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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0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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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市场监管部副主任王娴表示
优先股政策近期择机发布实施
□本报记者 康书伟

 □本报记者 康书伟

 

 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市场监管部副主任王娴4日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独家专访时表示,今年将提交涉及私募基金税收政策的提案,呼吁有关方面尽快完善私募投资基金所得税政策体系,促进机构投资者发展,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

 她透露,在优先股相关征求意见稿发布后,个人、机构投资者和发行人都反馈了积极的意见和建议。目前,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及有关配套文件制定工作已基本完成,将于近期择机发布实施。

 完善私募基金税收政策

 王娴介绍,我国私募基金按照组织形式分为公司型、合伙型和契约型,不同组织形式下私募基金税收政策不同。契约型私募基金由于缺乏必要的税收政策规范,一直处于税收征管盲区。对公司型私募基金,我国将其作为一般法人企业,首先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然后还要在个人投资者环节再缴纳个人所得税,面临双重征税负担。现行政策仍将合伙型私募基金作为一般合伙企业,对其应纳税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按照5%-35%的累进税率征税,各地普遍发布并施行减免税政策,导致国家税收政策陷入形同虚设的尴尬境地。

 她表示,机构投资者对资本市场发展具有基础性作用,但由于我国不同组织形式私募基金税负政策不统一、税率不同,不利于私募基金市场发展。为壮大机构投资者队伍,她表示,应尽快完善私募投资基金所得税政策体系,(下转A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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