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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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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业绩快报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14-012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3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1,109,072,146.111,022,773,651.338.44
营业利润192,782,242.43159,246,418.9421.06
利润总额199,704,180.04170,472,266.2717.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5,944,292.48143,095,539.6615.97
基本每股收益(元)0.7050.724-2.6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76%12.09%-2.33
项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2,328,556,057.021,985,485,816.7317.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762,084,653.641,631,425,229.088.01
股本235,240,922.00117,620,461.001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7.4913.87-46.00

注:上述数据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经营业绩说明

201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10,907.21万元,较上年同期的102,277.37 万元,增长8.44 %;营业利润19,278.22万元,较上年同期的15,924.64 万元,增长21.0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594.43万元,较上年同期的14,309.55万元,增长15.97%。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巩固国内市场占有率,推进北美市场持续增长,加快欧洲市场战略布局,结合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公司市场结构和产品不断优化,抗风险能力与竞争力持续提升;通过技术创新、成本控制以及全面实施精益生产等有效措施,实现了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2013年度,公司综合毛利率、销售净利率分别为33.89%、15.00%,同比分别增长2.65和1.01个百分点。

2、财务状况说明

报告期末,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32,855.61万元,较期初增长17.28%,总负债54,989.54万元,较期初增长55.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76,208.47万元,较期初增长8.01%,其中,负债增加比例较大,主要原因为(1)应付款项增加11,500.98万元;(2)借款增加7,889.08万元。

2013年7月,公司实施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35,240,922股,致使201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同比下降46%。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2013年三季报中对2013年全年进行预计的经营业绩不存在差异。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14-013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内配”) 于2013年9月13日披露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2),授权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2014年1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3),授权将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额度增加16,000万元,合计不超过26,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项,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014年2月26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发行的“蕴通财富·日增利”人民币对公理财产品共计人民币5,000万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一)基本信息

理财计划名称蕴通财富·日增利90天
产品类型保证收益
产品风险评级极低风险(交通银行内部评级)
产品投资范围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和公开评级在投资级以上的债券市场工具及金融衍生产品等。
投资起止日2014年2月27日—2014年5月28日
实际理财天数90天
投资收益率预期年化收益率5.8%
产品收益计算方法产品收益=理财本金*投资收益率(年率)*实际持有天数/365
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伍仟万元整(RMB5,000万元)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无关联关系。

(三)主要风险揭示

本理财计划有风险,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风险:

1、政策风险:理财产品项下的投资组合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将可能影响理财产品预期收益及/或理财本金安全。

2、利率风险:由于市场的波动性,投资于理财产品将面临一定的利率风险。产品存续期间,若人民银行提高存款利率,客户将失去将资金配置于存款时收益提高的机会,或因物价指数的抬升导致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导致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理财产品并非随时可流动的产品。根据产品条款,如投资者不享有提前终止权,投资者应准备持有至理财产品合同终止。

4、投资风险:客户只能获得理财产品明确约定的收益。除产品协议中明确约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用语,不代表客户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交通银行对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仅供客户期初进行投资决定时参考。

5、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如自理财产品销售期至起始日,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交通银行有权宣布理财产品不成立。

6、再投资风险:如果银行行使提前终止或展期的权利,产品实际期限可能不同于合同期限。在产品终止日后进行再投资时,投资者可能会面临再投资的收益率低于产品收益率的状况。

7、信息传递风险:投资者应根据理财产品协议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8、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资产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理财产品的资金安全。

9、在最不利情况下,由于市场波动导致贬值或者发生信用风险导致相应损失,使产品到期时理财投资收入有可能不足以支付客户预期收益,甚至不足以支付理财计划本金,届时理财资金将按照产品到期时的实际现金资产向客户进行分配。但理财计划将向发生信用风险的投资品种发行主体进行追偿,所追偿的全部收益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继续向客户进行清偿。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财务部负责理财产品业务的各项具体事宜,包括提出理财额度建议、理财产品的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选择合作金融机构、制定理财计划、筹措理财资金、实施理财计划等。财务部负责人为理财产品交易的第一责任人。

3、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审计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审计部负责人为监督义务的第一责任人。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最近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银行名称产品类型投资金额(万元)起始日期终止日期预期年化收益率(%)是否到期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保证收益型1,0002013年9月18日2013年11月1日4.8
2中国光大银行焦作分行解放路支行非保本浮动收益型3,0002013年10月16日2013年11月13日4.5
3招商银行郑州金水路支行非保本浮动收益型1,0002013年10月16日2013年11月20日3.6
4中国光大银行焦作分行解放路支行非保本浮动收益型3,0002013年11月27日2013年12月25日5.2
5招商银行郑州金水路支行非保本浮动收益型1,0002013年11月28日2014年1月6日5.2
6中国建设银行孟州支行非保本浮动收益型9002013年12月6日2014年3月5日5.8
7中国光大银行焦作分行解放路支行非保本浮动收益型3,0002013年12月11日2014年1月8日5.9
8中国光大银行焦作分行解放路支行非保本浮动收益型1,0002013年12月11日2014年2月3日6.0
9中国光大银行焦作分行解放路支行非保本浮动收益型7,5002014年1月8日2014年2月8日6.0
10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保证收益型5,0002014年1月23日2014年2月24日6.1
11中国光大银行焦作分行解放路支行非保本浮动收益型8,0002014年2月10日2014年2月18日5.0
1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保证收益型5,0002014年2月27日2014年5月28日5.8

截至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含本次)金额共计为5,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97%,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3.62%。

五、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在近12个月内不存在,以及购买本银行理财产品后的12个月内不实施下述行为: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签订的《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协议(期次型)》;

特此公告。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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