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为2014年3月4日
●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2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取消一个议案
一、 本次股东大会取消一个议案
公司定于2014年3月4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已于2014年2月12日、2月19日发出了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4年2月19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泰)《关于提请公司董事会取消股东大会议案的函》,因对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2013]55号公告)理解不够深入,非公开发行系行政许可事项,不属于股东承诺范畴,因此提请公司董事会取消此前要求增加的议案。
二、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2013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2014年3月4日(周二)上午九点,会期半天;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现场会议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15楼会议室
三、 会议审议事项
1)《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已经七届董事会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4年1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
2)《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已经七届监事会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4年1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
3)《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已经七届董事会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4年1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
4)《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已经七届董事会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4年1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
5)《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已经七届董事会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4年1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
6)《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议案已经七届董事会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4年1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已经七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4年2月1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
8)《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基本条件的议案》,本议案已经七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4年2月1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
9)《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已经七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4年2月1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
10)《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议案已经七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4年2月1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
11)《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的议案》,本议案已经七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4年2月1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
12)《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本议案已经七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4年2月1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
1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余蒂妮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本议案已经七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4年2月1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
1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本议案已经七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4年2月1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
15)《关于认购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本议案已经七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4年2月1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
16)《关于制定<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本议案已经七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4年2月1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截止2014年2月25日(周二)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三)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新闻媒体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内采用传真、信函方式办理登记,参会当日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核实。
(四)登记时间:2014年2月28日上午9:30-11:00,下午2:00-4:00。
(五)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8楼806室。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人:王寒朵
(三)联系电话:(0756)2660313-817;传真:(0756)2660878;邮政编码:519070
特此公告。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3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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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
投票日期:2014年3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26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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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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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项表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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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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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 2014年2月25日 A 股收市后,持有某公司A 股(股票代码600656)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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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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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2号提案《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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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9.01号提案《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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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四)同时持有同一家上市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通过上交所的A股和B股交易系统分别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