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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2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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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4—011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会议时间:2014年2月19日(星期三)上午9:30

会议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特8号长江隧道公司管理大楼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如下: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同意票数同意比例反对票数反对比例弃权票数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1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427,212,1921000000
2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427,212,1921000000
3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427,212,1921000000
4公司201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27,212,1921000000
5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427,212,1921000000
6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427,212,1921000000
7关于公司续聘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427,212,1921000000
8关于公司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427,212,1921000000

(三)大会由公司董事长王贤兵先生主持,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何愿平、独立董事韩世坤因事请假;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代理董事会秘书凃立俊出席会议。公司高管刘宁、孙丽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427,212,192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60.21

三、律师见证情况

湖北黄鹤律师事务所朱兆雍律师、胡志雄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武汉控股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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