠晶型的工艺 | ZL200810081120.3 | 发明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13.09.18 |
| 16 | 一种左乙拉西坦缓释药物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 | ZL201110241832.9 | 发明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13.10.09 |
| 17 | 盐酸乐卡地平晶型及其制备方法和含有该晶型的药物组合物 | ZL200910171984.9 | 发明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13.12.25 |
|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申请号 | 申请人 | 申请类别 | 申请日期 | 公开日期 |
| 1 | 一种氯吡格雷及其中间体α-溴代邻氯苯乙酸和D-(+)-α-(2-噻吩乙胺基)-α-(2-氯苯基)乙酸甲酯盐酸盐的制备方法 | CN201310167934.X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 | 发明专利 | 2013.05.09 | 2013.12.18 |
| 2 | 一种氯吡格雷及其中间体α-溴代邻氯苯乙酸甲酯和噻吩乙胺基取代乙酸甲酯盐的制备方法 | CN201310167933.5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专利 | 2013.05.09 | 2013.11.13 |
| 3 | 一种氯吡格雷拆分试剂的质量控制方法 | CN201110460736.3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专利 | 2011.12.31 | 2013.07.03 |
| 4 | 一种决奈达隆或其盐的粉末及由其制备的药物组合物 | CN201210311221.1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专利 | 2012.08.29 | 2013.06.26 |
| 5 | 一种决奈达隆药物组合物 | CN201210311222.6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专利 | 2012.08.29 | 2013.06.26 |
| 6 | 一种苯扎贝特缓释药物组合物 | CN201110350946.7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专利 | 2011.11.08 | 2013.04.17 |
| 7 | 一种稠环喹唑啉类衍生物及其应用 | CN201180026168.4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 | 发明专利 | 2011.05.20 | 2013.02.06 |
| 8 | 一种监测固相合成多肽反应终点的检测溶液及其在固相合成比伐芦定中的应用 | CN201110460739.7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专利 | 2011.12.31 | 2013.01.23 |
| 9 | 一种球囊扩张导管 | CN201310364612.4 | 深圳市信立泰生物医疗工程有限公司 | 发明专利 | 2013.08.20 | 2013.12.25 |
| 10 | 一种可显影的完全可降解支架及其制备方法 | CN201310056527.1 | 深圳市信立泰生物医疗工程有限公司 | 发明专利 | 2013.02.22 | 2013.06.26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批件类别 | 注册分类 |
| 1 | 西他沙星临床试验批件 | 临床批件 | 3.1 |
| 2 | 泰嘉25mg修改说明书 | 补充申请批件 | |
| 3 | 泰嘉25mg变更包衣 | 补充申请批件 | |
| 4 | 泰嘉25mg延长有效期 | 补充申请批件 | |
| 5 | 注射用比伐芦定修改说明书 | 补充申请批件 | |
| 6 | 注射用比伐芦定延长有效期 | 补充申请批件 | |
| 7 | 注射用盐酸头孢吡肟修改质量标准 | 补充申请批件 | |
| 8 | 阿利沙坦酯片技术转让 | 补充申请批件 | |
| 项目 | 2013年 | 2012年 | 同比增减(%)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26,949,644.38 | 1,852,463,211.72 | 14.8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58,427,679.52 | 1,331,249,528.16 | 9.5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8,521,964.86 | 521,213,683.56 | 28.26%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890.00 | 16,550.00 | -34.2%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27,202,729.79 | 288,248,713.76 | 117.5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7,191,839.79 | -288,232,163.76 | -117.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5,088,000.00 | 163,440,000.00 | 86.6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5,088,000.00 | -163,440,000.00 | -86.67%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64,533,139.57 | 69,293,596.62 | -481.76%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医药制造业 | 2,326,978,709.24 | 564,174,249.00 | 75.76% | 27.9% | 22.63% | 1.05% |
| 分产品 |
| 原料 | 346,217,468.98 | 222,529,643.67 | 35.73% | -1.62% | -1.98% | 0.24% |
| 制剂 | 1,980,761,240.26 | 341,644,605.33 | 82.75% | 34.97% | 46.6% | -1.37% |
| 分地区 |
| 华北地区 | 493,959,361.39 | 122,591,311.71 | 75.18% | 26.77% | 22.51% | 0.86% |
| 华东地区 | 602,909,426.92 | 118,379,707.07 | 80.37% | 23.88% | 14.66% | 1.58% |
| 华南地区 | 490,339,612.49 | 152,387,565.90 | 68.92% | 30.88% | 26.28% | 1.13% |
| 其他地区 | 739,770,308.44 | 170,815,664.32 | 76.91% | 30.14% | 25.52% | 0.85% |
| | 2013年末 | 2012年末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694,236,900.65 | 19.06% | 958,770,040.22 | 32.17% | -13.11% | |
| 应收账款 | 696,946,060.14 | 19.13% | 544,601,053.49 | 18.27% | 0.86% | |
| 存货 | 160,475,358.27 | 4.4% | 225,823,351.84 | 7.58% | -3.18% | |
| 长期股权投资 | 1,287,470.41 | 0.04% | 1,497,553.43 | 0.05% | -0.01% | |
| 固定资产 | 612,256,999.90 | 16.81% | 527,769,659.84 | 17.71% | -0.9% | |
| 在建工程 | 194,920,965.09 | 5.35% | 84,465,016.85 | 2.83% | 2.52% | 在建工程较2012年末增加130.77%,主要是大亚湾原料药厂厂房工程和坪山新厂建设工程增加所致。 |
| 预付款项 | 65,858,645.81 | 1.81% | 155,084,364.55 | 5.2% | -3.39% | 预付款项较2012年末减少57.53%,主要是预付信立坦生产技术进度款转到无形资产所致。 |
| 无形资产 | 478,256,534.67 | 13.13% | 144,789,571.43 | 4.86% | 8.27% | 无形资产较2012年末增加230.31%,主要是购买信立坦生产技术进度款转入无形资产所致。 |
| | 2013年 | 2012年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应付票据 | 0.00 | 0% | 39,316,982.30 | 1.32% | -1.32% | 应付票据较2012年末减少100%,是因为期初应付票据在本期全部到期解付,而本期无新开票据。 |
| 应付账款 | 167,084,750.65 | 4.59% | 82,205,516.33 | 2.76% | 1.83% | 应付账款较2012年末增长103.25%,主要是应付工程款、设备款、无形资产款和原料采购款增加所致。 |
| 应付职工薪酬 | 59,750,662.44 | 1.64% | 48,513,319.92 | 1.63% | 0.01% | |
| 应交税费 | 113,279,600.55 | 3.11% | 84,967,360.89 | 2.85% | 0.26% | 应交税费较2012年末增长33.32%,主要是应交增值税和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
| 其他应付款 | 123,124,865.55 | 3.38% | 66,370,649.89 | 2.23% | 1.15% | 其他应付款较2012年末增长85.51%,主要是预提未结算销售费用增加所致。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32,557,137.83 | 0.89% | 41,173,399.28 | 1.38% | -0.49% |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
身份证号码或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 |
股东代理人姓名
(如适用) | |
股东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如适用) | |
| 股东账户号码 | |
| 持股数 | |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联系电话 | |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联系地址 | |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邮政编码 | |
| 序号 | 审议事项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 2 | 关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 3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 | | |
| 4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
| 5 | 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
| 公司名称 |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 账号 | 余额 | 备注 |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八卦岭支行 | 755901359510202 | 1,674,100.69 | 活期存款 |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八卦岭支行 | 75590135958002535 | 14,000,000.00 | 通知存款 |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八卦岭支行 | 75590135958002552 | 30,214,500.00 | 定期存款 |
| 小计 | 45,888,600.69 | |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 | 44201502800052532258 | 1,065,060.28 | 活期存款 |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 | 44201502800052532258 | 33,000,000.00 | 定期存款 |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 | 44201502800052532258 | 28,000,000.00 | 通知存款 |
| 小计 | 62,065,060.28 | |
| 合计 | 107,953,660.97 | |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公告编号:2014-008
(下转B09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