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色纺 公告编号:2014-002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2月1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2月26日上午10时在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2号联合广场B座14楼会议室以现场加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孙伟挺先生主持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3年度董事会报告》详见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
独立董事吴镝先生、刘雪生先生、郭克军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报告全文详见2014年2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3年度,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实现合并净利润为188,558,438.93元,其中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合并净利润200,269,135.85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254,396,176.31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017,793,203.51元;母公司本年度累计可供分配利润249,263,148.54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全文详见2014年2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报告全文和摘要详见2014年2月28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3年度,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实现合并净利润为188,558,438.93元,其中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合并净利润200,269,135.85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254,396,176.31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017,793,203.51元;母公司本年度累计可供分配利润249,263,148.54元。
综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长期利益,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决定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1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3,299.2573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0,824,814.33元。该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并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拟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审计费用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详见2014年2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九、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3年社会责任报告》。内容详见2014年2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见2014年2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内容详见2014年2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孙伟挺先生、陈玲芬女士、张际松先生、王国友先生、宋晨凌女士回避表决。《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情见2014年2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本议案。
十三、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期货套保交易的议案》。
《关于2014年度预计参与期货套保交易事项的公告》详见2014年2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四、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有关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因公司独立董事人员发生变化,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作如下调整:
| 专门委员会 | 主任委员 | 委员 | 委员 |
|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 胡永峰 | 郭克军 | 孙伟挺 |
| 提名委员会 | 胡永峰 | 刘雪生 | 陈玲芬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郭克军 | 刘雪生 | 陈玲芬 |
| 审计委员会 | 刘雪生 | 胡永峰 | 王国友 |
十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任命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聘任胡旭先生为公司营运副总监;
聘任江德良先生为公司财务副总监;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从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丁敏女士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不再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董事会对丁敏女士在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的勤勉尽责表示感谢。
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天子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由此,变更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宋晨凌 | 刘天子 |
| 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2号联合广场B座14楼(518033) |
| 电话 | 0755-83735542 | 0755-83735593 |
| 传真 | 0755-83735585 | 0755-83735585 |
| 邮箱 | hfscl@e-huafu.com | liutianzi@e-huafu.com |
十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借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持续生产经营与技术改造项目的需要,预计公司2014年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开具信用证、票据贴现等形式的融资。为确保资金需求,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和总裁在授信额度内申请授信事宜,并同意其在借款行或新增银行间可以调剂使用,授权期限一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会计政策的议案》;
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个别认定的方式评估减值损失,其中:表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具体量化标准为: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50%(含50%)或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则表明其发生减值;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20%(含20%)但尚未达到50%的,本公司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格波动率等,判断该权益工具投资是否发生减值。
《关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会计政策》属于新增会计政策,不存在对以前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的影响;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会计政策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同意新增此项会计政策。监事会同意新增此项会计政策。
此议案无须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附:1、章程修改内容对比表;
2、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3、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特此公告。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1:章程修改内容对比表
| 序号 | 条款 | 原内容 | 修改后内容 |
| 1 | 第一百一十九条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 |
附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胡旭,男,中国国籍,1977年11月出生,毕业于重庆工学院工商管理专业,2000年参加工作,历任上海汉伦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厂长、金光APP(中国)投资有限公司OPBU供应链处长、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副总裁。2013年9月加盟华孚任经营管理中心总经理。
胡旭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江德良,男,中国国籍,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72年8月出生,毕业于上海港湾学校水运会计专业,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MBA,1993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PC事业部财务经理、深圳南方中集集装箱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西域(珠海)保税区集装箱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副总经理、深圳市东润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
江德良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附三: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刘天子,女,中国国籍,1986年1月出生,金融学硕士,具有证券从业资格。2012年7月至今就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13年7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刘天子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色纺 公告编号:2014-003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4年2月1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2月26日上午11时在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2号联合广场B座14楼会议室以现场加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盛永月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同意董事会关于《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编制的《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3年度,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实现合并净利润为188,558,438.93元,其中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合并净利润200,269,135.85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254,396,176.31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017,793,203.51元;母公司本年度累计可供分配利润249,263,148.54元。
综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长期利益,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决定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以201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3,299.2573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0,824,814.33元。该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同意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适应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及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因此,同意董事会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方董事孙伟挺先生、陈玲芬女士、张际松先生、王国友先生、宋晨凌女士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按照等价有偿原则,根据公允市价进行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期货套保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14年度期货套保交易符合实际经营需要,同意董事会《关于2014年度期货套保交易的议案》,并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借款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持续生产经营与技术改造项目的需要,预计公司2014年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同意董事会《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借款的议案》,并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会计政策的议案》;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关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会计政策的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会计政策的议案》。
特此公告。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色纺 公告编号:2014-006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 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现就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4年3月20日(星期四)上午10:00
(二)股权登记日:2014年3月13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2号联合广场B座14楼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六)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3月13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所聘请的律师,议题中应包括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2014年度期货套保交易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借款的议案》
三、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时间:2014年3月17日9:00-17:00时
2、会议登记办法: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请于2014年3月17日下午17时前持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领取会议相关资料,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3月17日17时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3、会议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3735593 传真:0755-83735585
联 系 人:刘天子 邮编:518033
4、其他事项: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题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 | 议 案 名 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 1 |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
| 2 | 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
| 3 | 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
| 4 | 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 | |
| 5 | 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 | | |
| 6 | 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 |
| 7 | 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
| 8 | 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
| 9 | 关于2014年度期货套保交易的议案 | | | | |
| 10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 | | |
| 1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 12 |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借款的议案 | | | | |
注:以上议案请在相应的表决栏内划√,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四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色纺 公告编号:2014-007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4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 序号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预计2014年度交易总金额 | 2013年预计发生额 | 2013年实际发生额 | 2013年关联交易占同类业务的比例 |
| 1 | 原料采购 | 新疆恒孚棉产业集团 | 50,000万 | 50,000万 | 8,200万 | 2.72% |
| 2 | 租赁费 | 余姚华联 | 100万 | 100万 | 100万 | |
| 3 | 租赁费 | 宁海华联 | 350万 | 350万 | 337万 | |
| 4 | 原料采购 | 中棉上海 | 50,000万 | 150,000万 | 9,087万 | 3.01% |
| | 总计 | 100,450万 | 200,450万 | 17,724万 | |
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由非关联方董事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联董事孙伟挺先生、陈玲芬女士、张际松先生、王国友先生、宋晨凌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
此次关联交易尚需经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益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情况介绍
1)新疆恒孚棉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652900050002511,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506号美克大厦九层901室,法定代表人孙伟挺,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实收资本壹亿元人民币,实际控制人为华孚控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棉花收购、销售;农作物种植;棉纱、棉布的生产、销售;投资兴办实业。营业期限为2008年8月1日至2028年8月1日。
2)余姚华联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9月16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企合浙甬总字第008569号,住所为余姚市纺织路1号,法定代表人孙伟挺,注册资本为6,523.49万元人民币,控股股东为华孚控股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合资经营(港资)企业,经营范围为工业用特种纺织品、棉纱、棉布、服装、纤维制成品的制造、加工。
3)宁海华联纺织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曾隶属华联控股。2004年10月,华孚控股对宁海华联纺织有限公司实施租赁经营。2007年12月31日期满后,经华孚控股和华联控股协商,由浙江华孚色纺租赁宁海华联进行经营。2009年1月1日,浙江华孚色纺与宁海华联签订了独家委托加工协议。2009年12月28日,控股股东华孚控股有限公司受让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控股”)持有的95%、深圳市华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物业”)持有的5%宁海华联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海华联”)股权,成为宁海华联唯一股东,三方已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于2009年12月28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4)中棉集团上海棉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棉上海”)成立于1996年5月14日,初始投资伍佰万人民币,由中棉集团直接持股90%、间接持股10%设立。注册号310115000333237,法定代表人石金凯,公司地址:浦东新区高桥镇花山路706号802室,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为棉花及制品、麻及制品、化纤及制品、农副土特产、粮油及制品等。2010年9月8日,中棉上海于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同意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浙江聚丰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丰贸易”)投资1470万人民币,持有中棉上海49%的股权,北京中棉通泰经贸有限公司持有34.33%股权,中华棉花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5%的股权,中棉集团河南棉花有限公司持有1.67%的股权。
2、关联方2013年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 | 新疆恒孚 | 余姚华联 | 宁海华联 | 上海中棉 |
| 总资产 | 60,392.68 | 97,542.27 | 38,983.99 | 18,911.46 |
| 净资产 | 8,397.01 | 41,593.09 | 678.89 | 3,740.97 |
| 营业收入 | 126,134.32 | 62,045.98 | 55,985.06 | 67,359.67 |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新疆恒孚棉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余姚华联纺织有限公司、宁海华联纺织有限公司均为同一控股股东华孚控股有限公司控制下的子公司。中棉集团上海棉花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聚丰贸易的联营公司,与本公司的棉花采购形成关联交易。
4、履约能力分析
华孚控股有限公司及旗下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市场信誉较高,具备履约能力。
5、定价政策和采购依据
上述关联采购为生产所需的原材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购价格依据市场同期公允价格确定。房屋租赁也参照了当地的租赁标准。
6、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项目的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没有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四位独立董事审查并认可。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项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业务行为,双方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孙伟挺先生、陈玲芬女士、张际松先生、王国友先生、宋晨凌女士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各关联人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色纺 公告编号:2014-008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4年度预计参与期货套保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参与期货套保交易的情况概述
公司2014年拟对棉花期货进行交易,根据市场和公司经营情况,预计公司 2014年度开展期货套保交易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公司进行套期保值的数量不超过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期货持仓量不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量。
套保期货品种:纽约期货交易所(NYBOT)的棉花合约、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棉花合约。
上述期货套保交易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
二、公司参与期货套保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拟参与期货套保交易的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中主要使用的原材料,参与上述品种的期货套保交易是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近两年,棉花价格波动剧烈而频繁,公司参与期货市场交易,与现货市场交易相结合,将有效拓宽采购渠道,有利于公司规避棉花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保持持续稳定的经营效益。
三、公司参与期货套保交易的准备情况
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5号——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6号——衍生品投资》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对期货套保交易的组织机构、授权制度、交易计划、交易管理、档案管理、保密制度、信息披露和会计政策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参与期货套保交易的人员均为专业人士,充分理解拟交易衍生品的特点及风险。
四、期货套保交易的风险分析
1. 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制度发生重大变化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如果公司选择的期货公司在交易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也可能给公司带来损失。
2. 市场风险: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价格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公司权益遭受损失。
3. 操作风险:行情系统、下单系统等可能出现技术故障,导致无法获得行情或无法下单;或者由于操作人员出现操作失误,都可能会造成损失。
4. 流动性风险:当公司无法及时补足保证金时,可能会被强制平仓而遭受损失。
5. 信用风险:交易价格出现对交易对方不利的大幅度波动时,交易对方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规定,取消合同,造成公司损失。
五、风险管理策略的说明
公司参与期货套保交易是为了开拓采购和销售渠道,规避棉花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规定:从事期货套保交易活动时严禁投机。
公司将严格按照《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规定来安排计划、审批、指令下达、操作、稽查、审计等环节并进行相应的风险控制和管理。
六、期货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期货套保交易品种均在场内的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和纽约商品交易所交易,市场透明度大,成交活跃,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期货套保交易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
八、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吴镝先生、郭克军先生、刘雪生先生、胡永峰先生就公司参与期货套保交易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参与期货套保交易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 公司已就参与期货套保交易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及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3. 公司期货套保交易仅限于与企业正常生产经所营所使用的原材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将期货套保交易作为拓宽采购渠道的途径以及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的有效工具,通过加强内部控制和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经营水平,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的经营效益。公司参与期货套保交易是必要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
特此公告。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色纺 公告编号:2014-009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在2014年使用最高额度为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该理财事项,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截止日为2014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以购买理财产品,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5亿元、连续十二个月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实际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将根据公司资金实际情况增减。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固定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本项保本型理财产品授权截止日为2014年12月31日。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投资理财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故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核查为主;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收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进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监事会意见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色纺 公告编号:2014-010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3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4年3月4日(星期二)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3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届时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孙伟挺先生、总裁陈玲芬女士、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宋晨凌女士、独立董事刘雪生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