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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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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以方框图描述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3年,公司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决策部署,稳中求进,做强做优,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盈利水平再创历史新高。

1. 装机情况

根据中电联全国电力工业统计快报,截至2013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2.47亿千瓦,同比增长9.25%。

截至2013年底,公司控股装机规模达到4050.03万千瓦。其中,火电机组2983.75万千瓦,占总装机的73.67%,水电机组776万千瓦,占总装机的19.16 %;风电机组271.18万千瓦,占总装机的6.7 %;太阳能机组19.1万千瓦,占总装机0.47%。

2013年,公司新增发电装机容量271.46万千瓦。其中,火电机组新投198万千瓦,江苏谏壁电厂、大开热电厂关停机组合计46.2万千瓦,邯郸厂技改增容2万千瓦;水电机组新投41.20万千瓦,大渡河并购5.06万千瓦;风电机组新投57.75万千瓦,内蒙新能源并购4.95万千瓦;太阳能机组新投8.7万千瓦。

2. 发电量情况

根据中电联全国电力工业统计快报,2013年,全国电力消费增长略有提升,全社会用电量呈现平稳增长态势。其中,第一、第二产业用电量增幅较缓提升,第三产业、居民用电增幅继续保持较高增长水平。全年全社会用电量共计5322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49%,增幅较2012年增加2.03个百分点,全口径发电量5347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52%,增幅较上年增加2.3个百分点。全年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为4511小时,同比下降68小时,受部分水电大省来水下降及煤炭价格进一步下滑影响,全年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完成5012小时,同比增加30小时。

截至2013年底,公司全资及控股各运行发电企业累计完成发电量1883.38亿千瓦时,上网电量1783.14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了8.96%和9.02%。完成利用小时4935小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24小时,其中:火电完成5488小时,水电完成3841小时,风电完成2054小时,光伏完成1724小时。供热量完成5024万吉焦,同比增长9.63%。

3. 发展情况

2013年,公司坚持效益优先、科学发展,加快转型升级,优化产业布局,加强投资管控,实现发展方式从规模质量并重向以效益为主转变,在火电、风电、水电开发等方面取得长足的进展。公司取得核准项目容量505.9万千瓦,其中火电342万千瓦、水电9.4万千瓦、风电145.5万千瓦、太阳能9万千瓦,完成察哈素煤矿产能1000万吨/年的核准工作。

(1)加大火电发展力度。突出抓好高效清洁火电项目开发,全力推进上海庙、湖东、酒泉二期、长滩一期、布连二期、泰州二期、蚌埠二期等火电项目前期工作,朝阳热电、克拉玛依热电、库尔勒热电、哈密外送电项目取得核准。加快燃机项目开发,取得广东博罗、江苏高淳、江苏泰州北部燃机等项目路条。

(2)有效推进清洁能源发展。积极开发大中型水电资源,大渡河双江口电站具备核准条件。加快推进优质风电项目开发,深度储备优质风电资源300万千瓦,全年核准风电项目145.5万千瓦,取得路条246.1万千瓦,浙江舟山25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取得核准。择优发展太阳能发电项目,全年核准太阳能发电项目9万千瓦,取得路条41万千瓦。

(3)煤炭项目开发取得成效。年产1000万吨的察哈素煤矿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

4. 经营管理情况

公司强化基础管理,突出特色建设,全面整改管理短板和瓶颈问题,优化整合管理机构,提高管理效率。对标管理持续深化,完善“十二五”后三年对标规划,健全火电对标管理模式,建立水电、新能源、煤炭、化工、多晶硅产业对标体系,实现了对标管理全覆盖。绩效管理趋于完善,推进全员绩效管理,强化绩效导向作用,制定“争电量、控煤价、降费用、增效益”、安全节能环保、项目发展、工程建设等奖励办法,有力促进了重点工作。内控管理深入开展,加强内控评价,查找各类缺陷,制定完善制度。强化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重大工程项目跟踪审计等。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公司本部法律三项审核率达到100%。

5. 燃料情况

公司持续优化来煤结构,科学购煤、储煤、配煤掺烧,千方百计降低煤价。报告期内,公司标煤单价完成561.74元/吨,同比降低98.56元/吨;全年累计掺烧经济煤种2756万吨,节约成本8.9亿元。

6. 技术创新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展节能评价和指标竞赛活动,继续采用汽轮机通流、热力系统优化、辅机变频等成熟技术实施节能改造,积极开展锅炉燃烧优化,持续治理空预器漏风、再热器减温水量大、排烟温度高等问题,节能降耗成效明显。大同、东胜公司进行了汽轮机高效化检修;庄河、大同、石嘴山公司科学开展大比例掺烧低质煤工作,有效降低了标煤单价。

公司燃料智能化建设取得新突破。自动联合制样机试运行在东胜热电公司率先实现;燃料信息系统得到进一步完善,新增供应商管理和化验数据直接录入两大信息管控模块;汽车煤入厂验收"无人值守"系统得到全面推广,燃料管理综合水平显著提升。

公司加强管理和科技课题研究,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取得各类成果40余项。公司“全员岗位人身安全风险管理”等9项成果获电力行业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奖,北仑公司“回热式背压机驱动引风机技术”获得中国电力科技进步奖。

7. 节能环保情况

公司主动适应《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努力实现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多污染物的系统化脱除和联合控制。强化脱硫、脱硝设施检修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快推进电除尘器、低氮燃烧器和脱硝改造步伐。公司已有52台机组完成脱硝改造,占火电总容量的86.8%。同时,配合脱硝改造进行了低氮燃烧器改造、空预器改造、引风机引增合一改造和脱硫旁路挡板取消改造。积极开展综合利用,从进煤、混掺、燃烧到除渣、出灰、综合利用各环节着手,开展了系统性工作。

(二) 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1. 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根据中电联2014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报告,电力消费增速预计将比2013年小幅回落。2014年我国经济将延续平稳增长态势,预计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7.5%左右。综合考虑2014年经济增长形势、国家大气污染防治与节能减排、化解钢铁等高耗能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矛盾以及2013年迎峰度夏期间持续高温天气导致用电基数偏高等因素,预计2014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6.5%-7.5%,推荐增长7.0%左右。2014年,预计电力供应能力充足,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比重继续提高,预计全年新增发电装机9600万千瓦左右,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6000万千瓦左右、煤电新增3000万千瓦左右。预计年底全国发电装机达到13.4亿千瓦,其中煤电8.2亿千瓦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4.5亿千瓦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占比接近34%。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中,常规水电2.8亿千瓦、抽水蓄能发电2271万千瓦、核电2109万千瓦、并网风电9300万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2900万千瓦左右。

总体来看,预计2014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其中,东北区域电力供应能力富余较多,西北区域有一定富余;华北区域电力供需平衡偏紧;华东、华中、南方区域电力供需总体平衡。预计全年发电设备利用小时4430-4480小时,其中煤电设备利用小时超过5100小时。

2. 公司发展战略

2014年,公司将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稳中求优的总基调,坚持转型发展战略,坚持创新驱动战略,进一步突出清洁高效火电、大中型水电、优质风电、燃气发电等在资产中的比重,努力建设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综合性电力上市公司。

在发展方面,公司将继续优化火电结构布局,加快沿海地区、煤电基地和煤电主要通道附近的火电布局和开发,重点抓好泰州二期、蚌埠二期、上海庙、长滩、湖东、五彩湾等项目;加快沿海地区燃气项目布局开发,做好气源、气价、电价和利用小时落实工作。保持合理投资强度,提升风电发展质量,加快限电少的中东南部地区以及山西、宁夏等区域的风电开发;加强风资源富集的三北地区项目储备,推动大型风场进入外送电规划;推进浙江舟山、河北乐亭海上风电开发建设。全力支持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立足西南水电资源富集省区,积极争取大中型水电项目开发权。择优发展太阳能,在资源丰富的甘肃、内蒙、宁夏、新疆等地区,优化布局,择优开发。积极发展煤炭产业,加大自用煤炭项目开发力度,推进蒙西煤电基地建设,重点推进长滩-刘三圪旦煤电一体化项目前期工作。

3. 经营计划

2014年计划完成发电量1916.98亿千瓦时,完成供热量5418万吉焦。

4. 因维持当前业务并完成在建投资项目公司所需的资金需求

单位:亿元

5. 可能面对的风险

综合分析当前形势,2014年公司将面临以下风险:

(1)发电设备利用小时波动的风险

受电力供求关系的影响,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会有所波动,公司2011-2013年度全资及控股发电企业利用小时分别为5,218小时、5,018小时和4,935小时。随着国民经济增长速度和全国电力装机容量增长速度的变化,公司未来的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存在波动风险,进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2)煤炭价格波动的风险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火电机组约占控股装机容量的73.67%,火力发电的主要燃料为煤炭。燃煤成本在公司营业成本中的比重较高,燃煤价格的波动对于公司的经营业绩影响较大。近两年,电煤价格处于震荡下行阶段,但近期降幅较之前有所收窄。若未来电煤价格回升,将会增加公司的燃料成本,进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带来一定影响。

(3)利率波动风险

公司所属的电力行业是资本密集型行业,电源项目建设具有投资规模大、投资回收期长的特点,公司近年来新建项目较多,项目资本金以外部分投资资金主要通过贷款等方式获取。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财政与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贷款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进而对公司财务费用构成影响。

四、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向股东派发2013年度的股息。以公司2013年末总股本17,229,916,618股为基数计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239,889,160.34元,占2013年母公司实现可分配利润的56.2%。由于公司存在可转债转股的情况,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股本基数以派发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数为准,故本年度报告批准日无法准确计算需派发现金红利的金额。该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五、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一)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自投产以来,不断加大对发电及供热设备类资产的定期维修和改造,提高了设备性能,实际上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同时电气设备资产由于元器件老化、电子产品更新速度较快,已不能满足现场生产和技术升级的需要,随着系统运行时间的增加缺陷发生率很高,设备可靠性逐年下降,实际使用寿命缩短。为了能够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实际使用寿命更加接近,根据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经其董事会审议通过,2013年7月对部分发电资产折旧年限进行了相应的变更。变更之后的资产折旧年限仍在公司财务制度规定的范围之内。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经计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2013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影响为增加利润总额2098万元。

(二)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1、本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1)本公司本期通过设立方式新成立国电电力湖南郴州风力开发有限公司等7家子公司。

(2)本公司本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新增子公司国电安徽电力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和阿巴嘎旗安能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3)本公司本期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新增子公司攀枝花热水河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和攀枝花泽润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2、本年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

(1)本公司本期注销子公司国电汇永山西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国电常州燃料有限公司、石嘴山市昊达能源有限公司。

(2)2013 年4月30日国电内蒙古上海庙热电有限公司股东新矿内蒙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单方面增资,本公司拥有的国电内蒙古上海庙热电有限公司 60.00%股权变更为40%,在实际上丧失对国电内蒙古上海庙热电有限公司净资产和财务、经营决策的控制权,本年度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同时,国电内蒙古上海庙热电有限公司持有鄂托克前旗上海庙热力有限公司 80.00%的股权,因此,鄂托克前旗上海庙热力有限公司本年度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电力大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处置对大同市西远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本年度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4)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2013年1月1日为基准日,吸收合并宁夏英力特特种树脂有限公司,其资产、负债、业务、人员整体进入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独立法人资格注销。

3、持有半数及半数以下表决权比例的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1)本公司持有河北邯郸热电股份有限公司49%的股权、持有国电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50%的股权、间接持有国电中国石化宁夏能源化工有限公司50%的股权、间接持有青铜峡铝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0%的股权、间接持有国电泰州发电有限公司40%的股权、间接持有国电蚌埠发电有限公司50%的股权,但公司能够控制上述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财务政策,因此公司对上述单位具有实质控制。

(2)本公司间接持有宁夏元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40%的股权,但公司与宁夏电力公司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宁夏电力公司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持有该公司30%的股权)签订了股权托管协议,因此对该公司具有实质控制。

4、持有半数及半数以上表决权比例的公司未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本公司2013年新收购的下属全资子公司国电安徽电力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国电安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00年3月19日根据安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将安徽淮南田家庵电厂第二招待所资产5,462,626.33元与国电力源发电有限公司等四家股东应分该公司1999年的股利进行等额置换,其中:国电力源发电有限公司4,042,343.48元,占74%。四家股东均未办理田厂第二招待所产权登记证,田厂第二招待所也未组建项目公司,国电力源发电有限公司对其未进行权益法核算,也未纳入合并范围。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14-13

债券代码:126014 债券简称:08国电债

转债代码:110018 转债简称:国电转债

债券代码:122151 债券简称:12国电01

债券代码:122152 债券简称:12国电02

债券代码:122165 债券简称:12国电03

债券代码:122166 债券简称:12国电04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5日以专人送达或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14年3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10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陈飞虎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全部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同意《公司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同意《关于调整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

同意张成杰先生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董事会对张成杰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兢兢业业的工作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意提名米树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同意《关于聘任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陈景东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

同意聘任许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李忠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五、同意《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3年度薪酬的议案》

六、同意《关于公司确认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各项会计政策,公司2013年12月31日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120,490.20万元。其中:本期增加85,311.64万元,主要为补提增加减值准备;本期减少12,904.29万元,主要为商品销售、原材料报废、固定资产报废、公司合并范围变化等原因减少减值准备。

七、同意《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资产折旧年限变更的议案》

为了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实际使用寿命更加接近,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对部分发电资产折旧年限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对公司2013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影响为增加利润总额2098万元。

董事会认为:上述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变更依据真实可靠,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八、同意《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及201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同意《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428,632,117.28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本期可供分配利润3,985,768,905.55元。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239,889,160.34元,占2013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56.2%。由于公司存在可转债转股的情况,因此派发现金红利总股本基数及需使用母公司未分配利润数以派发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数为基础计算,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分红实施后,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将调整为2.27元/股。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同意《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十一、同意《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十二、同意《关于公司2014年综合计划的议案》

十三、同意《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同意《关于公司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十五、同意《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十六、同意《关于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十七、同意《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计机构和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计机构,审计费用555.3万元。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同意《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和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277.65万元。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同意《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同意《关于公司本部向金融机构融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部2014年向金融机构融资493.28亿元,董事会授权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在具体办理每笔业务时,不需逐项提请董事会审批。

二十一、同意《关于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总额的议案》

同意2014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参股公司融资提供担保167.61亿元。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公司在本年担保总额度内具体办理每项担保时,不需逐项提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

二十二、同意《关于公司本部为控股单位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部为控股单位提供委托贷款,金额设定为单笔不超过10亿元。董事会授权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在具体办理每笔业务时,不需逐项提请董事会审批。

二十三、同意《关于国电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国电克拉玛依热电联产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国电克拉玛依2台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

该项目动态总投资33.37亿元,其中资本金6.67亿元,约占20%,资本金以外部分通过贷款解决。

按照机组年发电利用小时5000小时、当前标杆电价250元(含环保)/兆瓦时、标煤单价287元/吨(不含税)、热价17元/吉焦(含税)测算,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2.71%。如机组利用小时下降10%,项目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0.83%;如煤价上浮10%,项目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税后)11.2%,该项目的抗风险能力较强。

二十四、同意《关于国电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国电哈密大南湖煤电一体化发电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国电哈密大南湖煤电一体化2台66万千瓦发电项目。

该项目动态总投资50.08亿元,其中资本金10.4亿元,约占20%,由国电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和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按50%:50%比例注入,资本金以外部分由贷款解决。

按照机组年发电利用小时5000小时,当前标杆电价(含环保)250元/兆瓦时,标煤单价230元/吨(含税)测算,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6.82%。如机组利用小时下降10%,项目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2.62%;如煤价上浮10%,项目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5%,该项目的抗风险能力较强。

二十五、同意《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做如下修改:

1.原第一章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229,761,285元。”

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229,916,618元。”

2.原第一章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和总会计师。”

修改为“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以及其他由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3.原第二章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宗旨:充分发挥电力行业优势,利用社会资金发展电力事业,将公司发展成为既有发电又有输配电,并兼有科技、环保、新能源的综合性电力上市公司,为国家经济建设提供充足可靠的电力服务。”

修改为“公司的经营宗旨:充分发挥电力行业优势,积极发展电力事业,将公司建设成为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综合性电力上市公司,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为股东创造丰厚回报,为员工创造美好生活。”

4.原第二章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电力、热力生产、销售;煤炭产品经营;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项目、高新技术、环保节能产业的开发及应用;多晶硅开发与应用;信息咨询,电力技术开发咨询、技术服务;写字楼及场地出租;发、输、变电设备检修、维护;通讯业务;水处理及销售(后三项仅限于分支机构)。”

修改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电力、热力生产、销售;煤炭产品经营;电网经营;新能源项目、高新技术、环保产业的开发与应用;信息咨询;电力技术开发咨询、技术服务写字楼及场地出租(以下限分支机构)发、输、变电设备检修、维护;通讯业务;水处理及销售。”

5.原第三章第十九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7,229,761,285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7,229,761,285股。”

修改为“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7,229,916,618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7,229,916,618股。”

6.原第五章第一百一十六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电话或传真;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5天。”

修改为“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电话或传真等通讯方式;通知时限为:由董事长依据议案情况确定,一般为会议召开前5天。”

7.原第六章第一百二十四条“公司设总经理1名,董事会秘书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4-7名,总会计师、总工程师和总经济师各1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和总工程师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修改为“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4-7名,总会计师和董事会秘书各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8.删除原第六章第一百三十二条“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9.原第六章第一百三十三条“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修改为第一百三十二条“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以后各条相应顺延,所属章节不变。

除第1、5项修改外,其他各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同意《关于制定<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十七、同意《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上述决议中第一、三、八、九、十三、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一、二十五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通知详见《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临2014-21)。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王瑞祥、李秀华、王晓齐、胡卫平对上述第三、四、十七、十八、十九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对第三、四、七、十九项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对第七、二十一项议案发表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公司董事陈飞虎、于崇德、张国厚、高嵩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第十九项议案的表决。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14-14

债券代码:126014 债券简称:08国电债

转债代码:110018 转债简称:国电转债

债券代码:122151 债券简称:12国电01

债券代码:122152 债券简称:12国电02

债券代码:122165 债券简称:12国电03

债券代码:122166 债券简称:12国电04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八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5日以专人送达或通讯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会议于2014年3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主席郭瑞廷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全部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调整公司部分监事的议案》

同意米树华先生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职务,在公司股东大会改选前,米树华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同意推荐陈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同意《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同意《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资产折旧年限变更的议案》。

为了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实际使用寿命更加接近,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对部分发电资产折旧年限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对公司2013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影响为增加利润总额2098万元。

监事会认为:上述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变更依据真实可靠,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四、同意《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五、同意《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六、同意《关于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14-15

债券代码:126014 债券简称:08国电债

转债代码:110018 转债简称:国电转债

债券代码:122151 债券简称:12国电01

债券代码:122152 债券简称:12国电02

债券代码:122165 债券简称:12国电03

债券代码:122166 债券简称:12国电04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董、监事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3月21日,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和七届八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部分监事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董事成员调整情况

由于工作变动的原因,张成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对张成杰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兢兢业业的工作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董事会提名米树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米树华先生简历见附件。

二、监事成员调整情况

由于职务变动的原因,米树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在公司股东大会完成其董事聘任程序前,米树华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监事会提名陈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陈斌先生简历见附件。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

米树华先生、陈斌先生简历

米树华先生,1962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毕业。历任通辽电厂分场技术员、副主任、主任;通辽热电厂厂长;通辽发电总厂副总工程师兼生技处处长、副厂长、厂长;东北电网公司多经部主任、副总工程师;东北电网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东北分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组书记、总经理;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工委主任。现任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陈斌先生,1959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毕业,高级会计师。历任辽宁大连发电总厂财务科科员、副科长、科长、总会计师;电力部东北电业管理局财务处副处长;东北电力集团公司财务部会计成本处处长、财务部主任会计师、副主任;国家电力公司财务部预算财务处处长、资产处处长;中国水利水电工程总公司总会计师;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组成员;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党组成员;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产权部主任;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管理部主任。现任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总会计师、党组成员。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14-16

债券代码:126014 债券简称:08国电债

转债代码:110018 转债简称:国电转债

债券代码:122151 债券简称:12国电01

债券代码:122152 债券简称:12国电02

债券代码:122165 债券简称:12国电03

债券代码:122166 债券简称:12国电04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秘书及聘任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3月21日,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由于工作变动的原因,陈景东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公司对陈景东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兢兢业业的工作以及为公司治理、资本运作等方面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董事长陈飞虎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忠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经公司总经理冯树臣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许琦先生、李忠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许琦先生、李忠军先生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

许琦先生、李忠军先生简历

许琦先生,1967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历任江苏谏壁电厂发电部锅炉值班工、司炉、运行专职、锅炉专职、生产技术部副主任、副总工程师、副厂长,国电江苏电力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党组成员;现任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党组成员。

李忠军先生,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电力科学研究院科员,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业务经理、经理助理、副经理,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融资部副经理、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证券融资部副主任(主持工作),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融资部主任;现任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党组成员。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14-17

债券代码:126014 债券简称:08国电债

转债代码:110018 转债简称:国电转债

债券代码:122151 债券简称:12国电01

债券代码:122152 债券简称:12国电02

债券代码:122165 债券简称:12国电03

债券代码:122166 债券简称:12国电04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3月21日,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计机构和审计费用的议案》和《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和审计费用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14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审计费用预计为555.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预计为277.65万元。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14-18

债券代码:126014 债券简称:08国电债

转债代码:110018 转债简称:国电转债

债券代码:122151 债券简称:12国电01

债券代码:122152 债券简称:12国电02

债券代码:122165 债券简称:12国电03

债券代码:122166 债券简称:12国电04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13年3月21日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七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陈飞虎、于崇德、张国厚、高嵩作为关联董事放弃了表决权。上述关联交易议案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将放弃对此议案的表决权。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在审议前已得到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确认。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相关企业进行的存款、贷款及资金结算等业务、燃料采购及运输、燃料销售、信息系统运维服务、脱硫特许经营支付脱硫费用、供电、热、水服务、咨询监督服务、管理咨询服务、劳务服务以及租赁等交易,虽属关联交易,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有利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周转速度、降低结算费用和燃料采购成本,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充分利用闲置资产,并且以上关联交易是合规和公允的,未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亿元

(三)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注:上述公司的财务数据均尚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电”)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同时中国国电也是财务公司、燃料公司、海运公司、平庄煤业、金源经贸公司、苏龙公司、福建公司、大武口公司、山东公司、华电天仁公司、龙源环保、石嘴山电厂、朗新明公司、能源院、电科院、中电学汇、新能源院、国电置业、四川公司、物资集团、烟台龙源、西藏分公司、大渡河配送公司、阿克苏公司、开都河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出资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10.1.3条(二)规定的情形,因此,上述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前期执行情况

公司关联方交易前期执行情况良好,实际发生金额均未超出预计金额,综合分析履约能力良好。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于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存款利率计息,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和结算业务收费按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的利率水平和收费标准及国家其他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预计2014年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合计最高余额不超过50亿元。

(二)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服务

1.向关联人购买燃料和动力及燃料运输

公司通过燃料公司签订的煤炭采购合同以及公司直属和控股企业从平庄煤业和金源经贸公司采购的煤炭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按不高于市场价格确定。2014年度,预计通过燃料公司采购的煤炭总量共计2630万吨左右,预计交易总额不超过166亿元;预计从平庄煤业采购的煤炭总量共计590万吨左右,预计交易总额不超过20亿元;预计从金源经贸公司采购的煤炭总量共计600万吨左右,预计交易总额不超过20亿元;公司控股企业与海运公司签署的煤炭运输合同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按不高于市场价格进行确定,预计2014年度与海运公司进行的煤炭运输交易总额不超过21亿元。

2.接受关联人提供的物资集中采购和配送服务

物资集团为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基建、生产物资集中采购和配送服务,采购价格及服务费用均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预计2014年公司控股子公司与物资集团集中采购和配送服务费不超过9500万元。

3.接受关联人提供信息系统运维服务

华电天仁公司为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提供信息系统硬件及业务系统软件的日常运行维护,合同服务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按不高于市场价格确定,预计2014年总服务费为600万元。

4.接受关联人脱硫特许经营

公司控股企业(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委托单位”)的脱硫设施由龙源环保特许经营,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委托单位将其上网电费收入中脱硫电费部分支付给龙源环保公司(目前脱硫电价为1.5分/千瓦时)。2014年,预计公司控股企业向龙源环保支付的脱硫费用合计不超过11.5亿元。

5.接受关联人供水

公司直属及控股企业由石嘴山电厂、朗新明公司供水,供水价格以成本价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不高于市场价格。2014年,预计公司控股企业向石嘴山电厂支付水费不超过3600万元,预计公司控股及直属企业向朗新明公司支付水费不超过4500万元。

6.接受关联人咨询服务和技术监督服务

公司委托能源院对公司正在开展的前期、新建、并购及其它项目进行咨询和评估,预计2014年向能源院支付咨询服务费130万元;公司及公司控股企业委托电科院开展技术监督服务、项目规划选址、装机方案论证、燃机项目技术支持与服务等工作,预计2014年共向电科院支付服务费不超过4580万元;公司新能源企业委托中电学汇开展风电场安全性评价、安全生产标准化评级服务,预计2014年向中电学汇支付服务费不超过490万元;公司委托新能源院为公司及控股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预计2014年相关企业向新能源院支付服务费不超过3650万元;公司委托龙源工程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部分节能项目提供合同能源管理,预计2014年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龙源工程支付管理费不超过6000万元。上述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7.接受关联人提供物业服务

公司委托国电置业提供办公楼物业服务,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预计2014年公司向国电置业支付服务费不超过2500万元。

(三)向关联人出售商品及服务

1.向关联人销售燃料和动力

公司所属企业向福建公司、苏龙公司、大武口公司、燃料公司、山东公司销售供应煤炭均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2014年度,预计向福建公司、苏龙公司销售供应煤炭总量约为65万吨左右,交易总额不超过3.5亿元;预计向大武口公司销售供应煤炭总量为100万吨,交易总额不超过2.5亿元;预计向燃料公司、山东公司销售供应煤炭总量为180万吨,交易总额不超过12亿元。

2.向关联人提供电力、热力、供水等

前述脱硫特许委托单位向龙源环保的脱硫业务提供电力、热力及供水等服务,预计2014年上述公司从龙源环保收取相关费用合计不超过3.8亿元。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3.向关联人收取管理服务费用

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阿克苏公司、开都河公司提供经营管理方面的咨询服务,收取服务费。预计2014年收取服务费不超过400万元。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4.向关联人租赁办公楼

公司控股企业将部分办公用房租赁给四川公司、物资集团、烟台龙源成都分公司、西藏分公司、国电帕隆藏布流域开发筹建处,并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自2014年初至2015年末,租金合计每年不超过600万元。按照合同约定,预计2014年大渡河公司将收取租金合计不超过600万元。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5.向关联人收取劳务费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大渡河配送公司提供劳务服务,收取劳务费。预计2014年收取劳务费不超过600万元。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于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拓宽筹资渠道,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和资本运营能力。利率及有关收费标准按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二)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服务

1.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过燃料公司采购燃料,可以利用集中采购的优势,降低采购成本和相关采购费用。煤炭采购价格按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确定;公司直属及控股企业从平庄煤业和金源经贸公司采购煤炭可以满足生产经营需要,且相关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公司控股企业通过海运公司进行煤炭运输,可以满足生产经营需要,且相关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2.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过物资集团集中采购和配送,可以利用集中采购优势,降低采购成本。采购价格及服务费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3.华电天仁为公司提供信息系统运维服务的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4.公司控股企业脱硫设施由龙源环保特许经营,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有利于提高脱硫设施的运行管理水平,脱硫费用根据脱硫特许经营的方案和要求确定。

5.公司控股企业从石嘴山电厂、朗新明公司购水,可以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相关交易价格确定合理。

6.公司及公司控股企业委托能源院、电科院、中电学汇和新能源院开展咨询、技术监督等服务,可以为公司投资决策提供支持、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7.公司委托国电置业提供办公楼物业服务,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三)向关联人出售商品及服务

1.公司控股企业由于经营业务和所处地理位置等因素,向福建公司、苏龙公司、大武口公司、燃料公司、山东公司销售供应煤炭,满足生产经营需要,且相关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2.前述脱硫特许经营委托单位为龙源环保脱硫业务提供电力、热力及供水,可以满足脱硫设施运行管理需要,相关交易价格确定合理。

3.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阿克苏公司、开都河公司提供经营管理方面的咨询服务,有利于提高阿克苏公司、开都河公司管理水平,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4.为有效利用闲置资产,公司控股企业将部分办公用房租赁给四川公司、物资集团、烟台龙源成都分公司、西藏分公司、国电帕隆藏布流域开发筹建处,并签订了租赁合同,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5.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大渡河配送公司提供劳务服务,有利于提高其综合管理水平,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以上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未损害公司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以上交易将保持继续。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14-19

债券代码:126014 债券简称:08国电债

转债代码:110018 转债简称:国电转债

债券代码:122151 债券简称:12国电01

债券代码:122152 债券简称:12国电02

债券代码:122165 债券简称:12国电03

债券代码:122166 债券简称:12国电04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广东国电电力北陡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国电电力广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国电和风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永泰大樟溪界竹口水电有限公司

国电大渡河大岗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国电鄞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国电奉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国电内蒙古晶阳能源有限公司

国电电力内蒙古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国电天唯康保风能有限公司

山西雁门关风力发电科技有限公司

国电电力湖南郴州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国电电力山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国电湖州南浔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

格尔木国电电力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国电电力山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国电朔州海丰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国电电力九鼎哈密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国电电力哈密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英力特煤业有限公司

国电电力云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国电电力宁夏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宁夏国电阿特斯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国电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

国电泰州发电有限公司

国电电力湖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国电宣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国电电力浙江舟山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同煤国电王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14年度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拟核定为167.61亿元;为控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拟核定为156.81亿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对控参股公司担保余额为153.44亿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投资的项目公司章程或投资协议规定,各股东方需要按照出资比例为项目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根据各控、参股公司2014年度资金需求情况,201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按照出资比例为控、参股公司融资提供担保167.61亿元。以上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投资的项目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分批与各家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公司据此确定实际担保数额,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总担保额度167.61亿元。

2014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情况表

单位:亿元

 2013年(末)2012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1年(末)
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
总资产240,677,095,738.84220,201,946,334.33207,614,916,846.249.30193,011,732,317.24182,223,332,666.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8,314,541,050.0236,162,857,887.9134,647,004,633.335.9528,540,218,702.3127,390,028,313.3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200,014,234.1516,134,983,993.1914,853,091,404.7743.7911,034,780,765.2010,397,107,799.05
营业收入66,306,847,585.4361,948,046,585.2655,683,577,397.557.0456,705,327,776.1450,911,436,829.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79,156,091.945,153,121,321.305,050,573,363.5921.853,547,767,876.003,648,105,653.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857,063,807.443,834,818,779.873,834,818,779.8752.732,404,335,717.792,404,335,717.7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62317.05117.404减少了0.428个百分点12.82113.71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640.3350.3288.660.2300.23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500.3070.30114.010.2300.237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李忠军
电话010-58682100
传真010-64829902
电子信箱lizhongjun@600795.com.cn

报告期股东总数458,101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5个交易日末股东总数458,30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总数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国家52.439,033,709,571917,431,192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国家5.32917,431,192917,431,192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国有法人1.16200,000,000 
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未知0.93160,000,000 
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91156,800,000 
中国建设银行-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未知0.59102,000,000 
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59100,975,770 
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未知0.58100,000,00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018L-FH001沪未知0.5594,999,856 
中国建设银行-博时主题行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未知0.5290,0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公司5.32%的股份,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全国社保一零三组合是全国社保基金委托专业证券投资机构管理的证券投资账户,由专业证券投资机构独立进行投资,全国社保基金对该账户不拥有投资决策权、管理权、投票权或其他重大影响。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项目资金计划

2014年

融资方式资金来源安排资金成本及使用说明
火电项目89.26债务融资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等央行基准利率浮动范围
水电项目128.34债务融资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等央行基准利率浮动范围
风电项目41.90债务融资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等央行基准利率浮动范围
太阳能项目0.76债务融资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等央行基准利率浮动范围
煤炭及化工项目6.14债务融资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等央行基准利率浮动范围
其他项目3.68债务融资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等央行基准利率浮动范围
技改及零购37.80债务融资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等央行基准利率浮动范围

单位基本情况2013年经营情况(万元)
总资产净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
国电财务有限公司

(简称“财务公司”)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等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D座4层

7,024,549.86870,424.83359,614.39123,671.51
国电燃料有限公司

(简称“燃料公司”)

经营范围:煤炭销售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中兴路10号

1,598,877.87632,516.241,858,106.25-19,592.36
天津国电海运有限公司

(简称“海运公司”)

经营范围:国际海上运输代理服务,煤炭批发

住所:天津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

376,531.00112,075.29227,929.187,595.65
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平庄煤业”)

经营范围:煤炭销售

住所: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中段

1,911,047.18999,650.88768,841.55-30,209.53

乌拉盖管理区金源经贸有限公司

(简称“金源经贸公司”)

经营范围:砂石、煤炭等矿产品销售

住所:巴音胡硕西街

257,740.3782,975.39198,736.52-23,661.57
江苏苏龙能源有限公司

(简称“苏龙公司”)

经营范围:电力设备维修

住所:江阴市临港新城滨江西路2号

143,641.106,031.05350,917.952,917.94
国电福建电力有限公司

(简称“福建公司”)

经营范围:电源生产

住所:福州市台江区五一南路67号8-11层

1,112,010.70259,722.64595,663.3860,199.67
国电大武口热电有限公司

(简称“大武口公司”)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

住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维电路18号

242,757.0661,651.75121,651.3719,957.44
国电山东电力有限公司

(简称“山东公司”)

经营范围:电力生产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9777号

3,018,716.341,020,573.261,645,018.50225,222.98
北京华电天仁电力控制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华电天仁公司”)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等。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中兴路10号A277

73,39215,80557,435.805,991
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简称“龙源环保”)

经营范围:环境污染防治专项工程设计等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1号楼9层901室

1,315,847.58333,985.79734,159.8355,288.00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石嘴山发电厂

(简称“石嘴山电厂”)

资金数额:8,995.2万元

住所: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河滨街

3,810.9--1,649.8
北京朗新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简称“朗新明公司”)

经营范围: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等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1号楼5层501、502

373,674.5387,141.42101,753.454,154.82
国电能源研究院

(简称“能源院”)

经营范围:能源研究、信息咨询等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桥梓镇兴桥大街1号南楼101室

2,615.032,268.162,477.8827.65
国电科学技术研究院

(简称“电科院”)

经营范围:电力系统的生产;电力系统设备及相关工程的安全咨询、试验、评价等

住所:南京市栖霞区文枢东路1号

58,291.0239,956.1424,584.494,010.39
南京中电学汇电力安全评价有限公司

(简称“中电学汇”)

经营范围:电力技术与其他科学技术的安全评价、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及转让;企业管理咨询;会展服务;市场调查服务。

注册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街道文枢东路2号商住综合楼412室

2,747.871,628.275,158.6628.57
国电新能源技术研究院

(简称“新能源院”)

经营范围:新能源应用技术培训;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等。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东流顺沙路245号

274,821.6711,352.163,928.65869.81
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龙源工程”)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承办展览展示,销售机械电器设备等。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1号楼12层1201室

111,956.2538,749.1771,899.966,536.28
国电置业有限公司

(简称“国电置业”)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8号

21,374.8620,057.434,307.1757.43
国电四川发电有限公司

(四川公司)

经营范围:电力生产、销售等

住所:成都高新区桂溪工业园

1,610,671.79289,033.20466,842.5716,144.70
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简称“物资集团”)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等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中兴路10号

1,018,595.58121,830.66777,809.484,891.07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简称“烟台龙源”)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安装和运营电力、能源及相关领域生产设备,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工程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监理;节能服务。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衡山路9号

296,657.25202,246.56138,048.4119,198.64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西藏分公司

(简称“西藏分公司”)

经营范围:电源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等

住所:拉萨市北京西路21号

19,876---1,512
国电物资集团(四川)大渡河配送有限公司

(简称“大渡河配送公司”)

经营范围:仓储服务、包装服务;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机电产品、工程机械、电力设备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住所:成都高新区天韵路7号

22,361.815,373.2382,789.311,530.23
国电阿克苏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简称“阿克苏公司”)

经营范围:水力发电及相关产品的开发和生产经营

住所:阿克苏市南大街18号新伟大厦七楼

201,225.4443,298.8822,657.632,410.71
国电新疆开都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简称“开都河公司”)

经营范围:水力发电及相关产品的开发和生产经营(专项审批除外)、餐饮服务、住宿(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等

住所:库尔勒市人民东路华誉商务大厦14楼

287,047.1771,762.5231,039.677,541.47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13年预计发生金额2013年实际发生金额
一、金融业务关联交易
在关联人财务公司存款国电财务有限公司5015.95
二、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服务
向关联人购买燃料和动力及燃料运输国电燃料有限公司6656.34
  
乌拉盖管理区金源经贸有限公司83.01
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公司174.52
小计2563.87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物资集中采购和配送服务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0.740.65
接受关联人提供信息系统运维服务北京国电联合商务网络有限公司0.0260
接受关联人脱硫特许经营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65.81
向关联人购水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石嘴山发电厂0.360.31
北京朗新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0.260.24
小计0.620.55
接受关联人咨询服务和技术监督服务国电能源研究院0.010.01
国电科学技术研究院0.350.23
国电新能源技术研究院0.310.19
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0.50.28
小计1.180.71
接受关联人提供物业服务国电兴业(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0.120.01
三、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服务
向关联人销售燃料和动力苏龙能源有限公司28.81
  
  
  
向关联人提供电力、热力、供水等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1.62
向关联人租赁办公楼国电四川发电有限公司0.060.05
 
 
 
 
向关联人收取管理服务费用国电阿克苏河流域水电开发公司0.040.01
 
向关联人收取劳务费国电物资集团(四川)大渡河配送有限公司0.060.03
与关联人商品及服务交易总计(不含存款)49.57138.46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13年实际发生2014年度预计
一、金融业务关联交易
在关联人财务公司存款国电财务有限公司15.9550
二、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服务
向关联人购买燃料和动力及燃料运输国电燃料有限公司56.34166
天津国电海运有限公司21
乌拉盖管理区金源经贸有限公司3.0120
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公司4.5220
小计63.87227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物资集中采购和配送服务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0.650.95
接受关联人提供信息系统运维服务北京华电天仁电力控制技术有限公司00.06
接受关联人脱硫特许经营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5.8111.5
接受关联人供水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石嘴山发电厂0.310.36
北京朗新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0.240.45
小计0.550.81
接受关联人咨询服务和技术监督服务国电能源研究院0.010.013
国电科学技术研究院0.230.46
南京中电学汇电力安全评价有限公司-0.05
国电新能源技术研究院0.190.37
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0.280.6
小计0.711.49
接受关联人提供物业服务国电置业有限公司0.010.25
三、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服务
向关联人销售燃料和动力国电福建电力有限公司8.813.5
 
国电大武口热电有限公司2.5
国电燃料有限公司12
 
小计18
向关联人提供电力、热力、供水等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1.623.8
向关联人收取管理服务费用国电阿克苏河流域水电开发公司0.010.12
 
向关联人租赁办公楼国电四川发电有限公司0.050.06
 
 
 
 
向关联人收取劳务费国电物资集团(四川)大渡河配送有限公司0.030.06
与关联人商品及服务交易总计(不含存款)138.46264.1

 (下转B05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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