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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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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 1、鉴于公司2012年完成重大资产重组,2012年数据为按反向购买相关规定计算的数据。

2、2012年基本每股收益的股本数为反向购买资产数据21,981.57万股,若均以股份总数37,641.58万股计算,则上年每股收益为0.41元,同比下降-4.88%?。

2.2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以方框图描述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生产经营情况回顾

2013年,受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等因素影响,稀土行业从整体上看处于又一个低迷周期。其表现大致为需求不振及库存增加,冶炼分离企业停产或减产,稀土永磁为代表的功能材料生产厂开工不足。稀土矿产品及稀土原料价格低位运行,有些工厂经营困难或出现亏损等。但随着国家对于稀土行业规范、整合及对非法稀土生产打击力度加大;在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继续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提高稀土产业集中度;这种状况已在下半年有了明显改善,稀土产品需求略有增加,价格稳中有升。随着我国政府从源头开采、冶炼和出口等渠道加强对稀土行业的管理,走私也出现大幅减少的趋势,进而很多市场份额已被正规企业夺回。稀土出口量也出现一定增长的局面,全球稀土供应向多元方向发展,但全球经济复苏缓慢、对于稀土的需求也难以大幅增长,需求不振仍是制约稀土出口价格的最大因素。国内稀土下游需求不足,且供应略有过剩局面仍未根本性改观,主要是稀土价格波动、国内企业去存货化加快、采购需求不足,所以未来一段时间内稀土价格回升仍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013年,全国稀土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9.38万吨(以稀土氧化物计,下同),冶炼分离产品计划为9.04万吨。全年实际开采量为8.04万吨,冶炼分离产品产量为8.33万吨,分别为计划的85.7%和92.1%。稀土出口配额总量2.4万吨(折合实物量3.1万吨)。全年实际出口稀土配额产品实物量2.29万吨,同比增长36.3%,出口金额6.03亿美元。

稀土行业结构调整取得积极进展,内蒙古、广东、江西、福建等省(区)基本完成区域内稀土矿山和冶炼分离企业整合,并组建了大型稀土企业集团。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公安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等7部门开展了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随着整治力度的加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稀土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有助于不断拓宽稀土应用领域,同时稀土应用技术不断创新,未来稀土市场需求会逐渐增加。但当前稀土行业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非法盗采、无计划生产时有发生,形成了集开采、生产、流通、走私为一体的黑色利益链,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导致稀土产品价格大幅下降。二是稀土冶炼分离产能过剩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三是法律法规不健全,对稀土生产、流通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难以治本。

2013年是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后第一年,公司管理团队在董事会带领下紧紧抓住国家鼓励行业发展的政策机遇,坚持以盛和稀土经营管理为基础,以科技创新、优化管理为保障,以提升产品优化水平、协调产业链发展为目标,坚持科学发展,加强规范运作。

201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7,469.97万元,与上年同比增加了83.3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784.96万元,与上年同比下降了4.33% 。

1、继续坚持自主研发、技术创新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设备能力,积极进行技术改造,主要有稀土全分离生产线、氧化镨钕自动上料系统等零星改造项目。经全面分析产品的技术指标要求和规范系统控制生产,公司现已能稳定生产高品质氧化镨钕,其质量水平达到或超过国家收储标准。经研发已掌握3N5低氯根碳酸铈和3N5氧化镧生产技术、大粒度氧化稀土D50>30μm和小粒度氧化稀土D50<4μm生产技术,通过技术改造:配置高低位槽液位自控报警16台;已完成铅渣处理试验,能安全、高效、低成本收回铅渣中稀土,稀土浸出率>90%,且解决铅渣存放,能附产高品位铅产品,解决了稀土企业的一大难题;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稀土收率、特别是镨钕收率做到了稳中有升。

报告期内,公司对受托经营管理的汉鑫矿业加大了在稀土选矿工艺技术研究工作并取得了重大突破(汉鑫矿业委托综合所技术试验)。在此基础上,公司从可持续发展需要出发,决定对选矿二厂和一厂实施技术改造,以便更好地开发利用好德昌大陆槽稀土矿资源,同时解决稀土回收率低、生产成本高、安全和环保存在重大隐患等长期制约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问题。为了与选矿厂技改项目配套,公司也着手对选矿厂采矿排土场、尾矿库等进行改造,在进行改造的同时,准备另选新址建设尾矿坝。

报告期内,公司稀土催化剂、分子筛产品按照客户的需求进行调试生产,对于催化剂基本上一个客户一个配方或几个配方;对于分子筛产品,则根据客户确定的指标进行生产。公司共生产催化剂7个品种,分子筛9个品种。

2、精心组织生产经营,强化生产现场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精心组织生产经营,强化生产现场管理,保障生产平稳运行,以技术进步来降低稀土产品成本费用和增加生产效能。加快稀土催化剂生产线的建设,进一步完善生产工艺调试和产品市场开拓。

3、积极把握国内外市场需要的变化,采取适当的经营策略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将原材料控制作为重要的经营战略之一,加大原材料采购、储备体系建设。上半年,公司基于对稀土稀有金属产品社会库存逐步筑底企稳、其预期上涨及实体经济处于复苏阶段的判断,公司集中采购了一批稀土稀有金属半产品。2013年大幅增加营业收入主要来源此项业务的开展。为了控制该项业务的风险,公司加强了对稀土稀有金属的市场行情研究、价格走势分析等工作,同时与行业内稀土稀有金属企业保持密切联系和合作,并根据市场整体行情的把握以制定合理的生产和经营策略。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了稀土催化剂、分子筛产品国内、外市场开拓力度,并实现了对美国、伊朗市场销售。公司根据稀土催化剂、分子筛产品生产特点,与国内外的代理商建立合作关系,以便利用其在国内外市场渠道来推进该类产品的开拓。

4、继续推动稀土产品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在现有稀土冶炼分离核心产品的基础上,积极推动稀土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优化升级,并对稀土选矿工艺实施技术改造,不断加大稀土深加工及应用产品研发。新增稀土产品,稀土催化剂、分子筛品种,主要有:中钙镧、3N5碳酸铈、红粉、大颗粒抛光粉等。乐山润和利用自有资金投资建设"2万吨/年高效稀土催化剂项目"、"2万吨/年Y型分子筛项目"的一期项目已完成。

5、加快公司战略发展布局,向稀土上下游延伸

2013年,根据国家对稀土行业发展规划,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向稀土行业产业链的上下游两端延伸、国内外并重发展,实施战略发展布局的一年。公司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对外投资发展工作,在对稀土行业的市场调研、行业发展前景分析及投资预测研究基础上,初步确定部分合作对象和投资方向。

报告期内,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盛和资源德昌,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营矿产品综合利用的;公司投资2414.4万元,以货币增资方式参股科百瑞,占28.57%股权,科百瑞是一家稀土稀有金属加工企业;公司决定出资4500万元与湖北通宁矿业有限公司共同在上海自贸区设立盛康宁(该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其中盛和资源认缴4,500万元,2013年缴付首期出资1,800万元,二期2,700万元出资需于2014年10月底前缴付),以此作为海外矿产资源投资平台;为了能进入海外稀土市场,分享海外市场变化带来的高额收益,公司拟出资2.37亿元收购稀土金属加工企业和有信40%的股权。

报告期内,乐山润和获得四川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注资1800万元,持股人为四川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为了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拟参与筹建华贵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5000万元,占5%股权,该事项正在向中国保监会申请中。

2013年9月11日,盛和资源与阿拉弗拉签订《谅解备忘录》,该备忘录旨在为促成双方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而提供一个谈判框架。为此,双方将在备忘录所述的有效期限内,通过后续谈判促成一份具有实质性合作内容的框架协议的达成。如在今后能达成合作,将有助于完善公司稀土产业链,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将适时对阿拉弗拉进行的诺兰项目可研工作结果进行评价,以便在确定性可行性研究成功完成之后,公司可以参与出资共同完成诺兰项目的开发。

报告期内,为了贯彻国家有关稀土行业整合并重建大型稀土企业集团,公司与省内外的多家稀土企业、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就四川稀土整合方案研讨、商谈。经过努力,公司在2014年2月28日与中国稀有稀土有限公司、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汉鑫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就稀土产业整合、稀土矿开发、冶炼分离等方面开展战略合作签订了合作意向书。合作将以《大型稀土企业集团组建工作指引》为指导,中国稀有稀土相对控股,盛和稀土作为第二大股东,各方共同设立合资公司作为整合平台,遵循市场化原则,整合四川省的稀土矿山和冶炼分离企业。

6、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报告期内,为适应国内资本市场监管、提升公司自身管理发展水平的客观要求。公司结合重大资产重组后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内部控制实施方案,同时聘请专业的内部控制咨询机构协助公司进行全面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认真分析了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面临的问题,并从建立完善内控制度、提升执行效果、完善监督体系、培养员工内控意识等方面推进企业内控体系建设。通过内控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包括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相互之间互相监督,互有制约。公司建立健全了较为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机构,并结合行业、公司的特点和实际,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公司从财务管理、资金结算、项目投资、物资采购和产品销售等公司运转与发展的重点环节着手,建立合理授权,明确职责,确定审批流程。加强宣传与培训,培养全体员工的内控意识和技能。通过内部控制建设,形成全员把握关键点的意识,统一规范业务流程,初步实现管理的系统化、程序化,使工作环节、业务步骤清晰可见,内容要求明确,为监督检查和考核提供相应的依据。公司内部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拓展内部审计的职能,不断强化内部监督。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和职责,规范法人治理等工作,保障了全体投资者的利益,为上市公司的规范治理,保持稳定及可持续发展做出了贡献。

(二)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2、收入

(1)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因素分析

营业收入实现大幅增长而净利润同比略有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司积极把握国内外市场需求变化,积极拓展稀有稀土金属等业务领域,但由于外购稀有稀土金属半成品等产品价值高,毛利率较低,从而使营业收入大幅增加,贡献的利润较小;二是公司传统的稀土冶炼分离产品受国内外经济增速放缓等因素影响,稀土氧化物产品的价格和毛利率均有所下降。受上述两方面因素的共同影响,公司2013年度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而实现的净利润则有小幅下降。

(2)以实物销售为主的公司产品收入影响因素分析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稀土氧化物和稀土盐类两大类产品,2013年度生产、销售数量分别为稀土氧化物:5852.86吨、6312.73吨,稀土盐类:750.06吨、2956.04吨,2012 年度生产、销售数量分别为稀土氧化物5,094.15吨、5,127.15吨,稀土盐类1,012.40吨、1,238.30吨,同比增长分别为稀土氧化物14.89%、23.12%,稀土盐类-25.91%、138.72%????

(3)订单分析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主要通过订单确定生产计划。公司一般与下游客户签订月度或季度、年度或半年的销售合同,以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和供应不足对公司造成的风险。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在手订单2647万元。

(4)主要销售客户的情况

本年度前5名主要客户的销售收入为824,008,547.01元,占全部销售收入的59.95% 。

3、成本

(1)成本分析表

(2)主要供应商情况

本年度前5名供应商的采购金额为802,701,570.59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68.05% 。?

4、费用

(1)报告期内销售费用7,800,179.14元,较上年增加11.75%,主要原因是2013年稀土产品全年的销售量比2012年上升,导致的运费增加。

??(2)报告期内管理费用26,572,773.87元,比上年增加37.72%,其主要原因是:本期母公司发生的管理费用支出形成,由于公司2012年反向购买日为12月31日,上期数母公司管理费用为0。

??(3)报告期内财务费用2,305,320.02元,上年财务费用-5,969,356.56,其主要原因是:公司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银行借款导致利息支出增加。

5、研发支出

(1)研发支出情况表

(2)情况说明

?主要是子公司乐山润和催化剂研发项目支出。

6、现金流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乐山盛和的购买半成品的采购成本上升以及预付账款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投资增加,以及对外股权投资增加。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125.4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盛和稀土向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7、其它

(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控股子公司盛和稀土的经营成果。

(三)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说明:一是销售产品结构的变化,2013年公司加大拓展稀土稀有金属业务,该部分产品的单价高毛利率相对较低;二是稀土氧化物产品销售价格受市场波动的影响较大,盈利有所降低;三是国家加强对稀土行业的管理以及国内外市场供给和需求的变化,稀土主要产品的销售数量较2012年出现一定幅度的增长。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四)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资产负债情况分析表

(1)货币资金:2013年12月31日年末数为274,836,764.60元,比年初数542,567,540.49元减少49.35%,其主要原因是:2013年度乐山盛和期末存货增加,对应采购原材料支付金额增加导致货币资金减少。

(2)应收票据: 2013年12月31日年末数为145,831,890.50元,比年初数16,486,492.56元增加784.55%,其主要原因是:2013年度收到经销商银行承兑汇票增加,年末票据未到承兑期未进行承兑。

(3)应收账款:2013年12月31日年末数为102,025,873.26元,比年初数72,840,140.82元增加40.07%,其主要原因是:2013年随着销售金额和销售量增加,增加新客户导致期末应收账款增加。

(4)预付款项:2013年12月31日年末数为230,974,705.34元,比年初数105,450,974.06元增加119.04%,其主要原因是:2013年乐山盛和外购半成品需求量增加,按合同要求预付货款。

(5)其他应收款:2013年12月31日年末数为41,939,406.45元,比年初数66,220,486.05元减少36.67%,其主要原因是:2013年公司确认解除部分资产重组出售资产对应的预计负债形成的其他应收款项。

(6)存货:2013年12月31日年末数为284,746,867.12元,比年初数201,699,242.84元增加41.17%,其主要原因是:2013年公司全年销售收入稳步增长,同时预计2014年销售收入在2013年的基础上有所增长。

(7)固定资产:2013年12月31日年末数为125,121,879.38元,比年初数83,570,097.59元增加49.72%,其主要原因是:2013年乐山润和购买生产设备及分子筛工程项目转固形成固定资产。

(8)在建工程:2013年12月31日年末数为13,265,109.57元,比年初数28,521,172.63元减少53.49%,其主要原因是:2013年乐山润和分子筛工程项目转固减少在建工程。

(9)递延所得税资产:2013年12月31日年末数为3,526,193.63元,比年初数2,119,978.22元增加66.33%,其主要原因是:2013年乐山盛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和坏账准备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10)短期借款:2013年12月31日年末数为40,000,000.00元,比年初数15,700,000.00元增加154.78%,其主要原因是:2013年乐山盛和生产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银行借流动资金。

(11)应付票据:2013年12月31日年末数为30,359,224.20元,比年初数1,104,500.00元增加2,648.68%,其主要原因是:2013年乐山润和资金紧张,向供应商开具承兑汇票。

(12)应付账款:2013年12月31日年末数为32,149,128.33元,比年初数46,841,623.97元减少31.37%,其主要原因是:2013年乐山润和向工程项目供应商支付款项。

(13)预收账款:2013年12月31日年末数为3,146,192.03元,比年初数29,666,870.33元减少89.39%,其主要原因是:2012年预收巴斯夫(中国)有限公司货款本期完成结算。

(14)应付职工薪酬:2013年12月31日年末数为6,167,614.47元,比年初数4,580,897.09元增加34.64%,其主要原因是:2013年公司整体效益比2012年有所上升,期末对应的效益年终奖金额增加所致。

(15)应交税费:2013年12月31日年末数为10,171,631.42元,比年初数25,808,379.95元减少60.59%,其主要原因是:2013年12月公司采购存货量的进项税较上年增加。

(16)其他应付款:2013年12月31日年末数为932,658.90元,比年初数19,992,180.55元减少95.33%,其主要原因是:2013年公司支付资产重组事项的中介机构费用。

(17)预计负债:2013年12月31日年末数为29,205,525.98元,比年初数63,205,525.98元减少53.78%,其主要原因是:2013年公司确认解除2011年为山西发鑫集团有限公司担保的或有事项。

2、公允价值计量资产、主要资产计量属性变化相关情况说明

不适用。

(五)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已经逐步形成了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领先的行业地位:为了保护我国的稀土资源,国家对稀土冶炼分离项目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国家发改委原则上在2015年之前不再新批稀土冶炼分离项目,稀土冶炼企业的准入门槛很高。而盛和稀土长期从事稀土冶炼分离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盛和稀土已经成为四川省稀土冶炼分离行业龙头企业,公司现有年处理稀土精矿8,000吨(REO:70%)的能力,其中包括4,000吨氯化稀土全分离生产线和年处理2,000吨(REO:70%)氟碳铈矿示范线机配套设施,稀土冶炼分离产能产量均居四川省、国内前列,公司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公司在稀土选矿工艺技术研究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公司决定对选矿厂实施技术改造,技术改造完成后有助于大幅提高稀土资源利用率,提高稀土精矿的回收率、降低生产成本。

健全的销售渠道及优秀的客户群:经过十多年的经营管理,盛和稀土已经建立了健全的销售渠道,能够根据国内外市场需求的变化,结合公司生产产品线和生产情况,采取适当的销售策略,建立了一套多渠道、全方位的销售模式。

持续获得出口配额:凭借领先的行业地位、先进的生产工艺、优质的产品质量、优良的环保治理、安全的生产运营、优秀的企业资信,盛和稀土自2002年以来连续获得稀土出口配额,并且自2008年连续多年作为四川省唯一一家获得商务部出口配额资质认证的稀土冶炼分离企业,所获出口配额数量居于前列。

雄厚的技术优势:盛和稀土非常注重科技创新,通过自主研发、技术改造、工艺改进等方式完成稀土冶炼分离领域的多项科技创新项目,公司生产技术及工艺达到同行业领先水平。公司通过与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等稀土行业知名科研院所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保持行业内技术领先优势。

稳定、优质的原材料供应:盛和稀土始终将原材料控制作为重要的经营战略之一,经过多年摸索,公司充分发挥在四川地区的采购优势,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原材料采购、储备体系,保障了公司稳定、优质的稀土资源供应。2012年10月,盛和稀土受托经营管理四川汉鑫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使盛和稀土进入稀土矿山开采业,进一步保障了高品位、供应稳定的稀土精矿等原材料。

生产成本优势:盛和稀土地处我国三大稀土生产基地之一的四川省,长期专注于四川氟碳铈型稀土冶炼分离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四川氟碳铈型稀土完整、独特的冶炼分离生产工艺和周边区域完善的产业配套体,为生产经营的综合成本控制提供优良条件,公司具备成本优势。

优秀的管理团队:盛和稀土管理层团队在稀土开采、冶炼、深加工、技术研发、经营管理等方面有着丰富的行业经验,基于对行业发展趋势的深刻认识,能够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及时、高效地制定符合公司实际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尤其是在行业发展波动期间,管理层制定并有效实施的采购定价机制、原材料储备机制、销售定价机制,为公司稳定的发展和良好的经营业绩奠定了基础;同时,针对稀土冶炼分离行业的生产特点,公司管理层狠抓内部精细化管理,制定了详尽的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现场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公司的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并得到严格的执行,为公司长期发展注入了持续的动力。

(六)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报告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24,189,158.59元,上年同期为0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投资2414.4万元参股科百瑞,占比28.57%。

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委托贷款事项。

(2)委托贷款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委托贷款事项。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业绩来源于控股子公司盛和稀土:

(1)公司名称:乐山盛和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8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唐光跃

(4)成立日期:2001年12月5日

(5)经营范围:稀有稀土金属生产、销售、深加工及综合利用;稀有稀土金属生产及应用技术咨询服务;化工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盛和稀土2012年度及2013年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表: 单位:元

说明:盛和稀土上年同期净利润包含了其子公司2011年分红后收到投资收益款3331.65万元。

(七) 公司控制的特殊目的主体情况

汉鑫矿业成立于2007年12月,注资资本5,000万元,住所:德昌县德州镇惠民路88号,经营范围:轻稀土矿开采,萤石、硫酸锶钡矿、重晶石的购买、加工、销售,矿山设备购销。

注:本托管事项为公司带来的损益额未达到公司当年利润总额的10%,关于托管事项,请参阅公司2012年12月27日公布的《太原理工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公告编号:临?2012-71)。

3.2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自2012年起由于受到国内外多重因素的影响,中国稀土产业出现了整体严重下滑的态势。就市场方面而言,国内外稀土需求萎缩,稀土价格下降,企业业绩下滑。我国稀土出口配额仅用一半左右,市场秩序混乱。美日等西方国家更是一纸诉状,将中国告上WTO,称中国对稀土的出口限制违反了国际贸易规则。内外忧患的条件下,中国政府加强了对稀土行业的监管:2012年4月,中国稀土行业协会成立;2012年6月,稀土专用发票正式出台;2012年8月,稀土交易平台挂牌成立。另外,政府还提高了稀土行业的环保准入门槛。加上政府重拳打击非法走私,大力开展环保核查和行业准入工作,继续有效推进稀土企业的兼并重组。一些具备出口配额优势、资金优势、政府支持优势的大企业、大集团不断深入稀土行业发展,并在国内稀土主产地展开了一系列并购、重组工作。这些强势企业的进入,加快了行业重组步伐,推动行业健康发展的同时,也对未来我国稀土产业走势、主导权及整体发展格局产生了直接影响,中国稀土行业将呈现良好有序的发展态势。

在中国进行稀土行业整合的同时,稀土全球多元化供应格局正在加快形成。一方面,下游产业积极开发替代产品,减少稀土用量,缓解价格和供应矛盾。另一方面,国外企业加快恢复和建设稀土矿山及冶炼分离产业,美国钼公司、澳大利亚莱纳斯、南非边远公司、加拿大、印度等均在大力开发稀土资源,以上国家现有开采项目到2015年产量将达到8万吨。此外,国外稀土应用巨头受供应不稳定因素影响,积极在境外开拓战略供应渠道。日本与印度、哈萨克斯坦、越南和澳大利亚等国达成稀土进口的初步协议,以降低对中国稀土市场的依赖和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世界稀土市场将由单一向多边供应格局发展。

尽管仍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但总体来看,以美国为代表的世界各国经济正缓慢而艰难地走向复苏。我国经济尽管调低了GDP增速,但目前正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调整产业结构的最佳时期。今后国际、国内高技术产业发展的增速将会高于GDP的增速,因而从宏观层面来看有利于稀土产业的发展。“十二五”期间和其后相当长时间内,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将会有长足的发展,将成为拉动我国经济增长新的引擎,而稀土原材料(稀土钕铁硼永磁体)将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涉及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先进制造业、生物工程、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七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的3100种产品。稀土铈、镧元素的重要应用领域石油化工、冶金机械、玻璃陶瓷等行业仍是实体经济的重要支柱,稀土在传统产业中应用将具有很大发展空间。

稀土行业虽是个小产业,但稀土及与之相关的产业是朝阳产业,稀土应用是大领域,大舞台。稀土应用过去、现在、将来都是稀土产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只有重视和强化稀土应用项目,不遗余力地推广稀土应用技术,实现稀土原料企业与应用企业的良性互动,才能发挥好稀土对推动高科技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升级换代“四两拨千斤”的倍增效应,在鼓励发展稀土下游应用产业的同时,实现稀土全产业链均衡、合理、可持续的发展。

稀土行业首先要坚决贯彻执行2011年《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大执行力和监管力度,打击非法盗采偷运稀土矿产品及计划外生产冶炼分离产品的不法行为,形成常态化的严管严查机制和执法到位的监管体系。尽快建立具有可操作性的价格形成机制,建立稀土产品交易平台,形成小波动、大稳定并随物价走势逐步走高的稀土价格体系。上下游企业实现良性互动,使稀土价格走向理性并使之稳定至关重要。加大行业整顿整合步伐,提高行业进入门槛,提高集约化经营程度。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竞争,促进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可与国外同类企业一比高下的骨干企业。更为重要的是,加强稀土推广与应用,最大限度拓展稀土应用市场,扩大应用量。让稀土原材料的应用广泛地渗透进国民经济的各个产业部门,应用于新能源、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生物工程等领域。

全球经济缓慢复苏,稀土市场有所回暖,面临未来稀土供求多元化的格局的形成及国内技术创新相对落后等不利条件,未来中国稀土行业的发展可以在优化自身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管控生产成本,深化企业品牌,开拓新兴产品市场,扩大市场细分,增加科研投入,建立专利覆盖网络等方面加强自身建设。

公司期望:当我们打开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生活变得更美好,稀土令我们的世界更美丽;当我们享用加入稀土元素的LED灯和高清晰度的LED彩电,绚丽的灯光不再那么刺眼;当我们开上混动、纯电动车时,会深切感受到稀土使我们的环境在改善,天空更蓝了。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继续专注于四川氟碳铈型稀土矿山开采、冶炼分离技术及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公司将根据国家对稀土行业发展的要求和自身发展需要,立足四川特色资源,充分发挥四川氟碳铈型稀土冶炼分离龙头企业作用,依托特色工艺技术,因地制宜,扬长避短,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逐步发展成为集稀土矿山开采、冶炼分离、深加工和应用产品为一体、产学研相结合的企业集团。

公司将继续立足于稀土冶炼与分离业务,努力将业务向稀土行业产业链的上、下游两端延伸;并适时向稀有、稀贵、稀散金属业务拓展。

首先,上游矿山方面,作为国土资源部下属稀土骨干企业,公司将积极向上谋求稀土矿山资源,以获得高质、稳定的稀土精矿资源。下游深加工方面,稀土产业越接近最终产品,技术含量越高,其附加值越高,发展稀土深加工及应用产品将是公司未来主要发展方向之一,根据自身资源及技术特点,公司已初步确定钕铁硼磁材、石油催化剂和矿产品综合利用为公司未来主要发展领域。

(三)经营计划

公司继续发挥自身技术优势,坚持资源综合利用的理念,在完成国家生产指令性指标的基础上来确保公司稀土原料供应稳定,进一步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科技含量。公司将坚持外来引进和自我开发并举、生产应用和研究开发相互辅助的指导思想,加快技术工艺的创造与更新,通过加大研发力量、探求应用产品方向;公司主要将从分子筛、石油催化剂、抛光粉等稀土深加工及稀土应用产品领略发展。在国内外稀土需求产品品种越来越丰富的情况下,公司将对营销和市场人员的国际国内行业政策把握能力和市场调研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以便更准确把握市场趋势,并及时调整营销手段,继续拓展稀土稀有金属的业务。

2014年,公司将坚持质量为先,提升经营效率,在夯实传统业务竞争力的基础上,积极参与稀土资源整合,继续推进境内、外股权收购、兼并重组等工作,做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全面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继续培育、提升新业务能力,为未来发展打下健康的基础。

公司综合考虑稀土行业宏观政策、市场情况、公司面临的竞争态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确定2014年营业收入计划为12.5-14.5亿元,公司预测净利润2亿元左右。

(四)因维持当前业务并完成在建投资项目公司所需的资金需求

2014年,公司将继续通过对资金的统一调度、管理、运用和监控,实现整个上市公司范围内资金的整合与调控,充分盘活资金存量,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财务成本和资金风险。同时严控公司各项费用支出,加快资金周转速度,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计划,增强公司资金管理的灵活性,保障因生产经营规模日益增长所造成的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支持公司的健康快速发展。

作为四川省内唯一一家稀土上市公司,公司稀土冶炼分离产能产量均居四川省第一位、国内前列,在稀土行业整合中具有一定优势。公司将积极响应国家的稀土整合政策,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继续实施稀土行业内的兼并重组活动。预计2014年主要大额资金需求有:2014年上半年需要依合同约定支付和有信23,68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2014年10月份之前需要缴付盛康宁第二期2,700万元出资款;盛和资源德昌锶、钡综合回收利用项目预计总投资约为2亿元,后期需要陆续补充1.5亿元;储备1-3亿元项目收购资金。

为满足公司后期各投资项目的陆续开展,弥补公司的资金缺口,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在2014年非公发行股票3500万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60,79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此来满足上述资金需求。

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有权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本次交易。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向中国证监会进行申报,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还需向上交所和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和上市事宜,才能完成非公开发行全部申报批准程序。鉴于该事项的完成需要相当的一段时间,能否批准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仍需通过银行借款2-3亿元,以满足业务的发展需要。

(五)可能面对的风险

1、稀土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2、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稀土精矿,主要产品为稀土氧化物、稀土盐类、稀土稀有金属。所以,稀土产品的价格波动及供需关系变化将对本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重要影响。最近几年,国家加强对稀土行业的管理,对稀土行业宏观经济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稀土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如果稀土产品市场未来发生较大变化而导致稀土产品价格出现较大波动,将对本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重大影响。

3、应对措施:公司将继续立足成本管理,通过技术创新,节能降耗,提高资源利用率,提高员工及设备效率,降低单位成本。同时加强行业研究、价格走势分析、延伸产业链、加强上下游协同等工作,增强对市场整体行情的把握以制定合理的生产和经营策略。

4、产业链延伸风险

5、面对稀土市场供需变化和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在稳定发展稀土冶炼分离业务的基础上,致力于稀土开采、冶炼、稀土稀有金属加工、应用一体化的产业链整合和延伸。在产品结构更加丰富、产业链优势更加突出的同时,产业链的延伸对公司技术、管理、营销、人力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果公司在各方面不能保持协同发展,公司产业链延伸战略将面临市场、技术、组织管理、生产经验等多方面的制约,可能存在无法顺利实施或者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继续对现有生产员工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加大研发的资金投入力度外,培养行业人才、引进行业专家和行业技术人才,通过与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培养出熟悉公司运营、对未来市场需求敏锐、具有国际视野的技术型人才和复合型管理人才。公司管理团队也会根据未来发展需要,在稀土开采、冶炼、稀土稀有金属加工、营销等较为成熟的经营理念基础上,持续不断地在实践中充实、完善自己的经营理念,以适应上市公司治理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还将根据稀土稀有金属行业状况、市场需求、项目进展等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计划和实施措施。

6、环境风险

7、 公司主要从事稀土矿山开采、冶炼与分离及深加工业务,虽在实际的生产经营不存在较大的污染情况,但仍存在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因素,主要包括:、废水、废气、废渣和尾矿处理,以及各种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应对措施:公司将继续完善盛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制度、架构设置,继续强化公司专设安全环保部和每个车间的环保专职管理人员的职能,进一步做好公司日常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公司仍将继续认真执行《环境保护法》及相关环保制度,贯彻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科学合理地利用自然环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和生态环境破坏,严格控制污染物对外排放。通过对公司生产活动中原材料及自然资源利用、向水体排放、向大气排放、能源使用、释放的能量、废物和副产品管理等环境因素制定和实施相关的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规范监测和测量体系的运行,以实现对环境因素特别是重要环境因素的有效控制。积极推进清洁生产持续、有效的开展,持续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清洁生产侧重于技术,环境管理体系侧重于管理,通过管理和技术措施的"双管齐下"来解决企业内部发展过程中的环境、能源和发展的问题,促进公司环境管理体系的建设。

近年来,公司一直致力于污染防治,已按照国家和地方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配套建设了必要的环保设施,不断对生产工艺和环保治理设施进行改造和完善,"三废"排放完全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环保法规的要求,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4、控制权变动风险

公司的控股股东综合研究所(国有)持有本公司20.14%股份,若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将继续降低,如上市公司遭受恶意收购或者其他原因导致控股股东控股地位不稳定,将对公司业务与管理层造成较大的影响,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带来一定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第二、三、四大股东王全根、巨星集团、地矿公司将继续履行《关于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声明及承诺》,独立履行股东职责、行使股东权利,不会与上市公司其他任何股东形成一致行动关系。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重大决策机制和程序,做到公司重大的决策透明、公开;充分发挥监事会、内部审计机构的监督和制约职能; 做好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及信息披露工作,接受广大投资者的监督,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5、股市风险

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稀土行业的景气度变化、公司经营状况、投资者心理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料因素的影响等因素,都会对股票价格带来影响。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当充分认识股票市场的风险,在投资公司股票时,应综合考虑影响股票价格的各种因素,正视股价波动的风险。

应对策略:本公司将严格按照证监会和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的要求,完善治理、规范运作,稳健经营,强化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不断提高盈利能力,力争以良好的业绩回报投资者,降低投资者风险。同时,本公司将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接受监管机构及投资者监督,提高经营与决策的透明度,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确保投资者及时准确地了解本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并为投资者审慎决策提供有效信息。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4.2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2013 年因业务发展需要新设盛康宁、盛和资源德昌,而增加合并范围。

董事长:胡泽松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3 月 23 日

证券代码:600392 证券简称:盛和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4-026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未增加临时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度股东大会(下称“本次会议”)于2014年3月23日10时以现场投票方式在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成都心族宾馆召开。本次会议于2014年3月8日以公告方式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出通知。

2、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和代理人情况、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和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情况如下:

3、会议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胡泽松先生主持。

4、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8人,现场出席会议7人,独立董事王国珍先生因公出差未能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王泽九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会议3人;董事会秘书黄厚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其他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各项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经北京市嘉润道和律师事务所戎兰婷律师、张婕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所有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见证律师出具的《北京市嘉润道和律师事务所关于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上网公告附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5日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392 证券简称:盛和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4-027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3月23日在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成都心族宾馆召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已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前10天(即于2014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会议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董事会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王国珍先生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王泽九先生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泽松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综上,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议案名称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因母公司以前年度连续亏损,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0,833,368.45元,故同意公司201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落实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13-2015年)股东回报规划》,鉴于上市母公司成为持股型公司后,主要盈利资产为持有子公司乐山盛和稀土股份有限公司99.9999%股权,因此未来二年,上市母公司计划将主要通过子公司分红等方式弥补母公司的全部亏损,并争取在2015年实现对投资者的现金分红。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重组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14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了该议案相关资料,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关联董事唐光跃、樊志宏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批准签署<长期购销之框架合同书>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董事唐光跃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同意选举董事樊志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201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方案仍然按201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标准执行。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及高管薪酬的议案》

同意2013年度公司支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的薪酬共计258.08 万元。具体金额已在《201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参股子公司的议案》

关联董事胡泽松、翁荣贵、樊志宏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及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落实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相关方承诺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有关问题的通知》([2012]42 号公告)的要求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推荐,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会计师事务所2014年度审计费用。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上第2、3、4、5、7、8、9、11、13、14、16、17、18项议案进行审议。同意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时间由公司董事会另行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听取了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情况的述职报告。

21、听取了公司审计委员会2013年履职情况的报告

(二)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和上网附件。

特此公告。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 25日

报备文件: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392 证券简称:盛和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4-028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13年度《关于公司重组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下称“专项说明”)。前述专项说明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公司2013 年度实际盈利数实现情况说明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12年度,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核准太原理工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747 号),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完成收购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四川省地质矿产公司、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华东有色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荣盛投资有限公司、王全根、崔宇红、蔺尚举、戚涛、朱云先(以下合称“重组方”)持有的乐山盛和稀土股份有限公司合计99.9999%股份。2012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完成注册资本由15,660 万元增加至37,641.5753万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13年1月8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

二、重组资产的盈利预测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重组方于2012年7月28日签订的《盈利补偿协议》,重组方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当年及其后两年拟购买资产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实际盈利数不低于评估报告利润预测数,如若达不到该预测水平,则将以股份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联评报字[2012]第468 号)、《资产评估说明》,公司2013 年重组资产的盈利预测数为15,069.64 万元。

三、2013 年度盈利预测的实现情况

2013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瑞华专审字[2014]第01570009号),经审计,重大资产重组中所购买的标的资产盈利预测的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其中,上表中“实际数”一栏内金额系根据所购买的标的资产于2013年度内的实际经营状况,并按照与标的资产盈利预测报告相一致的所购买资产架构基础确定。

4、结论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编制的《关于公司重组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说明》出具了《关于公司重组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瑞华专审字[2014]第01570009号),注册会计师认为:公司2013年度的《关于重组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73号)的规定编制。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独立财务顾问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盈利预测的实现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2013年度持续督导意见》。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综合研究所等重组方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2013 年度业绩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因此,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的资产实际盈利情况完成了2013 年度盈利预测目标,兑现了2013年承诺业绩。

特此公告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5日

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关于公司重组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说明》

(三)《关于公司重组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四)《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2013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证券代码:600392 证券简称:盛和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4-029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预计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预计的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无重大影响,本公司不会因为关

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13年6月26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批准<长期供货之框架合同书>的议案》,批准了公司与四川永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有效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详见公司2013年4月22日《2013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及《关于签署长期供货之框架合同的公告》)。

2、2013年12月28日,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与四川汉鑫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批准了公司与四川汉鑫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有效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详见公司2013年10月30日《关于与四川汉鑫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公告》)。

3、2014年3月23日,公司第五届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签署<长期购销之框架合同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四川省乐山市科百瑞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科百瑞公司”)签署《长期购销之框架合同书》。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签署<长期购销之框架合同书>的议案》,并发表如下书面意见:公司与科百瑞公司建立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稳定公司的销售和采购渠道,保持产品定价的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且上述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公司独立董事已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对《关于批准签署<长期购销之框架合同书>的议案》予以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后,独立董事亦发表如下独立意见:(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稳定公司的销售和采购渠道,减少稀土产品的价格波动,符合上市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2)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原则,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前述交易对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不存在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3)公司基于本次关联交易而拟与科百瑞公司签署的《长期购销之框架合同书》,内容公允、合法;(4)公司第五届第十四次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2014年3月23日,公司第五届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14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14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如下书面意见:公司预计201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的原则和市场化定价方式。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对《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14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予以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后,独立董事亦发表如下独立意见:认为:(1)公司预计201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的原则和市场化定价方式;(2)前述关联交易对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不存在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3)公司第五届第十四次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唐光跃、樊志宏已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管理层预计2014年度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范围,应予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永祥股份系公司股东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持股比例为23.4508%),同时公司董事唐光跃先生亦是永祥股份的董事。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9.15%股份。

2、2012年,四川汉龙(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地质矿产公司分别与乐山盛和稀土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资产托管框架协议》以及《资产托管协议》。依据《资产托管协议》,子公司盛和稀土对汉鑫矿业拥有控制权并自负盈亏,该托管事项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规定的特殊事项。同时,汉鑫矿业董事樊志宏、李琪在本公司分别担任董事、监事职务。

3、科百瑞公司系上市公司的下属控股子公司乐山盛和稀土股份有限公司参股28.57%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科百瑞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

前述关联方均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同时,前述关联方均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保持长期、稳定的交易关系,交易合同均有效执行。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预计发生的、必要的交易行为。前述交易,有利于减少公司的成本支出,稳定公司的采购、销售渠道及定价,符合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要求。

2、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

3、由于上述交易具有非排他性,交易双方可随时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场价格,决定是否进行交易,因此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公司第五届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批准签署<长期购销之框架合同书>的议案》及《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14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5日

报备文件: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四)董事会决议

(五)监事会决议

(六)《长期购销之框架合同书》

证券代码:600392 证券简称:盛和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4-035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4年3月13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专人递交的方式发送,会议于2014年3月23日在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成都心族宾馆召开。 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会议的主持人为监事会主席廖岚,列席人员为董事会秘书黄厚兵、证券事务代表陈冬梅。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议案的名称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3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重组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14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批准签署<长期购销之框架合同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除议案5和议案10外均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和上网附件。

特此公告。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3月25日

报备文件 监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392 证券简称:盛和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4-031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参股子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参与设立中铝四川稀土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 投资金额预计2,440万元

● 特别风险提示:因其他合资方尚未完成内部审批,本次投资所涉及的合资主体及合资内容等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子公司乐山盛和稀土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乐山盛和”)拟以现金方式认缴出资2440万元,与中国稀有稀土有限公司等合资方共同出资设立“中铝四川稀土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下称“合资公司”)”。本次投资由中国稀有稀土有限公司主导发起,乐山盛和作为第二大股东参股合资公司。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已获得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其中关联董事胡泽松、翁荣贵、樊志宏已依法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

本次对外投资无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但本次对外投资的实施有待其他合资方取得其各自内部权力机构的批准。

(三)因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和乐山盛和托管经营的四川汉鑫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也拟参股合资公司,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四)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合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鉴于截至本公告日,只有中国稀有稀土有限公司和本公司完成本次对外投资的内部批准程序,合资公司的其他合资方尚未完成内部审批,因此,该等主体最终能否参与本次投资,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公司承诺在合资公司的投资主体最终全部确定后,另行补充披露合资主体基本情况。

三、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1、合资公司名称:中铝四川稀土有限公司(以工商局最终核准名称为准)

2、合资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合资公司经营范围:稀土等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稀土等有色金属矿产品、冶炼分离产品、加工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相关设备的研制和销售;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实业投资;进出口业务等。(公司最终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4、合资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元。

5、合资公司治理结构:合资公司将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依法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法人治理机构,建立健全法人治理机制。

四、合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合资协议主要内容包括各方出资金额、股权比例、出资时间、各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通常条款。经合资各方商议,目前已形成《关于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协议书》(草案),由于该草案仍处于其他合资方内部权力机构审议批准阶段,故草案存在调整、修改的可能。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公司承诺待各方最终签署具有约束力的协议书后,另行补充披露合资协议主要内容。

五、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于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加快与优质企业之间的战略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以达到互利多赢的目的,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同意将《关于投资设立参股子公司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审议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完善公司的上下游产业链,实现与其他合资方的资源、产品共享,符合上市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

2、本次关联交易的投资各方均为货币出资,因此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3、公司第五届第十四次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胡泽松、翁荣贵、樊志宏均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

六、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设立合资公司的目的是以《大型稀土企业集团组建工作指引》为指导,在遵循市场化原则的基础上,整合四川省的稀土矿山和冶炼分离企业。公司通过本次对外投资,可依托中国稀有稀土在中国铝业公司整合发展稀有稀土产业方面的平台,进一步推动公司本身的发展,同时,通过与合资各方在稀土矿开发、冶炼分离、国家专项资金申请等方面的合作,可实现产品、信息共享的目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

七、对外投资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对外投资的主要风险及对策如下:

1、矿产资源市场本身固有的投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主要面临矿产资源投资自身固有风险。合资公司从事矿产资源勘查或开采,面临受制于地质理论、技术方法和科技发展水平等相关因素的制约。针对前述风险,合资各方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通过产品、信息共享等方式,来减少或避免可能出现的风险。

2、其他投资方批准的风险

由于其他合资方尚未完成各自内部审批程序。因此,本次投资所涉及的合资主体及合资内容等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针对前述风险,公司将与其他合资各方保持密切沟通协调,共同努力推进合资公司的设立。

公司承诺,一旦合资各方均完成各自内部批准程序且签署具有约束力的合资协议,公司将临行补充公告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5日

报备文件: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392 证券简称:盛和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4-032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 原名太原理工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太工天成”),编制了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公司2012年7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2年10月8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核准太原理工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747号)核准,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乐山盛和稀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山盛和”)股东发行21,981.5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0.01元,购买其所持有乐山盛和99.9999%股权,并于2012年12月31日完成了股权过户手续。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瑞岳华验字[2012]第0387号)。

截止2013年1年8日,本公司向乐山盛和股东非公开发行的21,981.58万股已经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并未募集货币资金。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条—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该报告已就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尽说明,并已在本公告日同时挂网。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四、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出具的签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委托,对公司编制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瑞华专审字[2014]第01570008号)。会计师认为:公司编制的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须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2、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5日

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监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392 证券简称:盛和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4-033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201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的融

资额度内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保证担保等。

担保及被担保对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预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除重大资产重组前的逾期担保外,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0,200万元(均为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占本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8.44%,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2014年预计担保总额度在人民币5亿元之内(含之前数)。

上述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一)具体担保情况

1、拟申请融资额度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4年度生产经营和对外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乐山盛和稀土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盛和稀土”)、乐山润和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乐山润和”),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拟申请融资的总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

2、预计担保情况

(1)就前述拟融资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盛和稀土、乐山润和拟以自有资产为融资额度提供担保,2014年预计担保总额在人民币5亿元之内(含之前数),即前述预计担保总额已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4年度已提供的担保金额。

(2)担保方式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

(3)根据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为乐山盛和稀土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2亿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为解决盛和稀土生产经营需要,及时补充其流动资金,公司股东大会已批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盛和稀土向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乐山分行贷款人民币贰亿元提供最高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贰亿壹仟贰佰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限为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两年止。前述担保额度计入公司本次201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剩余担保额度内,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不另行限制。

(二)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情况

1、2014年3月23日,公司第五届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及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融资额度不高于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并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前述拟融资额度范围内以自有资产提供担保。

2、在前述预计担保额度内,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具体的融资情况而决定担保方式、担保金额并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

3、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本预计担保事项前,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该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审议后,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1)公司2014年度拟申请融资额度及预计担保,有利于及时补充公司及控股子的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对外投资需要,且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具有实际债务偿付能力,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审议该事项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该项担保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人及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盛和资源2012年度及2013年度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表:

单位:元

(二)乐山盛和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盛和稀土2012年度及2013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表:

单位:元

(三)乐山润和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乐山润和2012年度及2013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表:

单位:万元

(四)预计担保所涉各方的关系

盛和稀土和乐山润和均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盛和稀土99.9999%的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盛和稀土持有乐山润和46.039%股权。

三、担保协议安排

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预计的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具体发生的担保进展情况,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如有新增或变更的除外。

在前述核定担保额度内,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具体的融资情况而决定担保方式、担保金额并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在本次预计担保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逾期担保累计金额为3245万元。逾期担保的情况说明如下:此笔担保为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逾期金额3245万元,已通过共管账户的设立作出安排,不会对公司的资产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详见2012年度报告的相关说明)。除重大资产重组前的逾期担保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除重大资产重组前的逾期担保外,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0,200万元(均为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占本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8.44%,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2014年预计贷款担保金额及累计担保金额预计在5亿元之内(含之前数)

五、担保目的和风险

本次拟融资金额的确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的实际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和整体发展需要。同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具有充足的偿债能力,前述担保所可能涉及的财务风险均属于可控制范围,不会对公司及其股东权益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5日

报备文件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董事会决议

(四)盛和资源、盛和稀土、乐山润和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证券代码:600392 证券简称:盛和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4-034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进一步落实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相关方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对相关方承诺及履行情况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关于切实做好辖区内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公司于2014年2月15日发布了《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对公司于2012年12月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购买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下称“综合研究所”)等股东持有的乐山盛和稀土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盛和稀土”)99.9999%股份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中相关方的承诺履行情况予以了说明。

二、尚需进一步落实的相关方承诺履行事项

针对辖区内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披露、落实情况,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于2014年3月5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辖区内上市公司以及相关方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晋证监函[2014]77号),通知要求盛和稀土及综合研究所等重组方对其作出的“对于乐山润和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拥有的未办证房产,在实现房地合一后尽快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若盛和稀土及乐山润和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因房产权属发生纠纷而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十名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对盛和稀土予以足额补偿”承诺的履行期限予以明确。

鉴于房地合一是办理房产证的关键环节,也是此承诺未明确具体履行期限的主要因素,因此本公司为进一步落实前述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相关方承诺,主要就房地合一期限进行明确,并对承诺主体归位,仍然坚持重组时的重组方兜底原则,特就前述承诺事项,补充承诺如下:

1、乐山盛和稀土股份有限公司属于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盛和稀土仍为前述承诺的承担主体。

2、盛和稀土承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2-3年内积极协调、推动有关方面尽早实现房地合一,并敦促乐山润和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实现房地合一后及时准备相关办证材料,依法向当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3、承诺期内,若盛和稀土及乐山润和因房产权属发生纠纷而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由此造成的损失,仍由综合研究所等重组方按照重组时其对盛和稀土的持股比例承担足额补偿义务。

三、审议批准情况

前述补充承诺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全面地履行相关公告义务,并且在2014年4月至6月期间,每月披露一次解决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5日

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关于进一步做好辖区内上市公司以及相关方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392 证券简称:盛和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4-030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科百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无重大影响,本公司不会因为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4年3月23日,公司第五届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签署<长期购销之框架合同书>的议案》,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同意公司与四川省乐山市科百瑞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科百瑞公司”)签署《长期购销之框架合同书》。根据公司章程及上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并发表如下书面意见:公司与科百瑞公司建立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稳定公司的销售和采购渠道,保持产品定价的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且上述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本关联交易事项前,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该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审议后,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稳定公司的销售和采购渠道,减少稀土产品的价格波动,符合上市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2)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原则,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前述交易对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不存在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3)公司基于本次关联交易而拟与科百瑞公司签署的《长期购销之框架合同书》,内容公允、合法;(4)公司第五届第十四次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二)关联关系

科百瑞公司系上市公司的下属控股子公司乐山盛和稀土股份有限公司参股28.57%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科百瑞公司构成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科百瑞公司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2014年3月23日,公司与科百瑞公司签署了《长期购销之框架合同书》,约定公司(包括公司下属子公司、控股公司)于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向科百瑞公司(包括科百瑞公司下属子公司、控股公司)采购金属镨钕等稀土产品、销售氧化镨钕等稀土产品。上述购销合同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1、交易标的及适用范围: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标的为乙方(包括乙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生产的金属镨钕等稀土产品,以及甲方(包括甲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生产的氧化镨钕等稀土产品。

2、购销数量:基于本合同的框架原则,本合同项下预计的交易总金额上限为每年4亿元,下不保底。即本合同项下货物的销售/采购数量是不确定的,合同一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无义务为本合同项下货物的销售/采购数量向合同另一方做出任何具有拘束力的承诺;双方完全理解并接受,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协议任何一方不承担必须向另一方销售/采购一定数量货物的义务。

3、交易选择权:交易过程中,双方均平等享有交易选择权,可随时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场价格,决定是否与对方签订订单。

4、合同有效期:3年,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5、违约责任:采购方延迟付款或供货方迟延交货,应当自订单约定的付款期限或交货期限届满之日起按照每日万分之一的标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采购方如发现供货方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条件,应当在15日内提出质量异议,双方应及时就前述质量瑕疵予以确认并协商解决方案。

6、交货事项:交货期、交货地点、交货方式以双方不时签订的订单为准。

7、付款方式:因履行框架合同发生的货款及货款支付方式,以双方不时签订的订单为准。

8、争议处理:框架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框架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签订地为四川省成都市。

9、合同生效: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合同时生效。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1、定价原则: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定价原则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合同各方承诺本合同项下货物的销售价格原则上不高于同期合同供货方向独立第三方的销售价格或收费标准。

2、交易价格:具体交易价格,双方同意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定价原则,由双方另行签订的订单为准。订单可以采用书面或电子数据方式,形式不限于纸质、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

上述关联交易将由公司设立专门台账记载,并纳入公司建立的相关财务信息管理系统,定期进行检查和有效控制,并在年度审计时进行专项审核,公司将确保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及审查的及时性、可控性。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目的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稳定公司销售和采购渠道,以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生产、销售需要,完善公司产业链,减少稀土产品的价格波动,从而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有序发展,保持并持续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为尽可能减少交易风险,公司在双方签署的《长期购销之框架合同书》中设定了交易选择权、信息披露、违约责任等条款。

2、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但交易行为本身并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科百瑞公司产生较大依赖性。

特此公告。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3月25日

报备文件: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四)董事会决议

(五)监事会决议

(六)《长期购销之框架合同书》

股票简称盛和资源股票代码600392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黄厚兵陈冬梅
电话028-85425108028-85530349
传真028-85530349028-85530349
电子信箱600392@scshre.comsh600392@163.com

 2013年(末)2012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1年(末)
调整后调整前
总资产1,288,031,052.751,163,723,720.7610.68885,184,876.82908,422,366.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61,941,853.07909,948,646.1116.70788,421,912.93220,407,398.3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3,053,870.42168,162,016.09-250.48369,632,523.67-29,828,303.70
营业收入1,374,699,725.91749,747,537.9183.36999,175,452.99399,506,562.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7,849,606.96154,545,615.76-4.33544,102,133.64-178,078,878.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6,424,451.80154,515,410.82-5.24544,861,450.36-181,097,512.1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0321.59减少6.56个百分点105.3756.1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90.70-44.292.48-1.1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90.70-44.292.48-1.14

报告期股东总数22,168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5个交易日末股东总数20372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总数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国家20.1475,809,91375,809,913无0
王全根境内自然人11.9544,990,61544,990,615无0
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9.1534,445,82334,445,823质押17,000,000
四川省地质矿产公司国有法人5.8421,981,59721,981,594无0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5.4920,680,0000无0
苏州华东有色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3.6513,738,49813,738,498无0
崔宇红境内自然人3.6013,541,32313,541,323无0
武汉荣盛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465,495,3995,495,399无0
蔺尚举境内自然人1.043,925,0343,925,034无0
戚涛境内自然人0.873,267,5643,267,564无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前10大限售股东中王全根、巨星集团、地矿公司不存在任何一致行动关系,朱云先与蔺尚举的配偶为姐弟关系,朱云先与戚涛因其他共同投资而存在合作关系,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1,374,699,725.91749,747,537.9183.36
营业成本1,145,644,869.45487,766,644.41134.88
销售费用7,800,179.146,979,968.7111.75
管理费用26,572,773.8719,295,355.5237.72
财务费用2,305,320.02-5,969,356.56-138.6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3,053,870.42168,162,016.09-250.4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398,481.04-33,247,164.6366.6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220,953.4921,390,484.75125.43
研发支出88,022.17383,815.98-77.07

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工业直接材料1,086,794,043.3694.93418,559,946.0087.86159.65
 直接人工17,200,147.961.5016,530,878.813.474.05
 动力19,207,848.371.6820,913,705.474.39-8.16
 制造费用21,581,733.881.8920,389,671.854.285.85
 合计1,144,783,773.57100.00476,394,202.14100140.30

本期费用化研发支出(元)88,022.17
本期资本化研发支出(元)0
研发支出合计(元)88,022.17
研发支出总额占净资产比例(%)0.01
研发支出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0.01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工业1,373,323,459.761,144,783,773.5716.6487.90140.30减少18.18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稀土氧化物764,758,606.29602,381,712.7121.2355.5898.59减少17.06个百分点
稀土盐类46,693,813.3831,576,215.4932.38-13.310.28减少9.16个百分点
稀有稀土金属497,898,925.09460,631,262.567.48253.11356.63减少20.97个百分点
金属阀催化配剂及分子筛63,972,115.0050,194,582.8121.5443.8723.33增加13.07个百分点
合计1,373,323,459.761,144,783,773.5716.6487.90140.30减少18.18个百分点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货币资金274,836,764.6021.34%542,567,540.4946.62%-49.35%
应收票据145,831,890.5011.32%16,486,492.561.42%784.55%
应收账款102,025,873.267.92%72,840,140.826.26%40.07%
预付款项230,974,705.3417.93%105,450,974.069.06%119.04%
其他应收款41,939,406.453.26%66,220,486.055.69%-36.67%
存货284,746,867.1222.11%201,699,242.8417.33%41.17%
固定资产125,121,879.389.71%83,570,097.597.18%49.72%
在建工程13,265,109.571.03%28,521,172.632.45%-53.49%
递延所得税资产3,526,193.630.27%2,119,978.220.18%66.33%
短期借款40,000,000.003.11%15,700,000.001.35%154.78%
应付票据30,359,224.202.36%1,104,500.000.09%2648.68%
应付账款32,149,128.332.50%46,841,623.974.03%-31.37%
预收账款3,146,192.030.24%29,666,870.332.55%-89.39%
应付职工薪酬6,167,614.470.48%4,580,897.090.39%34.64%
应交税费10,171,631.420.79%25,808,379.952.22%-60.59%
其他应付款932,658.900.07%19,992,180.551.72%-95.33%
预计负债29,205,525.982.27%63,205,525.985.43%-53.79%

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国内1,291,571,985.14194.97
国外81,751,474.62-72.10

项目2012年2013年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720,407,650.401,322,569,689.9583.59%
营业利润218,041,821.13187,902,912.91-13.82%
净利润190,342,966.28162,480,761.00-14.64%
项目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851,099,949.491,081,488,742.3127.07%
净资产740,335,804.73906,202,232.4022.40%

委托方名称受托方名称托管资产类型起始日终止日收益确定依据2013年度确认的托管收益
汉龙集团、地矿公司盛和

稀土

稀土原矿资源12-10-117-9-30托管单位实现收益扣除支付委托方约定每年固定净利润1,274,064.47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6人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49,046,72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39.60%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同意票数同意

比例

反对

票数

反对

比例

弃权

票数

弃权比例是否

通过

1关于修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暨审议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149,046,720100%0000通过
2关于为乐山盛和稀土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2亿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149,046,720100%0000通过

项目名称实际数预测数差额完成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标的资产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455.9515,069.64376.31102.50%

关联交易

类别

关联人上年(前次)

预计金额

上年(前次)

实际发生金额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采购

原料

四川永祥股份

有限公司

8,500,000.008,145,934.58无较大差异
采购

原料

四川汉鑫矿业发展有限公司97,000,000.0093,934,708.65无较大差异
采购

原料

科百瑞公司 52,066,560.99公司于2013年10月参股科百瑞公司,但关联交易额统计期限为2013年全年,无前次预计。
销售

产品

科百瑞公司 73,112,109.40

关联交易

类别

关联人2014年度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2013年度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2014年预计金额与2013年实际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采购

原料

四川永祥股份

有限公司

10,000,000.0038%8,145,934.5832.58﹪无较大差异
采购

原料

四川省乐山市科百瑞新材料有限公司135,000,000.0030%52,066,560.995.43%2014年为实现协作发展,完善产业链,将对稀土氧化物的产品进行深加工, 扩大和共享销售渠道。
采购

原料

四川汉鑫矿业发展有限公司120,000,000.0060%93,934,708.6550.72%无较大差异
销售

产品

四川省乐山市科百瑞新材料有限公司175,000,000.0015%73,112,109.405.33%公司2013年4季度参股该公司,2014年为实现协作发展,完善产业链,将对稀土氧化物的产品进行深加工, 扩大和共享销售渠道。

关联交易

类别

四川永祥股份有限公司

(永祥股份)

四川汉鑫矿业发展有限公司(汉鑫矿业)四川省乐山市科百瑞新材料有限公司(科百瑞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德志孙万章王晓晖
注册资本人民币102769.608万元人民币5000万元人民币1400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11月12日2007年12月11日2004年6月3日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聚氯乙烯及其系列产品、烧碱及附产品、电石渣水泥、混凝土;办公用计算机系统的设计和服务;对外项目投资;化工新产品研发;生产工艺中的废气、废渣、废水治理;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及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和进出口的商品技术除外)轻稀土矿开采,萤石、硫酸锶钡矿、重晶石的购买、加工、销售,矿山设备购销(以上经营范围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稀土金属生产、销售(涉及前置许可的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生产)

企业名称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140000100064047
法定代表人胡泽松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76,415,753元
注册地太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亚日街2号
经营范围各类实业投资;稀有稀土金属销售、综合应用及深加工、技术咨询;稀土新材料加工与销售;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成立时间1998年7月1日

主要会计数据2013年2012年
营业收入1,374,699,725.91749,747,537.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7,849,606.96154,545,615.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3,053,870.42168,162,016.09
项目2013年末2012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61,941,853.07909,948,646.11
总资产1,288,031,052.751,163,723,720.76
总负债183,441,839.24239,597,507.50
总股本376,415,753.00376,415,753.00

企业名称乐山盛和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511100000036597
法定代表人唐光跃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
注册地乐山市五通桥区金栗镇
经营范围稀有稀土金属生产、销售、深加工及综合利用;稀有稀土金属生产及应用技术咨询服务;化工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成立时间2001年12月5日

企业名称2012年2013年
营业总收入720,407,650.401,322,569,689.95
营业利润218,041,821.13187,902,912.91
净利润190,342,966.28162,480,761.00
项目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
总资产851,099,949.491,081,488,742.31
净资产740,335,804.73906,202,232.40

企业名称乐山润和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号511100000039229
法定代表人唐光跃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4,192.0722万元
注册地乐山市五通桥区金栗镇庙儿村三组
经营范围催化剂、分子筛生产、研发、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成立时间2010年12月8日

项目2012年(经审计)2013年(经审计)
营业总收入4,477.876,583.66
营业利润-571.68-51.25
净利润-536.93131.32
项目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
总资产13,466.3318,132.13
净资产3,536.466,367.78

关联交易

类别

关联人2014年度预计交易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2013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2014年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科百瑞

公司

135,000,000.0030%52,066,560.995.43%公司2013年4季度参股该公司,2014年为实现协作发展,完善产业链,将对稀土氧化物的产品进行深加工, 扩大和共享销售渠道。
向关联人销售原料科百瑞

公司

175,000,000.0015%73,112,109.405.33%
小计310,000,000.00 125,178,670.39 

企业名称四川省乐山市科百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晓晖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注册资本1400万
注册地峨边县沙坪镇核桃坪工业区
经营范围稀土金属生产、销售(涉及前置许可的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生产)
营业期限2004年6月3日至长期
股权结构王晓晖持有科百瑞公司52%的股权;乐山盛和稀土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科百瑞公司28.57%的股权;罗应春持有科百瑞公司18%股权;王金镛持有科百瑞公司1.43%股权。
主营业务情况稀土金属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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