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焦点·资产证券化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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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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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亟需突破

 业内人士表示,资产证券化业务开展中存在的难点主要有三方面:从法律层面看,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法律体系相对薄弱,没有出台更高层级的法律规章,会计、税收、信息披露等方面没有完善的配套规定,无法完全满足企业资产证券化未来发展需要。

 从政策层面看,首先,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产品采取审批制;其次,主体资质一般但拥有良好基础资产的企业参与较少;第三,基础资产类型有待进一步丰富,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中明确的信贷资产、信托收益权、商业物业等需要落地,航空公司客票收益权、有限电视收费、版权收费等仍待挖掘;第四,信用评级体系仍待完善。

 从交易制度层面来看,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产品主要在上交所固定收益平台或深交所综合协议平台进行交易,做市制度尚不完善,无法进行标准券质押式回购,影响了产品的流动性,对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定价均带来了一定影响。

 目前,资产证券化业务何去何从仍不明朗。有媒体报道,年内资产证券化业务有望从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值得注意的是,由基金公司子公司开展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采取的正是备案制。

 业内人士建议,若要推动该项业务继续健康发展,应制定更高层级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丰富证券化载体,完善SPV的法律基础,并进一步完善专项计划的独立性;推动完善会计与税收等配套规定;简化审批;进一步拓展原始权益人范围;进一步丰富基础资产类型和投资者范围;拓展企业证券化产品的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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