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于2014年3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湖北金腾兴实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或其他方式投入人民币2650万元收购湖北金腾兴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腾兴”)70%的股权,《股权转让协议》自2014年3月15日起生效。
本次股权收购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3月11日披露的《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4),刊载于《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与股权转让方已书面约定公司有权在仓储用地进入土地交易中心公开挂牌交易但未能成功摘牌时单方解除《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方予以退还公司已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款及后续投资款并支付公司相当于前述款项20%的补偿金;约定股权转让方承担仓储用地进入土地交易中心公开挂牌交易并成功摘牌时的摘牌价与协议价(金腾兴与武汉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协商之价格)之间的差额部分。公司与股权转让方已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将股权转让方持有的金腾兴70%的股权质押给公司,以作为公司支付预付款的担保。
备查文件: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