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编号:临2014-003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市公司及相关方承诺及履行
解决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上海证监局沪证监公司字[2014]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辖区上市公司和相关方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要求,本公司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历年来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14年2月14日发布了公告。截至2014年2月28日,本公司和相关方尚未履行完毕承诺的解决进展情况如下:
控股股东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东航集团”)关于解决房屋产权瑕疵承诺的履约时限存在不符合沪证监公司字[2014]5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情况。控股股东东航集团正在政策允许的基础上对有关承诺事项进行梳理和规范,抓紧时间研究评估解决方案,积极稳妥的处置房屋产权瑕疵承诺事项,本公司将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公告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