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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1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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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4-003号
转债代码:110016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承诺事项履行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和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有关工作的通知》(川证监上市[2014]8号)的要求,川投能源对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自身所做的承诺及履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清理,截至2013年底,川投能源不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目前尚有一项承诺正在履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方

 川投能源控股股东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投集团”)。

 二、承诺内容

 避免与川投能源同业竞争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在川投能源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三年内(2011.3.21-2014.3.21),启动把其他符合资产注入条件的资产(包括多晶硅业务资产和发电业务资产)注入川投能源的工作,逐步解决与川投能源的同业竞争。

 2.在川投能源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一年内(2011.3.21-2012.3.21),启动将目前具备盈利能力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省电力开发公司注入川投能源的工作。

 三、承诺履行情况

 2012年3月26日召开的公司8届10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启动收购四川省电力开发公司工作的提案报告》,公司正式启动了收购工作,并成立了由川投集团和川投能源共同组成的工作小组,按照国有资产转让和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收购四川省电力开发公司前的改制工作于2011年9月启动,改制方案已于2013年1月17日获得省国资委批复,并于2013年3月21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四川省电力开发公司改制后名称为四川川投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投电力”)。

 收购相关的审计、评估和律师等中介机构于2013年4月启动相关工作,2013年7月10日,收购川投电力100%股权项目立项获得省国资委批复,2013年9月,收购川投电力的审计和评估工作结束,且审计评估结果已于2013年12月11日通过四川省国资委备案。2013年12月,公司拟定了《股权转让协议》和《收购川投电力100%股权的方案》,待提交四川省国资委、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经进一步梳理,目前除了川投电力之外,控股股东尚无其他符合资产注入条件的资产。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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