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一)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二)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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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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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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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以方框图描述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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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国内光伏行业尤其是光伏设备行业仍然处于低谷,随着中欧贸易争端的和解,给光伏行业带来些许暖意,加之多种利好政策的支持,部分光伏企业已有触底反弹趋势,但传导到光伏设备行业的过程相对迟缓,公司光伏设备业务短期内仍难有较明显起色。
在这种不容乐观的环境下,公司上下积极应对、充分备战。公司管理层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一方面进军环保行业,收购一家专业从事催化剂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山东天璨,其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填补了国内外工业烟气无毒脱硝催化剂技术的空白,技术性能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另一方面,响应国家政策,积极投资光伏电站项目。公司收购的宁夏盛阳30MW光伏电站项目于2013年7月并网发电,对报告期的业绩做出了贡献;公司投资建设的宁夏振阳100MW光伏电站项目于2013年12月底并网发电,未能对报告期的业绩作出贡献,但该部分业务未来将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的现金流。而公司年产150吨区熔单晶硅棒项目处于试生产阶段,其与目前太阳能行业普遍应用的直拉单晶硅相比,生长速率高,耗电量低,转化效率高。同时,区熔单晶硅作为光电子及信息产业的基础材料被广泛应用于计算机芯片(IC)、高功率器件(IGBT)等产品,涉及航天、电子、微电子、新能源等各个领域,具有非常广阔的产业前景。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5,867,125.82元,同比下降18.0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909,470.72元,同比下降25.00%;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07元,同比下降22.22%。
1、主营业务分析
1.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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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收入
1.2.1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因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5,867,125.82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8.06%,光伏设备业务收入134,700,854.78元,同比减少47.87%。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受行业的影响,本公司的设备销售收入比上年减少。
1.2.2以实物销售为主的公司产品收入影响因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5,867,125.82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8.06%,主要原因是受行业影响,本公司的设备销售收入比上年减少。
1.2.3新产品及新服务的影响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进军环保领域,收购了一家专业从事脱硝催化剂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山东天璨,其主要产品脱硝催化剂于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8,220,290.33元,占公司营业总收入的1.76%。
报告期内,公司开始投资具有收益稳定优势的光伏电站,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的光伏电站累计装机容量达130MW。该项投资可有效缓解光伏产品价格波动对光伏企业盈利能力带来的不利影响,对未来公司提高盈利能力以及保持盈利的稳定性起到重要作用。公司光伏发电业务于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9,929,059.84元,占公司营业总收入的4.28%。
1.2.4主要销售客户的情况
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合计为356,748,994.16元,占公司年度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6.58%。
1.3成本
1.3.1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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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向前5名供应商采购额合计为471,302,430.86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比例为71.42%。
1.4 费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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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销售费用本期金额比上期金额增加38.11%,主要原因是北京天能运通晶体技术有限公司与无锡荣能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销售规模增加,导致运输费等增加所致;
(2)管理费用本期金额比上期金额增加30.70%,主要原因是新增合并宁夏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和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及无锡荣能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增加研发费用及其他管理费用所致;
(3)财务费用本期金额比上期金额增加?22,373,579.10元,主要原因是本期增加借款利息支出;
(4)所得税费用本期金额比上期金额增加59.64%,主要原因是预计2013年度子公司无锡荣能所得税税率由12.5%变更为25%,于2012年度子公司无锡荣能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税率由12.5%变更为25%,形成2012年度确认递延所得税费较少。
1.5研发支出
1.5.1研发支出情况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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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研发支出较上年增加了48.01%,主要是报告期内收购了山东天璨,其研发费用纳入合并范围内,另外无锡荣能本报告期内的研发支出有所增加。
1.6 现金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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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比上期金额减少126.32% ,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收入降低导致回款减少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比上期金额增加130,036,503.32元 ,主要原因是取得银行借款比上期增加所致。
2、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2.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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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光伏行业上年第四季度回暖影响,公司硅棒和硅片产品的销售大幅增加,同时成本也相应增加。
2.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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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3.1资产负债情况分析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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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货币资金:主要原因是本期货币资金用于对外投资设立公司以及募集资金项目投入和理财产品的购买。
(2)应收票据: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客户票据结算增加。
(3)应收款项: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入减少,而应收款逐渐收回所致。
(4)预付款项:主要原因是上期末预付工程款,本期工程投入,转入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
(5)其他应收款:主要原因是上年末支付的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4,000,000.00元诉讼保全保证,本期案件结束,收回保证金。
(6)其他流动资产:主要原因是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另待抵扣进项税重分类到其他流动资产。
(7)固定资产:主要原因是本期新增子公司宁夏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宁夏振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和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固定资产。
(8)在建工程:主要原因是本公司新厂区一期工程3#厂房完工转入固定资产。
(9)无形资产:主要原因是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无形资产形成。
(10)商誉:主要原因为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形成商誉。
(11)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原因是本期坏账准备增加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12)短期借款:主要原因是本公司增加流资借款及香港子公司增加借款。
(13)应付票据:主要原因是上期开出票据支付工程款,本期陆续支付。
(14)应付账款: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收入降低,公司减少了原材料采购,导致应付账款减少且支付前期应付账款。
(15)预收款项:主要原因是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和光轩(中国)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预收账款转入营业外收入以及预收账款本期确认收入所致。
(16)应缴税费:主要原因是本期末待抵扣增值税重分类为其他流动资产。
(17)应付利息 :主要原因是本期借款增加,形成应付利息增加。
(18)其他应付款:主要原因是本期收购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截止期末股权款尚未支付完毕。
(1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原因是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转入所致。
(20)长期借款:主要原因是宁夏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增长期借款。
(21)专项应付款:主要原因是上期收到专项应付管理人员政府补助,本期已陆续支付。
(22)递延所得税负债 :主要原因是合并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评估增值确认形成。
(23)其他非流动负债 :主要原因是合并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而增加。
(24)少数股东权益 :主要原因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荣能经营亏损。
4、 核心竞争力分析
4.1丰富完善且具有竞争力的产品结构
公司是目前国内唯一一家能够同时大规模生产多晶硅铸锭炉、单晶硅生长炉和区熔单晶硅炉等光伏和半导体设备的厂家,能够有效满足市场的需求。公司的这三类产品在性能、质量、售后服务及市场占有率方面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4.2先进的机加工能力
单晶硅生长炉、多晶硅铸锭炉、区熔单晶硅炉都是融合多学科的大型精密真空设备,生产过程复杂,需要非常高的机械加工、炉体焊接以及质量检测等方面能力,本公司在产品制造和工艺积累方面一直保持优势。公司拥有自己的制造基地,积累了成熟的生产技术和精良的加工工艺,拥有技术水平先进、成熟稳定的机加工技师队伍,这使设备产品的成本控制、质量稳定性和交货期限等方面都能得到有效保证。目前本公司机械加工、炉体焊接以及质量检测等方面的技术水平都是国内领先的。
4.3区熔单晶硅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区熔单晶硅与目前太阳能行业普遍应用的直拉单晶硅相比,生长速率高,耗电量低,转化效率高。同时,区熔单晶硅作为光电子及信息产业的基础材料被广泛应用于计算机芯片(IC)、高功率器件(IGBT)等产品,涉及航天、电子、微电子、新能源等各个领域,具有非常广阔的产业前景。由于区熔单晶硅生长技术门槛高,全球的区熔单晶硅制造商远较直拉单晶硅制造商数量少很多。
公司是国内大型半导体设备及光伏精密设备制造商之一,是集单晶、多晶硅生长设备及配套设备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2012年6月,公司承担的“国家02专项--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技术及成套工艺”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取得重大技术进展,研制的国产大型区熔单晶硅炉连续成功拉制出6英寸区熔单晶硅棒,故公司投资约2.9亿元建设年产150吨区熔单晶硅棒项目,项目建设有利于以 IGBT 为代表的新型电力电子器件产业的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公司业务的结构性调整,增强盈利能力。@4.4光伏发电业务能够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的现金流
公司收购了宁夏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30MW光伏并网电站项目(以下简称“盛阳项目”)又投资建设了宁夏振阳新能源有限公司100MW光伏并网电站项目(以下简称“振阳项目”)。盛阳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迎水桥镇迎闫公路收费站西侧腾格里沙漠边缘,占地面积1100亩,全部为沙漠,总装机容量为30MW,该项目现已实现并网发电,年均上网电量约为4,500万度,年均发电收入约4,500万元左右(含税);振阳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迎水桥镇迎闫公路收费站西侧腾格里沙漠边缘,紧邻盛阳30MW项目,占地面积4400亩,全部为沙漠,总装机容量为100MWp,该项目现已实现并网发电,年均上网电量约为1.5亿千瓦时,年均发电收入约1.5亿元左右(含税)。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光伏电站项目的建设力度。
4.5积极涉足节能环保领域
公司于报告期内收购了山东天璨,正式进入节能环保领域,为公司进一步增加业务种类、增加业务收入创造机会。
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位于山东省淄博高新区高科技创业园,主要致力于大气污染治理,是一家拥有深厚技术积淀的烟气脱硝催化剂研发、设计、制造和工程实施企业。经多年研究,公司开发出了新型高效环保的烟气脱硝催化剂产品,主要应用于燃煤电厂、水泥、钢铁、玻璃等生产领域的烟气氮氧化物治理。该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填补了国内外工业烟气无毒脱硝催化剂技术的空白,技术性能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新型烟气脱硝催化剂拥有国家发明专利若干项,同时获得产业化创新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国家支撑计划等多项政府补助和资金支持。
公司是目前国内外唯一能够生产无毒脱硝催化剂的厂家,已建成年产12,000立方米的催化剂生产线,二期生产线正在建设中,建成后生产规模可达50,000立方米,是目前我国最大的“无毒脱硝催化剂”产业制造基地之一。
5、投资状况分析
5.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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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5.2.1委托理财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5.2.2委托贷款情况
委托贷款项目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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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14日,宁夏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向本公司申请将上述委托贷款中的16,608.00万元(分为两笔,每笔8,304.00万元)期限展期1个月,原委托贷款到期日:2013年3月17日,展期后的到期日:2013年4月17日,委托贷款展期利率仍延用原利率8%。该委托贷款及其利息和违约金等由自然人张伟明、李正及中卫市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13年3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截止2013年4月17日,公司对宁夏盛阳的委托贷款本金及利息已经全部收回。
5.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已在《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5.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5.4.1子公司总体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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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内,公司吸收合并北京京运通硅材料设备有限公司,其数据为截止到清算日2013年6月15日的数据。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年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本年净利润为该公司自购买日至本年年末止期间的净利润。
5.4.2本报告期取得子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了宁夏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太阳能光伏产品的研发与销售,光伏发电;公司于香港新设全资子公司京运通(香港)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国际贸易;公司收购了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脱硝催化剂、汽车尾气催化剂及其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
5.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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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晶材料产业园(二期)项目主要建设研发、服务楼,总投资70,000万元,建设期五年。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一)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已将全部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本公司2013年度新设投资全资子公司京运通(香港)有限公司,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宁夏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故本期新增合并子公司京运通(香港)有限公司、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宁夏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董事长:冯焕培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4-005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3月23日在公司302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3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独立董事黄伟民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金存忠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冯焕培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及2014年度经营计划,以经审计的2013年度的经营业绩为基础,在综合考虑国内外经济形势、政策环境和行业发展趋势,按照合并报表口径,确定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如下:
2014年度,公司将认真贯彻执行年度经营计划,加大市场营销力度,着重开拓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和节能环保市场的产品推广,进一步强化成本控制,多渠道做好资产管理工作,力争实现全年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增长50%以上。
上述财务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2014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特别注意。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909,470.7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2,005,185.54元。
考虑公司长远发展与股东投资回报,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2013年末总股本85,977.027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7,195,405.44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组织实施上述利润分配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红利的派发、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税费的扣缴等。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聘请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决定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细公告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的薪酬将在2013年度薪酬水平的基础上,根据公司年度工作目标和经营计划的完成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评,确定其薪酬标准。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细公告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详细公告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详细公告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抵押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细公告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召开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4-006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3月23日在公司302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3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苏铁军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并且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利息合计3.2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当前所处行业状况,有利于防范和规避未来的经营风险,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效用,完善公司的产业结构,增强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4-007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的《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311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万股,发行价格为42元/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2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6,286,885.1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13,713,114.86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利安达验字[2011]第1081号《验资报告》审验。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599,219,577.48元,募集资金余额为916,660,022.02元(包含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于2010年11月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经2010年11月23日召开的201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2011年10月31日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公司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并经2012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2年4月26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一直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进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反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情形。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及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望路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元桥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北京天能运通晶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能运通”)增资后,天能运通与公司保荐人、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人、上述商业银行严格履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约定的义务,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程序,同时及时通知保荐人,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未发生违反协议有关约定的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916,660,022.02元,其中活期存款7,203,602.02元、通知存款282,391,620.00元,定期存款154,064,800.00元,理财产品473,000,000.00元。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募集专户转账为募集资金专户之间的转账,另现金缴存转入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支行260.00元为其他行代付的手续费。
三、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认为,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的《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京运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承诺项目以及后续公告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所承诺的项目进行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2、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项目金额及手续费”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项目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公司的募投项目为整体项目,将建成1~5#厂房,形成年产区熔单晶硅棒150吨、大尺寸单晶硅生长炉50台、区熔单晶硅生长炉30台以及多晶硅片4,800.00万片的生产能力,项目全部建成达产需要相当一段时间,而项目建设是一个陆续实施的过程,在此过程中产生的效益无法与募投项目完全达产后的效益进行相比。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4-008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2,520,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100,000,0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6,286,885.14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13,713,114.86 元。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中900,000,000.00元用于公司的募投项目硅晶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剩余1,513,713,114.86元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超过募投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以下简称“超募资金”)。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于2011年9月2日出具了利安达验字[2011]第108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制订了专户存储制度并采取专户储存。
二、截至目前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11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中的300,000,000.00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前述议案已经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公司于2012年8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和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对原募投项目3#厂房年产400台多晶硅铸锭炉建设内容进行变更。公司使用原建设内容尚未投入的金额11,094.00万元外加使用超募资金14,300.00万元在原募投项目3#厂房投资建设年产150吨区熔单晶硅棒内容。前述议案已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公司于2012年11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进行100MW光伏并网电站项目建设的议案》,同意通过设立全资子公司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建设总装机容量为100MW的并网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总投资为94,300.00万元,其中34,300.00万元使用超募资金,60,000.00万元采用银行贷款。前述议案已经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公司于2013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450,0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述议案已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余额为277,713,114.86元。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的需求逐渐扩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压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277,713,114.86元及利息42,286,885.14元合计3.2亿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277,713,114.86元及利息42,286,885.14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12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的相关规定。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4年3月23日在302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独立董事黄伟民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金存忠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冯焕培先生主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利息合计3.2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议案须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公司承诺事项
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并履行披露义务。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利息合计3.2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利息合计3.2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保荐人意见
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目前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014 年3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京运通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合理性、合规性和必要性进行了确认。该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中,公司已承诺在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并履行对外披露义务。同时,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中信证券对京运通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人中信证券出具的《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4-009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原项目名称:硅晶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剩余建设内容
2、新项目名称、投资总金额:宁夏远途50MWp光伏农业大棚项目,总投资42,000万元;宁夏银阳50MWp光伏农业大棚项目,总投资42,000万元
3、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50,400万元
4、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2014年底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311号”文核准,公司于2011年8月29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2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6,286,885.1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13,713,114.86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9月1日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599,219,577.48元,募集资金余额为916,660,022.02元(包含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硅晶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调整后投资总额为104,300万元。将建成1~5#厂房,形成年产区熔单晶硅棒150吨、大尺寸单晶硅生长炉50台、区熔单晶硅生长炉30台以及多晶硅片4,800万片的生产能力,现已建成1#和3#厂房,主要功能为多晶硅锭生产(多晶硅片前道生产环节)和区熔单晶硅棒生产,其他厂房尚未建设,1#厂房的多晶硅切片功能未建设。截至2013年12月31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49,992.92万元,剩余金额54,307.08万元尚未投入使用。
(三)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由于近两年来光伏行业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市场对光伏设备的需求急剧放缓,导致募投项目剩余建设内容的可行性发生了变化,继续投入将对公司产生较大的经营风险,为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对原募投项目剩余建设内容进行变更,将剩余金额54,307.08万元中的50,400万元全部进行变更,占募集资金净额的20.88%;余下金额连同银行剩余利息全部用于原募投项目1#和3#厂房的项目收尾工作。
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宁夏远途光伏电力有限公司50MWp光伏农业大棚项目和宁夏银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50MWp光伏农业大棚项目,两个项目的总投资分别为42,000万元和42,0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分别为25,200万元和25,200万元,差额部分将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本次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由公司新设立两家全资子公司宁夏远途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和宁夏银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将不再新开设募集资金存储专户,而是通过现有的募集资金专户直接进行划付款业务。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4年3月23日在302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项目为硅晶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于2010年5月获得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京技管项核字[2010]16号”项目核准;后经2012年9月3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并于2013年2月获得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京技管项函字[2013]11号”的项目批复。调整后项目投资总额为104,300万元,将建成1~5#厂房,形成年产区熔单晶硅棒150吨、大尺寸单晶硅生长炉50台、区熔单晶硅生长炉30台以及多晶硅片4,800万片的生产能力,原计划于2014年底前全部完成,实施主体为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天能运通晶体技术有限公司。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主要投向硅晶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的1#厂房(多晶硅铸锭切片车间)和3#厂房(区熔单晶硅棒车间),累计投入金额49,992.92万元;目前1#厂房和3#厂房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主要功能为多晶硅锭生产(多晶硅片前道生产环节)和区熔单晶硅棒生产,均由全资子公司北京天能运通晶体技术有限公司负责运营,其他厂房尚未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未发生变化;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54,307.08万元,仍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公司当初规划项目时,光伏行业景气度高且市场环境较好,市场对光伏设备和产品的需求旺盛,而公司当时的产能有限,不能有效满足市场需求,且公司对新产品大尺寸单晶炉和区熔单晶炉的市场前景看好,遂在募投项目中规划了2#厂房(大尺寸、区熔单晶硅生长炉车间)、4#厂房(加工车间)、5#厂房(电气装配及库房)。
但从2011年下半年以来,光伏行业景气度下降,硅片、组件等光伏产品价格持续下跌并处于低位运行,行业内大部分企业盈利能力下滑甚至出现亏损,下游企业投资意愿逐渐减弱,导致光伏设备市场需求萎缩;同时,新产品的市场需求没有达到当初预计的理想状态;导致募投项目剩余建设内容的可行性发生了重大变化,继续投入将对公司产生较大的经营风险,也不能达到预期目标。
公司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从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与提高使用效率的角度出发,对原项目剩余建设内容进行变更,投资建设新项目。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对外投资概述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投资的新项目为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新设立两家全资子公司宁夏远途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和宁夏银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通过两家全资子公司分别建设宁夏远途50MWp光伏农业大棚项目和宁夏银阳50MWp光伏农业大棚项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全资子公司
(1)宁夏远途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宁夏远途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焕培
主营业务:太阳能光伏发电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宁夏银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宁夏银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焕培
主营业务:太阳能光伏发电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具体投资项目
公司计划通过设立两家全资子公司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建设宁夏远途50MWp光伏农业大棚项目和宁夏银阳50MWp光伏农业大棚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如下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注:表中数据均为计划和预测数,一切以实际为准。
新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发展太阳能光伏电站的战略布局,有利于公司扩大光伏电站的装机容量和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同时本项目符合国家西部大开发整体战略和国家《太阳能光伏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市场前景
2013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市场达到36GW,同比增长近12%。结束了欧盟太阳能光伏市场一枝独秀的状态,今年光伏市场更像是全面开花。10GW太阳能俱乐部有了五个成员:中国、德国、意大利、美国和日本。德国更是被中国、日本和美国超越,让出光伏发电市场首位的宝座。今后,世界光伏市场的火车将会是以中日美为代表的环太平洋光伏市场做牵引,强力拉动光伏产品需求。
根据我国光伏产业“十二五”规划,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目标将从10GW提高至15GW,而后对目标进行了调整,提高至21GW;2013年7月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明确提出:2013—2015年,年均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000万千瓦左右,到2015年总装机容量达到3500万千瓦以上,对整个光伏行业是极大利好,也是指导行业健康发展的国家重要政策,将会进一步促进国内光伏行业的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提升光伏行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
2014年1月1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下达2014年光伏发电年度新增建设规模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33号),明确通知:2014年光伏发电建设规模在综合考虑各地区资源条件、发展基础、电网消纳能力以及配套政策措施等因素基础上确定,全年新增备案总规模1400万千瓦,其中分布式800万千瓦,光伏电站600万千瓦。该政策的执行将有利地推动国内光伏发电行业的快速发展,进而带动行业上游相关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展望2014年,在光伏发电成本的持续下降、政策的持续利好和新兴市场快速兴起等有利因素的推动下,全球光伏市场仍将持续扩大。预计2014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量将达到43GW,我国将达到14GW,大型电站和分布式发电分别为8GW和6GW左右。
(二)风险提示
1、新项目尚未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委备案,存在一定的政府审批风险。
2、由于影响项目建设的因素较多,项目存在建设未能按期完成或建设成本高于市场平均成本的风险。
3、项目建设完成后,上网电价可能存在因国家光伏电价补贴政策的变化而影响收益的风险。
4、新项目属于电力生产行业,日后生产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由于设备自身质量问题或生产管理不当等因素,造成电气设备使用寿命缩短、故障或损坏、电能的生产、传输和利用的效率降低、甚至人身伤亡等风险。
五、新项目尚需有关部门审批的情况说明
宁夏远途50MWp光伏农业大棚项目和宁夏银阳50MWp光伏农业大棚项目尚需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备案,目前两个项目正在办理备案的前置审批手续。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建设内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变更募投项目有利于适应行业发展趋势,防范和规避未来的经营风险,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效用,完善公司的产业结构,增强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变更募投项目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对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建设内容发表意见认为: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当前所处行业状况,有利于防范和规避未来的经营风险,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效用,完善公司的产业结构,增强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
(三)保荐人对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建设内容发表意见认为:本次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是公司在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做出的,符合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无异议。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建设内容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
八、投资新项目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新项目的目的
本次投资是为进一步拓展光伏终端市场业务范围,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投资新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新项目不仅能生产清洁的新能源电力,又能进行大棚农作物种植,产生额外的经济效益。经初步测算,新项目在持续运营的前提下,将为公司带来持续、稳定的营业收入和现金流,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九、备查文件
1、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4-010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决定聘任马丽言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
马丽言女士,中国国籍,27岁,大学本科,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2年10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于2014年2月14日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马丽言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158号 邮政编码:100176
电话:010-80803979 传真:010-80803016-8298
电子邮箱:ir@jytcorp.com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4-011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抵押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被担保人名称:宁夏振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60,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宁夏振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振阳”)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6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宁夏振阳向中国建设银行中卫分行申请固定资产抵押贷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宁夏振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腾格里沙漠迎闫公路收费站西侧
法定代表人:冯焕培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太阳能光伏产品研发、销售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宁夏振阳总资产90,335.42万元,负债总额58,865.4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5.16%,2013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6.83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待正式签署时另行公告。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0,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0,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16%,无逾期担保。
五、担保事项审议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14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宁夏振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遵循了公司有关对外担保制度,并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有利于促进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符合公司根本利益。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4-012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日期:2014年4月28日(星期一)
● 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21日(星期一)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4月28日(星期一)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4月28日(星期一)上午9:30至11:30、下午 1:00至3:00
(四)会议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进行表决,同一表决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五)会议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158号公司41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将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聘请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8、《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9、《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0、《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1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抵押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14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止2014年4月21日下午3:00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收盘,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上述股东书面授权委托的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三)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4年4月23日8:00—12:00、13:00—17:00
(二)登记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158号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一)、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一)、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3、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以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上述授权委托书原件应至少在2014年4月28日(星期一)下午1:30前送交至公司证券部。
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证券部。
4、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应同时将出席会议的书面回执(见附件二)按上述方式在规定的登记时间内一并送达至公司证券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联系人:马丽言
联系电话:010-80803979
联系传真:010-80803016-8298
公司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158号
邮政编码:100176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等有关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3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事项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事项的投票表决。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参会回执
■
注:
1、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14年4月23日17:00以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部。邮寄送达的,以到达邮戳为准。
2、如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中写明您的发言意向和要点,并简要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发言由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3、本回执的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1、本次会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4月28日(星期一)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788908;投票简称:京运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顺序号,99.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以1.00元代表议案一,以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对于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4、在“申报股数”项填写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表:
■
5、投票示例
例如:某投资者对全部议案一次性表决,拟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某股东对议案一《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为:
■
如某股东对某一议案拟投反对票,以议案一为例,只需要将上表所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如某股东对某一议案拟投弃权票,以议案一为例,只需要将申报股数改为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6、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的,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但表决申报不能撤单。对同一议案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仅对某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4)由于网络投票系统的限制,本公司将只能对本次会议设置一个网络投票窗口并且只能向A 股股东提供一次网络投票机会。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4-013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荣能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荣能”)收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宁波中院”)(2012)浙甬商初字第39号和(2013)浙甬商初字第30号《民事判决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无锡荣能诉东方日升案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荣能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无锡中院”)诉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于2010年9月25日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采购多晶硅片和单晶硅片违约一案,已于2012年9月4日收到无锡中院签发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12]锡商初字第0146号)。无锡中院于2013年6月5日作出裁定,将该案移送至宁波中院审理。无锡荣能于2013年8月13日收到宁波中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为(2013)浙甬商初字第30号。宁波中院于2013年9月27日开庭审理本案。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无锡荣能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诉讼请求
(1)请求被告支付因其未依约按时按量购买订购产品而导致处理库存多晶硅片产生的损失6071.112万元;
(2)请求被告承担因其要求解除合同不再继续履行而造成的部分损失8730.172985万元;
(3)由被告承担无锡荣能因本案诉讼而产生的律师费等相关费用100万元。
(二)东方日升诉无锡荣能案
东方日升于2012年8月29日向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法院起诉无锡荣能买卖合同纠纷。宁海县人民法院以合同标的超过该院级别管辖为由将本案移送宁波中院,宁波中院于2012年12月18日立案受理,并分别于2013年6月19日和2014年1月13日开庭审理本案。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无锡荣能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2、诉讼请求
(1)终止双方签订的合同编号为RS-NR20100925的产品购销合同;
(2)请求被告双倍返还定金共计6000万元,并按约赔偿原告违约金235.20万元;
(3)被告赔偿原告因诉讼而支出的相关费用60万元;
(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负担。
二、诉讼判决情况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荣能收到宁波中院签发的判决书,判决如下:
(一)无锡荣能诉东方日升案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合计802,425元由原告负担。
(二)东方日升诉无锡荣能案
1、编号为RS-NR20100925的产品购销合同中的权利义务终止;
2、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定金3000万元;
3、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由东方日升负担189,260元,无锡荣能负担172,300元。
(三)公司对判决结果的意见
公司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提起上诉,努力维护公司利益。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两宗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重大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3]浙甬商初字第30号)。
2、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2]浙甬商初字第39号)。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4日
| 股票简称 | 京运通 | 股票代码 | 601908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张文慧 | 马丽言 |
| 电话 | 010-80803979 | 010-80803979 |
| 传真 | 010-80803016-8298 | 010-80803016-8298 |
| 电子信箱 | ir@jytcorp.com | ir@jytcorp.com |
| | 2013年(末) | 201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1年(末) |
| 总资产 | 4,529,979,579.85 | 4,464,703,435.62 | 1.46 | 4,545,547,644.6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668,549,198.20 | 3,637,432,835.64 | 0.86 | 3,690,515,051.2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5,414,984.39 | 362,547,843.61 | -126.32 | -103,276,976.36 |
| 营业收入 | 465,867,125.82 | 568,533,024.68 | -18.06 | 1,775,402,299.9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6,909,470.72 | 75,883,325.20 | -25.00 | 454,133,840.3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87,448,329.30 | 55,747,331.48 | -256.87 | 434,455,290.32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6 | 2.07 | 减少0.51个百分点 | 27.47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09 | -22.22 | 0.59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09 | -22.22 | 0.59 |
| 报告期股东总数 | 30,422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5个交易日末股东总数 | 29,493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北京京运通达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6.76 | 574,011,904 | 574,011,904 | 无 |
| 韩丽芬 | 境内自然人 | 7.61 | 65,424,000 | 65,424,000 | 无 |
| 北京乾元盛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0 | 10,304,852 | 0 | 无 |
| 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93 | 8,000,000 | 8,000,000 | 质押
8,000,000 |
| 交通银行-普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76 | 6,500,000 | 0 | 无 |
| 陈坚强 | 境内自然人 | 0.38 | 3,237,254 | 0 | 无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 其他 | 0.23 | 2,000,000 | 0 | 无 |
| 范朝杰 | 境内自然人 | 0.16 | 1,413,160 | 1,413,160 | 无 |
| 冯焕平 | 境内自然人 | 0.16 | 1,413,160 | 1,413,160 | 无 |
| 金宇 | 境内自然人 | 0.12 | 995,395 | 0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3、股东韩丽芬与范朝杰为夫妻关系。
除此之外,其他各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营业收入 | 465,867,125.82 | 568,533,024.68 | -18.06 |
| 营业成本 | 387,407,155.05 | 418,145,823.03 | -7.35 |
| 销售费用 | 14,497,286.44 | 10,496,542.31 | 38.11 |
| 管理费用 | 128,258,951.05 | 98,134,484.12 | 30.70 |
| 财务费用 | -18,873,458.78 | -41,247,037.88 |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5,414,984.39 | 362,547,843.61 | -126.3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0,190,257.12 | -870,390,027.77 |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6,437,842.72 | -236,474,346.04 | -- |
| 研发支出 | 63,217,965.30 | 42,711,359.40 | 48.01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 设备 | 原材料 | 58,188,412.64 | 96.78 | 118,939,200.38 | 95.60 | -51.08 |
| 人工 | 1,322,790.15 | 2.20 | 2,807,005.80 | 2.26 | -52.88 |
| 制造费用 | 615,622.35 | 1.02 | 2,665,438.72 | 2.14 | -76.90 |
| 小计 | 60,126,825.14 | 100.00 | 124,411,644.90 | 100.00 | -51.67 |
| 硅棒 | 原材料 | 10,774,443.74 | 72.41 | 4,395,576.21 | 77.98 | 145.12 |
| 人工 | 356,261.27 | 2.39 | 134,210.77 | 2.38 | 165.45 |
| 制造费用 | 3,749,335.55 | 25.20 | 1,107,178.02 | 19.64 | 238.64 |
| 小计 | 14,880,040.56 | 100.00 | 5,636,965.00 | 100.00 | 163.97 |
| 硅片 | 原材料 | 113,452,238.29 | 44.30 | 66,254,981.63 | 46.45 | 71.24 |
| 人工 | 13,284,805.42 | 5.19 | 6,770,513.90 | 4.75 | 96.22 |
| 制造费用 | 129,366,717.33 | 50.51 | 69,603,894.98 | 48.80 | 85.86 |
| 小计 | 256,103,761.04 | 100.00 | 142,629,390.51 | 100.00 | 79.56 |
| 电力 | 折旧 | 5,682,406.66 | 94.38 | | | |
| 人工 | 146,909.78 | 2.44 | | | |
| 制造费用 | 191,319.36 | 3.18 | | | |
| 小计 | 6,020,635.80 | 100.00 | | | |
| 脱硝催化剂 | 原材料 | 4,916,435.01 | 66.00 | | | |
| 人工 | 675,458.64 | 9.07 | | | |
| 制造费用 | 1,857,462.36 | 24.93 | | | |
| 小计 | 7,449,356.01 | 100.00 | | | |
| | 合计 | 344,580,618.55 | | 272,678,000.41 | | 26.37 |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变动金额 | 变动幅度(%) |
| 销售费用 | ?14,497,286.44 | ?10,496,542.31 | ?4,000,744.13 | 38.11 |
| 管理费用 | ?128,258,951.05 | ?98,134,484.12 | ?30,124,466.93 | 30.70 |
| 财务费用 | ?-18,873,458.78 | ?-41,247,037.88 | ?22,373,579.10 | -- |
| 所得税费用 | ?16,238,390.10 | ?10,171,632.27 | ?6,066,757.83 | 59.64 |
| 本期费用化研发支出 | 63,217,965.30 |
| 研发支出合计 | 63,217,965.30 |
| 研发支出总额占净资产比例(%) | 1.72 |
| 研发支出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3.57 |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变动金额 | 变动幅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5,414,984.39 | 362,547,843.61 | -457,962,828.00 | -126.3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0,190,257.12 | -870,390,027.77 | 30,199,770.65 |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6,437,842.72 | -236,474,346.04 | 130,036,503.32 | -- |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设备 | 134,700,854.78 | 60,126,825.14 | 55.36 | -47.87 | -51.67 | 增加3.51个百分点 |
| 硅棒 | 12,929,795.99 | 14,880,040.56 | -15.08 | 113.66 | 163.97 | 减少21.93个百分点 |
| 硅片 | 254,913,620.32 | 256,103,761.04 | -0.47 | 117.78 | 79.56 | 增加21.38个百分点 |
| 电力 | 19,929,059.84 | 6,020,635.80 | 69.79 | | | |
| 脱硝催化剂 | 8,220,290.33 | 7,449,356.01 | 9.38 | | | |
| 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 西北地区 | 158,123,485.95 | -31.30 |
| 华中地区 | 2,810,256.41 | |
| 华东地区 | 259,998,190.33 | 78.61 |
| 华北地区 | 9,761,688.57 | 73.85 |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 货币资金 | 567,039,657.05 | 12.52 | 1,628,174,400.75 | 36.47 | -65.17 |
| 应收票据 | 50,207,200.72 | 1.11 | 15,550,000.00 | 0.35 | 222.88 |
| 应收款项 | 247,558,550.50 | 5.46 | 391,123,503.17 | 8.76 | -36.71 |
| 预付款项 | 56,994,844.53 | 1.26 | 430,975,180.86 | 9.65 | -86.78 |
| 其他应收款 | 35,898,398.52 | 0.79 | 62,175,581.24 | 1.39 | -42.26 |
| 其他流动资产 | 743,812,202.24 | 16.42 | 443,199,616.47 | 9.93 | 67.83 |
| 固定资产 | 1,885,952,515.34 | 41.63 | 721,248,957.53 | 16.15 | 161.48 |
| 在建工程 | 13,489,990.40 | 0.30 | 86,329,991.86 | 1.93 | -84.37 |
| 无形资产 | 162,589,722.75 | 3.59 | 102,716,107.83 | 2.30 | 58.29 |
| 商誉 | 119,813,723.34 | 2.64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5,324,701.52 | 0.78 | 26,858,252.42 | 0.60 | 31.52 |
| 短期借款 | 216,558,647.40 | 4.78 | 83,990,863.76 | 1.88 | 157.84 |
| 应付票据 | 92,159,568.00 | 2.03 | 157,852,335.00 | 3.54 | -41.62 |
| 应付账款 | 107,378,459.83 | 2.37 | 177,865,839.04 | 3.98 | -39.63 |
| 预收款项 | 84,445,451.45 | 1.86 | 327,574,212.34 | 7.34 | -74.22 |
| 应缴税费 | 6,352,463.73 | 0.14 | -58,657,713.81 | -1.31 | -110.83 |
| 应付利息 | 608,375.01 | 0.01 | 192,798.42 | | 215.55 |
| 其他应付款 | 91,732,519.49 | 2.03 | 263,514.02 | 0.01 | 34,711.2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0,000,000.00 | 1.55 | 50,000,000.00 | 1.12 | 40.00 |
| 长期借款 | 140,000,000.00 | 3.09 | 50,000,000.00 | 1.12 | 180.00 |
| 专项应付款 | 1,080,000.00 | 0.02 | 3,600,000.00 | 0.08 | -7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560,998.77 | 0.12 | 2,951,315.52 | 0.07 | 88.42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35,452,251.70 | 0.78 | 18,705,147.03 | 0.42 | 89.53 |
| 少数股东权益 | 6,885,365.03 | 0.15 | 10,210,766.78 | 0.23 | -32.57 |
| 报告期内投资额 | 381,920,249.95 |
| 投资额增减变动数 | -106,079,750.05 |
| 上年同期投资额 | 488,000,000.00 |
| 投资额增减幅度(%) | -21.74 |
| 被投资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占被投资公司权益比例(%) |
| 宁夏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100 |
| 京运通(香港)有限公司 | 国际贸易 | 100 |
| 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环保脱硝催化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100 |
| 借款方名称 | 委托贷款金额 | 贷款期限 | 贷款利率 | 借款用途 | 抵押物或担保人 | 是否逾期 | 是否关联交易 | 是否展期 | 是否涉诉 | 资金来源并说明是否为募集资金 | 投资盈亏 |
| 宁夏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83,040,000.00 | 短期 | 8 | 3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 | 李正、
张伟明 | 否 | 否 | 是 | 否 | 否 | 3,912,106.67 |
| 宁夏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83,040,000.00 | 短期 | 8 | 3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 | 李正、
张伟明 | 否 | 否 | 是 | 否 | 否 | 3,746,026.67 |
| 宁夏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41,520,000.00 | 短期 | 8 | 购买太阳能电池组件 | 李正、
占远清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1,467,040.00 |
| 宁夏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41,520,000.00 | 短期 | 8 | 购买太阳能电池组件 | 李正、
占远清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1,125,653.33 |
| 宁夏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25,380,000.00 | 短期 | 8 | 购买太阳能电池组件 | 李正、
占远清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575,280.00 |
| 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 | 主要产品或服务 | 注册资本(万元)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 北京天能运通晶体技术有限公司 | 100 | 单晶硅棒、多晶硅锭的生产和销售 | 50,000 | 755,885,662.45 | 591,861,654.67 | -37,489,132.47 |
| 北京京运通硅材料设备有限公司 | 100 | 单晶、多晶硅片的生产和销售 | 16,000 | 267,445,615.60 | 110,720,461.52 | -978,744.22 |
| 无锡荣能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 65 | 单晶硅棒、多晶硅锭、单晶、多晶硅片的生产和销售 | 668万美元 | 558,921,408.96 | 19,672,471.53 | -9,501,147.85 |
| 海润京运通太阳能实业投资(太仓)有限公司 | 49 | 太阳能电站项目投资、开发、销售及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 | 30,000 | 348,402,486.12 | 330,445,415.52 | 17,844,953.56 |
| 宁夏振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31,500 | 903,354,169.24 | 314,699,556.47 | -68,298.16 |
| 宁夏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18,500 | 304,875,069.98 | 202,383,928.37 | 17,383,928.37 |
| 京运通(香港)有限公司 | 100 | 国际贸易 | 2,000万港元 | 69,836,035.98 | 6,889,752.55 | -4,230,497.40 |
| 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脱硝催化剂、汽车尾气催化剂及其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 | 3,000 | 229,807,695.94 | 61,031,118.29 | -4,955,158.37 |
| 项目名称 | 项目金额 | 项目进度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项目收益情况 |
| 硅晶材料产业园(二期)项目 | 700,000,000.00 | 服务楼已竣工并投入使用 | 42,829,431.07 | 87,995,663.34 | 不适用 |
| 合计 | 700,000,000.00 | / | 42,829,431.07 | 87,995,663.34 | / |
| 专户银行名称 | 初始存放金额 | 募集专户转账 | 利息收入净额 | 已使用金额 | 存储余额 |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1,120,000,000.00 | 33,091,620.00 | 33,427,199.84 | 877,924,707.10 | 308,594,112.74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元桥支行 | 300,000,000.00 | | 820,989.61 | 299,990,883.19 | 830,106.42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支行 | 500,000,000.00 | 116,200,260.00 | 31,742,262.78 | 264,142,944.48 | 383,799,578.30 |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望路支行 | 500,000,000.00 | -515,400,000.00 | 15,458,472.53 | 1,782.00 | 56,690.53 |
| 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 | | 366,108,380.00 | 14,430,414.74 | 157,159,260.71 | 223,379,534.03 |
| 合计 | 2,420,000,000.00 | 260.00 | 95,879,339.50 | 1,599,219,577.48 | 916,660,022.02 |
| 募集资金总额 | 252,000.00 | 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929.0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4,683.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9,992.9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6.31%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硅晶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 | 原3#厂房年产400台多晶硅铸锭炉变更为年产150吨区熔单晶硅棒 | 90,000.00 | 104,300.00 | 100,793.00 | 6,929.03 | 49,992.92 | -50,800.08 | 49.60 | 2014年 | -2,052.97 | 不适用(注4) | 是 |
| 合计 | — | 90,000.00 | 104,300.00 | 100,793.00 | 6,929.03 | 49,992.92 | -50,800.08 | 49.60 | — | -2,052.97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1、截止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主要投向硅晶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的1#厂房(多晶硅铸锭切片车间)、3#厂房(区熔单晶硅棒车间)及4#厂房(加工车间)。其中1#厂房和3#厂房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4#厂房处于设计前的准备阶段。
2、由于自2012年以来,光伏行业持续低迷,产品价格下跌并处于低位运行,导致公司面临着一定的经营压力,为保证公司资产安全与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公司主动放缓了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以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公司的硅晶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原计划将建成1~5#厂房,形成年产区熔单晶硅棒150吨、大尺寸单晶硅生长炉50台、区熔单晶硅生长炉30台以及多晶硅片4,800.00万片的生产能力,现已建成1#和3#厂房,主要功能为多晶硅锭生产(多晶硅片前道生产环节)和区熔单晶硅棒生产,其他厂房尚未建设。由于近两年来,光伏行业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对设备的需求急剧放缓,导致募投项目剩余建设内容的可行性发生了变化,继续投入将对公司产生较大的经营风险,因此公司主动暂停了募投项目剩余内容的建设,公司将在仔细分析、研究和考察后规划新的募投项目。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11年9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57,923,222.54元。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利安达专字[2011]第1610号)。截止2011年10月10日,公司已经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的置换工作。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厦门国际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于2013年9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即任意时点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根据相关授权,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天能运通晶体技术有限公司使用9,3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厦门国际银行的银行理财产品,产品名称为“飞越理财人民币‘步步为赢’结构性存款产品131320期”,到期日为2014年10月26日。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2、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13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中的450,000,000.00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于2013年4月25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了上述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上述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工作。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3、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进行100MW光伏并网电站项目建设
公司于2012年11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进行100MW光伏并网电站项目建设的议案》,同意通过设立全资子公司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建设总装机容量为100MW的并网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总投资为94,300.00万元,其中34,300.00万元使用超募资金,60,000.00万元采用银行贷款。截止本报告期末,上述超募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
| 项目名称 | 宁夏远途50MWp光伏农业大棚项目 | 宁夏银阳50MWp光伏农业大棚项目 |
| 项目主体 | 宁夏远途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宁夏银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 项目地点 | 中卫市沙坡头区迎闫公路收费站东侧 | 中卫市沙坡头区迎闫公路收费站东侧 |
| 项目规模 | 50MWp | 50MWp |
| 项目类型 | 并网电站 | 并网电站 |
| 占地面积 | 2,100亩沙漠 | 2,100亩沙漠 |
| 投资总额 | 42,000 | 42,000 |
| 其中:募集资金 | 25,200 | 25,200 |
| 银行贷款 | 16,800 | 16,800 |
| 工程进度 | 8个月建设期 | 8个月建设期 |
| 投产时间 | 2014年12月31日 | 2014年12月31日 |
| 生产运营期限 | 25年 | 25年 |
| 国家补贴期限 | 20年 | 20年 |
| 年均上网电量 | 7,420万kWh | 7,420万kWh |
| 当前标杆电价 | 0.9元/kWh(含税) | 0.9元/kWh(含税) |
| 年均营业收入 | 5,708 | 5,708 |
| 年均净利润 | 2,787 | 2,787 |
| 投资回收期 | 7.2年 | 7.2年 |
| 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 2 | 《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 3 | 《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 4 | 《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 |
| 5 | 《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 6 | 《关于聘请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 7 | 《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 | |
| 8 | 《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 9 |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 |
| 10 |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 | |
| 11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抵押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 股东姓名(名称) | |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 | 持股数量(股) | |
| 证件名称 | | 证件号码 | |
| 联系电话 | | 联系传真 | |
| 发言意向及要点 | |
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
| 序号 | 内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总议案 | 表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的表决 | 99.00 | 1股 | 2股 | 3股 |
| 1 | 《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00 | 1股 | 2股 | 3股 |
| 2 | 《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 1股 | 2股 | 3股 |
| 3 | 《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3.00 | 1股 | 2股 | 3股 |
| 4 | 《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4.00 | 1股 | 2股 | 3股 |
| 5 | 《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 1股 | 2股 | 3股 |
| 6 | 《关于聘请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6.00 | 1股 | 2股 | 3股 |
| 7 | 《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7.00 | 1股 | 2股 | 3股 |
| 8 | 《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8.00 | 1股 | 2股 | 3股 |
| 9 |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9.00 | 1股 | 2股 | 3股 |
| 10 |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10.00 | 1股 | 2股 | 3股 |
| 11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抵押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11.00 | 1股 | 2股 | 3股 |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 788908 | 买入 | 99.00 | 1股 |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 788908 | 买入 | 1.00元 | 1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