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4-005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2月14日(星期五)以专人送达及邮件方式送达给公司7名董事。会议采用现场方式于2014年2月26日(星期三)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周和平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2014年2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3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2014年2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桂全宏、曾凡跃、陈燕燕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2013年度报告相关章节,《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3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33,247.0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9.77%,实现营业利润9,522.38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33.05%,保持稳定增长,由于2012年公司业绩中含有重大资产收购项目收益2,523.09万元,受此影响公司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8,309.1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7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12.58%。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审字[2014]48140003号《审计报告》,2013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83,091,298.2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0,021,752.5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002,175.26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3,019,577.3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03,790,936.01元,减报告期执行2012年利润分配21,984,622.08元,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4,825,891.23元。
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9,067.6974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向新老股东派现人民币17,120,308.41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以上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12年-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募集资金201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于2014年2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配股保荐机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就该专项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内容刊登于2014年2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2013年度报告审计费用85万元,并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提供审计服务。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登于2014年2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业绩考核方案,2014年董事长薪酬拟定在税前不超过100万元。
关联董事周和平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业绩考核方案,2014年监事薪酬总额拟定税前不超过120万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业绩考核方案,2014年公司董事(不含董事长、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拟定税前不超过360万元(不含股权激励收益部分)。
关联董事王宏晖女士、向克双先生、许岳明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1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在保持良好现金流动水平和偿债能力的前提下,2014年度公司计划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壹拾贰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1年,自公司与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之日起计算。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银行实际授予授信情况,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决定借款金额,办理相关借款手续,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周和平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于2014年2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利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在本额度范围内,用于风险投资的资金可循环使用。
《关于以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刊登于2014年2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14年度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利用不超过人民币1,100万元的保证金额度,于2014年度在上海期货交易所和伦敦期货交易所开展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关于开展2014年度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刊登于2014年2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4年3月21日(星期五)在本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刊登于2014年2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4-006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2月14日(星期五)以专人送达及邮件方式送达给公司3名监事。会议于2014年2月26日(星期三)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雄心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2014年2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3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2014年2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此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该预案需经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管理严格遵循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和承诺投入项目一致,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方面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未发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2013年度报告审计费用85万元,并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提供审计服务。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执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作用。2013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刊登于2014年2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4-008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
瑞华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继续聘任瑞华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制度》、《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4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审计工作质量符合行业监管要求,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2、经核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4-009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2013年度销售情况,公司2014年度拟继续与关联方发生购销货物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4,100.00万元(含税),具体计划如下: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4年拟发生交易金额(万元) | 2013年度实际发生金额(万元) |
| 南京苏沃热缩材料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 | 0 | 202.74 |
| 南京苏沃新材料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 | 3,000.00 | 740.12 |
| 保定沃尔达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 | 100.00 | 31.01 |
| 深圳中广核沃尔辐照技术有限公司 | 加工、购销 | 11,000.00 | 7,983.02 |
2、审议程序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已于2014年2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周和平先生回避表决。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南京苏沃热缩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南京苏沃热缩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苏沃”)法人代表周红旗,注册资本50万元,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地为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20号2单元103室,经营范围为热缩型电缆附件、冷缩型电缆附件、热缩材料制品、机电设备销售;电力工程信息咨询。截止2013年12月31日,南京苏沃财务数据:总资产1,423.49万元,净资产67.2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68.76万元,净利润1.22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近几年持续向南京苏沃销售热缩套管等产品。南京苏沃法定代表人周红旗先生系公司董事长周和平先生之兄弟,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5第(四)项的相关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南京苏沃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公司与南京苏沃的日常关联交易为销售产品,不存在形成坏账风险。
(二)南京苏沃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南京苏沃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新苏沃”)于2013年8月20日经南京市浦口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周红旗,注册资本:100万元,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地为南京市浦口区大桥北路1号华侨广场2307室,经营范围为:电力电缆附件、绝缘材料、复合型全绝缘封闭管型母线、电气机械、机电设备、电线电缆、通信设备、电子产品、建筑材料销售;工程技术服务。截止2013年12月31日南京新苏沃财务数据:总资产348.05万元,净资产100.8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84.04万元,净利润0.86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南京新苏沃法定代表人周红旗先生系公司董事长周和平先生之兄弟,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5第(四)项的相关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南京新苏沃于2013年8月20日成立,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公司与南京新苏沃的日常关联交易为销售商品,不存在形成坏账的风险。
(三)保定沃尔达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保定沃尔达电力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定沃尔达”)法人代表吴伟,注册资本50万元,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地为保定市北市区天鹅东路西苑小区北区4号楼北-3,经营范围为热缩、冷缩电缆附件耐高温绝缘材料、套管、电缆、电力设备、绝缘防护设备批发、零售。截止2013年12月31日,保定沃尔达财务数据:总资产92.31万元,净资产41.2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2.38万元,净利润0.31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近几年持续向保定沃尔达销售热缩套管等产品。保定沃尔达法定代表人吴伟系公司董事长周和平先生之兄弟的配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5第 (四)项的相关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保定沃尔达经营稳定,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公司与保定沃尔达的日常关联交易为销售产品,不存在形成坏账风险。
(四)深圳中广核沃尔辐照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深圳中广核沃尔辐照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营公司”或“中广核沃尔”)于2013年6月3日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杨新春,注册资本:3,000万元,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地为深圳市坪山新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综合楼七楼,经营范围为:辐照技术开发、应用;辐照加工服务(以上涉及许可证管理的需凭许可证经营);化工产品、电子产品、电力产品及高新材料的购销;贸易进出口;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普通货运。截止2013年12月31日,中广核沃尔财务数据:总资产7,096.88万元,净资产3,197.1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805.63万元,净利润197.10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中广核沃尔40%股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第二章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广核沃尔为公司与中广核(北京)核技术应用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其中公司持有中广核沃尔40%股权,中广核(北京)核技术应用有限公司持有中广核沃尔60%股权,中广核沃尔股东经营情况稳定,不存在履约能力风险。
三、定价依据和交易价格
关联方适用公司统一的经销商供货与回款条件,按照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没有任何额外优惠。任何一方都不能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南京新苏沃、保定沃尔达、中广核沃尔销售产品能够保证良好的销售渠道,为正常的商业往来,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此类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对公司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对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实施、决策程序及以前年度实际交易情况等的核查,现就公司2014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1、2014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认为2014年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我们同意公司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2、公司2014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4-010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同时,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风险投资概述
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增加公司收益。
投资额度:在任一时点用于风险投资的金额折合人民币合计不得超过1亿元, 在本额度范围内,用于风险投资的资金可循环使用。
投资方式: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信托产品投资以及其他风险投资。
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风险投资之日起3年内有效。
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
二、风险投资审批、决策与管理程序
公司董事长为风险投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签署风险投资相关的协议、合同。
公司投资中心负责风险投资项目的运作和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风险投资项目的调研、洽谈、评估,执行具体操作事宜。公司在风险投资项目有实际性进展或实施过程发生变化时,投资中心相关责任人应在第一时间(一个工作日内)向董事长报告并同时知会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应立即向董事会报告。
公司财务中心负责风险投资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并负责对风险投资项目保证金进行管理。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风险投资项目的审计与监督,每个会计年度末应对所有风险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风险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对风险投资进行事前审查,对风险投资项目的风险、履行的程序、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出具审查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每个会计年度末,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对所有风险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对于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项目应当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
三、风险投资的风险分析及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风险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由于风险投资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公司拟通过以下具体措施,力求将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的同时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
1、公司已制定《风险投资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司风险投资行为,有利于公司防范风险投资风险,保证风险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严格执行岗位分离操作制度等。
2、必要时可以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风险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3、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决策、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四、风险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风险投资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风险投资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益,为公司增加投资收益,并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承诺
公司进行风险投资期间不属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属于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属于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公司承诺进行风险投资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风险投资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建立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对风险投资的审批权限和程序、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风险投资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进行风险投资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4-011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
2014年度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2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14年度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14年度开展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乐庭电线工业(惠州)有限公司、惠州乐庭电子线缆有限公司、乐庭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乐庭电线”)、深圳市沃尔特种线缆有限公司主营电线产业中,生产所需铜材占原材料成本约70%以上,其价格波动较大,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了较大影响。为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控制经营风险,锁定订单利润,公司拟于2014年度开展铜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套期保值交易情况
公司主要在上海期货交易所和伦敦期货交易所进行套期保值操作,铜最高持仓量不超过1,000 吨,预计保证金占用不超过人民币1,100万元,用于2014年1月至12月期货交易。期货领导小组将根据市场情况分批投入保证金,不会对公司经营资金产生较大影响。(铜成本以55,000RMB/T计算)
二、套期保值目的
公司从事商品期货交易,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生产经营中使用的原材料价格涨价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三、期货品种
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伦敦期货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的铜期货品种,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四、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原材料需求测算,并秉承谨慎原则,2014年度预计所需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1,100万元。
如拟投入资金有必要超过人民币1,100万元的,应将关于增加年度期货套期保值投入总额的议案及其分析报告和具体实施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按公司《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五、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锁定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订套期保值合约及平仓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依据公司经营状况以及与客户锁定的材料价格和数量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适时购入相应的期货合约,在现货采购合同生效时,做相应数量的期货平仓。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并在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在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公司可能无法实现在材料锁定价格或其下方买入套保合约,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按照公司《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此外,在期货价格波动巨大时,公司甚至可能存在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4、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5、客户违约风险:铜价格出现不利的大幅波动时,客户可能违反材料采购合同的相关约定,取消产品订单,造成公司损失。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伦敦期货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的铜期货品种,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进行套期保值的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与客户锁定价格的材料数量,持仓时间应与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期货交易管理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如须追加保证金,则须上报公司董事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3、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5号: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对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品种、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根据该制度,设立了专门的风险控制岗位,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4、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5、公司在针对客户锁价进行期货套期保值操作时,对客户的材料锁定数量和履约能力进行评估。小批量且没有违约风险的,实行一次购入套保合约;而对批量较大的客户将全面评估其履约付款能力,按一定的风险系数比例由公司期货操作小组分批进行套期保值操作,以达到降低风险的目的;另外,如果客户在铜价格出现不利变化时违约,公司还将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七、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期货市场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就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的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锁定公司的主要原材料成本,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4-012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2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所形成的《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4年3月21日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4年3月21日(星期五)上午9:30
2、会议地点:深圳市坪山新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
5、会议期限:半天
6、股权登记日:2014年3月17日(星期一)
二、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募集资金201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关于制订<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2014年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11、审议《关于2014年监事薪酬的议案》;
12、审议《关于2014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3、审议《关于申请201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4、审议《关于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5、审议《关于以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上述第1、2、4-15项议案均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年度述职报告。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4年3月1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4年3月19日—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5: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4年3月20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王占君、李翠翠
联系电话:0755-28299020
传 真:0755-28299020
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
邮编:518118
2、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28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 序号 | 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 2 | 《关于<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 3 | 《关于<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 4 | 《关于<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 5 | 《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 6 | 《关于<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 |
| 7 | 《<关于募集资金201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 |
| 8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 9 | 《关于制订<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10 | 《关于2014年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 | | |
| 11 | 《关于2014年监事薪酬的议案》; | | | |
| 12 | 《关于2014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 | |
| 13 | 《关于申请201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
| 14 | 《关于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 15 | 《关于以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 | | |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4-013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13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使广大投资者更全面了解本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本公司定于2014年3月12日15:00—17:00 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002130/)参与年度报告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周和平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王宏晖女士;独立董事陈燕燕女士;财务总监马葵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占君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