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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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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3766 股票简称:隆鑫通用 编码:临2014-013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以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2月14日,发布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以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4-010号公告)。

 公告中注明,隆鑫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集团”)、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控股”)及实际控制人涂建华承诺将隆鑫集团所持有的、发行人生产经营所需的第7类和第12类境外注册商标及商标申请无偿给公司,并在转让完成前无偿许可发行人使用该等境外注册商标。前述需办理过户手续的境外注册商标及商标申请(以下简称“境外商标”)共计168件,截止2013年12月31日,已经核准转让117件,未核准转让51件。

 经公司进一步核实,截止2014年2月25日,前述境外商标已经核准转让138件,未核准转让30件(其中11件为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需使用)。未完成核准转让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境外国家及地区的主管机构对商标转让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程序和审查周期)不相同,目前相关转让手续还在审查过程中。

 根据隆鑫集团、隆鑫控股及涂建华先生出具的相关承诺,前述30件境外商标获得核准转让前,公司有权无偿且无争议使用该等境外商标,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公司承诺在2015年12月31日以前全部完成前述境外商标核准准让手续。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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