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钢圈 公告编号:2014-006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3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审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幅度(%) |
| 营业总收入 | 1,284,829,911.40 | 1,133,590,675.97 | 13.34% |
| 营业利润 | 87,856,491.76 | 70,445,392.16 | 24.72% |
| 利润总额 | 97,087,850.52 | 84,338,081.82 | 15.1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2,529,410.51 | 62,990,506.09 | 15.14% |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16 | 0.13 | 23.08%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84% | 3.86% | -0.02% |
| | 本报告期末 | 本报告期初 | 增减变动幅度(%) |
| 总 资 产 | 2,916,924,443.53 | 2,742,101,327.01 | 6.3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 1,914,225,066.37 | 1,853,208,272.01 | 3.29% |
| 股 本 | 513,700,050.00 | 257,600,000.00 | 99.4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3.73 | 3.60 | 3.61% |
注:1、上述数据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2、公司于2013年3月实施了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截止2012 年12月31日股本257,6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通过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由257,600,000股增至515,200,000股。
3、依据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上市公司股票的议案》,截止2013年11月12日,公司实施回购了1,499,950股,总股本相应由515,200,000股变更为513,700,050股。
4、上表中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和本报告期初每股净资产均按最新股本计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经营业绩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128,482.9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3.34%,实现营业利润 8,785.65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4.7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252.9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15.14%,主要原因为:
(1)受下游客户市场需求增加及新开发市场等因素影响,公司2013年主营产品收入实现稳步增长;
(2)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了财务费用。
2、财务状况说明
报告期末,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公司总资产达291,692.44万元,同比增长6.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91,422.51万元,同比增长3.29%,主要系公司2013年实现净利润增加所致。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对2013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10%—60%。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前次披露的业绩预计不存在差异。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钢圈 公告编号:2014-007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4年2月17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2月27日上午9:00在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参加现场会议5人,参加通讯表决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高赫男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4年3月14日届满,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名高赫男先生、姜开学先生、王志成先生、邹志强先生、崔积旺先生、崔积和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拟提名于春全先生、刘长华先生、邱靖之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独立董事候选人将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公司董事会对即将届满离任的独立董事张书林先生、王立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上述独立董事离任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还需提交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九条进行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详见附件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登载于2014年2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该议案还需提交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公司部分土地、房产为抵押向银行申请办理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于2008年以部分土地、房产为抵押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申请办理的授信额度已到期,相关的土地、房产已经办理了抵押注销手续。为不影响后续银行信贷业务的办理,决定仍以上述资产为抵押,继续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申请办理授信额度约2.3亿元。同时,统一授权董事长或财务负责人在该授信额度和期限内办理银行借款、签署相关协议等事项。
详细内容请见登载于2014年2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还需提交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拟定于2014年3月15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请见《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该公告登载于2014年2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2月27日
附件一: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高赫男: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大学学历。2007年进入公司先后担任总经理助理、副董事长、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控股子公司赛诺特(龙口)车轮制造有限公司董事。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志成先生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252.48万股股份。曾于2013年10月14日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处分。
姜开学: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2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任龙口市铸造厂技术科长、山东龙口兴民车轮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山东兴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志成先生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1,409.56万股股份。曾于2013年10月14日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处分。
王志成: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出生,大学学历。持有公司17,384.8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3.84%,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邹志强: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任龙口市铸造厂销售科长、山东龙口兴民车轮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山东兴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现任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志成先生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1,378万股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崔积旺: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任龙口市铸造厂财务科长、山东龙口兴民车轮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山东兴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现任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赛诺特(龙口)车轮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志成先生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1,378万股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崔积和: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生,大专学历,政协龙口市第十届、十一届和十二届委员会委员、政协龙口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委。于1999年12月进入公司,曾任龙口市一轻工业局党委秘书、龙口市铸造厂办公室主任、山东龙口兴民车轮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志成先生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236.7万股股份。曾于2013年10月14日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处分。
于春全:男,1951年生,1982年毕业于北京建筑工程学院道桥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2-2008年11月在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历任科长、处长、局长助理、副局长、总工程师;2005-2008年任北京奥组委交通部长;2008年11月-2011年12月任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任北京理工大学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及交通管理顾问、北京人民警察学院教授,北京交通工程学会常务副理事长,中国交通工程学会副秘书长,中国城市交通规划学术委员会委员。现任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长华: 男,中国籍,中共党员,1954年生,本科学历。曾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经济审判庭庭长兼调解中心主任、执行庭庭长,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督导室副主任。2010年起任北京市高界律师事务所资深顾问。现任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重型机械研究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邱靖之:男,中国籍,中共党员,1976年3月生,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证券业务特许资格),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第一、二、三届委员,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主任会计师班第二期学员。1999 年10月加入天职国际,审计、咨询行业从业近15年,历任审计员、高级审计员、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总所审计二部主任,湖南分所所长、天职国际副董事长、天职国际常务副主任会计师。现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主任会计师、合伙人。现任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二: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修订前后对照表
|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股利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合理、稳定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 | 未修订 |
| (二)利润的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 (二)利润的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但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
(三)现金分配的条件和比例:在当年盈利的条件下,且在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时,公司应当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一般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但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当公司当年年末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或者当年合并报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时,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 |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
| (四)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采取股票股利等方式分配股利。 | (四)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采取股票股利等方式分配股利。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
| (五)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 未修订 |
(六)决策机制与程序: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并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预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派发事项。 | 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可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中小股东提供便利。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预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派发事项。 |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报、半年报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若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应在年报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 此条款删除。 |
(八)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 此条款删除。 |
(九)分红政策确定后不得随意调整而降低对股东的回报水平,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调整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应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应当由董事会拟定变动方案,由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意见,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公司就制订、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等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可以采取网络投票或其他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 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可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中小股东提供便利。必要时独立董事可公开征集中小股东投票权。
股东大会审议分红政策调整事项的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
| (十)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 此条款未修订,序号改为(八)。 |
| |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钢圈 公告编号:2014-008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于2014年2月17日以传真、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2月27日上午8:30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由召集人吕守民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4年3月14日届满,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拟提名吕守民先生、姜海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以上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后与职工代表监事陈伟涛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自股东大会选举之日起任期三年。
拟新聘任的监事,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还需提交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2月27日
附件: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吕守民: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年出生。曾任哈尔滨市食品贸易公司劳动服务公司经理、山东龙口兴民车轮有限公司综合部部长。现任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部长、监事会主席。
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23.67万股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姜海: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出生,大学学历。曾任龙口铸造厂职工、山东龙口兴民车轮有限公司经营部部长。现任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海外事业部部长、监事。
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126.24万股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钢圈 公告编号:2014-009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14年2月26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经过与会人员讨论和投票,选举陈伟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届时将与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2月28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陈伟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0年12月04日出生,中专学历。曾就职于山东龙口兴民车轮有限公司采购部,2007年12月至今就职于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自2011年3月15日起任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陈伟涛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钢圈 公告编号:2014-010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2月27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14年3月15日(星期六)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4年3月15日(星期六)上午9时
2、会议地点: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5、会议期限:半天
6、股权登记日:2013年3月12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选举高赫男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姜开学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选举王志成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选举邹志强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选举崔积旺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选举崔积和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1选举于春全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选举刘长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选举邱靖之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二:《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吕守民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姜海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议案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以公司部分土地、房产为抵押向银行申请办理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一和议案二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议案三需以特别决议通过。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4年3月1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4年3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4年3月13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刘兴博
联系电话:0535-8882355
传真电话:0535-8886708
地址: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
邮编:265716
2、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附:授权委托样本
特此公告。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2月28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结果 |
| 一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1 | 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计投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总数=持有股数×6) | 同意票数(股) |
| 1.1 | 选举高赫男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2 | 选举姜开学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3 | 选举王志成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4 | 选举邹志强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5 | 选举崔积旺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6 | 选举崔积和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2 | 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计投票选举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总数=持有股数×3) | 同意票数(股) |
| 2.1 | 选举于春全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2 | 选举刘长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3 | 选举邱靖之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二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累积投票选举监事的表决权总数=持有股数×2) | 同意票数(股) |
| 1 | 选举吕守民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 |
| 2 | 选举姜海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 |
|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三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四 | 关于以公司部分土地、房产为抵押向银行申请办理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
说明:其中议案一、二在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个议案中股东的有效表决总票数=股东持股数×该议案候选人数,请在空格内逐项填写投票数。在对议案三、四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钢圈 公告编号:2014-011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公司部分土地、房产为抵押向银行申请办理授信额度的议案》,拟以公司部分土地、房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3亿元的综合授信。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2008年以部分土地、房产为抵押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申请办理的授信额度已到期,相关的土地、房产已经办理了抵押注销手续。为不影响后续银行信贷业务的办理,决定仍以上述资产为抵押,继续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为此向银行提供抵押担保。具体明细如下:
| 金融机构 | 授信额度(亿元) | 被担保方 | 担保类型 | 期限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 | 2.3 | 本公司 | 自有房地产抵押担保 | 自双方签署合同日起五年 |
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无关联关系。
(二)抵押物基本情况
| 序号 | 土地证号 | 面积(m2) |
| 1 | 龙国用(2008)第0061号 | 95125.0 |
| 2 | 龙国用(2008)第0065号 | 104610.0 |
| 3 | 龙国用(2008)第0066号 | 4875.0 |
| 4 | 龙国用(2008)第0068号 | 11973.0 |
| 5 | 龙国用(2008)第0063号 | 10587.0 |
| 6 | 龙国用(2008)第0067号 | 12505.0 |
| 7 | 龙国用(2008)第0069号 | 11696.0 |
| 8 | 龙国用(2008)第0070号 | 4321.0 |
| 9 | 龙国用(2008)第0071号 | 12800.0 |
| 土地小计 | / | 268492.0 |
| 序号 | 产权证号 | 面积(m2) |
| 1 | 龙房权证龙港字第00000348号 | 16686.18 |
| 2 | 龙房权证龙港字第00000349号 | 11826.7 |
| 3 | 龙房权证龙口字第GC1003号 | 24570.72 |
| 4 | 龙房权证龙口字第GC0643号 | 34009.46 |
| 5 | 龙房权证龙口字第GC1005号 | 60471.94 |
| 6 | 龙房权证龙口字第GC1007号 | 8899.6 |
| 房产小计 | / | 156464.6 |
烟台洪盛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抵押土地、房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土地估价报告》和《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本次抵押资产评估总价值为32,696.81万元。
公司上述资产目前不存在抵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未涉及资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未被查封、冻结。
二、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赫男
注册资本:513,700,050元
经营范围:加工制造车轮、钢管、橡塑制品、钢化玻璃、五金配件;销售农用运输车及钢材,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表仪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注册地址: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2013年1-9月 | 2012年度 |
| 资产总额 | 3,035,953,042.16 | 2,742,101,327.01 |
| 负债总额 | 1,092,942,694.56 | 867,234,061.31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1,921,276,404.55 | 1,853,208,272.01 |
| 资产负债率 | 36.00% | 31.63% |
| 营业收入 | 959,842,483.51 | 1,133,590,675.97 |
| 利润总额 | 91,868,616.33 | 84,338,081.82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8,796,132.55 | 62,990,506.09 |
注:2012年财务数据经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3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以自有土地、房产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提供抵押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融资需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进行,贷款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该抵押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关于以公司部分土地、房产为抵押向银行申请办理授信额度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公司此前无对外担保。
本次公司新增对自身提供担保最大额度总额为2.3亿元,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2.41%。
(二)公司累计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外逾期担保以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五、担保协议或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申请人民币2.3亿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为双方签署合同日起五年。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最终实际融资及担保总额将不超过上述总额度。
六、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