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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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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6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184,549,76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8.58%。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4年3月3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1、公司公开发行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97号文核准,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5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37.50元。并于2011年3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112,000,000股,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149,500,000股。

2、目前股份总额及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目前公司总股本478,400,000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184,549,760股。

3、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于2011年5月12日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0年的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因此,公司总股本由发行上市日的149,500,000股增至239,200,000股。

公司于2012年5月22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1年的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因此,公司总股本由239,200,000股增至478,400,000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限售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如下:

1) 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供销商业总公司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2) 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供销商业总公司承诺:对于辉隆股份正在经营的业务、产品,承诺方保证现在和将来不直接经营或间接经营、参与投资与股份公司业务、产品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企业、业务和产品。承诺方也保证不利用其股东的地位损害股份公司及其它股东的正当权益。同时承诺方将促使承诺方全资拥有或其拥有50%股权以上或相对控股的下属子公司遵守上述承诺。

2、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的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

3、持有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的股东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4年3月3日;

2、 本次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184,549,76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8.58%;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1人;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股东全称所持限售条件股份总数本次解除限售数量备注
1安徽省供销商

业总公司

184,549,760184,549,760所持股份中有50,0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占公司总股本的10.45%

四、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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