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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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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钢圈  公告编号:2014-013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增、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3月15日(星期六)上午9时

2、会议地点: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赫男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35人,代表股份57,000,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10%。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该议案在表决时实行了累积投票制,选举高赫男先生、姜开学先生、王志成先生、邹志强先生、崔积旺先生、崔积和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于春全先生、刘长华先生、邱靖之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 选举高赫男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累计同意票57,00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2 选举姜开学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累计同意票57,00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3 选举王志成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累计同意票57,00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4 选举邹志强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累计同意票 57,00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5 选举崔积旺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累计同意票57,00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6 选举崔积和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累计同意票57,00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1 选举于春全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累计同意票57,00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2 选举刘长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累计同意票57,00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3 选举邱靖之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累计同意票57,00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该议案在表决时实行了累积投票制,选举吕守民先生、姜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陈伟涛先生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吕守民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累计同意票57,00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选举姜海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累计同意票57,00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00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公司部分土地、房产为抵押向银行申请办理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00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钢圈  公告编号:2014-014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5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3月15日下午14:30在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参加现场会议5人,参加通讯表决4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由高赫男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1、战略发展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由高赫男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成员为姜开学先生、邹志强先生、崔积旺先生、崔积和先生;

2、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由邱靖之先生(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成员为高赫男先生和于春全先生(独立董事);

3、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由于春全先生(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成员为姜开学先生和刘长华先生(独立董事);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由刘长华先生(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成员为崔积旺先生和邱靖之先生(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高赫男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姜开学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简历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高赫男先生为总经理,聘任崔积和先生为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董事会秘书崔积和先生联系方式及地址:

电话:0535-8881578 传真:0535-8886708 邮箱:cjh@xingmin.com

地址: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

以上人员简历见附件二。

说明:崔积和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邹志强先生、崔积旺先生、崔积和先生、张文峰先生和张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刘荫成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以上人员简历见附件三,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刘兴博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证券事务代表刘兴博先生联系方式:

电话:0535-8882355 传真:0535-8886708 邮箱:lxb@xingmin.com

地址: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

简历见附件四。

说明:刘兴博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史明玮女士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简历见附件五。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刊载于2014年3月1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国信证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对该事项表达了同意的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刊载于2014年3月1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国信证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对该事项表达了同意的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15日

附件一: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简历

高赫男: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大学学历。2007年进入公司先后担任总经理助理、副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控股子公司赛诺特(龙口)车轮制造有限公司董事、安徽江淮车轮有限公司董事。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志成先生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252.48万股股份。曾于2013年10月14日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处分。

姜开学: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2年出生,大专学历。历任龙口市铸造厂技术科长、山东龙口兴民车轮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山东兴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2011年3月-2014年3月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兼总经理。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志成先生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1,409.56万股股份。曾于2013年10月14日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处分。

附件二: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人员简历

高赫男: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大学学历。2007年进入公司先后担任总经理助理、副董事长、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控股子公司赛诺特(龙口)车轮制造有限公司董事、安徽江淮车轮有限公司董事。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志成先生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252.48万股股份。曾于2013年10月14日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处分。

崔积和: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生,大专学历,政协龙口市第十届、十一届和十二届委员会委员、政协龙口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委。1999年12月进入公司,历任龙口市一轻工业局党委秘书、龙口市铸造厂办公室主任、山东龙口兴民车轮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1年3月-2014年3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于2010年7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志成先生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236.7万股股份。曾于2013年10月14日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处分。

附件三: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人员简历

邹志强: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出生,大专学历。历任龙口市铸造厂销售科长、山东龙口兴民车轮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山东兴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现任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安徽江淮车轮有限公司董事。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志成先生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1,378万股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崔积旺: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出生,大专学历。历任龙口市铸造厂财务科长、山东龙口兴民车轮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山东兴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现任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赛诺特(龙口)车轮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志成先生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1,378万股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崔积和: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生,大专学历,政协龙口市第十届、十一届和十二届委员会委员、政协龙口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委。1999年12月进入公司,历任龙口市一轻工业局党委秘书、龙口市铸造厂办公室主任、山东龙口兴民车轮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1年3月-2014年3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志成先生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236.7万股股份。曾于2013年10月14日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处分。

张文峰: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生,大专学历。于1999年12月进入公司,曾任烟台鸿运电器厂模具车间职工、龙口市铸造厂技术员;山东龙口兴民车轮有限公司技术员、技术部经理,2007年12月-2011年3月担任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11年3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志成先生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120万股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涛: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生,高中学历。于1999年12月份进入公司,曾任烟台鸿运电器厂技术部科长,山东兴民车轮有限公司技术员,北厂区技术科科长,2007年12月-2011年3月担任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北厂区技术科科长。2011年3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志成先生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100万股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荫成: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生,大学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于2007年9月进入公司,曾任职烟台龙口会计师事务所,烟台龙口金都会计师事务所。自2007年12月至今担任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志成先生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150万股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四: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刘兴博: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双学士,经济师。2008年7月进入公司就职于证券部,2009年5月至今担任证券事务代表。于2008年11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志成先生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五: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简历

史明玮:女,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生,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龙口复发中记冷藏有限公司会计、龙口益通工贸有限公司主管会计、龙口新星纤维有限公司主管会计。自2010年3月至今任职于公司内审部,2011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志成先生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钢圈  公告编号:2014-015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5日以传真、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3月15日下午13:30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由吕守民先生、姜海先生召集,由吕守民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吕守民先生为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相同,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公司节约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5,9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3月15日

附件:

监事会主席简历

吕守民: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年出生。曾任哈尔滨市食品贸易公司劳动服务公司经理、山东龙口兴民车轮有限公司综合部部长。2007年12月至今担任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监事会主席。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23.67万股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钢圈  公告编号:2014-016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5,9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19号文核准,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7,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发行价格为12.99元/股,发行数量为4,72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13,12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6,309,76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6,818,240.00元。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2012)汇所验字第6-0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如下项目:

序号募集资金项目总投资额

(万元)

使用本次募集资金额(万元)
1唐山兴民钢圈有限公司高强度轻型钢制车轮项目70,000.0030,000.00
2咸宁兴民钢圈有限公司高强度轻型钢制车轮项目70,076.0029,681.82
合 计140,076.0059,681.82

募集资金到位后,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计划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1、2012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85,177,739.6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2012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由于该议案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相对充足,所以该部分资金一直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未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2013年3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9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4年3月10日,公司已经将此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4、2013年3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对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投资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自2013年3月至2014年3月期间披露的每个季度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相关情况的公告。

三、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5,9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根据当前汽车市场环境,公司制定出合理的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投资安排,加上部分款项具体付款时间受设备制作进度等因素影响,截至2014年3月14日,专户中共有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通过此次以闲置募集资金5,9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补充公司因业务扩张带来的流动资金缺口,预计可以节约财务费用354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经自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承诺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如果因项目建设加速推进形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提前,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

四、相关审核程序和意见

1、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9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监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公司节约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5,9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不断扩大经营规模的资金需求。同时,也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所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

保荐人对兴民钢圈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9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4、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不断扩大经营规模的资金需求。同时,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所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5,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钢圈  公告编号:2014-017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对最高额度不超过2.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19号文核准,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7,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发行价格为12.99元/股,发行数量为4,72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13,12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6,309,76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6,818,240.00元。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2012)汇所验字第6-002号《验资报告》。

根据相关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于2012年4月分别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阳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在上述五家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如下项目:

序号募集资金项目总投资额

(万元)

使用本次募集资金额(万元)
1唐山兴民钢圈有限公司高强度轻型钢制车轮项目70,000.0030,000.00
2咸宁兴民钢圈有限公司高强度轻型钢制车轮项目70,076.0029,681.82
合 计140,076.0059,681.82

募集资金到位后,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计划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1、2012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85,177,739.6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2012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由于该议案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相对充足,所以该部分资金一直存在放募集资金专户中,未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2013年3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9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4年3月10日,公司已经将此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4、2013年3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对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投资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自2013年3月至2014年3月期间披露的每个季度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相关情况的公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根据当前汽车市场环境,公司制定出合理的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投资安排,加上部分款项具体付款时间受设备制作进度等因素影响,截至2014年3月14日,专户中共有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以及降低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亿元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国债、银行理财产品等,该等产品需有保本约定),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3、投资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2.5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5、信息披露

每个季度结束后下一月的前五个交易日内公告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国债、银行理财产品等,该等产品需有保本约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定。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兴民钢圈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国债、银行理财产品等,该等产品需有保本约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人对兴民钢圈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无异议。

特此公告。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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