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有关要求,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欣龙控股”)对本公司及相关主体历年所作承诺的履行情况进行了核查,截止目前所有承诺履行情况良好,未出现超过承诺履行期限未履行的情况。现将尚未履行完毕的相关承诺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改承诺
1、承诺事项:公司控股股东海南筑华科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筑华)在本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如下承诺:以不超过700万股欣龙控股股票作为对本公司高管人员和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进行股权激励的标的股票来源。
2、承诺履行期限:长期有效。
3、承诺履行情况:截至目前,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上述700万股欣龙控股股票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时已予以柜台冻结。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承诺
1、承诺事项:公司控股股东海南筑华在本公司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承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2、承诺履行期限:2012年4月24日——2015年4月27日
3、承诺履行情况:上述承诺仍在持续履行中,截至目前,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未发生与承诺内容相悖的事项。
三、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1、承诺事项:公司控股股东海南筑华及其第一大股东饶勇先生承诺:在作为欣龙控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期间,将不在境内外生产、开发任何与欣龙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欣龙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2、承诺履行期限:长期有效
3、承诺履行情况:上述承诺仍在持续履行中,截至目前,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未发生与承诺内容相悖的事项。
四、截止目前,本公司及控股股东等相关主体不存在超过承诺履行期限而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