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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2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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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合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名称: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唐家大学路101 号清华科技园创业大楼第六层东楼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力合股份

股票代码: 00053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珠海市拱北粤海中路2083号

通讯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338号

股权变动性质: 增持

签署日期:2014年2月1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以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力合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力合股份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平台增持力合股份股票,目前已累计持有力合股份股票51,714,545股,达到力合股份总股本的15%
本报告/本报告书/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力合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东义
设立日期:1993年2月8日
注册地:珠海市拱北粤海中路2083号
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济性质: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情况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100%的股权,是唯一出资人。
经营范围:原水输配、自来水生产与输配、对外供水(以上限分支机构经营);污水及固废处理项目投资,给、排水设施设计及建设(凭资质证书经营);普通货运、仓储服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6月30日);仪器仪表、建筑五金、水暖器材、建筑材料、金属构件、通用零件部件批发、零售;给排水管道安装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码:440400000185095
经营期限:自1993年2月8日至长期
税务登记证号码:440401192560159
通讯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338号

二、信息披露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

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地区居留权兼职情况
李东义董事长

总经理

中国珠海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远明董事中国珠海 
邹超勇董事

财务总监

中国珠海 
王继宁董事中国珠海广东亚太时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戴硕涛副总经理中国珠海 
方 晔副总经理中国珠海 
甄红伦副总经理中国珠海 
刘万里总工程师中国珠海 
王利民副总经理中国珠海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均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力合股份的目的是基于对该公司企业价值的分析和未来前景的预测,拟对其进行投资。

二、后续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月内增持力合股份的可能性。

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变动幅度达到信息披露义务标准,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上市规则》 、《准则15号》、《准则1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数量及比例

2011年1月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国有股行政划转方式取得力合股份34,665,162股,占力合股份股份总额的10.06%。

2012年5月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取得力合股份1,768,000股,占力合股份股份总额的0.51%。

2012年8月至12月,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共计增持力合股份9,578,379股,占力合股份股份总额的2.78%。

2013年7月1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国有股行政划转方式取得力合股份3,450,104股,占力合股份股份总额的1%。

2013年8月至9月,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共计增持力合股份1,932,900股,占力合股份股份总额的0.56%。

2014年2月1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共计增持力合股份320,000股,占力合股份股份总额的0.093%。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力合股份51,714,545股,占力合股份股份总额的15.002%。

二、本次交易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国有股行政划转方式、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方式增持力合股份17,049,383股。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34,665,16210.0651,714,54515.002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公告书披露之日起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一、买入数量

时间2014年2月2013年10月

-2014年1月

2013年9月2013年8月
单位
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320,0000186,5001,746,400

二、买入价格区间

时间2014年2月2013年10月

-2014年1月

2013年9月2013年8月
单位元/股元/股  
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15.40-15.80014.47-14.7711.39-11.9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东义

2014年2月19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

2、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珠海市唐家清华科技园
股票简称力合股份股票代码00053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珠海市拱北粤海中路2083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口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口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口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口 否√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继承 口 赠与 口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合计持股数量: 34,665,162 股 持股比例:10.0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数量 17,049,383 股 变动比例:4.946%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是 √ 否 口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口

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东义

201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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