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ST贤成 公告编号2014-027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延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4年3月15日收到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宁中院”)(2013)宁民二破字第002-8号、002-9号《民事裁定书》。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西宁中院认为由于我公司股东的股权被质押及司法冻结等客观原因,我公司重整计划规定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实施完毕尚需一定时间,我公司及我公司管理人申请延长重整计划实施期限有事实根据、符合法律规定,且申请并未改变重整计划的实质内容,西宁中院准许我公司及我公司管理人提出的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延长4个月,即延长至2014年7月20日止的申请。西宁中院根据我国《破产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九十一条第三款和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我公司的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延长4个月至2014年7月20日止。
我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作出公告。
特此公告。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