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4年3月11日,本公司以电子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南海萨普工厂搬迁(异地新建皮卡/SUV生产线(佛山))项目的议案》。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投资委员会和投资委员会顾问对该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本项目是可行的,同意该议案。
公司共有董事17名,截止2014年3月17日,共收到有效表决票17张。董事会以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南海萨普工厂搬迁(异地新建皮卡/SUV生产线(佛山))项目的议案》,决议如下:
1、同意投资12.3亿元(含政府补贴)进行南海萨普工厂搬迁(异地新建皮卡/SUV生产线(佛山))项目;
2、在佛山市三水工业园区新设非法人分支机构作为项目运营主体(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
3、设立销售公司(全资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承担运营主体所生产产品的完全销售业务;
4、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要求,授权经理部门办理上述事宜。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七日
报备文件:
1、关于南海萨普工厂搬迁(异地新建皮卡/SUV生产线(佛山))项目的董事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