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152号)核准,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2月20日向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上述非公开发行股份于2014年2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权登记手续,于2014年3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257,495,600股增至307,495,600股。现将非公开发行后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1、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2、本次非公开发行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仍为以高管汤世贤、高鹤鸣、李壮、刘传金组成的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72,770,6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67%;
3、本次非公开发行后,第一大股东仍为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4,649,4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77%;
4、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6%,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4、本次非公开发行后,第一大股东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17.77%与公司第二大股东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6.26%差额为1.51%,小于5%;
5、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汤世贤、高鹤鸣、李壮、刘传金合计持股比例23.67%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17.77%差额为5.9%,大于5%。
本次非公开发行导致的权益变动,公司董事会已于2013年3月1日在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