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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1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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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14-005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一类新药氟非尼酮临床研究注册申请获得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市制药厂”)与中南大学联合申请的“氟非尼酮”两项规格产品临床研究注册申请近期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正式受理。该产品依照有关法规和文件规定研发并申报,其临床研究注册申请获得正式受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药品名称:氟非尼酮;受理号:CXHL1301406琼;申请人: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中南大学;申请事项:新药申请,化学药品1.1类;剂型:非制剂,原料药;包装规格:5kg/桶。

二、药品名称:氟非尼酮胶囊;受理号:CXHL1301407琼;申请人: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中南大学;申请事项:新药申请,化学药品1.1类;剂型:制剂,中国药典剂型胶囊型;规格:0.2g;包装规格:12粒/盒。

氟非尼酮是以治疗器官纤维化(器官纤维化,是指各种致病因素所致的细胞外基质成分在组织器官内过分沉积,是进一步向器官硬化发展的重要中间环节和必经阶段)相关适应症为目标的一类新药。氟非尼酮产品主要用于治疗及预防慢性病毒性肝炎、酒精性肝病、中毒性肝病、胆汁性肝硬变、自身免疫性肝炎、血吸虫病以及慢性被动性肝淤血等引起的肝脏纤维化及失代偿期肝硬化;以及用于治疗及预防梗阻性和反流性肾病、糖尿病肾病、中毒性肾病、局灶性节段性肾小球病变、弥漫性硬化性肾小球肾炎、肾动脉硬化、动脉硬化性肾炎(慢性、间质性)等慢性肾脏疾病(CKD1-4期)引起的肾脏纤维化。

氟非尼酮属于化药1.1类新药,目前国内外均无上市产品。

公司获得临床试验批件后,将按照国家临床试验的要求组织实施临床试验。能否获得临床批件须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查同意,目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预计本事项对公司2014 年度的业绩不会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14-006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海药”或“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的要求,对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2011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南方同正”)参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作出了承诺:获配股份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承诺期限:2011年08月31日至2014年08月31日。

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二、2011年,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上海力声特人工耳蜗扩建项目”,公司控股股东南方同正对上海力声特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海力声特”)2011-2013年的盈利情况进行预测,并对公司出具了业绩承诺:预计上海力声特2011年净利润应不低于285万元、2012年净利润应不低于1,210万元、2013年净利润应不低于2,649万元,若上海力声特在上述任一年度实际经营取得的净利润(以审计报告为准)低于上述预计净利润数额而导致海南海药作为上海力声特股东之应得收益减少,则南方同正将以现金方式补足海南海药作为上海力声特股东根据该年度预计净利润所应得收益的差额部分。2011年7月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以上承诺内容。

由于上海力声特2011年度的净利润未达到盈利预测目标,南方同正以现金374.58万元补足了差额部分。

由于上海力声特2012年度的净利润未达到盈利预测目标,南方同正以现金903.83万元补足了差额部分。

承诺期限:2011年6月30日至2014年6月30日。

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公司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要求不符的承诺或超期未履行的承诺。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13-007

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庆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对江西华邦药业有限公司进行股权受让及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权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本次股权收购在经营层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批准。

一、投资概况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层同意控股子公司重庆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地药业”)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228万元向江西华邦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华邦”)15位股东受让股权,以2,000万元对江西华邦进行增资,取得其40%的股权,同时江西华邦原股东按同比例增资3,000万元。江西华邦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公司委派2名董事,江西华邦为公司参股企业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二、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华邦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国云

公司住所: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梓埠精细化工产业区

成立日期:2010年2月3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3,070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3,070万元

经营范围:化学药品原药制造、销售;医药中间体制造、销售。

本次股权受让及增资完成后,江西华邦注册资本由3,070万元增加至8,070万元。天地药业持有江西华邦40%的股权。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江西华邦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项 目2013年12月31日
资 产119,856,946.00
负 债105,207,499.92
所有者权益14,649,446.08
项 目2013年1-12月
营业收入73,634,095.36
净利润-9,039,148.35

本次增资完成后,截止2014年1月31日江西华邦的资产情况如下(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项 目2014年1月31日
资 产127,948,358.57
负 债66,336,945.81
所有者权益61,611,412.76

三、签署的增资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天地药业以1,228万元向江西华邦15位股东受让股权。同时,天地药业以2,000万元,谢国云等其他16位股东合计以3,000万元对江西华邦进行增资,共计增加注册资本5,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江西华邦注册资本由3,070万元增加至8,070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比例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比例
1谢国云23.513苗凤仙2.5
2周才赋1014卢金海2
3方志仁915戴仙顺2
4丁仁军816管宜河2
5杨华禄817鲍冷舒1
6谢骏618陈雪华1
7吴金林519谢明明0.5
8花炳骏420周国顺0.5
9缪秉来421何姣0.5
10周普友3.522苏菊红0.5
11戴咸根323谢卫民0.5
12刘毅2.524陈喜0.5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后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比例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比例
1重庆天地药业

有限责任公司

4010苗凤仙1.5
2谢国云23.511戴咸根1.5
3谢骏612鲍冷舒1
4吴金林513管宜河1
5方志仁514谢明明0.5
6丁仁军515苏菊红0.5
7杨华禄516谢卫民0.5
8卢金海217陈喜0.5
9刘毅1.5   

上述股权受让及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已于2014年1月26日完成。

四、定价依据

按每股1元的价格,进行股权受让及增资。

五、本次股权受让、增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江西华邦主要生产原药中间体产品,主要生产舒巴坦酸、他唑巴坦酸、美罗培南侧链及MAP、厄他培南侧链、书丁基二甲等,是公司培南类产业链的重要环节。为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以股权形式向现有产业链的上游发展,不断拓展公司业务领域,以提升整体工艺,提高公司原料药和中间体的市场占有率。从长远来看,有利于增强公司整体的竞争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股权受让增资完成后,公司参股公司台州市一铭医药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一铭”)根据台州市椒江区医化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已将生产基地搬迁至江西华邦,以方便共同管理,实现生产效益最大化。目前台州一铭已开始正常生产经营。

六、存在的风险

医药化工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受国家医药政策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其经营状况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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