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02月1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864 证券简称:哈投股份 编号:临2014-002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和黑龙江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及承诺相关方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黑证监上字[2014]1 号)文件要求,现对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收购哈尔滨市滨龙热电工程安装有限公司股权过程中所做承诺的履行情况公告如下:

 2011年12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哈尔滨市滨龙热电工程安装有限公司股权及关联交易的议案》(见公司2011年12月10日临2011-19号公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就此项收购,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补偿承诺:

 在本公司受让哈尔滨市滨龙热电工程安装有限公司股权后2年内不能收回该标的公司截止2011年8月31日评估基准日全部应收账款(人民币壹佰伍拾玖万壹仟陆佰壹拾肆元肆角捌分)和其他应收款(人民币肆佰捌拾贰万零捌佰玖拾捌元肆角壹分)的,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不能收回款项部分以现金方式一次性补偿给标的公司。承诺日为2011年11月25日,承诺履行期自2012年4月10日至2014年4月9日。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已收回467.96万元,尚有173.29万元未收回。目前,公司正积极与承诺相关各方沟通协调,力争在承诺履行期内使承诺得以全面履行。

 除上述承诺外,公司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或者尚未履行完毕的其他承诺事项。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3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