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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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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14-005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今日公司接到股东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螺水泥”)通知:自2011年12月7日至2014年2月26日,海螺水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买入公司股份共计67,376,4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

截至2014年2月26日收市,海螺水泥共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49,929,4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55%。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唐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见公司于2014年2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27日

股票简称:冀东水泥 股票代码:000401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冀东水泥

股票代码:00040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海螺水泥

股票代码:600585

住所: 安徽省芜湖市文化路39号

通讯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1011号

联系电话: 0553-8398911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海螺水泥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冀东水泥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报告书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郭文叁

设立日期: 1997年9月1日

注册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文化路39号

公司注册资本:5,299,302,579元

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水泥、熟料的生产、仓储、销售及售后服务。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340000000000081

税务登记证号码为: 国税皖字340202214949036-X号;

地税芜字340202214949036-X号

发起人名称: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1011号

联系人:杨开发 廖丹

联系电话: 0553-839891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情况

姓 名性别职 务国籍长期

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郭文叁董事长、执行董事中国中国
方俊文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中国
黄灌球独立非执行董事香港香港
戴国良独立非执行董事香港香港
郭景彬执行董事中国中国瓦努阿图
章明静执行董事中国中国
周 波执行董事、总会计师中国中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股票简称股票代码上市交易所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海螺水泥巢东股份600318上海证券交易所39,385,70016.28%
青松建化600425上海证券交易所345,766,52625.08%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冀东水泥股份是基于对冀东水泥目前的投资价值判断而作出的商业行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视冀东水泥的运营和发展状况及其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继续增持冀东水泥的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海螺水泥曾于2011年12月7日发布《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当时海螺水泥持有冀东水泥182,553,035股股份,占冀东水泥已发行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5.05%;由于冀东水泥非公开发行134,752,300股股份(该股份于2012年2月1日上市),冀东水泥的股份总数由1,212,770,614股增加至1,347,522,914股,海螺水泥持有冀东水泥股份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下降至13.55%。

此后,海螺水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继续增持冀东水泥股票,截至2014年2月26日收市,累计增持67,376,454股,占冀东水泥已发行股份数量比例为5%。本次增持后,海螺水泥持有冀东水泥249,929,489股股份,占冀东水泥已发行股份数量比例为18.55%。

二、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冀东水泥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冀东水泥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前六个月内,买卖冀东水泥股份的详细情况如下:

时间买入股数交易价格区间

(元/股)

卖出股数交易价格区间
2014年1月12,766,4637.18-7.69--
2014年2月21,447,9467.17-8.10--
合计34,214,40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应披露重大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身份证明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文叁

2014年2月27日

附 表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河北省唐山市
股票简称冀东水泥股票代码00040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安徽省芜湖市文化路39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是 √ 否 □

2家。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是 □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 182,553,035股 持股比例: 13.55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数量: 67,376,454 股 变动比例: 5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文叁

201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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