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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1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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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4-012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分公司并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科技部2014年1月6日发布的《科技部关于2013年度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结果的通知》(国科发计〔2014〕3号),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组建的“国家空港地面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通过验收,并予以正式命名。

 为进一步做好工程中心的建设运行工作,发挥其对行业技术进步的推动作用,根据公司业务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技术中心”),并于2014年3月10日取得威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环翠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一、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分公司名称: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营业场所: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黄河街16-1号

 3、负责人:孟岩

 4、经营范围:各类航空地面设备及配套产品的相关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油田设备、石油钻井平台用地面设备(海上及陆上)及零部件的研发。(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成立日期:2014年3月7日

 该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二、批准情况及关联交易情况

 1、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设立技术中心不需要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本次公司设立技术中心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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