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4年3月17日收到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关于更换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光大证券保荐代表人李瑞瑜先生、水润东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负责对本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光大证券决定由保荐代表人晏学飞先生、申晓毅先生接替李瑞瑜先生、水润东先生的持续督导工作,履行保荐职责。
本次更换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晏学飞先生、申晓毅先生,保荐期自公告之日起至保荐期截止。
特此公告。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18日
附晏学飞先生、申晓毅先生简历:
晏学飞先生,光大证券投资银行(深圳一部)副总经理,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有律师、注册税务师资格。毕业于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曾就职于广东正中、德勤华永等会计师事务所,2007年10月加入光大证券至今,负责和主持了华声股份IPO项目,协办或参与了金新农IPO项目、皇氏乳业IPO项目。
申晓毅先生,光大证券投资银行(深圳一部)投行副总裁,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就职于广东康元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2008年5月加入光大证券至今,协办或参与了华声股份IPO项目、金新农IPO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