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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1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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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14-012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4年3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4年3月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含独立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14-013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3月3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4年3月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共3人)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在发行申请文件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的安排。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万吨LNG等输送用大口径管道及组件项目”预先已投入的25,907.68万元自筹资金进行置换。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12,000?万元的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数额不超过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50%,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1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14-014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71号文)核准,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2月2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487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87,000,000.00元。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487,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手续费等10,046,552.94元后,募集资金额为476,953,447.06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3月3日到达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 [2014]36号《验证报告》。上述到位的募集资金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信用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911,900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74,041,547.06元。募集资金净额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天健审 [2014]620号《鉴证报告》。

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以及自筹资金已投入金额、拟置换金额如下表所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万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万元)截止披露日自有资金已投入金额(万元)拟置换金额

(万元)

年产2万吨LNG等输送用大口径管道及组件项目34,456.0031,156.0025,907.6825,907.68
合计34,456.0031,156.0025,907.6825,907.68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已在发行申请文件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了安排,即“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不一致,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截至2014年3月2日,公司已在“年产2万吨LNG等输送用大口径管道及组件项目”(以下简称“LNG项目”)中预先已投入25,907.68万元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对“LNG项目”中预先已投入的25,907.68万元自筹资金进行置换,置换募集资金总额25,907.68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发行申请文件相关内容。《关于公司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已于2014年3月8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14-015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部分闲置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71号文)核准,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2月2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487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87,000,000.00元。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487,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手续费等10,046,552.94元后,募集资金额为476,953,447.06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3月3日到达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 [2014]36号《验证报告》。上述到位的募集资金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信用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911,900.00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74,041,547.06元。募集资金净额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天健审 [2014]620号《鉴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安排,预计公司在未来6个月将会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现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00元(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74,041,547.06元的25.31%),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提取,使用期限自2014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三、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的说明与承诺

公司对此作出承诺: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将按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项目建设加速形成募集资金使用的提前,公司则将资金提前归还至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同时,公司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也不存在《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第五条规定的风险投资。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将人民币1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公司监事会于2014年3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对公司使用1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表示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14-016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2014年3月26日(星期三)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3月25日—3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3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3月25日下午15:00 至2014年3月26日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地点: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久立特材三楼会议室。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3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拟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4年3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3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序号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拟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

(3)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总议案对应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一次性对所有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买卖方向
362318久立投票买入

(4)在“委托股数”项下输入表决意见:

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100.00元
1《关于公司拟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1.00元

(5)确认委托完成

4、计票原则: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具体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 “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3月25日下午15:00至2014年3月26日下午15:00。

五、其他

(一)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寿昊添

联系部门: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2539125,0572-2539041

传真号码:0572-2539799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八里店久立不锈钢工业园

邮 编: 313028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1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 (个人 ),出席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申报股数
赞成1 股
反对2 股
弃权3 股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证券代码:002318 公告编号:2014-017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71号)核准,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2月2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487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8,700万元。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487,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手续费等10,046,552.94元后,募集资金额为476,953,447.06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3月3日到达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 [2014]36号《验证报告》。上述到位的募集资金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信用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911,900.00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74,041,547.06元。募集资金净额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天健审 [2014]620号《鉴证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以下简称“建行湖州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吴兴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吴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其中公司“年产2万吨LNG等输送用大口径管道及组件项目”募集资金存放于建行湖州分行,“年产1万吨原油、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管道输送设施用特殊钢与钛合金复合管项目”募集资金存放于工行吴兴支行。由于公司与建行湖州分行签订的协议及公司与工行吴兴支行签订的协议的各项条款均无差别,为避免重复披露,故将协议主要内容合并披露如下:

一、公司已在建行湖州分行、工行吴兴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未来可能会以存单或通知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公司承诺上述存单或通知存款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通知存款续存,并通知国信证券。公司存单不得质押。

二、公司与建行湖州分行、工行吴兴支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国信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国信证券应当依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建行湖州分行、工行吴兴支行应当配合国信证券的调查与查询。国信证券每季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公司授权国信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包世涛、王晓娟可以随时到建行湖州分行、工行吴兴支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建行湖州分行、工行吴兴支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建行湖州分行、工行吴兴支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国信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建行湖州分行、工行吴兴支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建行湖州分行、工行吴兴支行按月(每月15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国信证券。建行湖州分行、工行吴兴支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建行湖州分行、工行吴兴支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国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国信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国信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建行湖州分行、工行吴兴支行,同时按本协议的要求向公司、建行湖州分行、工行吴兴支行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建行湖州分行、工行吴兴支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国信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国信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国信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公司、银行(建行湖州分行、工行吴兴支行)、国信证券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国信证券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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