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及北京证监局通知要求,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认真核查和梳理了公司及相关主体的承诺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相关主体不存在违反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仅有如下尚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于2006年3月承诺: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将根据相关政策法规择机提出股权激励预案。
特此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