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02月1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获得广东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14-009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获得广东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东省国资委”)粤国资函[2014]133号《关于广晟有色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实施资产重组的批复》,广东省国资委原则同意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解决同业竞争、实施资产重组的方案;同意广晟公司以不超过1.5亿元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计划。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还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等程序。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二月十三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