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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1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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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皖通科技 股票代码:002331 公告编号:2014-016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权变动情况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大股东烟台华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华东”)于2013年10月26日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决定解散公司、进行清算,于2013年10月29日取得了烟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准予拟注销的《备案通知书》((烟莱)登记私备字【2013】年第0153号)。烟台华东于2014年1月19日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烟台华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清算报告》,于2014年2月26日取得烟台市莱山公证处出具的《烟台华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清算报告公证书》(2014烟莱山证民字第373号)。公司于2014年3月7日取得了烟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烟莱)登记私销字【2014】年第0011号)。

截至公告日,烟台华东共持有公司股份20,017,0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34%。

烟台华东于2010年6月25日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志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烟台市高新区中俄科技园大厦324室,注册号为370613200010827,营业期限为2010年6月25日至2022年6月24日,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管理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计算机软件开发、电子产品的代理销售;以自有资产投资及咨询服务;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以上项目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国家法律法规限定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烟台华东自成立以来除持有公司的股份外无其他任何实质性业务开展。

根据烟台华东清算报告,烟台华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按照其股东所占烟台华东的股权比例进行分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元)出资比例股权清算分配股数(股)
1王志洁814,887.018.149%1,631,164
2程庆威611,165.966.112%1,223,375
3刘钟禹611,165.966.112%1,223,375
4王夕众611,165.966.112%1,223,375
5刘永义611,165.966.112%1,223,375
6王 浩514,991.005.150%1,030,861
7彭山林407,443.494.074%815,582
8王广君407,443.494.074%815,582
9范广涛407,443.494.074%815,582
10刘培琳407,443.494.074%815,582
11马术宏407,443.494.074%815,582
12张安波407,443.494.074%815,582
13王立春343,338.793.433%687,264
14侯 燕314,626.053.146%629,789
15李大林314,626.053.146%629,789
16于明顺314,626.053.146%629,789
17曲 华314,626.053.146%629,789
18曲光辉203,722.462.037%407,793
19张 堃203,722.462.037%407,793
20陈志敏203,722.462.037%407,793
21刘炼钢203,722.462.037%407,793
22栾成鹰157,313.021.573%314,895
23初雅萍157,313.021.573%314,895
24孙东升157,313.021.573%314,895
25刘桂滨157,313.021.573%314,895
26郭 斌157,313.021.573%314,895
27王俊卿157,313.021.573%314,895
28胡向平157,313.021.573%314,895
29许栋涛148,331.521.483%296,916
30刘 峰114,541.721.145%229,279
合计10,000,000.00100.00%20,017,069

本次股权变更尚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权过户的相关手续。

二、公司股东的变化情况

本次股权变动导致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烟台华东解散前烟台华东解散后
股东名称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股东名称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烟台华东9.34%王志洁0.76%
程庆威0.57%
刘钟禹0.57%
王夕众0.57%
刘永义0.57%
王 浩0.48%
彭山林0.38%
王广君0.38%
范广涛0.38%
刘培琳0.38%
马术宏0.38%
张安波0.38%
王立春0.32%
侯 燕0.29%
李大林0.29%
于明顺0.29%
曲 华0.29%
曲光辉0.19%
张 堃0.19%
陈志敏0.19%
刘炼钢0.19%
栾成鹰0.15%
初雅萍0.15%
孙东升0.15%
刘桂滨0.15%
郭 斌0.15%
王俊卿0.15%
胡向平0.15%
许栋涛0.14%
刘 峰0.11%

三、其他事项

公司30名自然人股东(王志洁、程庆威、刘钟禹、王夕众、刘永义、王浩、彭山林、王广君、范广涛、刘培琳、马术宏、张安波、王立春、侯燕、李大林、于明顺、曲华、曲光辉、张堃、陈志敏、刘炼钢、栾成鹰、初雅萍、孙东升、刘桂滨、郭斌、王俊卿、胡向平、许栋涛、刘峰)承诺:自公司向烟台华东非公开发行股份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王志洁先生作为公司的董事、副董事长承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本次股权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股权变更对公司经营情况不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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