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承诺内容 | 在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对弘业股份拥有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情况下,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或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但不包括弘业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未来开发的业务将避免与弘业股份目前或未来所从事的业务发生同业竞争,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的经营活动可能在将来与弘业股份构成同业竞争,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将采取有效的措施以符合相关监管的要求。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目前从事的与弘业股份所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将在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3年内采取适当的措施予以纠正或整合,以符合相关监管的要求。 |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或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但不包括弘业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与弘业股份之间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将遵循市场化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弘业股份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弘业股份《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相关股东权利;本公司承诺杜绝一切非法占用弘业股份的资金、资产的行为。 | 关于独立性的承诺:
保证上市公司与本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在人员、财务、资产、业务和机构等方面保持相互独立,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在人员、财务、资产、业务和机构方面的独立运作,并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